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想过,实习律师与律所之间又是什么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不幸的是,现有法律法规并未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律师法并未明确实习律师的定位,甚至并未出现“实习律师”一词,该称谓只是律师行业内部,对实习人员的统称,而非法律概念。
实习律师群体是我国法治建设重要的群体,为了更好的保障这一人群,司法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但也并未给出准确定位。
基于律所的优势地位,以及我国律师队伍“传帮带”的培养模式,虽然律所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用工主体,但律所自身,更偏向于认为与实习律师之间仅是“实习”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
一些传统的律所,实习律师实际上是听令于指导律师的安排和管理,律所并非实际用工主体。指导律师又是“挂靠”于律所名下,这便使得律所与实习律师之间,存在“貌合神离”的奇怪现象。
在实习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律所并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实习律师又不能以“律师名义”对外承接业务,生存条件完全取决于指导律师给的待遇。因此,实习律师的生存困境,可见一斑。
5000块雇不到司机,也雇不到保姆,但3000块、2000块、甚至不用钱,就能雇到一个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司机兼保姆。
这是笑谈,也是事实。
你可能会说,实习律师都是干辅助性工作,如整理卷宗,装订材料,收集证据之类的无创造性劳动。
可假如没有实习律师,这些都得指导律师自行完成,在充分展示“时间就是金钱”的律师行业,实习律师节省了指导律师的时间和精力,付出了劳动,也创造了价值,主张合理薪资,理所应当。
题主的问题,换个说法,便是“如何保障实习律师的权益。”
取消律师实习制度有用吗?
不知道,笔者认为,由律所与实习律师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薪资、购买社保和人身意外险,让实习律师享有普通劳动者都有的权益,可能更具备操作可能性。
先说观点:不应该取消,而是应当改革。
再陈述理由:
一、中国当下的司法体系基本上来自于日本和德国,先看下他们两个国家的规定:
在德国 , 申请成为律师的人必须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 通过国家两次司法考试,申请人通过第一次考试后 , 等待司法行政部门安排为期两年的实习 , 由国家支付工资 , 享受准公务员待遇。实习结束后 ,可申请参加第二次考试 , 通过该考试的 , 可以申请担任法官、检察官或律师。而在日本 , 司法考试合格者要成为律师 , 还必须作为司法修习生到司法研修所进行一年的学习 , 司法研修结束后 , 经考核合格 , 方可从事律师职业。
另外,在英国要做一名出庭律师,一名法学本科毕业生则需要通过LLB-BPTC(Bar Professional Training Course)一年-TC(Training contract)一年—出庭律师。
律师的实习是必不可少,目的也是从法学生的思维加持执业的思维,为之后的从业之路奠定基础。
二、国内的实习律师制度的问题
最早规定实习律师律师制度的是198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或者经过法律专业训练的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考核批准,可以担任实习律师。
实习律师的实习期为两年。实习期满,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程序,授予律师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延长其实习期。
在1997年1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则继续承继了上述规定的内核,但是缩短了实习时间:
第八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律师法虽经几次的修改,上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的规定从来没有变化过。但问题是,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律师的实习制度本应由政府层面主持和引导,实际上却把该责任推给了整日为稻梁谋的律师事务所,都没有把律师实习作为完善我国律师准入制度 , 提升律师执业素养的基本制度看待 , 而仅仅是作为领取执业证书的前置性程序条件加以看待 , 缺乏实体性制度的规范与安排。
律师实习制度在法律、法规层面中的阙如 , 导致律师从理论到实践 , 从外行到内行常规主流成长路径的断层 , 律师在入门前统一的、规范的、有针对性的实务训练的缺失 , 使律师执业技能、职业道德 , 以及职业文化的积淀处于自发、无序的混乱状态 , 难以形成主流的、统一的、和谐的律师职业文化和价值取向。导致现在的乱象丛生,高年级律师PUA,压榨新律师,掏钱实习等等,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三、改革思路
黑格尔曾经说过 : 一个时代最难做的是发现这个时代的问题 , 深刻认识其自身的本质 , 所有的哲学都不过是在研究和认识人类自身的“无知”。
那么,唐僧在花果山念一段紧箍咒,就会当上猴王吗?
如来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花果山的猴子会认为如来是猴王吗?
不扎根基层,群众是不会认可的!
原答案被折叠了:
盖世猴王为何裸死猴山? 数百头母猴为何半夜惨叫? 动物园最大猴群为何屡遭黑手? 游客投掷的食物为何频频失窃? 连环强 J母猴案,究竟是何人所为? 动物园管理处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 数百只小猴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这一切的背后,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8点CCTV12法制频道年度巨献《题主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跟随着镜头走进题主的内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