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古代女子清白被毁后还能嫁人么?

回答
古代女子在清白被毁后是否还能嫁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答案并非简单的“能”或“不能”,而是受到 时代、社会阶层、家庭背景、毁坏清白的原因、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 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总的来说,古代社会对女性贞洁的要求极为严苛,清白被毁对女子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打击,直接影响其婚嫁的可能。 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绝对无法嫁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探讨:

一、 什么是“清白被毁”?

首先需要明确,古代语境下的“清白”通常指女性的贞洁,即未婚女子与男子发生性关系。因此,“清白被毁”主要指:

失贞: 未婚女子在婚前与男子发生性关系。
通奸或乱伦: 已婚女子与婚外男子发生性关系,或与其他亲属发生不正当关系。

二、 清白被毁对女子婚嫁的直接影响:

在等级森严、礼教束缚的古代社会,女性的贞洁是其社会价值和婚姻资格的重要衡量标准。

名节扫地: 清白被毁意味着女性失去了“贞节”这一宝贵的品质,在注重名节的社会观念下,这被视为极大的耻辱,会严重损害其声誉。
婚姻受阻: 大多数情况下,清白被毁的女子很难再嫁给门当户对的家庭。古代的婚姻往往是家族联姻,男方会非常看重女方的品德和家族名声。
被视为“二手货”: 这种观念虽然残酷,但在古代普遍存在。被认为已经“玷污”的女子,在婚姻市场上竞争力大大降低。
家族蒙羞: 女子清白被毁,不仅是个人问题,更是家族的耻辱,家族可能会因此受到牵连和歧视。

三、 何种情况下女子清白被毁后仍有可能嫁人?

尽管如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清白被毁的女子依然有机会嫁人:

1. 被强奸或逼迫:
法律和道德的区分: 如果女子是被迫失贞(如被强奸、被下药等),在一些相对开明的朝代或地区,可能会有一定的同情和理解。
家族的庇护: 如果女子背后有强大的家族势力,并且家族愿意为她遮掩或据理力争,以“非自愿”为由,或许可以减少一些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找到愿意接受她的家庭。但这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比如嫁给地位较低的家庭,或者成为侧室、妾室。
“贞顺”观念的弱化: 尽管贞洁是重要标准,但“贞顺”也包含对女性遭受不幸的同情。如果能证明是受害者,道德的谴责会相对减轻。

2. 未被公开揭露:
隐瞒真相: 如果女子清白被毁,但事情没有被公开,尤其是在小范围内发生且得到了妥善处理(例如,与对方私下成婚,或者在家中秘密处理),那么她仍然有机会以未曾失贞的身份嫁人。
家族的善后: 家族为了维护名声,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隐瞒真相,甚至通过“退亲”等方式,让女子在家中等待“再嫁”。

3. 嫁给地位较低或不看重名节的家庭:
社会分层: 在封建社会,不同阶层的婚姻观念存在差异。一些底层家庭,或者不那么讲究名节的家庭,可能更看重实际利益,或者对女子的过往不那么苛刻。
再嫁或续弦: 有些丧妻的男性,或者对配偶要求不那么高的男性,可能会接受一个有过过往的女子,尤其是当女子有某些其他优势(如家财、美貌等)。

4. 通过“义女”或“借尸还魂”等方式:
特殊手段: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女子清白被毁后怀孕,但男方不愿意负责,而女子家族又无法承担抚养责任,可能会通过一些特殊的方式,例如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然后女子“改头换面”嫁人。这种方式非常隐秘,且充满风险。
“借腹生子”: 有些情况是,女子在婚前失贞,但对方(可能是其未婚夫)愿意负责,通过私下成婚或者公开解释,避免了最坏的后果。

5. 特殊的历史时期或地域文化:
时期差异: 不同朝代的法律和道德标准有所不同。例如,唐朝相对开放,对女性的束缚相对较少,但到了明清时期,理学思想盛行,对女性贞洁的要求更加严苛。
地域差异: 不同的地域文化也存在差异,一些边远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可能对女性的贞洁要求不那么极端。

四、 嫁人后的可能处境:

即使女子清白被毁后嫁人,她的处境也可能比其他女子要艰难:

