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网传上海一位哮喘病人因未得到 120 及时救治心源性猝死,事情真相如何?疫情当前急症病人该如何就医?

回答
网传上海哮喘病人因未及时救治心源性猝死事件真相及疫情期间急症就医指南

近日,一则关于上海一位哮喘病人因未得到120及时救治而心源性猝死的网传信息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在当前疫情严峻的背景下,如何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生命安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将深入探讨事件的真实情况,并为疫情期间急症患者的就医提供详细的指导。

事件真相探究:信息扑朔迷离,官方调查进行中

关于网传的上海哮喘病人因未得到120及时救治而心源性猝死的事件,目前信息传播混乱,难以辨别真伪。据零星的社交媒体信息显示,有市民反映在呼叫120急救电话时,等待时间过长,未能及时获得救助,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然而,这些信息大多缺乏确凿的证据支持,仅凭口口相传,难以判断事件的真实细节和全貌。

值得注意的是,在特殊时期,由于医疗资源挤兑、人员调配紧张等原因,120急救的响应速度确实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但这是否是导致本次事件的直接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隐情,都需要等待官方的权威调查结果。

目前,上海市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力求还原事件的真相,并对此类情况进行反思和改进。公众应保持理性,不信谣、不传谣,等待官方公布的调查结论。

疫情当前,急症病人如何就医?

在当前疫情形势下,急症病人的就医需求依然迫切,但情况更为复杂。以下是为急症病人就医提供的一些详细指导,希望能帮助大家在特殊时期有序、有效地获得医疗救助:

一、 保持冷静,判断病情:

评估危急程度: 首先要冷静地评估病人的病情是否属于危及生命的急症,例如:
心血管急症: 突发胸痛、呼吸困难、心悸、意识不清、突发瘫痪或言语不清(疑似中风)。
呼吸系统急症: 严重呼吸困难、紫绀(嘴唇、指甲发紫)、剧烈咳嗽伴咳血。
创伤类急症: 严重外伤、大出血、骨折伴休克。
其他: 剧烈腹痛、急性中毒、高热不退伴精神状态改变、癫痫持续状态等。
区分急症与非急症: 如果病情并非危及生命,如轻微感冒、慢性病复发但症状稳定等,请尽量居家观察或通过其他方式就医,避免占用宝贵的急救资源。

二、 优先选择120急救电话:

拨打120: 对于任何被判断为危及生命的急症,首选且最安全的就医途径仍然是拨打120急救电话。
提供准确信息: 在拨通电话后,请保持冷静,清晰、准确地向接线员提供以下信息:
呼叫人身份: 姓名、联系电话。
病人情况: 年龄、性别、主要症状、病情发展情况。
具体地点: 详细地址,包括街道、门牌号、楼栋号、单元号,最好能有醒目的标志物(如小区名称、附近地标)。
当前环境: 是否有阳性病例、是否被封控、是否有其他特殊情况影响救护车进入。
听从指挥,做好准备: 接线员会根据情况指导您,例如是否需要为病人进行初步处理,以及告知预估到达时间。请根据指示准备好病人的身份证明、医保卡/社保卡、常用药品等。
配合救护车: 救护车到达后,请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如实告知病情。

三、 了解特殊时期的就医流程和替代方案:

在疫情期间,120急救系统可能会面临压力,部分地区可能还会实施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因此了解一些替代方案至关重要:

联系所在社区/街道: 如果您所在的区域被封控,或者120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请立即联系您所在居委会、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他们通常有指定的联系人或协调机制,可以帮助您联系医疗资源。
联系医院急诊(在条件允许下):
非封控区域: 如果您所在的区域未被封控,且能安全出行,可以尝试直接联系您附近的、有急诊能力的医院。提前电话咨询医院急诊科,了解当前的就诊流程、是否需要核酸证明、是否有发热门诊等信息。
封控区域: 在封控区域内,自行前往医院可能受到限制。此时,联系社区寻求帮助是首要选择。有些地区会安排定点医院或开辟绿色通道。
尝试互助和线上问诊(作为辅助):
邻里互助: 在确保安全和遵守防疫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尝试向邻居寻求紧急帮助,看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联系到救护车或送医。
线上问诊: 对于部分非危及生命的急症,可以先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进行在线咨询,听取医生的建议,部分平台也提供线上开具处方和药品配送服务,可以作为缓解病情或获得初步指导的手段。但请记住,线上问诊不能替代线下紧急救治。

四、 就医时的注意事项:

