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是2020年1月之前签订的合同因为疫情原因是可以作为不可抗拒因素延期交付的,延期时间基本上以当地调整为一级的时间。但是,但是这里的合同是解除1级之后才签订的,也就是说签订合同之前开发商借口的不可抗拒因素就已经发生了,这种还能不能作为不可抗拒因素就不好说了。
其次正常延期也有明确的延期时间,这个连延期的时间都没有说恐怕不太妙。
现在最主要的是尽可能联系到更多的业主,人多力量大,中国这种以闹分配到国家,赶快联系更多的业主去找建委,要求政府出面督促开发商按时交付。
最后,交付之后发起起诉吧,要求赔偿,赔偿标准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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