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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导致老虎被击毙事件? 第1页

     

user avatar   jack-bauer-4 网友的相关建议: 
      

那年夏天,我在火车站取票机那里排队取票,轮到我取了,一个光头纹身大哥径直插队到我前面,自顾自地开始取票,我说“朋友,去排个队吧”,纹身大哥像没听到一样,看都没看我一眼。我又说:“能不能有点素质?”,大哥回头瞟了我一眼,说:“怎么的啊?你管的也太宽了吧?”


我看着他的光头,心里在想,我是一个直拳打他鼻梁让他面瘫一辈子呢,还是一脚踹他膝盖让他后半生坐轮椅呢?不不不,算了,对不起,我不该有这种想法,我当初学散打不是为了干这个的。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我心中有一只猛虎,就要扑出来,但是还好,我把猛虎收进笼子里了。


你们生活中是不是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买票插队的,电梯里抽烟的,各种无视社会规则的人,很多时候你们感觉自己心中有一只猛虎就要扑出去,想把这种人都撕成碎片,教他们做人,但是最后,你们也把这只猛虎收进笼子里了。


因为我们是文明人,因为我们活在文明社会里。


所以为什么我们都为这只咬死人的老虎惋惜,因为它就是我们心中那只猛虎的化身,只不过这次它真的扑出来了。


user avatar   wang-ni-ma-94 网友的相关建议: 
      

现在网上已经分为两派观点在互相吵,几乎要打起来。一派人认为受害者自己作死不值得同情,另一派认为作为人类,出于人道我们也应该怜悯受害者。其实两者并不矛盾。

因为“怜悯”和“同情”是他妈两回事。这位犯错的人值得“怜悯”,但不值得“同情”。

动物园有明令禁止,老虎也没离开自己的区域,唯一主动破坏规则的是这位游客,他虽然受到远远超出罪责的惩罚(逃票罪不致死),但这完全是他自己所致,作为同类我们当然怜悯死者,这是起码的人道,但不应同情。

因为“同情”这个词的语文定义中,就天然包含“对别人的遭遇产生共鸣”,如果你一向是一位规则的遵守者,你是不会对一个如此肆意破坏规则的人产生共鸣的,因为你不会代入他的角色,所以共鸣不起来,也“同情”不起来。


许多网友对于死者冷嘲热讽,表面上看起来确实过于冷酷,但也不能说是毫无人性,因为这是一种长期压力下的自然反应。当今中国社会现实,就是有太多破坏规则,甚至无视规则的人大行其道,并且总得不到惩罚。从公共场所大声叫嚷、吸烟、随地吐痰,再到随时可能致人死亡的打远光灯、随意变道,都难以得到惩处。老人躺地上碰瓷敲诈勒索,派出所教育几下就了事;校园暴力严重导致孩子精神失常了,学校出面大事化小。而相比之下那些敬畏规则、遵守规则的人们一次次地成为受害者,一次次忍气吞声,怨气一点点积累,破坏规则的人却肆无忌惮。终于,遇到一位规则的破坏者受到了“惩罚”,且被一个更高规则惩罚(大自然界的弱肉强食规则),哪怕这惩罚过于严厉,又怎么“同情”得起来呢?

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怕就怕在有些人把犯错当做理所应当。成年人须为自己行为负责。

可惜的是我们周围实在有太多的“巨婴”,习惯了不遵守规则,习惯了其他人的忍让,习惯了不受惩罚和不负责任。“八达岭”那个当事人至今仍试图让园方负责人并赔偿,就是一例,也正是这些人耗光了社会对于犯错者的宽容。


从这个角度来看,受害者不冤,又很冤。


他不冤是因为他自己破坏规则,他自己就是肇事者。

他冤,是因为他一个人无形中背负了所有“规则破坏者”累积起来的骂名。


诚然这是一场悲剧,受害者值得怜悯,但受害者作为唯一的肇事者,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值得同情。


当然最后心疼的还是那只老虎,它是自然界最遵守规则的动物,反而还要赔一条命,愿它的天堂全是没有武器的人类。


user avatar   crjwill 网友的相关建议: 
      

当我看到视频,一个中年左右男子被老虎撕咬颈部,拖拽在地上,苦苦支撑;臀部翘起,用着最后一点点力气撑住身体,不让身体翻过去,否则喉咙将直接被咬开;同时,旁边还有一只猛虎在观望,男子还不得不用脚阻止尝试新加入的老虎;而另一边群众在围观着,无动于衷,可能并没有多少人真的关注他的生死;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十分钟,可能是城市里能达到的最绝望的时刻了。但是他是幸运的, 很抱歉,因为他死了。否则打开网络,看到更多更多的人去不少嘲讽“作死”,亦或是活该,该死的言论。

