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海牙法庭宣布对南海仲裁具有司法管辖权?

回答
关于海牙国际仲裁法庭(通常指常设仲裁法院 PCA,在南海仲裁案中扮演了组织和支持的角色,虽然法庭本身并没有常设法官,而是根据具体案件组建仲裁庭)宣布对南海仲裁具有司法管辖权,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敏感的问题,涉及国际法、地缘政治和区域稳定。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从几个关键维度来剖析。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司法管辖权”以及它在国际法上的含义。

在国际法中,司法管辖权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它更多地依赖于当事方的同意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一个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如仲裁庭)是否拥有管辖权,通常取决于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同意原则 (Consent of States): 这是国际法上最根本的原则。主权国家只有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受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这种同意可以是以条约形式表示(例如,很多条约都包含争端解决条款),也可以是通过接受某项国际公约的强制性条款,或者在具体案件中通过签署提交书(compromis)来表示。
国际公约和条约的适用性: 仲裁庭的管辖权通常来源于其所依据的国际法律框架。在南海仲裁案中,最关键的法律文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UNCLOS 是一项广受承认的国际条约,它界定了国家在海洋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包含一套争端解决机制,包括强制性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如强制仲裁)。
仲裁协议或提交书: 在许多仲裁案件中,当事方会签署一份仲裁协议,明确规定仲裁的范围、适用的法律以及仲裁庭的组成。即使没有明确的仲裁协议,如果一个国家在特定条约下采取了特定行动(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款),并且另一方启动了该条约规定的仲裁程序,这也可以被视为一种间接的同意。

在南海仲裁案中,管辖权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

菲律宾提起仲裁的依据: 菲律宾依据 UNCLOS 提起了仲裁。UNCLOS 的附件七规定了在当事方未能就争端解决方式达成一致时,可以启动无代表性仲裁程序。菲律宾认为,中国作为 UNCLOS 的缔约国,已经同意了该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因此仲裁庭有权审理涉及 UNCLOS 解释和适用的争端。
中国的立场: 中国虽然是 UNCLOS 的缔约国,但同时也发布了排除性声明,明确表示不接受 UNCLOS 第298条规定的、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权利等争端的强制性仲裁程序。中国认为,南海仲裁案的核心问题涉及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这些属于其排除性声明的范围,因此仲裁庭没有管辖权。此外,中国还认为菲律宾提起的仲裁并非真正的“国际法争端”,而是政治挑衅,并且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了双方之间通过协商解决争端的承诺(尽管这种承诺在 UNCLOS 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下是否能阻碍仲裁,本身就是法律争议点)。
仲裁庭的裁决逻辑: 最终,根据菲律宾提交的材料和国际法的解释,由各方推选或由指定机构产生的仲裁庭(在菲律宾案中,常设仲裁法院 PCA 提供了协助)裁定其拥有管辖权。仲裁庭的裁决通常是基于以下理由:
对 UNCLOS 的解释: 仲裁庭仔细审查了 UNCLOS 的文本,特别是关于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规定。它认为,菲律宾提起的争端并非纯粹的领土主权问题,而是涉及 UNCLOS 对海洋权益的界定,例如中国对“九段线”的主张以及其在特定地理实体上享有的海洋权利是否符合 UNCLOS 的规定。
排除性声明的解释: 仲裁庭也审视了中国的排除性声明,并可能得出结论认为,该声明的范围并不涵盖菲律宾所提出的所有具体问题,或者说,涉及 UNCLOS 适用性的争端并不完全等同于排除性声明所针对的领域。

那么,如何看待海牙法庭宣布对南海仲裁具有司法管辖权这个结果呢?

从法律和程序上看,这是仲裁庭根据其对相关国际法和文件(主要是 UNCLOS)的解释作出的一个程序性裁决。如果一个案件被提交给一个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并且该机构根据其内部规则和相关法律认为自己有管辖权,那么它就会继续审理案件。这就像一个国内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审查自己是否有管辖权,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实质审理。

然而,这个裁决的影响和意义是多方面的,并且充满了争议:

1. 法律上的权威性与政治上的接受度: 仲裁庭的管辖权裁决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即它允许仲裁庭继续审理案件。但这种强制力最终如何体现,则取决于当事方的接受程度。中国明确表示不接受仲裁庭的管辖权,并拒不参与仲裁,这使得仲裁庭的裁决在政治和实际执行层面面临巨大挑战。国际法中,许多强制性义务的执行依赖于国家间的合作和国际社会的压力,而非单一强制执行机构。
2. 对 UNCLOS 体系的影响: 对于支持 UNCLOS 及其争端解决机制的国家来说,这个裁决被视为维护国际法秩序、特别是 UNCLOS 体系权威性的重要一步。它表明 UNCLOS 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被启动和执行,即使是面对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这有助于遏制国家通过单方面行动改变现状,并为解决类似海洋争端提供了法律先例。
3. 对地区局势的影响: 对于区域稳定而言,这个裁决无疑加剧了南海地区的紧张局势。中国认为这是对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挑战,而菲律宾和其他声索国则将其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如何在这种法律框架下弥合分歧,恢复对话,成为地区国家面临的严峻考验。
4. 对主权国家间互动的启示: 这一事件也揭示了主权国家在参与国际条约和争端解决机制时,其承诺的边界和潜在的风险。中国通过发出排除性声明来规避特定争端解决程序,体现了国家在行使主权时的策略。而菲律宾则利用了 UNCLOS 的现有机制来推进其诉求。这促使其他国家在加入国际条约时,需要更加审慎地考虑其潜在的法律义务和后果。
5. 对“九段线”等历史性权利的定性: 仲裁庭虽然宣布有管辖权,但其最终的实体性裁决(例如对中国“九段线”主张的否定)才是引起最大争议的部分。仲裁庭认为,“九段线”是中国在 UNCLOS 生效后仍坚持的一种权利主张,但该主张并没有得到 UNCLOS 明确支持,也无法证明其符合 UNCLOS 关于海洋权益的规定。这一裁决对中国关于南海的历史性权利的主张构成了重大挑战。

总结来说,看待海牙法庭宣布对南海仲裁具有司法管辖权,需要区分几个层次:

法律程序层面: 这是仲裁庭根据其对 UNCLOS 等法律文件的解释所作出的一个程序性决定,是其继续审理案件的合法性基础。
政治接受层面: 中国拒绝承认仲裁庭的管辖权和后续的实体裁决,这意味着该裁决在政治上并未获得所有相关方的认可,其强制执行力受到限制。
国际法秩序层面: 对于支持国际法和多边主义的国家而言,这是一个强调 UNCLOS 作用和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重要事件。
地区稳定层面: 这一裁决无疑为南海争端增添了新的维度,加剧了地区政治的复杂性,如何通过外交和对话来缓解紧张,仍然是摆在各国面前的难题。

理解这一事件,不能脱离其深厚的法律背景和复杂的政治现实。它既是国际法在实践中的一次重要应用,也是对国家主权、国际条约约束力以及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有效性的深刻考验。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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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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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可以祭出那个段子了,稍微修改下哈。

小国和小国有矛盾,仲裁下,矛盾没了。

小国和大国有矛盾,仲裁下,小国没了。

大国和大国有矛盾,仲裁下,仲裁庭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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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序号有逻辑先后顺序

1,我朝认为争端本质是围绕岛屿主权归属的海洋权益归属问题,而非确定岛屿主权归属后的海洋权益划分问题,故与UNCLOS无关,于是与仲裁法庭无关

2,我朝虽然从未声明某个不具领海权益的礁石有领海,但对于南海相关问题,确实始终在打马虎眼。好比“九段线” -- 在现行国际体系下,只有“九段线内的所有岛礁都是我的,而其中,UNCLOS概念里算得上岛的,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EEZ我都要确定;算不上岛但算礁石的,200海里EEZ我也要确定;算得上暗礁的,虽然我不要领海和EEZ,但我扩建成岛修机场,你们也甭管”这样的诉求,才算的上光明磊落。而很多西方媒体都直接明里暗里传达中国的诉求是“九段线内都是中国的领海”这样一个荒谬的说法 -- 对此,中国虽没有承认,却也没有否认,而这本就已然是个把柄了。

原因?大体上还是我国不希望把话说死,还是期待自己实力真牛逼了,凌驾于现行国际体系来建立新秩序。但个人觉得,没必要如此。实力真如美国海军鼎盛时那样,领海不领海的也就真的无所谓了,全球四大洋都是你的势力范围。总之,关键还是实力。

