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两会代表委员,我大概会试图推进文艺作品审核和分级的法制化、规范化。
游戏、漫画、电影电视等文艺作品的审核不应「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不应能不能过全看领导一句话,同样的情节放在某片里就能过审,放在某片里就要毙掉。
审核及分级标准应当落实到成文的条例上,明确规定好什么内容出现了就要PG13,什么内容出现了就要R18,什么内容出现了就直接毙掉。
其余没有涉及相关内容的作品哪怕你看着再不顺眼也要无条件过审。
一个正常的文艺审核制度应当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都可以做。
一个变态的文艺审核制度是法律没有允许的都不能做。
而一个……反正你不能压根没有法律,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吧?
这大概是我想的那些提案中最容易过审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