我就很疑惑,这个男的是干了怎样的伤天害理的事情,能够赢得这样的仇恨?甚至都在同情老虎的人多于一个人。抱着疑惑,我去确认一下这个人的情况,一看是逃票,一个仅仅是逃票的遇难者,能遭到半网以上的人的憎恨。看来大家都很享受鞭挞那个让人讨厌的逃票的人,毕竟站到舒服的位置去批判这个社会中钻空子,不守规则的人是一个很爽的事情。

我相信这群厌恶钻空子,痛恨不守规矩的人,一定都没有干过下盗版歌,没有看过盗版电影,没有看过未授权的AV,没有玩过破解版的游戏,而且还遵守各种规则,不闯红灯,坐车系安全带,所以对于这种社会中的违反规则的“巨婴”深恶痛绝。

但是我也在思考有没有另一种可能性,这群酷爱批判受难者,拍手叫好的人,其实并不在意别人是否违反规则或者是怎么样的生前行为导致了这样悲剧。因为我从来没听到多少人在探讨那个人如何逃票的,没有太多人关系怎么样救援的,中间的具体细节从来没多少人过问。

这群人的逻辑其实是:反正知道他死了,然后他逃票。这样我笑话他作死,我看大戏,再嘲弄他作死,都没关系。反正没人能说我,因为这是不受社会规则的贱货,作死活该!另外我最讨厌圣母婊。

这群人对于死一个人的感觉可能没什么,少一只老虎可能觉得还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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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远大于老虎,无论这是个怎样的不守规则的人。为了哪怕高一点救人的可能性,尽早击毙老虎都是营救的上策。评论里说到警方过来才击毙的老虎,我在之前写答案的时候,报道还没有这么详细,动物园能做的可能很有限。但是根据视频来看,动物园来的速度很慢,男子至少坚持了很久,都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哪怕是水枪。

嘲讽调侃开心的群众,开心就好,出事不去帮忙找专业人来营救,拿着手机看大戏,视频里小孩都看哭了,大人也不想走,谁想错过嘛。十年罕见的直播虎吃人。

至于那些张口闭口惩罚不守规则的人,呵呵。只是找个借口罢了,如果仅仅是跌落虎池,这群人也能说成非得翻越,作死。

喊着守规则,拍手叫好的人,希望你下一年下载盗版电影,看盗版书,看未授权AV,闯红绿灯,开车强行变道,玩真心话大冒险说假话的时候好好想想,你不守规则的时候就有人放老虎咬你。还拍手叫好,正义实现了。

你不是没作过死,只是作完之后运气不错而已。别嘲讽那些倒霉的了。

------------------------------------------- 看过视频过来,半天缓不过神。 从上次八达岭的老虎袭击下车女事故,到这次宁波动物园男子误入老虎园被袭击,看着如此多拍手叫好的群众,真的是看不下去必须得说几句了。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讥笑着男子不守规矩,命丧虎口,活该倒霉;高呼着保护动物,老虎无罪,人死活该;你觉得他们过于刻薄,他们一定反骂你一句圣母婊:)

大年初二,带着家人一起看老虎,现在老虎池子里多了个被被咬的人,今天太赚了。前几秒还挺慌,吓了一跳,深呼一口气后觉得,真自在。拿着手机拍,全程不能落。至于找人救人?这又不是我的事,我的责任,难道你说人被老虎咬死了怪我?

打开视频,真刺激;从小就听说老虎厉害,今天终于能好好看看人怎么被老虎咬死的。反正过年也没事,中国人多嘛,希望明天能来个被熊咬死的,这样更刺激。

我真的看到无数泯灭人性的言论,也看到无数围观拍手叫好,也看到不少开心完再多补充一句圣母婊死xx的。我很想去骂他们,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说一句“拍手叫好的才是动物,没有人性,不配为人”。

老虎是否有罪,当然没有!但是一旦你攻击的是人,那么你要么停止,要么死。 任何动物的权利都不值得和人权比!!老虎攻击猎物是天性,但是你不能伤害人,哪怕这个人是个逃票的,哪怕是个罪犯。 可真的,就是有人把自己当作了动物,又是保护老虎的;老虎没错,这个人错了,但是这个人没有肆意捕杀动物,而仅仅是在一座城市里的老虎的领地经过,如果老虎攻击他,那么他有一万个理由获得救助和帮助!如果帮助方法不到位,那么击毙老虎就是最好的。

