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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是否真的替工人承担了风险? 第3页

              

user avatar   mi-san-guan-cha-zhe 网友的相关建议: 
      

资本家承受的最大的风险就是劳动者手里没钱了。

为什么没钱?

因为被他们拿走了,生产过剩消费不足是现行制度注定的,员工手里的钱绝对买不完自己制造的商品,劳动者阶级的总体工资,永远比商品的总价格低。

所以在数次经济危机后,资本家们为了解决这个死循环,开始搞消费信贷(透支未来工资),政府搞社会福利(政府代替劳动者进行消费),资本家不投资,政府投(财政支出)

至于劳动者承受了什么风险?劳动可以用来抵消回报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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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极为抽象的东西,风险不可以被独立看待。

比如我即可以说资本家在公司经营不善的时候把员工辞退,转移资产掏空公司后申请破产,钱放在离婚的老婆那里,破产后再复婚。我国有许多公司的老板都是这么操作的,和裸官异曲同工。

我也可以说,资本家投资和开设了公司,员工偷懒耍滑,一线人员收回扣还买了劣质原材料,劣质生产工具,中层管理任人唯亲,把公司某个部门变成家族制等等。产品经理本领太差,根本抓不住市场的需求点,做出来的产品没啥销量等等。所以资本家也面临了风险。

大家都有风险,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要如何判断谁的风险更多,谁又帮谁转移了风险?

答案是风险定价,只有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你才能衡量风险的转移,而风险定价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无风险回报到底应该定多少。


风险诞生于经济活动,而经济活动来自于对回报的索取,无论这种回报是人际关系、具体物资还是最万能的金钱。

而风险定价,其实定的某个经济活动“未来回报”的价格。

风险和回报之间的关系,要如何衡量?

我举一个很具体的例子。

优先资金与劣后资金。

比如某个大资本所有者(比如债主,银行,信托,保险的险资,国资等)要投资一个企业。

他既想赚钱,又不想承担风险,于是项目发起人给他开出了10%年化利率的0风险回报。

项目发起人搞定了大头,跑去找劣后了,什么是劣后呢?

就是说,如果创业亏钱了,那么你先亏,如果没有亏,那也得先给大资本10%的利息。

这么坑,真的有人要么?

有的,因为如果赚钱了,那么大资本只拿10%,劣后资金能够把其他的利润都吃掉。

劣后资金可能会获得暴利,所以他们才愿意承担劣后的角色。

对于优先来说,劣后资金相当于把优先资金包裹在里面安全的地方,而外面是风险。

所以这种结构,也被称为安全垫。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把视野从微观放到宏观去,请问在中华大地上,是优先资金赚的多,还是劣后资金赚的多呢?

答案是优先资金赚得多,不但赚的多,而且活得久。

因为经营一旦出了风险,优先资金不受损失,劣后资金亏光了才回轮到它,就像你买了一只股赚钱了,后来下跌了,你看着利润没了要开始亏本金了,你跑不跑?

有些真的是体量太大了跑不掉,所以政府来印钱救了,又或者搞债转股之类的。

经济体,总有经济周期的,大大小小几次经济危机下来,你就会发现大资金一直在长大,小资金像韭菜一样,生出来又死,死光了又生出来。

所以政府后来又取消了固定回报产品,现在市面上已经没有固定回报一说了,因为在经济不好的时期,这些产品就是实体经济身上的毒瘤。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

风险的分配机制。

为什么大资金能够获得无风险或者低风险的稳定回报,而小资金只能承受更多的风险呢?

难道说,大资金里面的1元钱,和小资金里的1元钱不一样么?

答案是资金规模。

规模涉及到的是议价权。

风险的具体分配,取决于双方议价权的不同。


好了,现在把问题再绕回来。

资本家和劳动者,谁是优先,谁是劣后?

