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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有人想让反虐待动物法通过呢?现阶段好像没有证据能证明虐待动物的人一定会攻击人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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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想让反虐待动物法通过的人就是有意在制作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

8月16日晚,香港理工大学一名26岁男博士生因涉嫌在蜗牛身上撒盐致蜗牛脱水而死,被香港警方拘捕。
8月17日,香港警方在社交媒体发文指出,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残酷对待动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痛苦,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据南都记者了解,该男子现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9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有港媒报道称,该名26岁港理大博士生所杀的为非洲大蜗牛,是内地首批16种外来入侵物种之一。据悉,非洲大蜗牛繁殖速度快,一次产卵30至700粒,可危害500多种农作物,还是人畜寄生虫和病原菌的中间宿主,容易传播结核病(肺痨)和嗜伊红性脑膜炎。
但也有香港动保人士认为,蜗牛并无阻碍或侵害其他生物,它会进食枯叶,有助植物生长,强调大自然自有机制,作出生态平衡,任何人均无权利因生态理由,作出侵犯、伤害或摧毁另一物种的行为。



根据Hong Kong e-Legislation,香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是1935年11月29日制定并执行的,并且多年来有多次修改和补充。但是这个法规本身就是英国殖民当局为了钳制香港的中国人,打击中国人的法规,这个法规本身就是为了保护香港的白人,保护他们的视野内没有血腥残酷行为的法规,绝不是保护动物的法规!

大家可以在6. 命令毁灭动物的权力这部分看到:

任何裁判官、高级兽医官、卫生主任、卫生督察、政府医生、或不低于督察级的警务人员,在亲自检查后如信纳 ——
(a)
动物已严重受伤,以致让它继续生存是残酷的;或
(b)
动物已严重受伤或动物的身体状况,令他在顾及将它移走的各种可用方法下认为它并无可能在不受残酷对待的情况下被移走,而让它继续生存亦是残酷的;或
(c)
动物(不论是否受伤)的受困位置,令进行拯救并不切实可行,而让它继续生存亦有违公众卫生或安全;或动物的受困位置,令它并无可能在不受残酷对待的情况下被移走,而让它继续生存亦是残酷的, (由1979年第53号第6条增补)
可藉书面命令,指示将该动物毁灭,而该命令可随即由该人员或督察或任何警务人员执行,或在其指示下执行:
但如任何该等动物是在对其合适的房屋、廐、棚或围场,而并非是在街道或其他公众地方的,则在该动物的拥有人(如在场时)或掌管该动物的人(如有的话)获通知该动物的状况前,不得作出上述命令。
(由1960年第30号附表8修订)

很明显,香港法例第169章 《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并不抵触杀死动物,甚至乐于明确的说明执法人员可以在什么情况下如何下令杀死动物,甚至还有7.无须付给补偿

如有任何动物,依据一项根据第6条作出的命令被毁灭,或在遵从任何自称为该动物的拥有人的人按第5(3)条规定所提出的要求下被毁灭,而在后述的情况下,掌管该动物的人员是真诚地相信提出该要求的人事实上是该动物的拥有人,则无须向任何人就毁灭该动物而付给补偿。

以此核准杀死动物无需补偿。至于实际操作,执法人员当然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让“事实上是该动物的拥有人”同意“毁灭该动物”。

事实上,反虐待动物法这种美其名曰保护动物的法规一律都是用来剥夺他人历史权益的,比如中国人传统的狗肉饮食,比如路人遭遇野狗,比如快递员遭遇无良狗民饲养的宠物狗,这都是想让反虐待动物法通过的人痛恨的行为!然而我们一旦提出反对意见,要求这些想让反虐待动物法通过的人承担他们应尽的义务,承担他们应有的责任,比如养狗先办证,遛狗要拴绳,狗屎狗尿要处理,定期给狗打疫苗等规定。想让反虐待动物法通过的人一定会抵制,因为他们根本不想遵纪守法,他们只想溜狗伤人还不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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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反虐待动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这里面详细列出了在我国境内,哪些动物是不能虐待的。

其中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第二十六条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这里面说得很清楚,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不能虐待。你要去搞一下,情节严重的要坐牢。

所以这个法是客观存在的。

虐待动物的人一定会攻击人。

法律是讲证据的,是否进行了攻击行为,是皮外伤,还是轻微伤,这个要进行医学鉴定,触犯了依据法律事实执行。只有实施了攻击行为,才能依法处理。在没有明确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无罪。

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所以这个题目错的离谱。

至于有人想扩大范围,将宠物和城市流浪动物纳入进去,即动物和人类平权。主要是为了利益,其次是因为意识形态。

饲养宠物,保护城市流浪动物的背后有着一条庞大的利益链条。宠物的衣食住行,生命健康已经形成了附加值极高的行业。从业人员以千万计。

宠物的种类包罗万象,按照动物学分类可以分为:哺乳类宠物、爬行类宠物、鸟类宠物、鱼类宠物和昆虫类宠物。数据显示,从整体宠物数量来看,我国宠物数量呈稳定上涨趋势。2020年我国宠物数量达1.9亿只,同比增长3.1%。2021年我国宠物数量可达2.0亿只。
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城镇宠物(犬猫)消费市场规模达2065亿元,比2019年增长2%。从宠物类别看,宠物犬消费市场规模为1180亿元,较2019年下降5.1%;宠物猫消费市场规模为884亿元,较2019年增长13.3%。2021年我国宠物行业市场规模可达2289亿元。