做好个人防护: 无论是患者本人还是陪同人员,在就医过程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携带必要证件和信息: 身份证、医保卡、既往病史资料、近期核酸检测报告(如有)、联系人信息等。
如实告知病情和接触史: 向医护人员如实告知所有相关信息,包括近期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是否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接触史。
遵守医院规定: 配合医院的各项防疫规定和就诊流程。

五、 针对特殊人群的提示:

孕产妇、儿童、老年人: 这些人群的生理特点使其对疾病的抵抗力相对较弱,一旦出现急症,更应果断寻求医疗救助。
慢性病患者: 慢性病患者(如哮喘、冠心病、糖尿病等)在疫情期间更要注意病情监测,备好常用药物,一旦病情加重,及时就医。

结语:

疫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保障全体市民健康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生命线”畅通无阻。此次网传事件的发生,无疑给城市应急医疗体系敲响了警钟。我们期待官方能够尽快查明事实真相,并从中吸取教训,优化和完善应急医疗救助体系,确保在任何特殊时期,都能为每一位需要救助的市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在疫情期间,保持理性,互相理解,共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医疗秩序。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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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看了一些回答,只谈一些专业问题吧。

1,视频里,反复要求120救护车上的人员,把AED借出来抢救。某些人在某些网站评论,说救护车上其实没有“AED”,因此不存在借不借的问题。

这应该是属于咬文嚼字了,双方都默认要借的其实是“除颤仪”,后续官方公告也说的是“车载除颤仪”。AED是说“自动除颤仪”,车载除颤仪多半也有“AED”功能,但普遍理解AED是说放置在公共场所的,普通人也可以使用的,简化版自动除颤仪。因为宣传的多,又反过来让很多人用AED来指代除颤仪。

2,说救护车上没有“AED”的人,其实想表述的意思是,车载除颤仪这么专业,借给普通人是用不了的,车上的医生也不能离开岗位。但是,视频和各种消息中很明确,去借的人显然就是专业人员,是现场做核酸的“大白”。

浙江和江苏援助了几千医护去上海各个小区采核酸,包括上海本地医护,其实都是非常专业的医护,采核酸纯属大材小用,除颤仪的使用完全是手拿把掐。

3,患者哮喘起病,进而心跳骤停。“心源性猝死”的死因诊断不一定精准。单有除颤仪,极大概率也无法抢救成功。

愿死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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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通报有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说清楚急救车上的患者是什么情况,如果是那种确实非常平稳没什么大问题或者手上划个口子就叫救护车的,那么不给更危急的病人出借除颤仪确实不太合适,但考虑到目前上海的形势这种情况不太可能能叫到救护车,120人员也是会临场判断情况的。如果车上的患者确实需要急救,我觉得120医生都没有问题,毕竟车上的危急重症患者才是120的第一责任。

而且根据目前这份通报,我也没想明白如果换成自己在那里,怎么处理才能达成上海卫健委口中的“处理妥当”。

有朋友在评论区里指出原本车上的孕妇已经同意出让救护车,但这一情况并未在通报中说明,也并未指出这位孕妇原本的病情是否紧急,但这是非常关键的信息。

咱们不妨逐字逐句地看:

得知该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后,现场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已奔赴其家中进行了数十分钟的紧急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病人出现紧急情况,现场的医务人员已经进行了急救。注意,急救的医务人员不是120的,而是核酸检测的。做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虽然在院前急救方面未必有120那么专业,但也是专业人员外派到社区支援的(我也曾经执行过类似的任务),基本的抢救操作肯定还是会的。

经过数十分钟的抢救,患者已经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要知道,不管是不是在医院,临床宣告死亡不是那么简单的,而是有规定的程序的。不是说我一个医生随便看一眼说人死了人就算死了。至少多次测量生命体征均无,且监测不到心电活动消失才算(不同地区规定存在差异)。所以医务人员敢说人已经死亡,我个人是相信患者已经去世、进一步抢救已经失去意义了。

而这时候,120在干什么呢:

该急救车当时正在执行对同一小区另一住户的急症患者急救的任务,且急症患者已上车,急救车已准备前往医院。

看到了吗,120并不是见死不救,而是正在执行同小区另一个患者的急救任务,而且急症患者已经上车,马上就要出发往医院送了

此时救护车被求助者拦住,要求救护车医务人员出借车载除颤仪。

这时候,已经不幸去世的这个患者的家属拦住了救护车,要求出借车载除颤仪。

看到有讨论在纠结车载除颤仪算不算AED,严格意义上当然不是,因为这不是公共场所急救的那种傻瓜式除颤仪,非专业人士不一定会用。但不必纠结这个细节,因为不管人家会不会用,这除颤仪都是不应该出借的。

因为车上还有一个急症的病人呀……而且此时120已经是接诊状态,对车上患者的生死是负第一责任的。

如果车上急症的患者在转运途中心肺骤停,本来能够抢救他/她的车载除颤仪却被借走,请问这种情况下120医护人员该不该负责任?你要是车上那个病人的家属或者本人,你会有什么看法?