我们本能的认为,资本家是优先,劳动者是劣后。

不过这种直觉还是不够具体。

优先和劣后的判定,取决于遭遇经营风险时,谁能够率先跑路,在赚钱时,谁能获得优先分配。

议价权,说白了就是分配的先后权力。

我们可以分析分析。

首先,劳动者手里的工资是优先。

只要雇佣了劳动者,公司就必须发放工资,不论盈亏。

毕竟不是旧时代,我国有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是旧时代,那么劳动者就是彻底的劣后了。

然后是公司赚取的利润部分,先还债息,债主优先,然后利润的大头当然归公司股东所有,最后分出来一些作为奖金,给董监高和员工。

然后是工资的上涨,一般来说,能不涨就不涨。

所以债务最优先,分红是次优先,普通员工涨工资和奖金是劣后。

所以国家还规定了,干一年必须加10%,当然很多公司也无视了这一条。

接着是经营不善的时候,首先,部分员工会被辞退,其他人削减工资水平,如果进一步恶化,老板就会开始转移资产了。

如果破产,先结清员工工资,不过大部分都是拖欠着就跑路的。

然后结算债务,因为债主一般都是优先资金,接着是股东,不过这时净资产都负数了,股东权益也负了。

所以从总体来说,大资本是优先,股东是夹层,员工是劣后。

这个顺序,也就是风险承担的顺序,所以员工承担的风险最多。

理论上是如此,现实就更是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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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为什么是这样分配的?我简单的说一下,涉及到定额回报的效用函数。

如果一个人处于负债状态,他的效用函数是凸性的,是风险爱好者。

如果一个人的净资产是正数,他的效用函数是凹的,是风险厌恶者(或者说小规模净资产者的斜率的减少速度没有大资本的那么快)。


所以资本家遇到劳动者,你可以理解为风险厌恶者遇到风险爱好者。

前者驱使后者去面对风险。

因为面对相同的回报时,后者对风险的承受意愿更高,而且前者有钱让他去面对风险。

所以风险才会这样进行分配。

风险除了和资金层面的回报有关,还和劳动有关。

上面所说的风险定价,其实指的是风险和内部利润分配的关系。

而风险这个硬币的另一面,是劳动,外界风险可以使用劳动控制住。

你不知道市场需求,你可以去调查;产品经理不知道程序员能帮他实现什么功能,他可以去了解;旱灾,人们可以调水,水灾,人们可以抗洪;怕车祸,就加强驾驶培训的力度,加强摄像头的监控。

外界风险可以通过劳动,进行控制和抵消。

所以我们不但要看到,风险和利润分配的关系,更要看到风险(不确定性)和劳动意愿的关系。

很抽象?我举个例子,给你200元/天,让你去工地搬砖,你干不干?

你大概率不干。

可这两百元能让民工干这活。

而200元能驱动王思聪回答你一个问题么?

微博的实操案例告诉你,20万往上差不多能让他回答你几个字。

高风险行业,农民工也知道自己是拿命拼,他们也会加价的,你8000/月能让他们用有些生锈的机械吊在高空擦玻璃,是因为他们的家庭收入太低。

是不是双方自愿的?

如果我们只考虑双方风险的承受意愿的层面上,确实是自愿的。

但在资产的现有状态上,却不是自愿的,没有人愿意自己天生负债,天生缺钱,只是生活本身太需要钱,但工资水平却无法让自己在无负债的情况下,买房结婚生子治病。

所以这一小段,我才算真正解释了风险的本质。

理论上,人类会通过劳动对抗外界风险,并按照劳动者对风险的处理效果(有效劳动成果的大小)进行内部的分配。

这里的风险,指的是不确定性。

对,劳动可以减少不确定性,控制过程,产生回报。

但是目前的经济制度,使得风险的分配不按照劳动进行,而是按照议价权进行分配,这产生了优先和劣后。

经济体就像一个洋葱,资金、风险、劳动按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混合,再按照风险、亏损发生的次序和利润分配次序,一层一层的进行堆砌。

当外层失去了厚度时,风险“敞口”了,经济危机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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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点一下题,以上这些风险,最终的来源都来自于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市场消费能力越来越少,社会总体的风险会越来越大。

至于为什么生产相对于消费过剩,最开始的时候已经说过了,这是基本经济单元内部制度的问题。

但不要止于单纯批判,而是要深入剖析,尝试再分配的重构。


user avatar   andre-31-44 网友的相关建议: 
      