逃票是否有罪,当然。但是他是一个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普通的工作的公民,他自己没有,买票,但是他没让和他一起的家人也和他一样逃跑翻墙。他作为市民,到了动物园中被老虎袭击,坚持了至少20分钟还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援救,竟然还要被一群人当作动物一样围观,死后还要被侮辱和嘲笑,我真的觉得有很多人不配成为人,而这些人就在我走过的身边。

有人说,那么认真干什么?就是一个人死了而已,死得还挺精彩。 那么我得说,如果上次八达岭的事件,动物园方面做的还仅仅是标志提示不够清醒,但是救援速度无与伦比的快。这一次,这样的动物园真的不能给参观者任何的保护。哪怕逃票情况很特殊。

如果围观者的风向是嘲讽逃票者,嘲讽那些因不守规则而落难的不幸者,那么你可以享受一个开心的好年。而不是通过压力,倒逼动物园监管和安全措施更加完善。那么我建议你也要祈祷,下一次误入虎口,或者跌入池中,滑倒在地,被车撞倒等等一系列的倒霉事不在你身上,因为没太多可能你会得到多少帮助,除了漂亮的闪光灯和手机对准你。


不幸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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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avatar   wang-yi-bao-7 网友的相关建议: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大过年的,看到这么膈应人的新闻,瞅着些个好事者抖着机灵上蹿下跳卖弄自己的浅薄修养、铁石心肠、面对不幸者产生的低级优越感,心底拔凉拔凉的。

视频里那被咬得血糊糊的那可是人啊,就算各位不物伤其类,但能不能不幸灾乐祸?

或者不来卖弄你那小聪明,老虎会咬人,进园要买票能识文断字的谁不知道啊?这还需要你瞎比比?简简单单的道理硬生生给抻出几千字,装啥圣者卵蛋文绉绉。

现在说个啥都讲究个跟风站队。生怕不跟着大家伙扯上嗓子喊些口号,群众们就不知道他是“独立之精神 、自由之思想”的大知识分子。各种没来由的口诛笔伐更是让我等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瞠目结舌。

你要对逝者表示悲悯,马上一顶“道德婊”的纸糊高帽给你扣上。

这都是语言匮乏的具体表现,拾人牙屎也要讲究因时制宜,你看“不齿于人类(虎类)的狗屎堆”在此时是不是更为贴切呢?

是的,我就喜欢站在寒冷的道德高地,把冷眼看那谷底在腐尸和粪堆间汹涌蠕动的群蛆。


user avatar   liu-ruo-ch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舆论自始至终只围绕“活该”展开无尽的戏谑和调笑,那我们的社会文明是否也流于兽性与冷血?违反规则的确应该谴责,但是遇难者已经承担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于法而言有“罪不至死”,于规则而言,我们的舆论也不该在过分的惩罚后过度落井下石了。

事情不会总是像结局看起来那么是非分明一目了然。一位拮据的农民工父亲,过年无法回家,只能带着妻与子去了当地的动物园,一人150元的价格对于他们而言自然是昂贵的,也只有过年,才能鼓起一口气带着期盼已久的妻与子来,选错了翻墙的地点导致最后惨死户口。让这样一位平凡的中国农民父亲永远保持道德洁癖未免有些过分苛刻了。社会规则的制定需要容错的空间、需要合理有限的惩罚。实际中规则的遵守,总是牵扯着各种现实、情绪与想法。此时的舆论再从死者身上榨取热度,无异于给受害者的家属多重伤害,犯错该罚,但真的不该家破人亡。


没有人能做到道德洁癖,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违反过规则 逃避过惩罚。盗版影音、盗版软件游戏字体书籍,知乎上的很多城市中产也都用的不亦乐乎;观看和传播色情影音图像我看在传媒中已经是公开的灰色幽默了;以及赌(球)博、嫖娼、出轨这些时常被道德法庭审判的罪名。这些规则的违反真的就比翻墙逃票要轻吗?那么是不是也都“活该”去死呢?如果有知乎er因为这些而莫名其妙的死去,会被大家在一片“活该”欢乐的送别吗?诸位不过是摆脱了经济上的桎梏才能如此轻松的戏谑一位农民父亲因为经济的拮据导致的错误。对于更多穷人而言这真的只是来自精英的恶意,他们没有话语权也没知识逻辑反驳,在你们扯着规则大旗的数落面前只能无地自容。他们是城市狂欢背后的隐匿者,想起来了遍被拉出来施于怜悯,若是这个阶级不小心犯了什么错,一下子就变成被你们极端“不容忍”“不理解”的戏谑对象了。是啊,老虎没错,老虎多可爱呢