不受重视: 在夫家,她可能不受重视,婆家可能会因为她的过往而看轻她。
遭受歧视: 娘家和夫家都可能对她有看法,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可能较低。
成为妾室: 即使能够嫁人,很多时候只能成为男方的妾室,而不是正妻。
生活压抑: 即使有幸嫁为正妻,也可能因为过去的“污点”而时刻生活在压抑和不安之中,担心被揭露。

五、 总结:

总而言之,古代女子在清白被毁后能否嫁人,是一个充满变数和不确定性的问题。虽然社会观念严苛,但并非完全没有出路。

最理想的情况是,如果失贞原因是被迫且能够得到有效的遮掩和处理,并且嫁入的家庭对名节的要求相对宽松,那么嫁人是可能的。
最普遍的后果是,她将很难嫁到好人家,只能退而求其次,甚至可能终身不嫁。

这不仅是古代女性的悲哀,也反映了封建礼教对女性身体和名节的极端压迫。现代人看待这个问题,更应注重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同时也要认识到这种观念对人性的摧残。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聊贞洁观念的变化,就用历史说话,你要拉扯朱熹我可就来劲了。下面文章略长,全文三千余字,详细叙述朱熹“扒灰”的过程。

这还得从他当浙东提举说起。

淳熙八年(1181年)的时候浙中闹特大水灾,“自秋来卖田拆屋,斫伐桑柘,鬻妻子,货耕牛,无所不至,不较价值甚贱,而以得售为幸。……鱼虾螺蚌久已竭泽,也才草根取掘又尽。”

秋天以来的浙中,百姓已经卖田拆屋,能砍的树砍了卖,老婆孩子耕牛也卖,不怕价格低,只怕卖不出去。河里的鱼虾螺蛳,山野的野菜树根也已经全部被挖掉。

甚至连普通士子官宦家庭也已经做好了要当乞丐的准备,“自陈愿预乞丐之列。”

这样惨的情况,一般的官员根本就不敢去赈灾,地方本就是各种豪强势力盘根错节,这样的情况想做事,很难做成,没人愿意去。当时的宰相王淮就想到了朱熹,因为朱熹前一年在南康赈灾做的很好。

朱熹本来要去京城的直秘阁任职,当时他还写信讽刺吕祖谦说:“浙中都这个逼样了,你们这些公卿大夫还看得下去,真服了你们。”然后他就去做了浙东茶盐提举,开始赈灾。

去浙东的路上,朱熹按照之前赈灾南康的经验去跟皇帝要赈灾的粮食和权力,一共七封信。当时的皇帝是宋孝宗赵昚,这个皇帝又扣又专断。朱熹前两封信专门是劝谏皇帝的,里面就差指着皇帝鼻子骂了,说皇帝在位二十年,“德业日隳,纲纪日坏,邪佞充塞,货赂公行,兵怨民愁,盗贼间作,灾异数见,饥馑荐臻。”

朝廷的道德功业越来越被毁坏,朝廷的制度也逐渐腐烂,到处都是小人贪官,贿赂贪污公然发生,士兵有怨气,百姓愁日子,盗贼是好听的名字,实际就是有地方农民起义,全国天灾多次发生,异常的天象也是发生几次,饥荒连续到来。

宋孝宗看了后一点感觉没有,就是对信中讲的星象灾异有兴趣,至于其他的话完全听不进去。然后朱熹在三、四、五封信里跟皇帝要粮食、要政策,希望宋孝宗能给快点给灾区放粮食,减免赋税。结果皇帝就是回复,“朕并无所惜”,只说我不抠,你放心去做,但就是不说什么时候给粮食。

朱熹没法办法又去户部和地方要钱,最后搞到了三十万缗钱,压根就不够。三十万缗能买米八万多石,但是当时浙中受灾的人有六个县,两百万亩田地被毁,一百四十万人受灾。算下来一个人只能拿到一、二合(十合一斗,一合大概2两重量)。就这样,当地还没有免除赋税,大量的地方在征税。

宋孝宗也不是没钱,他当时还拿了千万贯的去孝敬还活着的赵构,但就是不愿意多给一点钱去赈灾。当时朱熹预计最好是两百万缗钱,但宋孝宗就是不给。

结果地方政府知道上面没有同意减免税赋,知道了上面的态度,征税的手段比以往更加粗暴。朱熹也因为奏请朝廷减免税赋的事被官场排挤,因为减免一个地方的税赋,当官了就少了一条油水的来源。断人财路,杀人父母。

