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宋江、武松、鲁智深、林冲等《水浒传》主角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可以判什么罪?各判多少年?

回答
《水浒传》中的各位好汉,虽然在小说中被描绘成义薄云天、替天行道的英雄,但若放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审视,他们的行为无疑触犯了多项法律条文。以下将选取宋江、武松、鲁智深、林冲四位具有代表性的主角,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详细分析他们可能面临的罪名和刑罚。

需要强调的是,这是一个理论性的法律分析,基于小说情节进行推演,实际判决会受到更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如具体犯罪细节、证据确凿程度、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此外,法律条文会不断更新,此处以当下较为常见的法律规定为参考。

分析框架:

1. 列举相关法律条文: 找出符合其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罪名。
2. 行为定性: 依据小说情节,将其行为归入相应的罪名。
3. 量刑考量: 结合情节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以及刑法中的量刑情节(如是否致人死亡、是否劫掠财物、是否有预谋等),推测可能的刑期。



一、 宋江

宋江在小说中扮演了梁山泊的首领,其核心行为围绕着“聚众起事”、“杀人”、“劫掠”以及最终的“招安”及其后续战役。

可能触犯的罪名:

1.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名):
分析: 梁山泊的活动,虽然以“替天行道”为旗号,但其本质上是一种反抗朝廷、自行其是的武装集团。其宗旨是“扫荡贪官污吏”,实际上是对国家统治秩序的挑战。从现代法律角度看,这种有组织的武装反抗,可以被视为对国家政权的威胁。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八(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政治制度的颠覆、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等行为)。
量刑考量: 宋江作为首领,其组织和领导作用是核心。若将梁山泊的行为定性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则可能面临极重的刑罚。
推测刑期: 如果被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后果,刑期可能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考虑到梁山泊的规模和其行为的长期性及造成的社会影响,宋江作为首领,极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
分析: 梁山泊的许多行为,如攻打州府、劫掠城镇、杀害官员,都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成员之间也常有暴力冲突。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
量刑考量: 梁山泊的“聚众”规模庞大,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极其严重,造成了广泛的社会混乱和生命财产损失。
推测刑期: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但考虑到梁山泊的行为远超一般扰乱社会秩序,更接近于武装叛乱的性质。

3.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分析: 宋江在招安前,参与或默许了梁山泊成员的大量杀人行为,包括对朝廷官员、军队以及被认为是“恶人”的平民的杀戮。例如,在攻打曾头市、梁山泊发展壮大过程中,以及后来的征讨方腊等战役中,都造成了大量死亡。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量刑考量: 梁山泊杀人数量巨大,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高。宋江作为首领,对这些行为负有领导和纵容责任。
推测刑期: 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宋江参与和领导的杀人行为,数量庞大且性质恶劣,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4. 抢劫罪:
分析: 梁山泊多次通过武力手段劫掠钱财、粮食物品,如攻打州府、截杀商旅。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量刑考量: 梁山泊的劫掠行为,规模大,带有暴力色彩,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推测刑期: 抢劫罪根据情节不同,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宋江作为领导者,其抢劫行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5.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如有):
分析: 梁山泊成员拥有大量刀枪剑戟等武器,如果其中包含管制刀枪或非法制造、持有的枪支弹药,则可能触犯此罪。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量刑考量: 梁山泊拥有的武器数量惊人,且用于犯罪活动。
推测刑期: 依据具体武器的类型和数量,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结合其整体犯罪行为,此罪可能只是附属罪名。

综合宋江的罪行:
宋江作为梁山泊的领袖,其罪行涉及了危害国家安全、聚众闹事、大规模杀人、抢劫等多个严重罪名。特别是其领导的武装集团行为,对当时的国家政权构成了直接威胁。因此,宋江极有可能面临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宋江的可能判决:
考虑到其首犯、主犯的地位,以及其组织、领导的梁山泊造成的巨大社会危害,宋江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考虑到其“招安”后的忠心表现(尽管结果不佳),或许会有一个理论上的从轻判决,但鉴于其之前的行为,死刑的可能性极大。



二、 武松

武松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浓厚,但其行为也充满了暴力和冲动,多以“义愤填民”或自卫的理由行凶。

可能触犯的罪名:

