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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的个税太高了吗? 第1页

              

user avatar   sanqianyu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只算「名义税率」的话,那我国的个税与国际水平相当,并不高。

如果考虑纳税人实际税负的话,那就是——又高又尴尬。

当然,这里的「高」,指的是最广大劳动者的真实感受。

「尴尬」则体现在个税在国家税收结构中的地位,以及在调节收入差距中应该发挥的作用。

所以才会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

中国几乎所有人都抱怨个税负担太重,但个税收入占中国总税收收入不到8%。

当然这个问题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一直再推动,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实际的进展。

因为个税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改革起来阻力极大。

而且针对个税的改革也不只是「减税」那么简单。

真正的目标实为减税、减负(税外负担)适当增税(增直接税)的综合改革。

需要重塑整个社会对于劳动、贡献、公平、平等……这些基本价值的理解。


因为个税属于多级累进税率,我们以最高边际税率对比。

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一直维持在45%。

对比一下就知道这「45%」大概处的位置:

中国香港个税的最高税率只有15%,新加坡为22%;跟发展中国家相比,俄罗斯只有13%,巴西为27.5%。

但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最高税率反而是正常偏低。

G7国家个税最高税率
1 法国 59.6%
2 德国 57%
3 日本 55.95%
4 英国 50%
5 美国 39.6%
6 意大利 35.54%
7 加拿大 33%


按道理来讲, 以这样的税率我国的个税不应该引起这么大的讨论。

这与个税的征收方式和计税标准不同有关。

以美国举例。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是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的,除了对各种所得进行综合征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外,还有各种税前扣除。

而且,要对纳税人的全部所得无论其来源和性质,都纳入征税范围。

最终的应税收入,就是用调整后总收入-标准扣除项或者逐项扣除项-免税额度=应税收入

我国则是统一按个人应税收入分类征税

2018年税改之后已经加入税收返还,但数额有限。


此外,个税的位置和作用又显得有点尴尬。

个人所得税税率很高,缴纳的人却并不多。


税改前,个税税收收入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6%、7%之间。

税改之后,个税税收收入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约在8%-10%左右。

个税纳税人数仅占城镇就业人员的12%左右。

写到这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

不知道有没有详细统计,缴纳个税的人可能与知乎的用户群高度吻合


而更尴尬的是个税的「税制设计」。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设计中,对于劳动性所得普遍实施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制。

对于资本性所得,如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则实施20%的比例税率制

很显然,无论是从横向还是纵向来看,这一税制设计都显失公平。

同等金额的一项收入,只因资本所得与劳动所得的不同而导致税负差距悬殊。显然这更有利于富裕阶层,特别是拥有巨额财富的投资者,使他们能够获取更多的税后资本所得。纳税高的人不都是收入高的人,许多高收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非常低,大多数高收入纳税人甚至不缴纳任何个人所得税。

作为一种税收手段,个人所得税制度理应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但由于分类课税的制度设计,个人收入中工薪所得很容易被课税,而其他来源的收入则因为监管困难而很难被征税。

有人因此认为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际上是对「勤劳」课税。

个税就更像是「老实人税」,「工薪税」,或者「小镇做题家成人税」……



在评论区有一些可爱的讨论,集中回复一下:


一、关于讨论的范围

税务及个税的问题极其复杂。我们这里讨论的范围,主要针对题主的提问:「工资税前1.9万,税后只有1.2多。。。光扣税2千。。。。年终奖19万多。扣了五万元税。。。感觉个税太重,中国个税制度的根据是什么?」。



这也是与我们大多数「打工仔」息息相关,大家通常理解的个税。

文中写到的「45%」也是指通常理解中的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中的「最高边际税率」。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事项包括[1]

  • (一)工资、薪金所得;
  • (二)劳务报酬所得;
  • (三)稿酬所得;
  •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五)经营所得;
  •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七)财产租赁所得;
  • (八)财产转让所得;
  • (九)偶然所得。

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缴税问题要远比我们想象地更加复杂。

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业务场景甚至不同的缴费时间,都会导致各种不同的税率。更别提再加上汇算清缴、专项扣除、税收返还等等各种叠加条件。

