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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因腾讯《庆余年》「超前点播」,法律人士决定起诉腾讯? 第1页

  

user avatar   linjian0325 网友的相关建议: 
      

俗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的法务很强大。

在正式立案之前,我们先来数数,腾讯、爱奇艺钻了哪些法律空子。

我和吴声威分别起诉了腾讯和爱奇艺之后,吃瓜群众纷纷表示喜闻乐见,但我们自己非常清楚,这场诉讼并不轻松,因为很多法律规则被腾讯、爱奇艺滥用了。

1、默示

会员权益无故缩水,是用户抱怨最多的一点, “会员提前看”变成了“会员付费提前看”。

你找爱奇艺、腾讯理论,他们把合同往桌子上一拍:你看,当初合同约定好的,你继续用,就表示你接受协议。

《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根据该条规定,接受合同条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明示,用语言文字明确表示接受合同,一种是默示,即不说话,但通过行为表示接受。

腾讯、爱奇艺的合同条款,把用户正常享受合同权利的行为规定成默示。

这就直接排除了原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能:用户继续使用,等于接受修改,用户放弃使用,原合同也失去无意义。


阿奎那曾经说过: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有人说,腾讯、爱奇艺的合同简直是《南京条约》,但我说,这简直是在侮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虽然不平等,至少《南京条约》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腾讯、爱奇艺的这个条款,让合同只对用户有约束力,这样的“合同”并不是真正的合同,而只是一份给用户的行为守则。

2、举证责任

网民似乎集体失忆了:明明记得会员是“提前看”“免广告”的,结果发现是“付费提前看”“免片头广告”。

你想找当初签约时看到的广告,在网络上已经搜索不到了,倒是有一些“百度快照”和第三方的广告,但法庭也很难认可。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简单来说,谁主张、谁举证。

在互联网服务合同中,邀约、承诺、签合同,都在平台上进行,平台可以随时删除、篡改。

在起诉之后,吴声威律师发现爱奇艺最新的合同条款,与他前几天的截图不一致,由于没有经过公证,他在法庭上已经难以证明爱奇艺修改过合同。

假如平台在宣传中夸大了会员的权益,平台只需要在用户纷纷充值后删除数据,就能给他来个死无对证。

如果有一天腾讯封禁了你的QQ账号,并重置了这个QQ账号的数据,用户想要起诉腾讯,还得先证明自己曾经注册过这个QQ。

我不仅感叹: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3、格式条款

通过腾讯、爱奇艺的协议,大家学到了一个专业术语: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需要管管,这是法学界的共识,《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过于简陋,给了互联网企业肆意侵害消费者的勇气。

《合同法》第3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前一条规定,你要提请对方的注意“免除其责任的条款”,并且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说明。

后一条规定,“免除其责任的,该条款无效”。

大家看到之后只能表示: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什么叫排除?什么叫主要?

法律均无明确的标准。

几乎100%的互联网公司,都会在用户协议里约定,本合同由平台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干脆约定由仲裁委仲裁。

互联网无边界,公司在北京,用户在海南,用户要到北京打官司,诉讼成本可想而知。

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平台做了加粗、下划线,约定管辖的格式条款是有效的。

最让人迷惑的还是套娃条款:用一条格式条款,去规定另一条格式条款并非格式条款。

对此我只能表示:禁止套娃!

有网友认为,套娃条款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但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款才无效。

什么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法律同样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争议也时有发生,这可以说是中国法律界的一个“哥德巴赫猜想”。

为什么明知打不赢,也要告一告?

法院判决我赢,我会马上发微博庆祝胜利。

法院判决我输,我会立刻写进客户的合同。

担心打不赢,是因为法律不明确,法律不明确,是因为相关的诉讼太少,也没有引起大家的重视。

法律的规定不公,我们仍然可以防范,甚至加以利用。

法律的规定不明,就存在解释的空间,那么解释权呢?