1. 故意杀人罪:
分析:
景阳冈打虎: 这是一种在极端危险情况下为保护自身生命而采取的行动,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为兄报仇杀西门庆和潘金莲: 这是典型的“义愤杀人”。在现代法律中,即使是为报杀兄之仇,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激情犯罪”色彩,但不能完全免责。
血溅鸳鸯楼: 武松在得知自己被下了药,生命受到威胁后,为了自保和复仇,一怒之下杀死蒋门神、蒋神夫妇以及多名看守人员。这本质上也是故意杀人。
飞云浦杀蒋门神等人: 武松被发配后,在飞云浦再次杀死了前来加害的蒋门神一伙人。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量刑考量:
杀西门庆和潘金莲:虽然是为兄报仇,但手段凶残,情节恶劣。现代法律不认可私力复仇。
血溅鸳鸯楼和飞云浦:连续杀人,虽然有一定的情绪激动,但仍属于故意杀人行为。
推测刑期:
杀西门庆和潘金莲:这属于“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范畴,依据现行刑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考虑到其行为的社会影响和手段,也可能判处十年以上。
血溅鸳鸯楼和飞云浦:连续杀人,且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即使是激情犯罪,也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综合其所有杀人行为,且数量较多,武松很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2. 故意伤害罪(导致死亡):
分析: 如果在某些冲突中,武松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但未能达到故意杀人的程度,也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不过,武松的大多数出手都比较致命。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量刑考量: 最高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3. 寻衅滋事罪:
分析: 武松在某些场合下,如醉酒后在街上闹事,也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量刑考量: 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合武松的罪行:
武松的核心罪行是连续杀人,尤其是在血溅鸳鸯楼和飞云浦的两次大规模杀戮。虽然有“义愤”的成分,但其行为的残忍和数量已远远超出一般意义上的激情杀人,更接近于滥杀无辜。

武松的可能判决:
鉴于武松数次故意杀人,且造成多人死亡,手段残忍,其行为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他极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三、 鲁智深

鲁智深以其粗鲁豪爽、嫉恶如仇著称,但其行为也常常伴随暴力,如“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大闹野猪林”。

可能触犯的罪名:

1.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罪):
分析:
拳打镇关西(郑屠): 鲁智深因抱不平,三拳打死郑屠。虽然是“为民除害”,但其行为已超出自卫或一般伤害的范畴,构成了故意伤害致死。
大闹五台山、大闹野猪林: 鲁智深在酒后多次打伤、杀伤他人,例如在野猪林差点打死差拨。这些行为都属于故意伤害或杀人。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量刑考量:
拳打郑屠:鲁智深虽然是出于义愤,但直接导致他人死亡。如果是在没有预谋的情况下因义愤而过当致人死亡,可能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
大闹五台山、野猪林:鲁智深多次因酒后失控,殴打、杀伤他人,性质恶劣。
推测刑期:
拳打郑屠:依据现代法律,此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可能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也可能在十年以下。
大闹五台山、野猪林:连续的故意伤害行为,累积起来的社会危害性较大。
综合来看,鲁智深由于其多次故意伤害致死或重伤的行为,很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可能在七年至十五年之间,甚至更重,如果其行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且情节严重,也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2. 妨害公务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有):
分析: 鲁智深在某些场合下可能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在野猪林事件中,其行为可能涉及妨碍执行死刑的差拨。不过,直接的证据较少。

3. 聚众斗殴罪:
分析: 鲁智深在某些冲突中可能会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参与聚众斗殴。

综合鲁智深的罪行:
鲁智深的主要问题在于其暴力解决问题的倾向,尤其是“拳打镇关西”和“大闹野猪林”等行为,都直接导致了他人死亡或重伤。

鲁智深(花和尚)的可能判决:
鉴于其“拳打镇关西”致人死亡和后续的多次暴力行为,鲁智深可能面临七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如果情节被认定为特别严重,不排除无期徒刑的可能性。



四、 林冲

林冲原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后因高俅父子陷害而落草为寇,期间经历了被迫害、反抗和杀戮。

可能触犯的罪名:

1. 故意杀人罪:
分析:
风雪山神庙杀陆谦、富安、差拨: 林冲在被逼上绝路后,在山神庙中杀死了陷害他的陆谦、富安和董超(差拨)。这是典型的复仇杀人。
投奔梁山后的杀戮: 加入梁山泊后,林冲参与了多次攻城略地、杀戮官员和士兵的行动。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量刑考量:
风雪山神庙:这是在极端被逼无奈下的杀人行为,有一定的情感理由,但仍构成杀人罪。
梁山泊战役:大规模的杀戮行为,虽然是在梁山泊的集体行动中,但林冲作为参与者,也负有刑事责任。
推测刑期:
风雪山神庙:虽然是“义愤杀人”,但情节恶劣,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可能的,甚至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梁山泊战役:作为梁山泊的重要战将,林冲参与的杀戮规模较大,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2. 抢劫罪:
分析: 林冲在加入梁山泊后,参与了对官府和商旅的劫掠行为。
刑法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量刑考量: 梁山泊的劫掠行为是其主要活动之一。
推测刑期: 参与抢劫,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

3.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如有):
分析: 同宋江,作为梁山泊成员,参与持有武器。