我们的社会永远应该崇拜规则,这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但是我们的规则的建立若是以牺牲人性为代价,那未免太昂贵了。如果社会充满冷漠带来的仇恨,没有人能独善其身


user avatar   liu-dong-yu-514 网友的相关建议: 
      

动物园老虎咬死了一个不守规矩的游人,随之被击毙。


视频流出,舆论进场狂欢。

网民通过惋惜老虎的生命,寄托自己对破坏规则的同类的唾弃、不屑和幸灾乐祸。

大家人格化老虎,「老虎好可怜,他错了什么,他也有生命,它也有家人」。

一片过年的空气。


老虎可以被人格化吗?

可以,但通常是它们受到了不必要伤害的时候。这也是动物保护主义者的立场:人类明明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无节制地将利爪伸向动物呢。其本质是一种处在马斯洛自我实现金字塔高层的「推己及物的同情」。

——相信我,再极端的动物保护协会都不会矢口否认「人类中心主义」的。


这是一道人虎同笼的题,比鸡兔同笼更难。

很可能,发蜡烛痛惜老虎仙去的,并不是爱狗爱猫爱老虎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当然也更不是幻想出老虎动漫形象的小孩子,会把野兽当成有自由意志的个体。

(假使真有动物保护分子在攻击同情游客的人是「圣母」,那就太讽刺了:因为大多数时候都是人类至上者攻击动物保护分子是「滥发圣母心」。——其冲突背后还是对自我实现的不同认知。但在人虎同笼的极端情形下......似乎并不存在需求层次的歧义。

难道是我们真的那么恨同族?


不是吧。

狂热者或许不是有多恨这个人。仇恨一个不相识且没有直接利害冲突的死人?不太可能。他们似乎更像是在攻击和嘲弄,话中有话,在向那些在暗处的曾践踏过规则的人摇旗示威。

这能想到,能理解。

但有两件事很值得思考:

一件是,蔑视规则和占便宜心理(论文代写、逃票攻略、破解补丁、酒桌文化......),似乎是我们社会认可度极高的共识了。而对它们的公开反制,相对于其他议题,似乎从来没有走到过舆论舞台的中心。所以,我们到底有多痛恨翻墙的行径本身?这是要打上问号的。

另一件是,这种甚至包括了「别杀老虎,一枪崩掉游客多省事」的摇旗示威中,似乎阴暗地呈现出允许我们践踏人性的可能性(潘多拉魔盒一开,思想实验中便可以构造出诸多相似情形来合理地杀人灭族。不双标的话);而那明显失序的扎堆气氛,又不知道其中有没有人有一种占舆论高点便宜的心态?


我记得,前些年,几乎每年都有被动物致伤致死的不少报道,那个时候还没有微博,也没有知乎,于是它们只会安静地占据着门户网社会新闻或地方新闻那一栏的一小格空间。点开,回帖并不会很多,因为没几个人觉得这是什么值得「开辟一个战场」的大新闻。

就是简简单单的「感其不幸,叹其不智」。


通常是争议性大的事情会闹得凶,这件事没什么争议(主流意见都出奇一致),怎么也闹这么凶?我们可以理解为,因为一部分人想争辩压倒的不是另一部分人,他们想在这个似乎比较特殊的情形下,争辩和压制伦理。

但伦理这种普遍性的东西怎么可能说翻就翻?

(司法实践中这类致死致伤事件动物园园方很难全部免责,且其过错必须通过举证来否定,你们想过这是为什么吗?)


一个每年指标式发生的小事情,闹成了惊动全国、跟帖者众的大新闻。

除了「正义感」,除了「控诉」,除了「对质伦理」,我不知道其中部分网友是不是还有一种吐槽欲在作祟,或者说一种抱团性质的话语权存在感的展示?相反事件本身和那条人命只是一块背景板?(毕竟我们对春晚的吐槽自由已经限制了。)——我不想搞诛心之论。

不过我自己站出来先承认一下吧:

我写这个回答,其实就一种吐槽和宣发的情绪隐于其中。



死者为大,并不是举挡箭牌,更不是讲「弱势有理」论。

只是说,在文明社会的框架下,死已然是对他最大的惩罚了。在一个现代社会,他一切的恶和蠢,都已经用最彻底的方式,赎罪了,因果完成了。到此一切都很「自然」。而之后有自由意志的我们,再去朝他身上吐口水,就显得多余和失序。

仅此而已。


一个变态杀人狂,我们为什么不主张「同态复仇」。

反而我们要文质彬彬地用审判,用刑法,将他以最文明的方式处决。(甚至注射氰化物的时候还要给针管消个毒?)