我们希望法院能够正面回应涉案格式条款的效力,而不是拒绝立案,或者模糊化处理。

我们希望法律界能有更多有益的探讨,而不仅仅像祥林嫂一般提示:打不赢,打不赢。

我们期待未来能够完善格式条款制度,让平等、自由的原则,不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智商,更能贯彻到每一位消费者订立的合同之中。

到了那个时候,中国的法律人,可以毫无愧色地诵读孟德斯鸠的名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目光中,每一位公民都是整个国家。”

——————

后续进展将会同步更新在「青果法律」公众号和微博:逻格斯logics


user avatar   skym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腾讯之所以可以强卖,霸王条款给用户签,无非就是因为它太大,大到用户不接受这种条款也别无分店罢了。而且腾讯的手总是伸得那么长,什么都想干,社交,文化,体育,娱乐,游戏,除了电商输过一程略弱以外,基本全垒打,这要是电商都赢了,整个中国互联网他说了算,大家就更没好日子过了。相比之下美国还真没有手伸得这么长的公司,拿看视频来说,人家美国Netflix只做影视,一个月50块钱随便看,超清,每次放新片都是一次性全给,这叫一个良心。而腾讯,吃相难看怎么了?裁判,主办,协办,球证,旁证,都是我的人,你怎么跟我斗?


为何这次片源泄漏反而大家大骂平台吃相难看活该?因为法律无法维护实质正义的时候,人们内心会渴望侠客,渴望罗宾逊。


建议反垄断法把腾讯拆分。


user avatar   wu-sheng-wei-40 网友的相关建议: 
      

【尘埃落定,等待法院安排】继续前行,普及人生经验。


我们很多实习律师在入门的时候,觉得工作太枯躁,老师也不教自己真本事。

其实是我们自己没有去主动。

当你发现你没有经验的时候,客户不找你。客户不找你,你就没有经验,你很纠结。

实际上在你成为一个你能为别人打官司的律师之前,你应该要成为一个能为自己维权的人。

所以你大可以在你自己的生活中找到你可以诉讼的机会,给自己一些创造经验的机会。

我实习那会儿在淘宝上买到假货,在商店买到假货,协商不成,我都会选择诉讼的方式去解决。

因为我知道,我虽然弱势,但当有法律成竹在胸的时候,我变得强大了。

也就是那些年的各种经历,让我成为了一个律师,而不是手里的律师证,更不是当年的司法考试证书。


最后在说一下维权要注意的三个要点:

1.证据:如果你决定了要维权,不管是诉讼也好,还是投诉举报,还是求助舆论,都要有证据作为考证,否则没人会支持你。

2.意义:思考清楚维权背后的意义,如果维权成本不仅高,而且耽误自己的事情,成功与否对自己、社会都毫无意义,千万不要为了一口气,因为这口气会在下个星期没了,而维权一定不是一个星期的事情。

3.安全:当你面对的维权对象很强大的时候,一定要高度警惕,如果你口气过大或者拿了不该拿的钱,有可能把你自己维进去。


user avatar   lu-sen-lin-li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极端女拳已经在对乃万重拳出击了。在豆瓣、微博等各个平台对乃万进行谩骂和侮辱。乃万工作室被逼的发声明维护名誉。

真正的女权是追求平权。而女拳是无法认同平权的,她们要的是特权。她们称呼平权女生为“仙子”。有时候直接把乃万们开除女籍。

不极端、不偏激、不丑男。都没有资格做女人。乃万已经被她们全面开炮。

它们的论调都是这样的:

1.买房买车又不是女的逼的。繁衍癌们可以去找不要房不要车的。

可是当新闻中出现女生陪着男生一起奋斗白手起家的时候,她们又骂女生“倒贴”“免费妓女”。当新闻中出现男生付不起高额彩礼而哭诉时,她们又幸灾乐祸:彩礼都付不起,还想娶什么老婆,直接滚回家去。

她们就是这样的双标。直接写在脸上都不带避讳的。跟她们不一致的,她们就跳脚骂人。

2.乃万做为女性,居然和男性共情,这太不女拳了。这简直是女性中的败类,必须要批判。

女拳在寻求支持的时候,经常会找一些男性来给她们站台,比如杨笠嘲笑普信男的时候,她们找来一些男人说自己没有感受到嘲讽等。

3.社会已经给予男性“太多”宽容。凭什么还要呼吁给予男性宽容?女生的宽容谁来给?

给予男性宽容并不代表着不给予女性宽容。这本来是可以齐头并进的事情。比如男性和女性可以携手来对抗资方在职场上的强势。但女拳只要属于她们的特权。她们不敢对抗资方,但是她们可以踩着身边的男性上位。

乃万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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