至于最后两封信是催宋孝宗赶快给头一年南康赈灾有功的人行赏。

总之,朱熹一开始赈灾其实就是朝廷让他去做个样子,把手头的三十万钱发下去,至于下面人是贪污还给老百姓,朝廷根本就不要朱熹去管,但朱熹偏偏要管,还要跟朝廷要钱。他刚上任浙东提举不到三个月,就已经因为跟朝廷要粮食和免赋税被官场排挤。

淳熙九年,朱熹已经巡历了嵊县、诸暨、婺州、义乌、金华、龙游等等,一路给钱给粮食。但是他发现钱给下去,屁用没有,百姓照样没粮食。他一查,当地的官员故意漏报灾民数字,仅仅会稽和山阴两个地方就漏报了二十五人。米也给的少,下面的官员故意搞称,一石米只给九升,每一斗米里掺了一升二合泥土,一升一合糠。一万三千石的粮食,少了四千一百六十石,足足三分之一不见了。

七转八转,粮食基本没有给百姓,全部落到官员口袋里了。没办法,朱熹就命令官府不要发米了,直接煮粥给百姓,结果很多地方直接用发霉的陈米煮粥,或者煮的粥跟水一样,把米扣了。

眼见这些事,朱熹集齐证据上奏,结果水花也没有,这些人的关系势力盘根错节,都有大靠山背景。陆游当时写信给曾逮说:“朱熹这事怕是搞不成,手里粮食不多,又只有空头位置,没有实权。”譬如朱熹查到当地一个恶霸叫朱熙绩,他和当时的宰相王淮是老乡,两个家族有姻亲关系。还有一个衢州守李嶧,他的姐夫是当时的参知政事。

这种人在浙中很多,朱熹第一次巡历啥也没干成,反而被当地的势力造谣中伤,他回到绍兴府的时候,皇帝那已经有很多骂他的奏折。

当然,朱熹很刚,刚回去他也上书给皇帝还有宰相,直接跟宰相说:“你作为宰相应该反省自己的责任,把以前自己的罪过跟皇帝好好说说,现在当务之急是赈灾,你少掺和这些事,少给他们做靠山。”

第二次朱熹巡历各县是淳熙九年夏天,这年又发生了旱灾,很多地方还闹蝗灾,很多百姓家里成片的死,只剩下一两个小孩活着。结果这次就查到了知州唐仲友的头上,这个人当了一辈子官,最大的政绩是造了一座桥,这座桥的钱还是他收过路费收来的,当时所有经过这里的船只三日一放,不给钱不给走。其他啥事没干,不过朱熹就在他头上吃亏了,倒不是被唐仲友把朱熹怎么样了,而是因为唐仲友,朱熹狠狠的得罪了王淮。

当时户部要求收税截止时间是八月三十,唐仲友故意改到六月底,让底下人强行收税。当时人正好遭了旱灾,根本没钱,很多人直接家破人亡。然后在征税的时候唐仲友故意增加粮耗数字,让百姓多交粮食承担所谓的粮食损耗,还用糙米强行去换百姓的米。灾区的百姓给不起钱,就用布匹抵,他就把布匹的价格压低,让百姓多给布匹。当时灾区交税的布匹比以往没灾的时候还要多出几千匹。又用公家名义卖酒,获得的利润自己全拿了。百姓要是敢酿酒的,全抓。两年内就有两千多家因为这个破产,死在狱中的有一百多人。

至于贪污公款,官商勾结,欺压百姓,这些对他来说更是常事。历史记载,他从江西提刑回去时,光行礼就有几百担。而朱熹从南康离开时,行礼只有五六担。

那唐仲友为啥这么肆无忌惮,因为他的弟媳是宰相王淮的妹妹。他的三儿子、外甥、侄子、表弟等等,都在台州府衙做事。他在官府里的心腹更多,现在还有名有姓能数的起来的就有司户赵善德、使臣姚舜卿、人吏郑臻、马澄、陆侃、陈忠、杨楠、王子纯、俞实、张公甫、吴允中等等等等。

按照唐仲友犯的罪,死十次都不够。朱熹拿到证据后连续上书四封给皇帝,结果王淮按下后面三封奏折,只给了皇帝第一封,因为后面三封信一看就知道朱熹说的是真的,恶事桩桩件件,条陈铺列,根本就不是编的出来的。但第一封奏折只是写了唐仲友贪污的一个开始,但皇帝就只看到了这个开始。最后王淮说朱熹和唐仲友是文人相轻,没啥大事。宋孝宗听了后,就放过了这件事,不再管。