说得好像工人不承担失业风险一样。

说得好像工人从没被拖欠工资一样。

说得好像黄鹤不会带着小姨子跑路一样。

说得好像帝国主义战争是资本家去替工人当炮灰一样。


user avatar   guujiandonglai 网友的相关建议: 
      

工人被“下岗”的时候,也没见资本家给工人解决生存问题啊。


user avatar   cxpm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真的有风险,那是失去多年老员工的痛。

每个员工都是财富,资本家雇佣员工感到非常的幸福。比如马爸爸。他爱他的员工们,可是社会责任感告诉他,爱,不能狭隘,爱,有时候是要把手放开。

员工离职不要叫离职,是公司向社会提供10年以上的精英员工。员工收入暂停或者降低不重要,企业经验反哺社会才是大道。

所以资本家的风险,是失去在公司工作时间较长的精英员工的风险。

和飞行员一样,培养了这么久的员工,人到中年四五十岁,上有老下有小,经验丰富,岗位稳定,是公司的宝贝。现在居然便宜了别人,企业何等心疼。但为了社会责任,把经验带给全社会,风险马爸爸也担了。

此处应有掌声。


user avatar   Ivony 网友的相关建议: 
      

讲点别的。


跳出这个怪圈如何?

投资人承担风险


不论投资人是资本家还是工人(买股票),投资人承担风险


对,投资人一般都是资本家,是老板,是管理人员。

但是把问题拆开来看,投资人也可以是风险投资,天使投资,不参与管理的股东和股民,老板也可以是职业经理人。

甚至于说,基层雇员也有绩效奖励措施,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但最大的风险显然还是投资人承担的。


公司破产了,投资人的投资打了水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一样,工资有优先清算的权利。这么看起来,当然是投资人承担风险,谁投资,谁承担风险



所以第二个问题,投资人是否替雇员承担了风险

这一点上我认为替有问题。

投资人也不打算担风险啊,如果有保险公司愿意分担风险,投资人一般都很乐意。为了降低自身的风险,投资人还会和创业者签署对赌协议,动用人脉资源,并且分散投资。

尽管雇员承担的风险更低,但我不认为这是有人替代雇员承担了风险。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大部分人都是风险厌恶的,甚至于大部分人压根儿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他们也乐于让渡一部分可能的收益来降低风险。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资本家会越来越有钱,而无产阶级很难成为资本家?

我认为本质上和风险的关系不大

当然,有钱人承担风险的能力更强,更能把握风口和机遇来增加自己的财富。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认为是资本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整个社会为资本服务。而资本家是资本的管理者,所以是资本的直接受益者

当然换个说法也可以,资本增值的速度远比劳动创造的价值快,所以拥有资本的人会越来越有钱。资本的增值速度之所以快,是因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都是为资本增值服务的。

你有几百个亿和你有几百块钱,银行给你的利息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只要你拥有资本,即便在同等风险之下,你本来就能获得更多的钱

更何况,在资本主义社会,拥有更多的资本意味着更多选择。我也想承担风险去投资,但是我没有钱可以投资,所以我得不到投资的红利。就算是投资,基金、股票,大户的手续费和小户也是不一样的。


user avatar   tian-ma-6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总是有不少自以为聪明的人以为老祖宗在第一层,自己在第二层。实际上他在地下层,老祖宗在屋顶花园。

为什么总有人认为马克思没有考虑过资本家是否需要承担风险、资本是否有时间成本这种,他们自以为十分“高端”的问题?绝大部分情况是因为他们对经济思想史毫无了解——不仅不了解马克思,也不理解马克思的批判者在几百年前就提过完全同样的质问。所以这个回答,就是打脸的。

声明:为了减弱cultural shock的影响,我把马克思引文中的地名、货币单位换成国内的了,没有地域歧视的意思就是单纯地耍个宝。

杠精请看这里:世界是错的,你是对的,你赢了。

太长不愿意看下去的:生产要素除了劳动以外还有生产手段(机器和原料),如果说资本家作为劳动的购买者替工人“承担了风险”就要求工人支付资本家的利润,同理资本家作为生产手段的购买者,也替机器和原料的生产者“承担了风险”,但只有傻子才会要求上游资本家为下游资本家补偿风险损失。
同理,作为消费者,作为资本家的产品的购买者,我也要“承担风险”,该产品的使用价值或服务可能完全达不到我的预期,或者无法体现我的B格与气质,所以我必须要剥削资本家,以低于产品价值的价格购买产品——你觉得资本家会接受么?

