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那么便宜”的凶宅
中介行业里的一条潜规则就是,可以把“凶宅”推销给医护工作者;
之前大火的电视剧《安家》里,好像就有这样的情节。
这个把凶宅卖给医生护士的潜规则就是基于一个共识——这帮医护人员一般是无神论者。
之前认识的一个中介,知道我是在医院工作的;
后来这哥们开始撺掇我买房,给我推荐了好几套,都是帝都黄金地段、户型不错、离医院又近、价格比附近又稍微低一点点的;
多年被坑的经验让我隐隐地嗅到了其中有诈,果然多问几句以后,发现这些房子都是死过人的;
其实这些还不完全是严格意义上的凶宅,狭义上的凶宅应该是发生过非自然死亡命案的,而有些只是老人在家中自行病亡的,但遇上一些所谓的“讲究人”,也会把这种视为广义上的凶宅;
多年以来困扰我的一个问题也就得到了回答:“为什么有时候人明明都已经没了,家里人还非要往医院急诊送?”
这位中介老哥给了我答案:
“不能死家里,死家里会让房子贬值”。
你看俺们老家那嘎小地方就没这么多破讲究,户均八百万资产的帝都果然不同凡响。
不过中介老哥不知道的是,社会主义的医院有时候也是很迷信的:
以前我们有个病房,靠门的床位总是死人,虽然到不了来一个死一个(那样招牌就砸了),但这个床位住过的病人总是很容易莫名其妙地出各种奇怪的、少见的并发症;
本来就罕见的死亡病例纠纷,基本上都是出在这个屋;
后来领导一拍板,这个病房以后不用了,腾空一间办公室把床位挪过去;
随后类似的事情好像的确变少了,不知道是统计学偏倚还是大家的心理作用;
不过那间邪门的病房干什么用去了呢?
改成了医生值班的休息室……
现在,正在值班的我,就躺在那张据说经常死人的床上,写这个回答。
不过,其实之前中介老哥给我推销的那些凶宅我都没买;
为什么呢?难道是害怕?
怎么可能……还是因为不够便宜,背着凶宅的恶名,一套房子下来便宜不到5%,鬼才买;
要是能便宜20%……
相信我,恶鬼也怕穷鬼……
你去比较火热的房市上找去,根本找不到远低于周边平均价格的房子,你知道为什么吗?
还不是早就被买光了。
真有凶宅卖不出去,那也不是因为是凶宅,而是因为本身就不好卖,不信你去看这个凶宅周边的房子,也没卖出去。
因为房产是资产,是投资……
如果只为了住你干嘛不租?
我曾有一段时间被老婆拽着看东城的学区房,找中介打听房源,当然,都是贵得离谱,但是有个小区有一套房子还很便宜,不过中介也说,这个房子之所以便宜,是因为曾经有个老人在里面逝世。
作为一个无神论者,我真不觉得一套房子里死过人有什么了不起,看我这个态度,中介哈哈一笑,说,像你这样受过教育有文化的人,不在乎二手房死过人的太多,前阵子他们就出手过一个这样的房子,当时有的人犹豫要不要出手,但是一个医生很痛快地抢下了,当时中介也是如实相告,那个医生哈哈一笑:『我干这行见过的死人多了去了,还能在乎这点小事?』
遂成交。
看中介讲完这个故事,似乎还没讲完,我就问,那这个房子呢?我不是医生我也不信鬼的呀!
中介面露难色,说:哥,这房子的问题是,不光死过人,而且死得有点问题,这房子的房本呢,写的是那个死了的老太太的名字,但是那个老大爷呢,一直和老太太关系不好,老太太走的时候好像老大爷也没怎么救,现在老大爷想赶紧把房子卖了套现,但这老太太娘家人一直要来闹,要拿回这套房子,所以这房子过户啥的,事情比较麻烦。
我一听,算了算了,这事的确比较麻烦。
虽然无神论者不怕鬼,但是也怕麻烦啊!
其实吧很多宗教有神论者不存在“凶宅”一说的
谁说的,当年我去佛山培训,坐班车的时候路过一条街,墙上就写着:五折求购广州市内凶宅。
别光说,我就问在哪里?
如果你让的价能覆盖国家限购政策和交易成本,我不介意来一套。
自古以来死过人的地儿海了去了,你发问题的房子往地下三层没准也是骨头。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对了,我说的这个“是不是”,倒不是“无神论者买不买”,而是凶宅真有“那么便宜”?
房价那么高,就算打对折也多的是人买不起,凶宅也买不起啊(好多时候,凶宅还降不了这么多)。
还是降价力度不够。
要是凶宅能像集中带量采购那样,价格低到只有原先市场价的5%……
你信不信,满街都是无神论者。
嗯,我还是低估无神论者了。
真要是低到市场价的5%,恐怕有人敢入室杀人!
有凶宅要买,没有凶宅制造凶宅也要买!
首先你对友谊怎么定义的,如果是指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那种友情,我觉得我在知乎上认识的兄弟和我几乎都是纯友谊。
我们只聊人生,工作,生活,只字不提风月,说真的,我们之间的友谊太纯了,完全没任何杂念,如果你跟我说我们不是纯友谊,我都觉得你在侮辱我们。
但是如果你说的友谊是那种互相知道对方的一切事情,已经把对方引为人生的知己了。彼此之间完全信任,发自内心的欣赏对方所有的优点,能包容对方所有的缺点,而且不出意外,两个人准备相处一辈子。
这种情况,你跟我说这是纯友谊,我不太信。或者说我是有一点点信的,毕竟这个世界太大了,总有一些人,非常的欣赏对方,但是对对方是真的没有红尘中男女之间的那种兴趣。
比如说女方喜欢大叔,男方喜欢御姐,但是男方是小鲜肉,女方是萌妹,彼此觉得对方贼优秀,但是就是不符合自己的喜好啊,那确实可能存在纯友谊。
但是我信归信,我不接受我的男人有,也不会让自己有,这是底线问题。都有灵魂上的知己了,另一半的存在是干嘛的,身体上的伴侣吗?
或者说的再直白点,我相信有,但是我不接受这种关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