唐仲友知道事情被宰相压下来,皇帝不管后,竟然派人到州司理院大打出手,要报复朱熹。结果朱熹继续上书第五封奏折,直接说唐仲友这事有宰相撑腰,皇帝您老人要么把我下狱,要么追究唐仲友的罪责。

结果朱熹的奏折还没到皇帝面前,王淮就把唐仲友从江西提刑的位置调走,让朱熹去做江西提刑。这样既保护了唐仲友,又让大家以为朱熹抓着唐仲友不放是因为自己想做江西提刑,把唐仲友搞走。

朱熹在知道这件事后,又上第六到奏折,用小说的形式把唐仲友的事写了出来,这篇我贴在最后。结果当然是这篇也没起作用,毕竟有宰相在皇帝门口把门,写啥都没用。

后来朱熹也没有去做江西提刑,而是直接辞官回老家研究经书去了。

以上这些事在浙大束景南教授的《朱子大传》里有详细的考证,至于朱熹和唐仲友之间恩怨的其他说法,这本书中都有一一辩驳,有兴趣的可以去看,我的版本是在书的第515-524页。

实际上朱熹明明是一个刚正不阿,为民请命,不畏强权,连宰相也敢怼的好官,怎么现在到处传他扒灰呢?这是在十三年后朱熹的道学彻底失势,王淮的小弟洪迈编了一个故事,把唐仲友的专用妓女编成了一个才华横溢的专情女子,说朱熹把她屈打成招,就是为了污蔑唐仲友,这个妓女就叫严蕊。

实际上严蕊是什么人?严蕊是当时的军营妓女,是唐仲友和他儿子一起用的。她和沈芳、王静、沈玉一起帮助唐氏父子出面和人交流,专门是打通关节,交接暗地里的事,干尽伤天害理的事。就这还被包装成了一个和柳如是一样有气节的才女,我第一次听到吹严蕊的是高晓松,自那以后对他一点好感没有,只要稍微查下历史就知道这事有问题,但他就是一点不负责的说了出来。不知道他是不是和唐仲友共情了,觉得同是风流才子,同是文人墨客,是一条船上的人。

而所谓朱熹扒灰这些事都是在十三年后的党禁之祸时政敌给他泼的脏水,当时官方给他定的最大罪状是:“为其子崇宪执柯取刘珙之女,而奄有其身后巨万之财。”其实他这是刘珙死之前把女儿托付给朱熹的。另外的还有朱熹对母亲不孝,状告朱熹给母亲吃的太差。但其实是因为当时朱熹太穷了,没钱富养老母,是靠着借贷买粮食的。

要是真有扒灰这种事,当时的官员能放过?这不比什么给母亲吃的太差,夺取别人钱财的事大的多?

至于说贞洁观念这个事起于朱熹,也是搞笑。

第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是程颐说的,不是朱熹说的。第二,这句话是说给士大夫听的,让士大夫保持品行,不要道德败坏,不是说给普通老百姓听的。第三,贞洁牌坊这个事起于秦朝,发展在明代,真正兴盛也是清朝以后的事。周至五代有记载的贞节烈女只有 92 人,宋代有 152 人,元代有 359 人,到了明代有27141 人,但是清朝是100 万人,这些跟南宋时期的朱熹有个屁关系。

下面附上朱熹关于唐仲友的写实类传记:

user avatar

古代时间太久了,得分时代。

唐朝

一群女子被贼人掳走侮辱,其中一个趁着匪徒睡着割了匪首的脑袋,一群姑娘在她的带领下反杀。

拎着头回城领赏。

结果:拿到赏金得到朝廷表彰

这样的事发生在中国古代

如果说这是普通人,咱们来说皇帝。

文帝的母亲薄姬,二婚。

武帝的母亲王娡,二婚,且已经生育过一女。

这些汉朝人根本不在乎。

唐朝两大顶流武则天二婚,杨贵妃二婚。

宋朝最有权势的女人,刘娥,二婚,最牛逼的是她认前夫为兄,真宗居然认了。

仁宗二婚老婆曹氏也是二婚。

这么漫长的古代岁月,偏偏记住的是保守扭曲没有人性的……

user avatar

中国古代非常久有几千年历史。

不是每个朝代都是这么封建保守的。

汉武帝她妈别说头婚了,连头胎都不是汉景帝的,不照样入宫。

刘邦长子刘肥不也是和寡妇生的吗?