下面就让我们欣赏马克思编写的小品:


第二,但是,有人会说,资本家毕竟把作为工资归工人的那一部分产品以货币形式与赋给了工人,这样就使工人不必为了亲自把作为工资归他所有的那部分商品变为货币而备受辛苦、承担风险和花费时间。对于这种辛苦、风险和时间,工人难道不该向资本家支付一笔报酬吗?因而,工人得到的产品份额难道不该比在其他情况下应得到的产品份额少一些吗?

……【第一场】

这样,工人就会对资本家说:“在这5件产品(例如说衣服)中,五分之三代表不变资本,属于你。五分之二即2件代表我的新加劳动。因此你应当支付我2件。现在就请付给我这2件的价值吧。”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装进口袋的就不仅是工资,而且还有利润,简单说,就是和他以2件的衣服的形式新加的物化劳动量相等的全部货币额。

但是,资本家说:“难道我没有预付不变资本吗?”

工人回答说:“对呀,正因为这样,你才拿走3件,只付给我2件。”

资本家坚持说:“但是,如果没有我的布料和我的缝纫机,你就不可能使你的劳动物化,不可能制作裤子。所以,你应当另外付一笔报酬。”

工人回答说:“得了!如果我不用你的布料和机器缝制衣服,布料就会烂掉,机器就会生锈。[X-426]不错,你给自己扣下的3件衣服,只代表在5件衣服中所耗费的,因而包含在这5件衣服内的你的布料和缝纫机的价值。但是,只有我的劳动再把这些生产资料作为生产资料来消费时,才保存了布料和缝纫机的价值。我并没有由于我的劳动有保存价值的能力而向你索取分文,因为除了缝衣服本身(由于缝衣服我得到2件)之外,这种能力并没有花费我什么额外的劳动时间。这是我的劳动的一种自然赐予,它并不花费我什么,却保存了不变资本的价值。既然我并不因此向你索取分文,那么,你也不能因为我没有缝纫机和布料不能缝衣服这一点而向我索取报酬。如果我不缝衣服,你的缝纫机和布料就一钱不值。”

资本家无可奈何,就说:“2件衣服,的确值200元,这正代表了你的劳动时间的数量。但是,我在把这2件衣服卖掉之前,就得付给你这2件衣服的钱。也许我根本卖不掉。这是第一个风险。第二,我可能卖的比它的价格低。这是第二个风险。还有第三,无论如何,为了把它卖掉,必须花费我的时间。难道我就应当无代价地为你承担这两个风险,再加时间的损失吗?天下绝没有无代价的事。”

工人回答说:“等一等,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是作为商品所有者相对立的,你是买者我们是卖者,因为你想买产品中我们的一份即2件,而这2件中所包含的,实际上只是我们自己的对象化劳动时间。现在你说,我们必须把自己的商品低于它的价值卖给你,使你因此得到的商品形式的价值比你现在拥有的货币形式的价值多。我们的商品的价值等于200元。你想只给100元,这样一来,——因为100元所包含的劳动时间和1件衣服所包含的一样多,——你换进的价值就比你换出的价值多一倍。相反,我们得到的不是等价,而是等价的一半,不是2件衣服的等价,而只是1件衣服的等价。你凭什么提出这个违反价值规律、违反商品按价值交换的规律的要求?凭什么?凭你是买者,我们是卖者,凭我们的价值是以纱的形式、商品的形式存在,而你的价值是以货币的形式存在,凭纱形式的一定价值与货币形式的同一价值相对立。但是,老兄!这不过是形式的变换,这种变换和价值的表现有关,但并不使价值量发生变化。或者你有一种幼稚的看法,认为任何商品在货币形式上都具有较大的价值,所以任何商品都必须低于它的价格——就是说,低于代表他的价值的货币额——出卖?但是,不对,老兄,商品在货币形式上并不具有较大的价值;它的价值量并没有变化,它不过纯粹表现为交换价值而已。