因为,这个一致理性的程序昭示了人类之文明。

「击毙老虎,或者说在不预判游客人格、身份和落难前因后果的情况下不择手段地对他展开营救。」

——同样的,这恰恰也就是彰显人类文明的程式了。

仅此而已。



对那些近乎夸张地泼洒着谩骂和羞辱,通过一个无关的人激发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冷漠和恶毒的网友,只容我提醒一句:

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正凝视着你。




最后。

我绝不会去尸骨未寒的死者身上再踩上几脚,或者吐几口唾沫。

我绝不会在这个种事情上想办法做文章,用狂欢和嘲弄去达成警示和宣威。

我相信,不信邪的人是永远警示不了的。

我还相信,我们与蠢和恶纠缠争斗久了,我们也会变成另一种蠢和恶。


我当然也不会去某条微博下面评论一句「这个人真值得我们万分同情」。

但是,当我今天什么也不知道地被推送了那条视频的时候,看到那个触目惊心的撕扯画面的时候,我的确的确,几乎是生理性地,感到了一阵残忍和寒意。

正如,如果我是当时的在场者,我是绝对忍不下心盯着看的。如果我实在什么也做不了,我可能心悸、失措、捂眼。安静地 围观一个行刑现场?而且还举着手机,脸不红心不颤手不抖地,对着那个痛苦呻吟垂死挣扎的人录像?

抱歉,我好像做不到。








——————————————————————————————————




回复破百。集中回应一下反对者。

第一件事。

网络世界的羞辱和狂欢到底能起到多少警示,是待证的。谁主张,谁举证。而这一整体行为的「外部性」又到底是正是负,也是待证的。(两天过去了,还没发现负的那部分体现在哪里吗?)

顺便一说:八达岭老虎咬人,没过去多久,顺这个逻辑,难道是因为半年前网友辱骂和展示得......还不够彻底吗?细思极恐。

第二件事。

在我们社会,为什么要求消防员要耗费气力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营救那个爬上高楼顶层、企图自杀的人?我们有时候甚至会看到:想自杀的最后被救下来,消防员却牺牲了,很悲哀。为什么对一个自作孽的寻死之徒,我们社会还要封锁交通、搭充气垫、不惜代价地劝解和救援?

——可能想明白这个问题,就好解了。因为你们可以假设极端情况,这个人进虎园就是铁了心去自杀的。

第三件事。

诸位是素食主义者吗?或许不是吧。是泛神论者吗?应该也不是。那么,一头野物,被我们乱枪打死,或者被我们端上餐桌(评论区讨论了牵涉人伦之恶的情况),或者寿终正寝,有那么大的区别吗?人之所以「齐彭殇为妄作」,是因为人有野兽绝没有的超越性呀。

(这种情形下,慷慨地推己及物......不太妥当吧?)

第四件事。

有人问了,如果他被救了,逃票的事情怎么处理?我说,该怎么重罚怎么重罚。又有人问了,该对死掉的老虎进行赔偿吗?我说,可以啊,小事情,该赔钱赔钱。一只老虎,毕竟是能评估价钱的,对吧?如果打死的是熊猫,就请专家给熊猫标个价,他们可能赔一辈子......但都不是事儿。

(正如那个堵塞了交通的自杀未遂者,他就该为交通拥堵买单。)

最后一件事。

事件是一块讨论板。死者只是一个符号。我懂。

但气消了过后,大伙儿还是回到「人是目的而不是达成其他目的的手段」这一基本的现代性上吧。

盒子能少开,少开;能别开,就尽量别开。


——至于,我们对那个死者是否应该抱持同情,或者说应该寄予多大程度的同情,我不想和任何人争执,这个由每个人的认知和观感来自由决定好了。我们暂时就把它悬置起来吧。


user avatar   xu-ze-qi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发现原来自己还是太善良了,身边一个个冷漠的人戾气那么重。

这些人一定觉得自己开车撞死了不太规矩的人,被撞死的是死有余辜吧。

还好有法律。


user avatar   hu2ge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不是在讨论事情本身,我只是在说一些人认为死者“活该”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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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疑问,因不守规矩而死亡的人都是活该吗?法律可不这么看,不然的话,对社会不满的人可以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杀人,方法很多,就不一一举例了。市政、服务行业也可以因为自己无责而忽视各种安全隐患。