3,全球目前确实没有什么国际法,是明确规定“某一块土地应该属于哪个国家”的。有部分此权力的只是UNSC,毕竟安理会有部分强制力。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领土,是没有什么所谓法律依据的,而是历史事实,民族/宗教/文化聚集、过去战争的结果,现在的国家实力均衡等因素的综合结果而已。

4,菲律宾的案子,诉求上说,也在走模糊概念的路线。每一个诉求,都不直接触及领土主权。而全球老百姓,能关注上此事儿的,绝大多数是连UNCLOS是个啥都不知道的,更甭说了解菲律宾诉求的细节了。若最终判决对中国不利,很可能判决本身会非常的中立且晦涩,且不触及实质问题。但是,在全球媒体舆论引导下的民众,听到的很可能只有一句话:菲律宾诉讼中国在南海的领土领海要求非法,中国在国际法庭败诉了。这才是问题的实质,这对中国的国家形象没任何好处。而“国家形象”真的并非“面子”的功能那么简单。

以上是说明一件事儿:菲律宾这么胡闹,对中国很可能真的会挺不利的


5,如果判决对中国不利,然后呢?除了前述国家形象的损失,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截至目前为止,全球拥有一定强制力的国际组织有且仅有一个:UNSC/联合国安理会。而不巧我朝是安理会五常之一。于是,哪怕这案子最后闹到安理会,中国不断否决就是了。有人说三道四,反正还有Nicaragua v. United States的大国耍流氓先例做参考呢。

6,如果真的想让中国在联合国层面栽跟头怎么办?首先,UNSC是不可能出台一个制裁中国的决议的,因为中国会投反对票;其次,联大是无法通过更改联合国宪章来剥夺中国的否决权的,因为更改联合国宪章需要2/3的会员国同意,且依然,P5也要一致同意;最后,中国也无法被彻底踢出联合国,因为开除会员国需要联大2/3会员通关,但前提是安理会建议这么做。。。总之,中国想在联合国耍流氓,这流氓可以合法地随便耍。

7,目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能力在不严重损害自身国力的前提下,对中国进行有效的经济制裁。特别是考虑到这种自身国力的严重损失,是为了一个亚洲小国的些许海洋利益的情况下。更明确地说,目前全球除了美国之外的其余任何一个国家,制裁中国的实质,或者是啥都没发生,或者本质是自己制裁自己。

以上是说明另一件事儿:这事儿若真的对中国不利,但中国就是不怕事儿了,确实也没多大事儿。




总结结论:这事儿菲律宾这么闹,最后对中国可能真的会挺不利的;但最不利的情况下,又能有多不利?其实也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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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尼加拉瓜诉美国,控告美国支持游击队颠覆左翼政府,美国在海牙仲裁庭判定有管辖权后立刻退出,最后判决美国大部败诉并赔偿损失。然并卵,海牙仲裁庭没有执行权,最后还得苦主去安理会申请执行,美国连续五年行使否决权,苦主只好去联大哭诉,但联大决议无强制性,1992年苦主撤诉。

海牙法庭算个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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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es L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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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在如何“看待”之前,先来梳理一下这次诉讼的过程(大家放心,本文没有艰涩的法条)

图为今年7月7日至13日,海牙仲裁法庭举行的“南海仲裁案听证会”。左侧是菲律宾的60人代表团,多为菲律宾重金聘请的专家;右侧为中国代表团,的四个空椅子。


1、有关公约的背景知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1982年谈判完成,这下把领海范围确定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也有了,各项海洋开发制度也建立了,可谓是人类海洋开发史上一件开天地的大事。在公约1994年正式生效之后,各签约国就开始根据公约中的规定,来划分各自的海洋权利,这个过程中会经常面临两个问题:

主权归属权利划分

也就是说,一类问题是:这岛个是属于谁的?另一类问题是:这个岛有没有领海、专属经济区?如果两个国家的领海、专属经济区重叠了怎么划分?除了美国这种地理条件得天独厚,两大洋向外一望无际的国家,或者大蒙古国这种海军强国,其他海洋国家基本都会面临这两个问题。

如果国家之间对于以上两个问题产生了冲突,又该怎么办呢?除了战个痛快,或者进行双边的谈判协商之外,也可以走公约中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例如评“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白礁岛主权归属案”--《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论文