而且,退一步说,120并不是送完车上的患者就可以专门跑回来取一趟除颤仪的。120的日常工作状态是送完一单马上下一单就接上,恨不得吃饭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比旺季的滴滴都忙。如果把车上的患者送到医院了接到下一个急救派单,下一个患者心肺骤停需要急救,请问这时候120是应该先去看急救的病人还是先去这个原来的小区取除颤仪,耽误的时间和潜在的风险又算谁的?

由于该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

在我看来,120急救医生的处理是非常恰当的。如果手头原本的患者不平稳,那么医生能救治好手头的急症患者就已经是十分不易。不可能要求一个医生在分不出人手和精力的情况下还能兼顾其他病人。如果我是那个医生,天塌了我也不会扔下自己已经接诊的危急重症患者,如果我丢下自己还没救治处理平稳的患者去看别人,自己原本的患者却得不到救治没了,不仅法律和规章制度不会原谅我,卫健委和患者家属不会原谅我,我的良心也不会原谅我。

(此外,公家的东西能不能随便出借我相信是任何一个有工作的人都想得明白的问题……当然,此处这个不是最核心的问题)

接下来就是我最不能理解的一段话:

应该指出,这名医生当时虽然有紧急救治任务在身,但如此处置实属不当!我委对该名患者的离世深表悲痛,对急救医生由于经验不足、处置不当未能及时出借车载除颤仪施救患者深为抱歉!

“虽然……但是……”,虽然有紧急救治任务、虽然不能抛下自己手头的急救患者,虽然公家的东西不能随便出借……但是还是处置不当。

原本的“紧急救治任务”到底紧急不紧急?怎么个处置不当法?正确的处置方法是怎样?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医生怎么处理?应该在通报中一起说明。

既然不借是处置不当,所以以后借就是正确的处置方法咯?

在我看来,在上海目前面对如此严峻疫情形势的情况下,出现这样的问题和处理逻辑,本身就是非常不负责任的。院前急救是高度专业化和规范化的事情,不仅需要知识技能支撑,还需要规章制度规范。告诉大家什么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最为合适……如果遇到问题了不讲道理、不讲原则、也不讲正确的处置方式,把责任和矛盾都一股脑推给一线工作人员,不仅让大家没有了可以恪守的工作原则,更是寒了正在风里雨里顶着极大压力和负荷连轴转的广大一线人员(不止是医务人员)的心。

应该实事求是地说,当时车上的医务人员面对的其实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道德难题,因为救死扶伤是天职,但两边患者的利益是相互矛盾的,顾此必定失彼,不管如何处置都会有一方不满意……当时车上医务人员根据车上急症患者的病情决定不出借除颤仪应该说是最保守也是最稳妥的办法——至少先救下已经进入急救程序的病人,暂时让情况不明的患者由核酸检测医务人员看守等待后续其他力量救治。

我眼中最为理想的处置办法是首先肯定不幸去世患者家属的诉求有一定合理性,但要说明当时具体的情况,尤其是车上的急症患者是什么情况……如果现实情况确实无法满足他的诉求,这不是因为院前急救人员的不负责任,恰恰是因为他们负责才无法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盲目出借。对于此事的急救人员可以不表彰他们恪守原则但也绝不应该这样语焉不明地盲目处分。而是应该为这种现实中已经出现的小概率情况制定更加合理的预案,让大家知道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

但目前的处理不仅寒了人心,更是给整个社会起了一个十分坏的示范——以后有需要医疗资源的情况,不用管轻重缓急,也不用管先来后到,更不用管医生手里有没有别的危重病人,总之医生就必须优先为“我”服务,不扔下别人来救我就是见死不救,有关部门也不会放过医生。

那么以后大家都靠丛林法则就行了,谁的拳头硬、谁的小作文写的好、谁的视频拍得声泪俱下……我医生就给谁服务……反正这种情况下,医生可能敢不救最危重的病人,但一定不敢不救最能闹的病人(家属)。

这真的是大家想要的结果吗?

这件事我一度觉得,有关部门是不是想通过暂时的停职平息舆论情绪、安抚患者家属并保护当事人员,根据后续的舆论反应来给积极处理争取舆论支持。

但后来一想,如果真的是这个目的,大可不必如此周折,这件事并不复杂,完全可以用更加详细的通报解释说明情况,而不是这种语焉不详的“实属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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