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合肥一公司员工迟到一次扣一千,股东面对记者核实粗鄙回应「滚」,该规定是否合理?公司可能面临哪些处罚?

回答
合肥某公司员工迟到一次扣款一千元,且股东面对记者核实时爆出粗鄙言论“滚”,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围绕这一事件,我们不妨从多个角度来审视其合理性以及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迟到罚款一千元,合理性存疑

首先,从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员工迟到一次扣款一千元,这样的处罚力度是否合理,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员工的劳动合同通常会约定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迟到罚款的条款,并且员工在入职时已了解并同意,那么理论上这个规定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
劳动法的保护: 然而,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员工的罚款,不能超过法定工资的20%。如果员工的日工资低于5000元,那么迟到一次罚款1000元,很可能就触犯了这一红线。即使工资很高,但如此严苛的罚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或“显失公平”,也值得商榷。
合理性与比例原则: 法律规定罚款的目的在于规范行为,而不是惩罚性地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收入。迟到一次,即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扣除近乎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日薪是33元),这种“一刀切”的处罚方式,明显超出了比例原则,缺乏合理性。这种巨额罚款更像是变相的克扣工资,而非正常的考勤管理。
实际影响与罚款的关联: 公司的规定往往需要与员工的迟到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匹配。除非这家公司的业务特殊到每一次迟到都会造成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否则如此高的罚款难以让人信服其合理性。

粗鄙回应,公司形象与法律风险

而这位股东面对记者核实时爆出的“滚”字,虽然不是直接的法律处罚,但其背后反映出的公司管理和企业文化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企业形象的损害: 这种粗鄙的回应,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公众形象和信誉。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这样的言论很容易被放大和传播,给潜在的客户、合作伙伴以及求职者留下极差的印象。
管理者的素质问题: 作为公司的股东,其言行举止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司的管理层。如此不文明的回应,暴露了公司管理者素质的低下,也暗示了公司可能存在着更加混乱和不合规的管理模式。
舆论的压力: 这种行为会引发强烈的舆论谴责,迫使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公司可能面临的处罚

如果这家公司确实存在“迟到一次扣一千”的违规行为,并且被证实,那么它可能面临来自不同层面的处罚:

1. 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与处罚:
责令改正: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介入调查,核实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实际执行情况。如果发现其罚款规定违法,首先会责令公司立即纠正,取消不合理的罚款条款。
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报酬、加班费数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虽然直接的“罚款”条文可能不直接针对“过高的罚款”,但如果这种行为被定性为“变相克扣工资”或“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则可能面临相应数额的罚款。
责令退还: 如果公司已经对员工进行了如此高额的罚款,劳动监察部门也会责令公司将不合理的罚款部分退还给员工。

2. 员工的法律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 受到不合理罚款的员工,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返还不合理的罚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税务部门的潜在关注:
尽管不直接相关,但如果公司存在大规模的“罚款”行为,且其背后涉及到账务处理的合规性,税务部门也可能对其进行税务检查,确保公司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4. 行业监管部门的关注(如果适用):
如果该公司处于特定受监管的行业,例如金融、建筑等,其不规范的管理行为可能会引起行业主管部门的关注,并可能导致额外的审查或处罚。

股东粗鄙言论的法律考量(间接)

虽然直接因为“滚”字来处罚公司法律上比较困难,但它可能引发以下连锁反应:

影响劳动监察调查的客观性: 这种回避和对抗的态度,会激化矛盾,增加劳动监察部门调查的难度,但也可能促使监管部门更加重视此事。
对公司管理层品行不端的认定: 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或公共秩序的事件中,管理层的不当言行会被视为公司整体管理存在问题的佐证。
公司声誉受损的经济损失: 间接而言,公司声誉的严重受损,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业务受阻,从而产生经济上的损失。

总结

合肥这家公司员工迟到一次扣款一千元,从法律和情理上都站不住脚,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关于工资支付和罚款的规定。这种做法不仅不合理,而且可能构成克扣工资的行为,公司将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责令整改、罚款以及退还非法所得等处罚。员工也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而那位股东的粗鄙回应,虽然不直接触犯刑法,但严重损害了公司形象,暴露了公司管理上的问题,也反映出公司管理者缺乏基本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这种行为可能会间接导致监管部门对其公司进行更深入、更严格的审查。

总而言之,任何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并遵循公平、合理、比例的原则。而企业管理者的言行,也应当符合基本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否则,不仅会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会给企业自身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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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什么敢压榨员工,而员工为什么又甘愿被压榨呢?