这一点,你有一天也深有体会。

想一想,《肖申克的救赎》的安迪就凭着自己能够报得一手好税,就能在监狱里面风生水起。



二、关于税负承担

税负承担和税收缴纳是不一样的概念。

举例来说,你购买的每一件商品的税负的一部分都是你在承担,虽然不是你在缴税。

在有的国家,商品上会明确注明商品的税价。(如日本是8%的消费税,经提醒现在已为10%。)

我国的税收制度结构是一个以间接税(增值税等)为主体的框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的“逐渐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税制改革任务。但难度极大,因为这需要“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三、关于权力与义务

尽管个税征收存在一些问题,但这并不是「偷税逃税」的理由。

无论在任何一个国家,依法纳税都是一件神圣和光荣的事情。

想一想,我们交的税会变成孩子们免费午餐的鸡腿,边疆战士们的防弹衣、夜视仪……

是不是就有画面感了?

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针对公共政策坦率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遵守法律、履行公民义务,都是一件特别值得的事情。


参考

  1. ^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订版)》

user avatar   zhongguoshuiwu 网友的相关建议: 
      

@李修宇 回答已经非常棒了。

我再换个角度吧。86年全国人均工资60元左右,当时个税起征点800元。说实话,个税是为老外准备的。中国当时的经济体量,人口收入,税制结构设计等诸多因素,个税就如同呱呱落地的婴儿。

2010年以后,随着经济增长,收入增加,个税算是税种增速比较快的,但是占总收入的体量不大,维持在8%的水平。

为什么2019年以后,很多小伙伴会感受到个税变多了?我想从信息透明度来谈谈。过去,我们都是年终一张工资条,收入,税款等等,随手估计也就扔掉了。现在随着个税汇算制度引进,相应个税app的普及,税务部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建设。我们小手一点,收入几何,税款几何一目了然。而且,有些高收入人群也成了专家。昨天一个纳税人咨询22万年终奖,财务给她算到收入了,导致她要补2万,如果是年终一次性奖金她可以退8000,相当于多缴纳3万。正是因为信息透明度的增加,带来的双向感受。


user avatar   li-xiu-yu-2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对于绝大多数税收问题来说,抛开税收结构只谈税率高低就是耍流氓。总体来看,中国的税收问题不在于税率高低,而在于税收结构不够累进,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有劫贫济富的倾向。

从税率来看,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45%)和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差不多。“高收入人群的工资的一半以上交给国家”这种事情在西欧北欧的一众经济体里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即便是OECD国家里对收入分配最不平等的美国,在特朗普税改大幅减税后联邦层面的个税最高税率也是37%,如果再加上各州的自己的个税(美国的个税由州和联邦两个层面征收),不比中国低多少,甚至有可能还高一点。总之,单纯从个税税率来看,中国的个税不高。

从税基(纳税人的规模)来看呢?中国个税的税基小得可怜。2018年税改之后个税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比例只有15%,而这之中,绝大多数适用的边际税率应该是微不足道的3%,要想边际税率超过10%,你就需要年收入20万了(在中国个人收入过11万就超越了90%的人口了)。换句话说,能够抱怨个税重的人,在中国怎么说也得算是一个上层中产阶级(虽然很多人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像楼上那个抱怨“45%,简直抢劫”的仁兄,年收入应该得到百万,否则他根本用不到这个税率...

