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t...這個地方不是割讓給蘇聯了嗎?現在屬於俄羅斯啊。
說話確實硬氣,一般來說俄羅斯也不會去打芬蘭,但是上趕著當小醜這不好吧...
還有,蘇芬戰爭主力不是烏克蘭人?
不會忘了和蘇聯簽的協議內容了吧?主動撕毀協議,美國也不會當你是正常人啊...要是俄羅斯先背刺也就算了,主動搞事情是瘋了?就不能悶聲發大財?
當領導人不用學歷史和地理?
wait...這個地方不是割讓給蘇聯了嗎?現在屬於俄羅斯啊。
說話確實硬氣,一般來說俄羅斯也不會去打芬蘭,但是上趕著當小醜這不好吧...
還有,蘇芬戰爭主力不是烏克蘭人?
不會忘了和蘇聯簽的協議內容了吧?主動撕毀協議,美國也不會當你是正常人啊...要是俄羅斯先背刺也就算了,主動搞事情是瘋了?就不能悶聲發大財?
當領導人不用學歷史和地理?
人类的大脑实在太神奇了。
我出生以来,它24小时不间断工作,但却偏偏在考试的时候,大脑会猛的开始循环播放各类沙雕歌曲。
不会的题越多,想起的歌词越多。
题目越难,想起的歌词越沙雕。
识字率
明代: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
《明史·杨继宗传》中记载了这么一句话,即:“成化初,用王翱荐,擢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
明代小说出版业繁荣,有大量的人购买这种休闲通俗读物。
传教士记载:利玛窦等合法传教士的著作,他们不约而同地记载道:他们惊讶地发现明国老百姓识字率很高(而那个时候他们使用二十多个拉丁字母的西班牙葡萄牙母国的识字率可能还不如用几千个汉字的大明),并且把识字率高的原因归功于两点:1.中国人特别注重文化教育2.中国各地方言差异大,要互相理解必须靠文字作为桥梁。
清当局: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
第二,不得立盟结社;
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第四,大兴文字狱
第五,篡改历史文献
第六,禁毁和篡改汉语著作
通过以上手段,经过两百年黑暗统治中国人识字率终于达到历史最低的 1% (清当局学部在1909年的统计,当时中国人的识字率不足1%)
可能高达世界观里各国都是毛子范儿的粗制滥造吧……
毕竟二战毛子战斗机是能搞出原型机试飞最高时速能比量产机快七八十公里的事儿……
生死状是民事行为
生命权,健康权是宪法保障,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
宪法看到生死状,他就会一巴掌打在民法脸上,说你连你爹的话都不听啦???
民法通则就会哭着说,爹啊,你错怪我了,我
以前宣传是的,我上学的时候教科书还这么宣传呢。
还包括封建制度,说中国封建王朝。
可教科书又说封建制度是领导的领导不是我的领导,臣子的臣子不是我的臣子。
这又跟我认知中的中国古代帝国不同。
别说秦朝,周朝就说天下之大莫非王土,莫非王臣了。
夏商应该也差不多,毕竟世界政治有个几千年不变的现象,那就是承袭前朝制度框架,自己再做修改。
大致框架是差不多的。
西方封建国家,自古以来也都是那样,大致框架基本没变过。
更别提非洲拉美,那更是一直都是那样。
写刘姥姥那段,让人心酸又觉有些温情,
这刘姥姥是个积年的老寡妇,只靠两亩薄田度日,如今女婿接来过活,岂不愿意,遂一心一意,帮衬着女儿女婿过活起来。
巧姐的命运改变起因,是一个比蚂蚱还小的翅膀扇动,狗儿接了丈母娘一起过活,这个事情再小不过,但对于一个封建农村老妇女来说,那是天大的喜事。
因为对于刘姥姥只生了一个丫头来说,在农村是被同情的对象,这意味老了无人奉养,古代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同时,姑娘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刘姥姥再年老也只能自己苦撑,干到不能动的时候,闺女能得到丈夫许可,伺候娘的临死两天就不错了。
但是刘姥姥成了农村里少有的能摆脱这个命运的人之一 ,女婿愿意接她去一起过日子了 ,一句岂不愿意,让人想象姥姥当时的惊喜。哪怕是因为孙子孙女需要人帮手 ,但通常农村男人是宁可压榨老婆,也不愿意多这么一口饭的,这点来说, 狗儿良心其实已经在农村一般男人之上了 ,最后刘姥姥为了救巧姐付出的钱财,不可能是她一个人就做主,必然也得到了女婿同意的。
有个新家,意味着农村的平日繁重劳累体力活可以分摊一大半,照顾外孙子孙女就行,正因为刘姥姥从此有了新家,日子有了奔头,才会真心为女婿女儿一家操心,卖老脸受嘲笑也要给女儿女婿去贾府打秋风,不然她之前为什么没想起来这个亲戚,因为她不被赡养,和女儿家各过各的,当然不可能贴心贴肺为他们考虑。
红楼梦里这是一个少有的善因通向善果的故事 。有狗儿接刘姥姥过来一起过日子,才有姥姥为了后辈努力发挥余热,攀上贾府大幅度改善了生活,贾府无论是一开始凤姐的二十两,还是后来给的大堆富贵东西和一百两银子,虽然瞧不起但赈济是实在给人家了,才有人家回报以巧姐的解救。
可是如果刘姥姥没有接去和女婿一起过呢,在农村这更是理所当然的,这个勤劳又聪明的老婆婆只能最后无声的泯灭乡野,死的和其他绝户寡妇一样凄苦贫瘠。试想,农村有几个男人愿意像狗儿那样让丈母娘过来一起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