原因很简单。

因为老板吃定你了。

你不会,也不敢因为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合理而选择离职,即便你离职了,公司也不怕你离职,因为你的岗位不是那么的至关重要,不是那么的不可或缺。

而且很多人都是新人,一份工作来之不易,只能默默忍受。

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才会愤然选择离职。

如果你的岗位至关重要,不可或缺,又能给公司带来巨大利益,那么别说你迟到了,你隔三差五不去公司都行,只要你能完成公司教给你的任务,老板还会把你供起来。

生怕你被别人挖走,甚至还说要给你股份,给你分红,把你和公司绑在一起。

如果你没有反抗的勇气,没有底气,那么,你只能默默忍受公司这种不公平的压榨行为。

https://www.zhihu.com/video/1469093682204381185

王世方律师(抖音ID:wang008009)王世方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执业近10年时间,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着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在抖音制作了许多普法小视频,关于至少西安买馒头被防疫人员打的视频也做出了法律相关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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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几个相关视频,我莫名有些激动。

现在的年轻人啊,真的是后生可畏。

重新梳理一下事情概况,强调一下,这是一个可以入选《混蛋老板应对指南》的优秀案例。

值得我们职场人反复观摩、学习、收藏、复盘。

先曝光一下两位领导姓名,毕竟公司可以再关,换名字没那么容易。

  • 安徽子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大股东李茂东
  • 小股东许奇旱

事情是这样的:

公司规定迟到一次要罚款1000,员工小程离职时结算当月工资,因3次迟到,公司规定每次罚款1000元,被扣除3000元,只拿到了2017元。
他发现,劳动法规定企业不能按照这么高的比例扣工资。他找公司谈,但公司不搭理,就认为自己的规章制度,比劳动法更大……

这个时候,年轻人小程面临选择,是法律解决还是放弃?

小程果断选择第三条路,联系媒体。

但公司常务副总许奇旱,非常强悍,面对记者采访,直接拒绝还让记者「滚蛋」。该公司另一位股东李总就此事道歉,称许总性格比较急躁但不是坏人。记者采访时,发现除了小程之外,还有其他员工反映公司拖欠了他们的工资。

随后,合肥市劳动监察部门赶到该公司介入了调查。

小程选择了媒体路径,但这不是打工人经常选择的方式。

打工人常选择的方式,或是认怂放弃,或是走法律途径打官司。

有趣的是,在视频里,公司李总也主张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法律途径

李总在道歉视频里表示:

无论对错,希望回归法律本身,而不是要采取,一些不好的引导上面去。

是不是很奇葩?为啥一个违法者,还有勇气要求回归法律?

理由很简单——从他的角度来说,回归法律,是很合算的生意。

走法律路线,多久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一切顺利的话,半年吧。

如果企业拒绝执行,那时间可能更长。

对于绝大部分打工人来说,并没有这个精力,没有这个时间,去消耗在这种负能量的事情上。

李总得偿所愿的概率很高。

媒体途径

员工选择了举报到电视台去了。这个方式太赞了。

事实上劳动法目前没有惩罚性条款。

我看过太多公司明明是必输的仲裁官司,非要拖着。

一方面折磨自己在职的HR或者法务,一方面拖着应该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因为拖,企业不吃亏。

但媒体一介入,直接改变了双方力量对比。

媒体一介入,直接导致缺乏法律意识的老板/小股东/执行董事许奇旱,面对电视台记者,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直接暴露了第二个弱点,缺乏教养,直接让自己上了热搜。

接下来更让我惊喜的是,不知道是媒体被侮辱后刻意联系,还是打工人配合默契——前员工也回来了,很团结,面对摄像头,大家用词精准且到位:

「放假比登天还难」
「每天工作14-15个小时,没有加班费」

我们必须承认,这是更加有效的维权方式,仔细看视频,你会发现,所谓的道歉,李总是为了徐总骂人道歉,不是因为公司违反劳动法而道歉。

按照听李总的建议,不走媒体路线,走法律流程,没有小半年根本没结果,有了结果执行也不见得到位。

通过媒体路线,许总骚操作上了热搜,并吸引到了合肥市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调查。

这才能够更有效的解决员工面对的问题,拿回属于自己的钱。也才有可能让企业意识到不根据劳动法乱来是要付出代价的。

有小伙伴说媒体不好找。

的确,不是每个媒体都这么热情,但是古话说得好:学好理科好找工作,学好文科好维权。可以自己尝试写小作文啊

还记得2019年成功维权的网易员工吗?

人可不是第一篇小作文就火爆全网的哦 大家可以看看人标题的进化过程。

说啥呢。学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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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后浪推前浪,00后的小伙子、小姑娘们,加油,你们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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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怕不是靠罚款盈利吧(手动狗头)

道歉简直荒谬,许总骂人,李总道歉。

看看骂记者的许总说的什么:

不管你认为我这个人怎么样,还认为我们公司怎么样,我们希望这个事情回归到法治本身,
而不是要采取,一些不好的引导上面去。

敢说回到法治本身,难道您认为的法治本身是压榨剥削和无视嘛?

如果回到法治本身,

那么员工迟到一次扣一千合理吗?

才刚见面就骂记者这种情况合理吗?

公司没有正规的入/离职手续合理吗?

公司天天加班到11-2点合理吗?

加班没有加班费合理吗?

照这样的发展下去,

上班打工挣钱是挣钱,上到最后却要倒贴钱。

这样的工作谁敢去上班?

祝您早日关门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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