然而,为什么社会普遍依旧会感觉到税负过重呢?根源在于税收结构不够公平,对资本太友善,因此比较而言对劳动者太严苛。和欧美国家不同,我们所熟悉的那个最高到4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基本上只适用于劳动者,对于非劳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房东收的房租、银行存款利息、企业的股息分红、转卖房产的差价等等,一律是20%的税率,远低于很多高薪打工人的劳动所得税率。而在很多欧美国家,资本收入与劳动所得税率是一样的。此外,中国没有任何财产税,持有房产和继承遗产这些事情在欧美国家能让old money掉层皮,而在中国却毫无成本。因此,在中国,人们可以看到的是,底层老百姓生活本来就很艰难,也不用交多少税,最顶层的那些依靠投机所得、资本收入和地租的人享受着十分友善的税率(而且即便税率对他们很友善了他们也能有无数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逃税避税),依靠工资的中产阶级则需要承担略低于OECD国家的税负,相比之下,城市中产自然是最惨的。这种两头轻中间重的税收结构是最可怕的:一方面,由于税基不足,国家整体的税收收入无法满足基本的公共需求,结果要么就是民生服务投入不够(比如某些地方政府已经发不出教师工资了),要么就是入不敷出卯吃寅粮饮鸩止渴(地方政府单纯依靠税收根本填不上财政的窟窿,所以才会严重依赖土地出让金,用不可持续的方式搞土地财政);另一方面,由于中产税负日渐加重而权贵阶层税收较轻,财税起到了劫贫济富的作用,加剧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让底层难以跃升到中产,让中产家庭日渐困窘,却让食利者大肆扩张。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的中晚期的税制往往都会呈现出这样的的特征——税基越来越窄,中产税负越来越重,总体税收却越来越低。自然,这种税制最终带来的结果,也必然是国家与民众的双输。

总之,中国的税收问题不是一句“太轻”或者“太重”就能概括的,重要的是税负分配的公正性。现在需要做的,是重新定义税负在富人和穷人,劳动者和收租人之间的分配,让地租和资本收入承担不低于劳动收入的税率,用针对有产者的财产税与遗产税来取代掠夺新中产的土地财政,用劫富济贫的直接税取代劫贫济富的间接税。


user avatar   muscle2017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中国没有个人所得税,只有实质上的工薪税、劳务税,面对工薪阶层和劳动人群,别人人群是统治阶级,肯定不会自己给自己纳税啦!


user avatar   zhaobaizhe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税金=税基*税率

税感=缴纳/服务

你是说税金高?还是税率高?还是税感高?

不妨说的更明白点。


user avatar   nan-gong-20-94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个税很高了,但更离谱的是养老保险。我毕业那会工资才13k多,那会儿起征点是3500,最高的一个月交过八九百的税,但是我记得公司财务说过,实际上公司付出的钱达到了17k,大头就是养老保险。

所以愿意交五险一金的公司实际支出会比给你的工资还高出30%,这下把矛盾转移到你和公司了。


user avatar    网友的相关建议: 
      

农村的父母一个月领着一两千的社保,大城市的子女996却要交远远大于这个数额的税。农民省吃俭用养大的子女,实实在在是在为国家培养人才,想想生孩子养孩子真是为他人卖力,想想我们这一辈还是别生太多吧,辛辛苦苦都替他人做嫁衣


user avatar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单单是个税太高。

总有人在知乎发一些美国的汽车价格,说什么合资车厂太黑。

TMD的美国商品价格都是不含税的啊,中国车价里面含消费税、城建和教育附加费以及增值税啊。

一辆30万的车,其中3.45万是增值税(缴纳个税的普通人无法抵扣,硬生生地交了),大约3000元的城建及教育附加费,假设是2.5排量发动机,还有2.17万的消费税。

30万的车价,光税就有3.45+0.3+2.17=5.92万。这还不算完,你买车后还要缴纳10%的购置税,就是2.65万。你买一辆30万的车,要承担8.57万的税负。


user avatar   chashu123 网友的相关建议: 
      

是的,太高了。

先说税率,去年发达国家的个税税率是这样的:美国10-37%,法国11-45%,英国20-45%,挪威1.7-16.2%,丹麦12-42%,瑞典0-20%,芬兰6-31.25%。

这些发达国家最高的也没有超出45%(真不知道某政协委员怎么想出55%的税率,有没有经过调查),出人意料的是北欧国家一向以高福利高税收著称,但它们的个税税率其实并不算高。