综合林冲的罪行:
林冲的罪行主要集中在风雪山神庙的杀戮以及加入梁山泊后参与的集体暴力犯罪,包括杀戮和抢劫。

林冲的可能判决:
鉴于林冲在风雪山神庙的杀人行为以及之后参与的集体犯罪,他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如果其在梁山泊的犯罪行为被认定为特别严重,也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总结与强调:

法律的现代性与小说背景的差异: 必须认识到,《水浒传》创作于古代,其价值观和行为模式与现代法律存在巨大差异。将现代法律套用在古代人物身上,是为了进行理论分析,并非旨在否定这些人物在文学作品中的艺术价值。
“替天行道”的法律解释: 在现代法律体系下,“替天行道”并非法律依据,反而构成对国家主权的挑战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量刑的复杂性: 上述刑期均为推测,实际判决会受到更多细节、证据、以及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的影响。例如,如果宋江等人是在“平乱”后被俘,并能证明其行为的某些“合理性”(尽管在现代法律下难以成立),判决会有所不同。
死刑的适用: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宋江、武松等人的行为,尤其是大规模的杀戮和武装反抗,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理论上都存在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

总而言之,如果将《水浒传》中的各位好汉放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进行审判,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将面临严厉的刑罚,包括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为他们的行为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破坏了社会秩序,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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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杀了自己包养的二奶,按说,就算辩称为过失伤人致死,怎么也是个死缓或者无期,然而他是县政府档案局局长,同时还兼任各局的文件秘书工作,法院的文件也出自他手,家里还有钱,积极赔偿,争取家属谅解,应该会只判7年吧。如果他上下花钱花得到位,应该跟那个淹死人的政协代表一样只判一年半还是监外执行。

先别管武松杀嫂子杀王婆杀西门庆等等出于什么缘由,光凭县公安局副局长兼特警队队长的身份,你猜会怎么判?某餐饮企业老板被人下毒杀死,命案嫌疑人武力拒捕,在抓捕过程中开枪击伤嫌疑犯,伤重而死,最多也就处分一下吧,保不齐还嘉奖呢,判是肯定判不了。

鲁达的来头更大。他是小种经略相公府里负责采买杂务的提辖,也就是西北军区司令员家的后勤人员,是军方身份。

为什么说小种经略相公是西北军区司令员呢?这得从他爷爷种世衡说起。

种世衡是有功于大宋的重臣,种家世代镇守边关,几乎可以和“杨家将”媲美。种世衡的儿子种谔和孙子种师道都在西北边境出任经略安抚使,也就是书中称的“经略相公”。相公是对地方官员的称呼,比称呼“老爷”亲切。这“经略相公”是军政合一的地方官员,权力比知府、知州大得多,也比现在的军区司令权力大得多。“老种经略相公”是称呼种师道的,“小种经略相公”是称呼种师道的弟弟种师中的。【多谢

@超级排放

指正】

你想啊,这样的人打死了一个卖肉的,搁现在能有多大事儿?头一条:“你这厮诈死”,我当时没打死人,我是打了他诱发了他的旧病,属于过失伤人,其次死者曾“挽了一柄牛耳尖刀,托地跳到街上去”,是对方先动手,还持刀伤人,我是正当防卫,第三,我是军人,你地方法院凭什么判我?

林冲就不好说了,自己不过是个部队上训练新兵的小排长(八十万禁军教头,听起来牛哄哄的吧?其实八十万禁军里,教头没一千也有八百,一个教头最多也就带百十来个人,不能再多了,而且还分门类,他只是教枪棒的,另外还有教肉搏的的教短兵的教战阵的教火器的……禁军教头总数应该在三四千人),你一个小排长惹了司令(其实高俅是军委副主席,主席是徽宗。多谢

@图理深

提醒)的干儿子,怎么整你都不过分啊,何况你还持械闯入总参谋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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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现形记》里有个故事,一个富翁的儿子犯了杀人罪,要问斩,但这个儿子独苗,还没有婚配,眼看要绝后了,富翁上下打点,希望留一条命,但做不到。

后来县衙的书办说:我不能救你儿子,但能让你有孙子。

富翁说时间来不及啊,书办笑曰:拿钱买时间还是可以的。

于是书办就故意把报刑部审核的死刑公文错装在其他公文的封袋里,发到别处,把发往别处的公文发到刑部,等两方都发觉错了,再发还来重发,他又故意装错一次。刑部第二次接到莫名其妙的公文,不仅发回,还发来了惩罚令,罚了这书办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算什么啊,他收了富翁好几万呢。

两个来回之后,几个月过去了,富翁买来送进牢房让儿子嘿咻的那些女的,基本都怀上了,按概率讲,至少也该有一个是男孩。于是书办把公文报上去,批复回来,富翁的儿子斩首了。

书里写这些,是说官场的黑暗的。其实这富翁的儿子要搁今天,根本就不用死的。花钱判个死缓,一年后改成无期,再一年改成二十年,第三年找个借口保外就医,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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