想想看,老兄,你使自己处于多么尴尬的境地!你的主张是:卖者始终必须把商品低于它的价值卖给买者。从前,当我们卖给你的还不是我们制造的商品,而是我们的劳动能力本身的时候,在你那里,情况确实是怎样。那时,你购买劳动能力固然按照它的价值,但是你购买我们的劳动本身却低于它所体现的价值。不过,我们抛开这种不愉快的回忆吧。谢天谢地,自从你自己做出决定,要我们不再把劳动能力当作商品卖给你,而把商品本身即我们劳动的产品卖给你以来,我们就不再处于这种地位了。我们回过来谈谈你所处的那种尴尬境地吧。按照你新提出的规律,卖者为了把他的商品变为货币,不是付出他的商品,不是用他的商品来同货币交换,而是把商品低于它的价格出卖。按照这个规律,买者总是欺骗和诈取卖者,而这个规律应该对任何买者和卖者都是同样有效的。假定我们同意你的建议,但有一个条件,你自己也要服从你心创造出来的规律,即买者替卖者把商品变为货币,卖者必须把自己的商品的一部分无代价地送给买者。例如,你买我们的价值100元的2件衣服,付给100元,于是你赚了100元即100%。但是,现在,你从我们这儿买了属于我们的2件衣服之后,你手里就有5件衣服,价值500元。当然,你打算做一桩有利可图的买卖。5件衣服只花了你400元,而你想按500元把它卖出去。你的买者说:‘且慢!你的5件衣服是商品,你是卖者。我有货币形式的同一价值,我是卖者。因此,按照你承认的规律,我应该从你那里得到100%的利润。所以你必须把这5件衣服低于它的价值50%,即按250元,卖给我。我给你250元,换你价值500元的商品,这样一来,就从你那里赚了100%,因为同一道理,人人适用。’

[工人继续说道:]老兄,你自己看看,你的新规律会得出什么结果;你只会落得自己欺骗自己,虽然你一时是买者,但过后又成了卖者。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卖者所损失的,会比你作为买者所得到的更多。你好好想想吧!你现在想从我们手上买去2件衣服,但是在这2件衣服生产出来之前,难道你没有买过东西吗?如果没有买,就根本不会有这5件衣服。[X-426a]难道你没有预先购买现在由3件衣服代表的布料和缝纫机吗?在购买这些东西时,温州的布料批发商和义乌的缝纫机厂主作为卖者同你对立,而你作为买者同他们对立;他们是商品的代表,而你是货币的代表,这同现时我们有幸或不幸地相互对立着的关系是完全一样的。如果你根据你替他们把商品变为货币,而他们替你把货币变为商品,他们是卖者,你是买者这一点理由,就要求他们把一部分棉花和纱锭无代价地让给你,或者同样可以说,要求他们把这些商品低于它们的价格(和它们的价值)卖给你,那么,那个狡猾的温州商人和你的爱逗乐的义乌同行不会嘲笑你吗?他们可没有冒什么风险嘛,他们得到了现金,得到了纯粹独立形式的交换价值。而你这方面要担多少风险呀!首先,要用缝纫机和布料制成衣服,经历生产过程的一切风险;然后,最终要经历把衣服再卖出、再变为货币的风险!衣服能否按它的价值卖出,是高于还是低于价值卖出,这是一个风险。也许它根本卖不出去,根本不能再变为货币,这又是一个风险。至于衣服的品质,你一点也不感兴趣。你不能拿缝纫机来吃、来喝,除了把它卖出去以外,没有任何用处。而且无论如何,为了把衣服再变为货币,因而还包括为了把缝纫机和布料再变为货币,就还要有时间的损失!你的同行将反驳你说:老兄!别装傻了!别说废话了!你想怎样利用我们的布料和缝纫机,这关我们屁事!你想把它们怎么样都可以!把它们烧掉、扔掉,随你的便,只要把它们的钱付了!想得到好!你当上了江南服饰厂厂主,我们就得把我们的商品白白送给你,看来你感到这一行不很顺手,你把这一行的风险和危险太夸大啦!那就别经营服装制造业啦,不然就别抱着这些荒唐的想法到市场上来!”