这里美国的个税最有代表性,税率表面看不算低,其实抵扣力度很大,买房贷款都可以进入抵扣项,平均算下来实在25%左右。

这里你也许会问,发达国家的个税不高,那他们的高福利靠什么支撑?因为他们有财产税,比如我们一直想征又没征的房地产税,还有遗产和赠与税,这是真正向富人收的税。

我们这一块是空白,直接税里主要就是个人所得税,它的征税对象是工薪阶层,而真正的富人在资本市场的收益不用缴税,这就出现了老板在公司只拿1块钱象征性的工资,却把家人和二奶的消费都挂靠到公司开支,以此达到避税的目的。

我们现在的税收就是金税一期升到四期,打工者想逃税几乎没有一点可能性,而老板们却可以堂而皇之的避税,享受政策带来的福利。

那么社会进步需要的科学技术主要依靠谁?是资本还是高科技人才?

现在的45%,近一半的税率严重打击了高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收入超过100万,超过的部分就要被拿走一半,如果付出与收入要成比,那45%的税率已经把你的收入砍了一半,那你还会继续付出吗?


所以我国个税当务之急有三部分要改:一是提高个税起征点。现在5000元的起征点是2018年的数字,已经过去了四年,物价涨了多少我不知道,但油价可以跟着国际市场走,几天一调,调高不调低,个税起征点为什么不能跟着物价走。

二是降低最高边际税率。现在的45%实在太高了,不利于吸引高科技人才,现在深圳和海南为了吸引人才主动把45%降到15-25%,那他们人才是引进了,全国其他地方呢?

三是家庭为单位增加抵扣项,现在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六项附加扣除太少太形式化了,有它当然好,没它其他也没多大影响。年轻人最大的开支,比如按揭贷款,几十万上百万的贷款利息,你抵扣那点有什么用。应该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税,家庭主妇的家庭,二孩三孩的家庭,父母无退休金的家庭等等,都应该考虑进去。我不相信征税难度有多大,大数据时代在那吃早餐都能查出来,公民负担有多重搞不清楚?

最后强调一点,现在个税在我们税收总额只占7%左右,个税少收一点对财政不会产生多大影响,但对工薪阶层消费能力却有很大影响。如果财政真的没钱,可以多从财产税想想办法,打工人这边还是少打点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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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几个讨论区的疑问。

一、国外的个税税率准确吗,出处是那里?

本人不是专门研究这个的,资料源自某财经杂志,是不是准确真不好说,欢迎指正。

二、关于45%的边际税率对劳动者不公的问题。

我举个例子,假设我是一个大学教授,每天都在大学里授课和研究各种课题,收入不错,一年怎么也有96万了(45%的分界线),但工作很忙,日程排的很满。这时候有人请我去上海讲课,一天给2万块钱,看起来很不错,但来回就要三天,这三天不能工作,回来就要加班或者利用休息日。如果是2万块全到手也行,但外出讲课费算劳务报酬,要并入工资汇总计税,这意味着2万块要砍掉近一半给税务局。明明是付出了价值2万元的劳动,却只收到一万,想想不值,可能就不想去了。

三、关于现行个税体系对劳动者不公平的问题。

按个税政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劳动所得的税率最高45%,而食利所得的税率最高为20%,相差一倍还多,所以上面的教授不应该出去讲课,应该把花时间研究炒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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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其实不太明白我国的个税套路,我再科普一下。

按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法,有9类所得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九类又可以分为两大类:综合所得和分项所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分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综合所得共有四项,全面都是劳务所得,要合并计税,比如劳务报酬,以前单独计税大多是收20%,现在合并总收入计税,如果工资低,可能会低于20%,到了年底一算可能还多收了,要退税。所以这个汇总对低收入劳动者是利好,但高收入的劳动者就很不友好——以前单项计税只要20%,现在一合并,要收45%了。

再看分项所得,这一大类基本都是财产(资本)所得,还是单项收,税率基本都在20%,其中利息、股息还是免征的。也就是说那位教授去外面讲课的钱要合并收45%,但他收的房租只要缴10%到20%,明显不公。为什么不能把分项所得并入综合所得?是怕老板们交得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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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avatar   wang-wei-23-64-15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算土地出让金的话还行,要是把土地出让金算作“进城税”,那对城市化进程中被征收的个体来说,简直高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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