(以下所有例子都跟这次事件无关,只是为了说明不应该认为那些不守规矩的人活该。)

先举一个忽视安全隐患的例子:某地的一条马路路面出现一个大坑,因为位置刚好在一个上坡后的下坡路段,司机难以提前发现,当地市政的处理方法是把该路段的限速设定为30,结果依然有司机以60的速度开过去,发生重大事故后死亡。网友纷纷评论:“超速驾驶,死了活该。”看出问题来了吗?开车的人都知道,超速是非常常见的不守规矩,更何况是在一条原本限速60却突然被安放了限速30牌子的马路。如果因为死者“活该”就认为市政无责,那么今后各地政府就都没有动力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交通事故会大幅度上升。

再举蓄意杀人的例子:某人在背包里放了一条毒蛇,然后把背包放在路边草地里,并用一个两米高的铁栅栏围起来,写上大大的“私人物品,勿偷!内有毒蛇,一咬即死!”字样。然后呢,自然是有人死了。你们觉得死者是活该吗?再举个例子,某人承包了一个老虎园,对围墙进行了改造,使人们可以徒手翻越进去……然后一年死了十个偷入者,你们觉得这些人都是活该吗?

我以前也是觉得不守规矩就得承受一切后果,但后来一件事使我慢慢改变了看法。几年前,因为一次差点被偷的经历,我给上海警方的网站留言,说我可以做诱饵,把包背在背后,并打开一个口子,警察则在暗中监视,一起捉小偷。后来有负责处理留言的警察给我打电话,说感谢我的热心,但是这个方法不能用,因为它会引诱一些并无犯罪意图,但是爱占便宜的人下手,从而造成误伤。爱占便宜,不守规矩是人性的弱点,但法律并不会因为这个弱点就让他们“后果自负”、“活该”。

最后推荐一篇文章:

如果老虎吃人在美国谁负责?-中文商讯-美国中文网 -
美国司法,对野兽(wild animals) 的主人量以最严厉的民事责任。拥有野兽的主人,对周边的民众,在安全上不但拥有责任,而且拥有最极至的严格责任(StrictLiability,又可译为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一旦野兽失去控制,伤及他人,不用分析谁对谁错,野兽的主人将负百分之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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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单纯的迷茫,倒是不错的,只是这个问题,很容易让我想到。

叶公好龙。

叶公好龙的故事就是说古代有个人叫叶公,他到处跟大家说他特别喜欢龙,满屋子的龙的周边,还拉着附近的人去他家里看。

结果有一天真的龙飞来了,别人还在好奇,看看真的龙长啥样,他叶公跑的最快,躲到桌子底下,根本双手抱头,害怕得根本不敢睁开眼。

题主对文学的热爱应该如何体现呢?真的热爱是不用人说的,无法阻拦的,你自己就会有不断地看,甚至写的冲动,进而就去做了,也就是说热爱文学你就多看,通俗的,纯文学的,看的进去就多看,如果想写就试着写,不想写就继续看,就这么简单。

怎么热爱还需要别人教的吗?是不是不理解什么是热爱?

比如说我热爱音乐,我听到好的音乐我会感动,我会努力学唱歌,为了表达音乐,虽然还唱的不够好,但是我会学习怎么样才是唱的好。


user avatar   zhang-chen-68-7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是单纯的迷茫,倒是不错的,只是这个问题,很容易让我想到。

叶公好龙。

叶公好龙的故事就是说古代有个人叫叶公,他到处跟大家说他特别喜欢龙,满屋子的龙的周边,还拉着附近的人去他家里看。

结果有一天真的龙飞来了,别人还在好奇,看看真的龙长啥样,他叶公跑的最快,躲到桌子底下,根本双手抱头,害怕得根本不敢睁开眼。

题主对文学的热爱应该如何体现呢?真的热爱是不用人说的,无法阻拦的,你自己就会有不断地看,甚至写的冲动,进而就去做了,也就是说热爱文学你就多看,通俗的,纯文学的,看的进去就多看,如果想写就试着写,不想写就继续看,就这么简单。

怎么热爱还需要别人教的吗?是不是不理解什么是热爱?

比如说我热爱音乐,我听到好的音乐我会感动,我会努力学唱歌,为了表达音乐,虽然还唱的不够好,但是我会学习怎么样才是唱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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