【第二幕】

听了工人这番话,资本家带着轻蔑的微笑回答说:“可见,你们这些家伙只听钟声下,却不知钟声哪里来。你们谈的是你们根本不懂的事情。你们以为我把现金付给温州坏蛋和义乌小子吗?决不是!我付给他们的是票据,而在票据到期之前,温州坏蛋的布料实际上已经加工成衣服,并且卖出去了。你们的情况却完全不同。你们是要拿现金的。”

工人说:“好极了,但是温州坏蛋和义乌小子把你的票据拿去干什么啦?”

资本家说:“他们拿去干什么?!问得多蠢!他们拿去找银河加贴现呗!”

“他们付给银行家多少?”

“多少?货币现在十分便宜。我想他们大约付3%的贴现利息,就是说,不是付票据金额的3%,而是根据距票据到期的时间,按年贴现率3%计算。”

工人说:“那就更好了,付给我们2先令,这是我们商品的价值。或者付给我们12先令吧,因为我们想按周计算,不按天计算。所以,就依年利3%从这个金额中扣除14天的利息吧。”

资本家说:“但这张票据太小,没有一个银行家肯贴现的。”

工人回答说:“好吧,我们是100人。这也就是说,你应当付给我们1200先令。给我们开一张票据吧。合60镑,拿去贴现,不算太小的数目了。而且,是你自己给它贴现,这个数目对你来说,一定不会太小,因为你想从我们身上赚得的利润,也正是这个数目。扣除的是微不足道的数目.既然这样一来我们能够把我们产品的大部分完全拿到手,那我们很快也就不再需要你贴现了。自然,我们给你的信贷,不会比交易所经纪人给你的多——总共只有14天。”

如果认为工资的来源(在完全歪曲【真实】关系的情况下),是对总产品中属于工人的那部分价值的贴现,即资本家提前用货币把这部分支付给工人,那么资本家势必开给他们期限很短的票据,就像他开给做棉花生意的商人等等的那种短期票据一样。工人就会得到自己产品的大部分,而资本家很快就成其为资本家了。对于工人来说,资本家就会从产品的所有者变成单纯的银行家。

此外,如果说资本家有商品低于其[X-427]价值出卖的风险,那他也有商品高于其价值出卖的机会。而如果产品卖不出去,工人就会被抛到街头。如果产品价格长期低于市场价格,工人的工资就要下降到平均水平之下,工厂就开工不足。所以,工人承担的风险最大

引文(有修改)出自: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中文第二版,MEGA2 II/3.2),《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383-389页,笔记本X425-427.

该部分内容同时收录于《剩余价值学说史》第1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中文第一版,Werke Bd.26 Abt.I)


user avatar   li-xiang-1-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资本家承担风险:

赔钱的风险。

劳动者承担危险:

矿难的危险,

猝死的危险,

坐牢的危险,

等等。


user avatar   davidts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矿工渔民警察承当的风险比资本家大多了。没见腰缠万贯?资本家承担的那叫啥风险?


user avatar   cyclotomic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user avatar   leon-3-75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两个原因造成的,一个叫信息不对称,一个叫考核时间短。

首先信息不对称是最严重的原因,你说的对,学历高的人不一定能力强,学历低的人也不一定能力差,但问题是强不强弱不弱,不是你自己说了算,别人怎么知道的?脑门上又没刻着字,刻的字也可能是你自己刻的……所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就需要一些公认的显性信息来辅助判断学历就是最明显的东西。你会发现同样学历的人,大家也更加注重你的学校好不好?你的英语你的证书……越是显性,越是有公认标准,越是客观可以衡量的东西,大家越在意。

其次,考核的时间很短。一个人去找一个工作,也就出事,面试几次见下来面谈的时间。一个人真正的能力,必须在长时间的实践中慢慢的看出来。但找工作的过程容不得给你很多时间,慢慢的观察,你总不能先让你干个一年半载,然后再决定要不要你吧。所以在面试这种很短时间接触就需要做决定的情况下,就需要一些有客观标准可循的东西作为决策辅助。

而事实上就算是要了,你也会设置三个月到6个月的试用期,本身就是弥补上述问题的。但这是建立在我先要你,我才有权利让你在这儿试用给我看,而不能用三个月到6个月的时间作为面试期来考核你。那这对应聘者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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