如果宠物的数量大量减少,随之而来的就是中国城镇宠物(犬猫)消费市场的萎缩。

要保持宠物市场稳定繁荣,继续保持高增长,必须要保护宠物的生命权,以提供法律保护的形式让所有的宠物能够自然死亡,生殖繁育不受任何限制,数量越多越好。

保护城市流浪动物也有利于扩大宠物市场,因为只要社会提供充分的保护机制,那么其中会有大量的城市流浪动物最终转化为宠物,进入到产业链条中去。

而宠物市场的高附加值,越是富裕的城市越高,因此最先提出这类法案的,往往是中国最富裕发达的城市,因为宠物市场规模已经可以影响到城市GDP和就业了。

2020年,美国宠物经济规模占据全球约40%的份额,渗透率67%领先全球。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基础成熟度高,以中国为代表的后起之秀发展速度更快,两者在模式、品牌发展战略等细分因素上大相径庭。
欧美日等成熟市场的宠物行业起步早,自上世纪起就有专业宠物商店兴起,随后线上+线下的连锁、统一、专业经营模式延续至今,比如美国最大的综合性宠物服务公司Petsmart以线下大型店铺为主,更符合当地人的消费习惯。中国目前线上渠道依然是宠物行业商品销售的主力,线下业态受制于城市环境、合规要求等发展失衡,很多服务类业务难以开展。

从上述引用中,中国的宠物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好,而美国几乎在这个行业处于垄断地位。看一下加粗部分。

中国本土也有数十家宠物相关上市公司。

一个宠物最好是从出生到自然死亡,都被主人精心照顾,死后还有墓地经济。如果一只宠物被意外杀死,或者遭受“虐待”那么损失的就是整个行业。

从经济利益出发,就有极强的立法需求。

给保护宠物立法,游说地方政府,这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业。更多的从业人员,宣传机构,也具有保护宠物的利益动因。

上面的截图简单列举了具有官方性质的杂志。这些杂志是依托宠物而生的,任何饲养宠物的人类都可能是杂志的潜在消费者。数量足够庞大的宠物消费人群,才能养活这些机构。而与宠物相关的网络媒体、个人则数不胜数。

就算是知乎上面,专写这类文章的人也非常多。视频网站的宠物内容也是他们的饭碗。

保护宠物,就是保住自己的事业。

说白了,宠物是资本的领地,保护宠物,而且是严格保护宠物,就是保护自己的领地不受侵犯,杀死或者虐待宠物就是对资本领地的武装侵犯,必须要用法律的形式严惩。以确保宠物的生命健康。甚至可以继续推动宠物的殡葬利益链。如果能够发展出宠物宗教,形成宠物崇拜,具有可供奉的价值,那么宠物行业的前景无可限量。

在意识形态上,保护宠物的理念和欧美国家的价值观相吻合,可以通过严格保护宠物的方式,润物细无声地将欧美国家的价值观逐步渗透进来,从而对中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产生反感。

利益推动思想发生变化,往往是最有效的。

有些地方的人大量收养宠物,严重超过自己的经济承担能力,甚至卖房子供养,忍受恶劣的生活环境,放弃个人的生活追求,在思想上已经产生了宠物崇拜,属于早期宗教信仰行为。

这些都是在资本的诱导下完成的。

人类社会有限的资源,到底是让更多人过上好生活,还是让宠物过上好生活?还是满足资本的贪婪和欲望?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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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改进高考公考的考核方式,增加以逻辑为基础的客观题和科目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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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改进高考公考的考核方式,增加以逻辑为基础的客观题和科目的比重。


user avatar   zhou-yang-lin-9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单纯从您给的材料看,这三则史料是不冲突的。第一则材料说的是陈淬是都统制,岳飞是他部下的统制官。以此来看,陈淬力战和岳飞力战压根就不矛盾,通俗来说就是上司带部下刷怪的事,这种看似矛盾的记载完全是叙事的偏重问题。如果您指的是“独x力战”的问题,请注意,陈淬的“独”相对的是“诸军”,也就是和他地位相当的都统制级别的将领所率领的部队。岳飞的“独”相对的是“诸将”,也就是和他地位相当的陈淬手下的统制。

顺便,不针对题主,只是借题主的问题吐个槽。马家渡的事,不喷赵构,不喷杜充,却逮着部下某个小将官死黑,完全无视这个小将官“败退”后很快整理烂摊子收复了建康。

鄙朝个别萌儿为了屁股真可以不要脑袋也不要良心啊~

————

啊果然我的第六感是正确的……

郑重声明,文末吐槽,就是针对题主。

以及评论中的某些人~


user avatar   hou-ge-82-63-5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怎么的,这还有意外收获?