汉武帝知道自己有同母异父的姐姐,也没怎么样,为了给母亲尽孝,还认了自己这个姐姐,好吃好喝伺候着,并没有觉得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一切的一切都要从朱熹那个扒灰的老东西开始改变。

————————————

我看到有人说寡妇属于丧偶,是正常婚丧嫁娶不是清白被毁。

我再举个例子,蔡文姬,飞舞战场的美少女,大活跃Q~~不好意思串台了

蔡文姬东汉末年被掳去匈奴,这算强奸了吧!不单止强奸还给强奸犯生了孩子。曹操统一北方之后,一块金壁就把她换回来了,她在匈奴也没有名分,说难听点就,算了不说了。

就这,回来之后照样有人要。

中国古代女性其实被强迫是非常常见的情况,刘邦那些从别的诸侯竞争对手哪里掳来的妃子一大堆,这些算不算强奸。每逢乱世女性经常被男性抢来抢去,太正常不过了。

user avatar

我发现很多人都是人云亦云,看见别人说都赖朱熹,就想当然地以为朱熹之前男女相处与现代差不多,这种拾人牙慧之徒哪来的勇气写出这样的回答?而且这个问题下的不少回答都如出一辙。例如,很多回答都说寡妇和生过孩子的女人最受欢迎。你真以为这些人是查过史料然后得出这个结论的?都是跟风而已。感觉就是一个人先定下基调,然后一群人跟风。跟风就那么有趣?这些人不知道跟风是一种没脑子的表现吗?

为了知道古代究竟如何处理男女相处的,我们需要查看的是古代的典籍,而不是在知乎上读一个别人的回答然后鹦鹉学舌。先看《礼记·曲礼》里面的记载:

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齐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

根据礼记的记载,至少从战国时期就已经有这样的规矩,那就是男女要保持距离,不能杂坐,不能共用日常洗漱用品。哪怕是姑姐妹,只要出嫁了,兄弟就不能与她们同席而坐,同器而食。而且这里已经提到了,”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所以不要想当然地以为宋朝之前对寡妇就没有歧视。

再看《孟子·离娄上》的记载: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这就是其他回答里面说的宋朝之前男女相处与现代差不多?莫不是以为”男女授受不亲“也是朱熹说的?那时候小叔子和嫂子是不能说话的,否则的话为什么《世说新语·任诞》中会有关于阮籍的记载:

阮籍嫂尝还家,籍见与别。或讥之。〈曲礼:“嫂叔不通问。”故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辈设也?”

阮籍因为跟他的嫂子说话,就被记载在《任诞》这个条目下,然后竟然有人以为当时男女相处跟现代一样?

再看李商隐的这首诗:

八岁偷照镜,长眉已能画。
十岁去踏青,芙蓉作裙衩。
十二学弹筝,银甲不曾卸。
十四藏六亲,悬知犹未嫁。
十五泣春风,背面秋千下。

这是唐朝一个典型的淑女形象,因为尚未出嫁,所以就要”十四藏六亲“,现代女性需要躲避六亲吗?仍然以唐朝为例,这里摘自《旧五代史》的第二十四卷:

罗隐,馀杭人。诗名于天下,尤长于咏史,然多所讥讽,以故不中第,大为唐宰相郑畋、李蔚所知。隐虽负文称,然貌古而陋。畋女幼有文性,尝览隐诗卷,讽诵不已,畋疑其女有慕才之意。一日,隐至第,郑女垂帘而窥之,自是绝不咏其诗。

唐朝宰相郑畋的女儿特别喜欢罗隐的诗,为了见一眼罗隐,需要”垂帘而窥之“,根本就没法直接见面,这就是朱熹之前男女可以自由相处?滑稽。

至于寡妇改嫁,朱熹之前也未必真的就是无所谓。但是总的来说,确实是宽松一些。然而,李密在《陈情表》里面不是也有这样的话:

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

为啥是”舅夺母志“,因为李密的母亲是想要守节不嫁的,但是他的舅舅夺("夺"就是改变的意思,《论语》有言: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志了。

关于寡妇再嫁,我们可以看看宋朝士大夫对此事的态度。为了公平起见,我们就看朱熹之前的,保证这些观测样本没有被程朱理学污染过。首先看范仲淹。《宋史》中关于范仲淹的记载如下:

范仲淹字希文,唐宰相履冰之后。其先邠州人也,后徙家江南,遂为苏州吴县人。仲淹二岁而孤,母更适长山朱氏,从其姓,名说。少有志操,既长,知其世家,乃感泣辞母,去之应天府,依戚同文学。昼夜不息,冬月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举进士第,为广德军司理参军,迎其母归养。改集庆军节度推官,始还姓,更其名。

范仲淹母亲改嫁朱氏,范仲淹也改姓朱。然而范仲淹长大知道自己的身世后”感泣辞母“,最后进士及第,迎回其母,改回原姓。范仲淹可是在朱熹之前,他为什么因为母亲改嫁就”感泣辞母“了?同时期的欧阳修则在祭奠其父的《泷岗阡表》中有这样的记载:

修不幸,生四歳而孤。太夫人守节自誓;居穷,自力于衣食,以长以教,俾至于成人。

欧阳修四岁丧父,他很自豪地在祭文中写道”太夫人守节自誓“。这和前面范仲淹的"感泣辞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欧阳修和范仲淹都是朱熹前大约一百年的人,为什么他们对于寡妇守节的认知几乎一样?难道这也是受了朱熹的影响?扯淡。

有人为了证明宋朝之前对女性贞节没有要求,居然还找到了《碾玉观音》这种宋代话本小说。话本小说本来就是写给当时的小市民看的,里面自然都是一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古代小说备受鄙视的一个原因。而且《礼记·曲礼》里面早就有记载:”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话本小说的受众本来就是不受礼法约束的”庶人“,所以你能把小说里面崔宁和秀秀的做法当做礼法的惯例吗?而且秀秀不是也因为和崔宁私奔被郡王打死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我也可以说,哪怕在宋朝之后,男女大防照样不存在,因为你可以从三言二拍和元明清的戏剧小说中找到大量的男女私奔私定终身的剧情。可是你能把这种剧情当真吗?关于这种剧情,《红楼梦》里面贾母早就吐槽过了,以下出自《红楼梦》的第五十四回:

贾母笑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众人听了,都笑说:“老太太这一说,是谎都批出来了。”贾母笑道:“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别说他那书上那些世宦书礼大家,如今眼下真的,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别说是那些大家子。可知是诌掉了下巴的话。所以我们从不许说这些书,丫头们也不懂这些话。这几年我老了,他们姊妹们住的远,我偶然闷了,说几句听听,他们一来,就忙歇了。”李薛二人都笑说:“这正是大家的规矩,连我们家也没这些杂话给孩子们听见。”

而且哪怕是小说戏剧,作者照样得遵循当时的礼法。唐传奇《霍小玉传》记载了沦落风尘的霍王小女霍小玉与大唐才子李益的爱情悲剧,李益在考取功名之前与霍小玉海誓山盟,但是霍小玉自己也知道自己出身风尘,完全配不上李益。李益在考取功名之后,李益和霍小玉就有了这样的对话:

其后年春,生以书判拔萃登科,授郑县主簿。至四月,将之官,便拜庆于东洛。长安亲戚,多就筵饯。时春物尚馀,夏景初丽,酒阑宾散,离思萦怀。玉谓生曰:“以君才地名声,人多景慕,愿结婚媾,固亦众矣。况堂有严亲,室无冢妇,君之此去,必就佳姻。盟约之言,徒虚语耳。然妾有短愿,欲辄指陈。永委君心,复能听否?”生惊怪曰:“有何罪过,忽发此辞?试说所言,必当敬奉。”玉曰:“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

可以看到,霍小玉根本就不指望能够嫁给李益,她连做妾都不太可能,她唯一能乞求的就是李益晚一点抛弃她。

同样是唐传奇,《李娃传》给同样是出身风尘的李娃安排了一个好的归宿,但是这样的归宿在当时完全不可能实现。且看李娃是如何同男主诀别的,说的话都和霍小玉如出一辙:

将之官,娃谓生曰:“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愿以残年,归养老姥。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渎也。勉思自爱,某从此去矣。”

到了明清时期,礼法的禁锢进一步加剧。《聊斋志异·白秋练》里面商人慕小寰对于儿子的择妻就说了这样的话:

女子良佳。然自总角时,把柁棹歌,无论微贱,抑亦不贞。

真以为出身底层的就不在乎了?如果真的不在乎,为什么有"无论微贱,抑亦不贞"这样的疑虑?商人在古代一直都是被统治阶级打压的底层,然而就连商人都会计较女子贞节,遑论其他?更遑论《红楼梦》中贾家这样的钟鸣鼎食之家?《西游记》里面陈光蕊之妻殷小姐乃是当朝宰相之女,因为陈光蕊被杀,已经怀有身孕的殷小姐被贼人刘洪强占,后来殷小姐生下一子,即为书中的玄奘。玄奘后来得以报仇,而且陈光蕊也得以复活,本来是一家团聚的喜剧,但是作者最后却补上这样一句:

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

尽管《西游记》写的是唐朝的故事,但是这种情节肯定只有明清时期才会出现。当时的礼法认为,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一个女人只要失节,就得去死。所以就有鲁迅的《祝福》中祥林嫂悲惨的遭遇。可是守节这个要求是本来就有的,而不是因为朱熹才出现的。只不过明清时期把这个发展到了灭绝人性的地步,这才造成了无数的人间悲剧。鲁迅的《祝福》和吴组缃的《菉竹山房》就是对这种吃人礼法的控诉。

user avatar

唐宋女子寡妇能带着财产嫁人,还能继承财产,不裹脚。能自己出门喝酒吃肉吟诗作对。北宋那会儿山东女人李大脚清照不光能上桌吃饭,还能给自己喝酒干断片了。绝不会因为“女人不喝酒所以坐小桌",众所周知,大多数女人喝起来,没男人什么事儿的。

什么时候开始折腾女的? 靖康福报之后。男人没本事保护女人,就怪女人为什么不受辱后自杀,然后就反复强调贞操鼓励所谓“受辱”自杀贞洁烈女,然后就是社会级别PUA,江南地区大规模开始,裹小脚,别出门了。

说到底,就是男人没本事就拿女人撒气。就是男人保护不了女人,就怪女人自己出门。

古代社会,男人主导战争,也就主导了政治,主导了政治就主导了社会。女性作为社会的“客体”,自身命运确实是依靠男性主导来决定的。这才是根源。

user avatar

贞洁这个东西

宋明理学兴起之前,中国古人真的不太看重

看看大汉朝就懂了吧,刘邦的妃子里面,很多就是各种六国贵族的侍妾,汉文帝的母亲不就是魏王的女人,刘邦灭了魏王顺带就把它的女人收了,汉武帝的母亲更厉害,入宫前都嫁过人生过女儿,一样入宫当上美人生下汉武帝,最厉害,汉武帝后面还册封了他的这个同母异父姐姐

唐朝各种皇帝父子共用女人的,一样很普遍

基本上,你会发现,中国强势王朝里面,对于女人的贞洁反而没有后面各种变态要求,但是从铁血强送开始,由于长期对外战争失败,士大夫们开始对内折腾起女人来了,裹小脚也是这时候开始,我理解,这种属于代偿心理学,就是对外张扬失败,只能对内压迫更弱者来进行心理补偿

user avatar

其实没那么严重,甚至生了孩子的女人更受欢迎,当然,我指的不是王公贵族的女人

因为在古代,主要任务就是传宗接代,没有卫生条件的情况下生个娃能活下来的都是幸运儿,真的是死过一次的人,能生孩子的又碰巧死了男人的女人是老百姓的追求对象,不论是哪章记载,你有看见记载了有男人嫌弃寡妇的吗?又有那个史书记载过男人嫌弃妓女的

曹操喜欢人妻是众所周知的,

秦始皇他妈原来是吕不韦的妾

萧皇后嫁过六次都是各个皇帝追求的对象

杨贵妃先是寿王妃,才是杨贵妃,

宋真宗的皇后刘氏,“刘氏始嫁蜀人龚美,美携以入京,既而家贫,欲更嫁之。”还有曹皇后和韦皇后 ,

等等等

不要拿你们用下半身思考的思想去评价女人 ,

你觉得你就一定是那个可怜兮兮娶你口中所谓“二手货”“瑕疵品”“不干净”“水性杨花”的可怜男人?

而不是得了甜头就把女人给辜负了畜生不如的淫贼?

user avatar

古人其实不是太在乎所谓的“清白”,确切来说就是那些代表主流价值观的穷酸腐儒们在乎。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