那么如果走公约中的法律程序,又要找谁进行裁判呢?根据公约的规定,要找: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仲裁法庭(这次是它)、特别仲裁法庭。这些法院法庭具体有什么区别我们暂时先不用管,就知道是对应不同情况的就可以了。哦对了,可以稍记一点:仲裁判决是不能提起上诉的,双方都要遵守裁决结果。


2、程序过程:

(1)简单的讲,纳入公约强制解决程序的海洋问题可以分为:主权性的,非主权性的。

公约规定,签约国A可以声明自己不接受涉及主权性问题的仲裁。但同时又规定了,另一签约国B可以提请对于国家A的非主权性问题的仲裁。


而中国已经按照公约赋予的权力,在2006年作出了排除性声明,声明中国在涉及到“领土主权、海洋划界和军事活动”之类的争端上,不接受公约有约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

(2)强制程序又分为两种:双方协商一致的;单方提出的。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提请仲裁,双方可自由选择公约所提出的诉讼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就是上文那些看上去名字差不多的法院法庭);如果各方没有共识,将由单方提请仲裁,只能提请仲裁法庭。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称,菲律宾将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递交仲裁通知,提起强制仲裁。

2013年2月19日,中国政府退回菲律宾政府的照会及所附仲裁通知。

中国政府还在2014年12月7日发布的《立场书》中,正式表示“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仲裁”。

所以,菲律宾提交的仲裁请求是单方面的,因此将通过仲裁法庭接受仲裁请求。


(3)仲裁过程又分为两个步骤:首先要确定仲裁法庭是否对此案有管辖权;如果确定有管辖权,再进一步对诉讼进行裁决。


而今天引起轩然大波的,就是

“菲律宾就南海问题诉中国案”在海牙的常设仲裁法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进行听证会后,最终仲裁法庭认为其对该案有管辖权,准备成立临时仲裁法庭对此案进行仲裁。

注意现在还没开始仲裁阶段,更没判决的呢喂!要明年才能做出仲裁结果。

3、那么问题来了:我们知道,中国和菲律宾在南海的冲突毫无疑问是岛屿主权归属问题,而既然中国已经对主权性问题做出了排除性声明,菲律宾是怎么让仲裁法庭认为对此诉讼有管辖权的呢?


(1)中国的 排除性声明为啥不管用了?

上边提到了,签约国A可以声明自己不接受涉及主权性问题的仲裁,但是另一签约国B可以提请对于国家A的非主权性问题的仲裁。如果菲律宾能证明自己提出的诉讼不是主权性问题,那么中国将无法阻止其提请仲裁。


(2)菲律宾诉讼的内容是不是是主权问题?

菲律宾在诉讼中提出的的四个核心诉求是:

1、菲律宾认为中国的九段线是是违反公约的不正当的要求;

2、菲律宾认为中国目前在南海所占领的岛礁是岩礁而非岛屿,本身没有维持人类居住和经济生活的能力,按照公约不拥有专属经济区;

3、中国在南海以岩礁为基础所建造的人造建筑物,不改变岛屿自然状态下的属性,没有专属经济区;

4、中国在南海对菲律宾船只的骚扰是非法的。

(关于岛屿和岩礁的区别可以参考这个答案:如何评价美国进入南海巡航这一事件? - 匿名用户的回答


我们不难看出,菲律宾的诉讼精心地避开了领土主权归属的争议。经过巧妙地编排组合后,这些诉求在表达菲律宾在南海利益的同时,从纸面上看竟然真的都无关主权。。。此外,菲律宾的诉讼内容又正中了中国在南海主权声索中要害:九段线不管如何解释,都面临与公约的冲突。既然是非主权性的问题,仲裁庭也就有了受理菲律宾仲裁申请的理由。

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岛屿主权和岛屿所能带来的海洋权益是两个命题,海洋权益是公约赋予岛屿本身的属性,和这个岛屿的归属没有关系,公约的下属仲裁机构可以在不讨论岛屿主权的前提下,讨论这个岛屿所带来的海洋权益。而菲律宾正是巧妙地把岛屿归属问题转移到了岛屿所属的海洋权益问题上。(律师费真没白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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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一定要“评论”这个事件的话,还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九段线和公约的关系:

九段线(十一段线)的产生早于公约之前这个是常识,但是“法不诉及既往”在这里能不能成立,仅靠公约本身的规定还真不是那么容易说清楚。况且,历届中国政府自己对九段线的描述也非常模糊,我们自然也不好将其作为规范的国内立法,同公约这种描述相对清晰准确的国际法争个高下,只能笼统地称其为“历史性权利”、“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而不能具体地指出九段线是领土归属线(这一圈之内的岛屿都是我的)?还是历史性水域线(比如加拿大的哈德逊湾)?还是领海线(这个略霸气。。。)?也不能做到具体声明九段线之内的岛礁哪些有领海哪些没有。

简而言之,九段线在我国争取海洋权利的过程中有没有用?当然有;但是怎么用?怎么和公约配合起来用?我们的政策制定者似乎现在还想不出很好的办法。


2、海洋法法庭及仲裁庭的裁决有何种强制力:

国际法相对与国内法自然是弱强制力的。国际法不像国内法那样,有国家权力作为合法性来源,有国家暴力作为强制执行的保证,可以看到在当今国际社会,强权也时常凌驾于国际法之上(奥巴马:别看我,我已经很收敛了)。

但是,现在毕竟不是群雄逐鹿的封建王朝时代,也不是枪炮与条约并行的殖民帝国时代,地球村上的居民们在不改变几千年好勇斗狠以邻为壑本性的同时,对于村里的习俗公理以及自己在村里的名声还是很看重的。国际法的影响力不仅仅在于其有没有强制力,还在于其对于国际规则的塑造,在于其影响着一国的国际声誉。

有一种观点是,你裁决你的,我行事我的,你个国际法庭还能派警察抓我不成?这么说也对,也不对:“刑不上五常”自然是有现实基础的,但是“制裁上五常”,“谴责上五常”,“墙倒众人推”也上五常。如果因为国际法的弱强制力而认为其不值一提,反而会损害国家利益,大国崛起如果要行“王道”而非“霸道”,那么如何在国家实力的支撑下去遵从国际规则、解释国际规则、乃至制定国际规则,都是大国的必修课。

3、如何利用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

毋庸置疑的是,国家实力从来都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最有力保障,但同时,在当今国际法是非常重要的、且最常用到的维护国家利益的手段。如果对于对我们国家利益不利的国际法判决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那就未免有些鸵鸟了。

公约是工具:那么工具即可以为我所用,也可以为对方所用。我们不但要用,还要用的比对方好。

公约的规定很清楚,公约的规定也很模糊:正如菲律宾在此次诉讼中钻的空子(花了大价钱请的美国律师哦),公约中那些看似一板一眼的条款,早在谈判之初就早已被研究透了,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后门,可以通过不同的解释达到不同的效果。

而现在中国仅仅发布声明,而不主动应战、不参与听证会去阻止该诉讼进入仲裁程序,乃至造成缺席审判的情况,可以看作是将公约这个工具拱手让人。

4、中国不应战自然也是有自己的考虑的:

其一,中国和周边国家在涉及领土争议的问题上,一向主张走双边谈判的路线,而非国际法仲裁的路线。这自然是因为我们实力有优势,在谈判中可以将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少废话,就我们俩,进小黑屋门一关。。。),而在国际法仲裁路线中,这种实力优势就变得没那么大了,还要面对各种不可控因素(法官、材料、论辩过程等等),而且一旦仲裁结果出炉,是无法改变的。

其二,南海问题涉及六国七方,还有一个“域外大国”(美国:哇出镜率好高;众人:废话)。一旦中国这次接受了菲律宾提出的仲裁要求,那好,不管最终仲裁结果对谁有利,海洋法法庭门外找中国算账的可要排起长队了。如此一来,靠实力解决南海问题的道路将受到严重影响,一方面应对无休止的国际诉讼费时费力,另一方面中国在南海的填海造陆、种花种菜种机场等行为就要每天被放在聚光灯下,甚至有可能因为巨大的国际压力而放缓。