前几天就看到这个内容,没当回事,以为是假的或者是重名。

没想到还真有其事!

目前还不知道真假,不好下结论。先把位置占好,等待后续结果。

在此之前,我们如果先假定它是真的,那就有意思了......

办案检察院、公安分局的领导们现在肯定睡不好。如果涉及到什么不可说的事情,各位领导和办案人员的下场不得而知。总之是很后悔,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毁了自己本该光明的坦途。

王新刚以及他的妻子现在肯定睡不好。你说你自己办的啥事心里没数吗?怎么就敢这么高调呢?人通缉犯还知道找个餐馆后厨啥的人少的地方打工,你们这么大事儿怎么就不知道低调做人呢?

两口子现在肯定悔的肠子都青了,你说咱要是在狗咬人的第一时间就道歉赔钱,是不是就扯不出这么大的事儿了?

不过按他们这两件事的行事作风,事情败露之前肯定是不会收敛的。这还只是报出来的,没爆出来的呢,还有多少?谁也不清楚。

王新刚现在是科级干部,十年前大概率不到科级。到底是什么样的能量能将百万级的诈骗案件压到这种地步,我不敢想。

如果他们两口子没问题,那说明他们只是普通的没有道德的乐色;如果他们有问题......

期待会有后续调查结果并且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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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这还有意外收获?

前几天就看到这个内容,没当回事,以为是假的或者是重名。

没想到还真有其事!

目前还不知道真假,不好下结论。先把位置占好,等待后续结果。

在此之前,我们如果先假定它是真的,那就有意思了......

办案检察院、公安分局的领导们现在肯定睡不好。如果涉及到什么不可说的事情,各位领导和办案人员的下场不得而知。总之是很后悔,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毁了自己本该光明的坦途。

王新刚以及他的妻子现在肯定睡不好。你说你自己办的啥事心里没数吗?怎么就敢这么高调呢?人通缉犯还知道找个餐馆后厨啥的人少的地方打工,你们这么大事儿怎么就不知道低调做人呢?

两口子现在肯定悔的肠子都青了,你说咱要是在狗咬人的第一时间就道歉赔钱,是不是就扯不出这么大的事儿了?

不过按他们这两件事的行事作风,事情败露之前肯定是不会收敛的。这还只是报出来的,没爆出来的呢,还有多少?谁也不清楚。

王新刚现在是科级干部,十年前大概率不到科级。到底是什么样的能量能将百万级的诈骗案件压到这种地步,我不敢想。

如果他们两口子没问题,那说明他们只是普通的没有道德的乐色;如果他们有问题......

期待会有后续调查结果并且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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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养狗本质就是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这是这个问题的首要冲突点。在市区由于道路狭窄,即便是牵着的狗也会极大占用道路空间,所以市区必须建立95%以上的无犬小区才能满足广大怕狗群众的生存需求。另外宠物狗只允许在5%的有犬小区存在,范围外的直接击杀。

另一个问题就是爱狗人士非法养犬的问题,尽管这几十年合法养犬的门槛越来越低,做到合法养犬的人任然寥寥无几,而邻居非法养犬理直气壮的底气就在于几乎所有的养犬者都非法养犬,这充分证明执法难度之大,只能设立养犬小区实行放任并在其他区域直接击杀所有犬只,对于走失等一概按照无主犬直接无害化处理。

具体到个人可以报警,或者反复向本城市的12345反映问题,同时多拍照留下邻居非法养犬的证据并要求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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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养狗本质就是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这是这个问题的首要冲突点。在市区由于道路狭窄,即便是牵着的狗也会极大占用道路空间,所以市区必须建立95%以上的无犬小区才能满足广大怕狗群众的生存需求。另外宠物狗只允许在5%的有犬小区存在,范围外的直接击杀。

另一个问题就是爱狗人士非法养犬的问题,尽管这几十年合法养犬的门槛越来越低,做到合法养犬的人任然寥寥无几,而邻居非法养犬理直气壮的底气就在于几乎所有的养犬者都非法养犬,这充分证明执法难度之大,只能设立养犬小区实行放任并在其他区域直接击杀所有犬只,对于走失等一概按照无主犬直接无害化处理。

具体到个人可以报警,或者反复向本城市的12345反映问题,同时多拍照留下邻居非法养犬的证据并要求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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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养狗本质就是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这是这个问题的首要冲突点。在市区由于道路狭窄,即便是牵着的狗也会极大占用道路空间,所以市区必须建立95%以上的无犬小区才能满足广大怕狗群众的生存需求。另外宠物狗只允许在5%的有犬小区存在,范围外的直接击杀。

另一个问题就是爱狗人士非法养犬的问题,尽管这几十年合法养犬的门槛越来越低,做到合法养犬的人任然寥寥无几,而邻居非法养犬理直气壮的底气就在于几乎所有的养犬者都非法养犬,这充分证明执法难度之大,只能设立养犬小区实行放任并在其他区域直接击杀所有犬只,对于走失等一概按照无主犬直接无害化处理。

具体到个人可以报警,或者反复向本城市的12345反映问题,同时多拍照留下邻居非法养犬的证据并要求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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