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四个问题:
第一,假如某种疾病,病人不服药七天可痊愈,服药五天可痊愈,请问是否可以认为这个药物有效?
第二,假设某种疾病,服用A药85%的人可痊愈,服用B药88%的人可痊愈,服用A+B药90%的人可痊愈,请问A药的真实有效率是多少?
第三,假如某种疾病,不服药90%的人可痊愈,服药后93%的人可痊愈,请问这个药的治愈率有多少?
第四,假设来自不同国家的两群患者服用同样的药物,中国人93%的人可痊愈,埃及人95%可痊愈,印度人可以97%痊愈,那么这个药的治疗效率应该怎么计算?
你能理解这四个问题,也就能理解别人所说的中医的自愈性应该怎么理解了。
除了中医缺乏双盲实验和有效数据支撑外,当中医只会治疗自愈性疾病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怀他是走投无路了。
西医传入之前,中医从来没有说过自己见效慢,只擅长治未病,只擅长调理慢性病、自愈性疾病。但是自从西医传进来之后,中医立刻变得只会这几种了!看看中医目前的研究和治疗领域,基本都是保健养生 跌打损伤 头疼脑热 高血压糖尿病了。
这次新冠肺炎,是由西医发现,研究,诊断,防护 的,因为这些东西无法自愈啊,只有在轻症治疗和重症调理方面,中医才敢插手。尽管中医在这次新冠中使劲蹭热度,搞宣传,吹的神乎其神,多么有效,治愈率领先西医好多,我们都不安心,包括中医粉也不安心,什么时候我们能安心,政府和群众在等待什么?在等待疫苗和西药特效药啊!只有西医说特效药有了,疫苗有了,或者新冠确诊人数归零了,我们才能真正安心啊。
自限性疾病只是中医疗效的四大来源之一。还有三个来源呢,分别是:安慰剂效应,幸存者偏差,中西医结合。
据评论区补充,再加一条:中医编故事。一共五大疗效来源,正好对应中医五行。
既然对应五行,这五条也是有生克关系的,自限性疾病属木,幸存者偏差属火,幸存者偏差要依赖于自限性疾病方可显灵,此乃木生火。而安慰剂效应属金,喝了安慰剂,患者还没等到疾病自愈就感觉自己好了,此乃金克木。果然博大精深。
中医粉打死也不敢承认的一件事:
证明“轻症患者痊愈是中药的疗效,而不是免疫力自愈”这件事儿,应该由药厂自己掏钱雇人做实验去证明;只有你自己证明了,你才应该有资格卖这种药,消费者才可以信赖你。
现在中医粉在网上拿键盘对线,质问消费者和网民“你又没做实验证明中医无效,你怎么知道中医没效果”、“你既然口口声声中医没效果,你怎么不自己掏钱做实验”——这tm貌似本末倒置了吧?
因为我们对所有药品都持“默认无效”的立场,直到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有效。
这和现代法治观念所秉持的“无罪推定”原则是一模一样的道理。
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检察机关指控你有罪,控方就必须自己提出证据;中医主张中药有效,中医就必须自己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
“自愈”只是所有对中医“无效”的最强有力的辩护之一,因为人体的自愈能力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就像刑事审判中的“不在场证明”,要定罪就必须有强有力的证据排除这个疑点,中医提出“有效”的主张,它就必须提出合理的证据排除“自愈”的可能性。除了“自愈”,还有很多其他可能的疑点都必须排除,比如“安慰剂效应”,比如外在环境的变化,可能碰巧空气污染消失了,可能饮食上碰巧吃了对该疾病有帮助的其他东西,可能心情突然变好了有助于病情缓解,可能中药只是麻痹了神经系统让我们误以为病好了……
(这里再补充一句,“自愈”的定义不应该被扭曲和扩大解释,它具有“非依赖性”,是指人体不依靠外力而具备的能力,通俗的说就是吃药和不吃药效果一样。中医如果要宣称“提高人体免疫力”或者什么“帮助病人自愈”同样需要证据证明。)
现代医学之所以发明出“多中心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这么变态的方法,把自己折磨得死去活来的,你以为他们天生是受虐狂啊?还不是因为我们对它通通“默认无效”,我们逼它穷尽一切可能来排除所有的疑点,来证明它自己的“有效”的主张是成立的。
