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当然存在,而且绝不是一个新问题。
早在 2006 年的一次国会听证上,美国参议员 Joe Barton 就介绍过相关分析报告,认为美国未成年人色情制品的市场规模在 200 亿美元以上。如今,随着内容制作、传播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和各种「暗网」的出现,这一规模更加难以预估。
未成年色情制品是一个产业,经常伴随着其他犯罪一同出现。还在明尼苏达的时候,参与过相关案件的公诉工作,(还有幸为明州史上刑期最长的强迫卖淫案,Antonio Washington-Davis 案的量刑贡献了一点力量。)在未成年色情制品黑色行业中,犯罪者往往不满足于单纯地录制色情视频,而且会通过强迫卖淫获取利益、通过毒品控制被害人。不少被害人从小被诱拐离开家庭,除了出卖身体之外没有其它谋生手段,也没有正常的社交渠道,导致被困在黑色产业中无法脱身。
对色情内容的需求客观存在,这是人性。知乎上有一个段子,用来论证黄、赌、毒各自的危害程度,大意是:
如果你吸毒,我会马上拉黑你,躲得远远的,甚至会不顾多年交情揭发你;
如果你赌博,我不会再借给你一分钱;
如果你上网看片,我会说,嘿嘿,老司机借一部说话。
我相信,这个段子的本意并不包括未成年色情制品,毕竟,具有良知的人们,都知道未成年和成年人进行色情表演的社会危害性有极大的差异。但在现实中,对浏览色情内容相对宽容的态度,也会给执法带来困难(做个可能不太恰当的类比:如果购买大麻合法且得到民众支持,那么,社会对待海洛因的态度是否也会改变呢?)
另外,法律对持有型犯罪的打击盲区,也可能会导致未成年色情制品灰产难以根除。《刑法》打击的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而仅仅浏览或者为了个人观看储存在设备中,却缺乏加以规制的的直接依据。
其实,在世界范围内,将「持有」儿童色情制品本身视为犯罪的立法非常普遍,美国联邦法律中,在设备中存储儿童色情图片、影片即可构成犯罪,就连我们一贯看不上的韩国,都有相关立法规定,「持有未成年人色情制品,并明知其中人物是未成年人者,应被处以不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或不超过 2000 万韩元的罚款」。
我们的确处于一种矛盾中,一方面,对于成年人的色情制品,似乎管得太严,夫妻黄碟案还在不断上演;另一方面,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制品,似乎管得太松,法律还没有覆盖到生产、制作、消费的整个产业链。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色情制品背后是人性,但更高一层的人性,是去区分人性和兽性。如何打击未成年色情制品,这是一代人需要回答的问题,不过一定会有答案,感谢 @知乎日报 邀请。
因为有一个各路人马都不敢回答的问题:恋童癖到底完全是社会引导而形成的,还是像性取向一样是先天形成的?
如果是后天形成的,那为何欧美对儿童色情如此严防死守,但恋童癖仍然世界驰名?而其他国家的防范意识还没那么强,是不是隐藏的恋童癖更猖獗
如果是先天形成的,则不论是中国还是日本,还是印度或美国,每个国家都有差不多比例的恋童癖出生
无论哪种都不是一个轻松的结果
咱们把话说明白点,不是“背后存在着产业链等因素”,“色情相关”本身就是中国互联网最大的产业链。
这些大腕一个一个数啊。
qq,聊骚起家,马化腾自己都装成妹子在qq上勾搭过男人。
百度网盘,最多的资源就是各种片,各种盗版游戏,各种不能放在论坛的图片包。
迅雷电驴以及其他下载软件,同上,别说你不知道“发图不发种”下一句是啥,种又是怎么用的。
天国的快播,就算你没看过上面的片,至少也该知道庭审过程。
360,这软件当年推广的时候有个重要组件“360软件助手”,可是包罗万象的,我就在上面找到过沙耶之歌(好孩子不要搜)。
bilibili,当年头号招牌是打擦边球为主的《天降之物》,至于“我在b站看里番”那更是公开的秘密,多少肉番里番靠着老司机口口相传的地址在b站发扬光大。
3dm,最早叫3dh,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吧,创始人还因为这个进去过。
短视频,抖音起家靠什么,大家记得就好,没必要造谣传谣。
论坛,著名的“军网最黄黄网最军”已经没落了,几个小说站点最近也严打,考虑到可能有律师函就不给自己找事了。
一个两个都是蹭下三路捞的第一桶金,怎么,提上裤子就不认识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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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赞答主说,“未成年色情制品是一个产业,经常伴随着其他犯罪一同出现”,这个恐怕对中国不太适用。众所周知,中国的未成年色情制品只能算是一个分支,经常伴随着成年色情制品一起出现。
很简单,你逼格比他高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