奥地利帝国本身没有任何法理依据。如果说有那第一是弗兰茨-冯-哈布斯堡-洛林根据《国事诏书》是哈布斯堡各领地的世袭统治者。第二弗兰茨是1792年7月14日加冕的皇帝。这两点结合在一起,就说明哈布斯堡各领地是一个由皇帝作为元首的统一国家,所以它是一个帝国,这个帝国叫什么好呢?叫奥地利帝国吧。
但事实上这些依据一条都站不住脚。第一哈布斯堡世袭君主国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第二弗兰茨二世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而不是一个新国家奥地利帝国的皇帝。第三建立奥地利帝国的时候神圣罗马帝国还活着,很多人把奥地利帝国和神圣罗马帝国的解散联系在一起是受了我国历史读物里“改称奥地利皇帝”这句话的误导。实际上1804-1806年之间弗兰茨既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又是奥地利皇帝。
但即使没有法理依据是不是就不能建立奥地利帝国了呢?当然不是了。
奥地利帝国有两个楷模一个是1701年的普鲁士王国。这就是一个凭空捏造的国家。勃兰登堡选帝侯兼普鲁士公爵腓特烈世袭统治的各领地同样不是一个统一国家。腓特烈从皇帝那得到的认可仅仅是承认他自己是一个国王,至于说他的王国在哪里,鬼才知道。所以普鲁士是近代历史上第一个凭空捏造的国家。
第二个就更有榜样作用了,1804年的法兰西帝国啊。拿破仑凭空创造了一个帝国,成了法国人的皇帝。这让欧洲各国大开眼界,尤其是因为1803年帝国等级会议总决议颠覆了选侯院的新教与天主教选侯比例之后,感觉已经很难保证连续当选皇帝的哈布斯堡。帝国已经成了空壳,皇帝还无法保证连续当选。帝国还有什么价值?无非是一个头衔。那拿破仑可以给自己发明一个头衔,弗兰茨无疑也可以。于是通过一纸枢密院法令奥地利帝国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