这虽然听起来很“耍流氓”,但是这就是科学研究的一贯做法,是科学的“范式”。正是这种严谨到苛刻的方法,让科学研究能够不断纠错,不断去伪存真,不断接近真相。
有很多中医支持者对随机双盲对照试验有强烈的抗拒和抵触心理,虽然这一套方法既非科学,也非西方(比如《中国好声音》的导师背对选手就是一种盲测,比如科举考试的试卷上把考生名字遮起来也是一种盲测,都是为了排除干扰因素),但是没有关系,中医完全可以自己发明一套方法,只要能够逻辑严谨证据明确地排除自愈、安慰剂效应等等干扰因素就好。
在英文中,法庭审理过程叫做trial,医学临床试验也叫trial,这显然不是一个巧合,事实上他们本质上就是在做同一件事:一方(检察机关/现代医学)提出指控(有罪/有效),另一方(辩护方/抽象的潜在质疑者)提出各种质疑反驳,双方举证质证,最后得出可信的结论。我们翻译为临床“试验”,事实上就是一次“审讯”,有效没效,全凭证据。
经过了严格的审理程序的司法审判当然也有可能出现错误,正如同经过了严格的医学临床试验的药物也未必总是能100%确保真正有效,我们之所以坚持这个程序正义,我们之所以坚持“无罪推定/无效推定”,并不仅仅是为了保证一个个案的正义,也是为了尽最大可能保证普遍的正义,防止可能的冤假错案/无效假药甚至诈骗,我们暂时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所以那些以历史上出现的现代药物研发的失误来攻击“随机双盲试验”的人,就如同借着历史上的误判来攻击司法审判程序一样毫无逻辑。我们应该做的恰恰是进一步完善更加严谨的程序,而不是直接无视、逃避程序。
作为潜在的“被告/患者”,我们天然的立场就应该是坚持“自己无罪/药品无效”,屁股千万不要坐歪了,我们天然地就应该尽最大的可能去挑战、质疑、反驳“检察机关/药物研发者”;作为“控方/中医”,天然地就有义务回应、面对、排除各种质疑,从理论上来说,他们不应该先入为主地抱持“有罪/有效”的立场,他们唯一的目的只能是“寻找真相”,无论这个“真相”是“有罪/无罪、有效/无效”,他们都应该不偏不倚的接受。我们扮演好“质疑者”的角色,恰恰是在帮助他们寻找真相。
事实上,这种“质疑”的精神和“trial”的过程,无论对于司法审判还是科学研究,乃至于整个现代社会的运作,都是极为重要必不可少的。法庭审理的程序越完备,质疑得越充分,结果才越可信,越能让反对者闭嘴,相反就越会被抓住把柄;科学研究也是同样的道理,实验设计得越严谨,证据等级就越高越令人信服。
我们经常看到优秀的记者在采访的时候提出咄咄逼人的问题,甚至可以说“充满敌意”的问题,然而这恰恰才是好的记者、好的问题。从结果来说,如果受访者能够经得起这样苛刻的质疑,能够把疑点充分解释清楚,恰恰可以更加令人信服,这恰恰是在帮助受访者建立可信度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有trial的精神在里面。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质疑中医其实已经超越了医学的范畴,而是在倡导一种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法治精神、科学精神和思想启蒙。
————————————————————
补充几句: 写这个答案,是想告诉大家,“质疑”不必然是一种破坏性力量,实际上它更是一种建设性力量。有句话说得好,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若法庭上辩方被迫缺席,那控方单方面的主张就是有缺陷的。中医不是强调“阴阳”吗?没有阴,哪有阳?没有质疑,哪有真相?它们是相伴相生的。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质疑,支持质疑,鼓励质疑,不要惧怕别人的质疑,无论是质疑中医,还是别的什么。
骗子的一大技能就是颠倒黑白。
我早上拍你一板砖,你晚上中了个彩票,甭管是公司年会的阳光普照奖还是六合彩。你觉得应该归因于我这一板砖还是偶然?到底哪个是不讲逻辑。
同理,不因为吃了几口野草就把疾病的康复归因于野草,这才是真正的逻辑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