其三,如果中国不应战,那么就算败诉了,也可以有理由不接受结果。一旦我们应战了,万一败诉,那就没办法不接受了。这个后果谁都承担不起。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约对签署国是有管辖权力的,仲裁结果是有确定性,不管一国是否出席仲裁过程,均应遵从判决结果。一旦中国反对判决结果,不管中国有没有出席仲裁过程,在国际法上面临的困境都是一样的,而我们又不可能像日本在1931年那样退出国联,这和中国的国际战略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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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看法:

前面讲到,大国当然不会主动和小国进行国际仲裁,但这次的情况是,小国钻了国际法的空子,逼着大国和它进行国际仲裁,可以说,中国应战被动,不应战更被动:(请注意是“应战”,而不是“应诉”)

如果我们出席听证会,那么该诉讼有可能依然进入仲裁程序,也有可能不进入仲裁程序,接下来可以灵活选择进一步的动作;而如果我们既不出席听证会,又不出席仲裁,那么将有很大可能进入仲裁程序,且最终败诉。

中国如果要避免上述糟糕情况的出现,最好的办法不是始终缺席,而是竭尽全力、通过场内场外各种手段阻止仲裁法庭判定菲律宾的诉讼符合其管辖。也就是说,中国的最佳选择是在听证阶段出庭作证,让仲裁法庭不通过菲律宾的仲裁提议,不进入仲裁程序。

按程序讲,就是:

(1)声明不接受菲律宾提请的仲裁,声明该案不属于仲裁法庭管辖;

(2)参加听证阶段,证明中国已声明主权问题不接受管辖,且该案涉及主权问题,所以仲裁庭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3)如果听证会通过,则不出席仲裁阶段以示抗议;如果听证会不通过,则深藏功与名。

但现在的现实情况是:

(1)声明不接受菲律宾提请的仲裁,声明该案不属于仲裁法庭管辖;

(2)不参加听证阶段,再次声明该案不属于仲裁法庭管辖;

(3)不出席仲裁阶段。


有观点认为,即使中国最终败诉,也不会对中国产生什么影响。可以说,虽然败诉不会对中国的南海主权和控制现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但有几个方面是我们需要提前考虑的:

其一,如果败诉,中国将无法完全继续按照原来的思路主张南海主权。这是因为如果九段线被仲裁法庭认定为和公约相冲突,其解释力和说服力将会打折扣(毕竟公约是海洋领域的联合国宪章)。届时,我们要么需要去着手解决九段线和公约的矛盾,即主动明确九段线的含义;要么去改动主张南海主权的解释方式。但不管哪一条路,对我们都是不利的。这一点是我们最应该担心的问题,而不是判决结果本身。

其二,如果败诉且中国不承认判决结果(虽然我们必须这么做),那么和“未富先老”的困境类似,中国的国际形象将面临“未成为霸权,先被斥为霸权”的困境,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和平崛起”的政治正确,这对于我们开展外事工作是不利的。

其三,能用法律(软实力)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拖到非要用硬实力来解决呢?这不是主张“要文斗不要武斗”(要知道,大国可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是骨子里的和平主义者),而仅仅是因为:前者实在是比后者便宜多了。


2、所谓“评论”政治事件,大多不是看前因,而是看后果:

当然,现在我们不必急于对菲律宾的诉讼和中国的应对方式作出判断,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一样,不到最后一刻不知道输赢。

一方面,这起诉讼有可能以中国败诉收场。那样的话将表明公约不支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中国在南海主权的国际法基础将受到打击,在国际舆论中将处于不利位置,以后要多靠自古以来和辽宁舰说话了,这么说话很好使,但是也有副作用。

另一方面,这次诉讼也有可能受到“神秘不可抗力”的影响,在中国缺席的情况下,做出对中国有利的判决。

虽然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但在这个世界格局重新洗牌的剧变前夜,谁又说的准呢?

最后贴个菲律宾网站的评论,当真是全国上下喜大普奔的节奏。。。中特帝颤抖了么?(并没有。。。

ps:

我在文中没有附上具体的公约条文,如有需要马上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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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评论:

看了大家的评论,可能文章说的不清楚,有一些需要解释的点。

第一,菲律宾诉讼的内容是想证明中国的九段线不符合公约规定,要把九段线和公约的矛盾公开化;而非请求仲裁法庭裁决南海岛屿主权是属于谁的。这两者的差别是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关键,请大家明判。

第二,文中说中国要“应战”,这里的应战指的不是接受诉讼、走国际法程序,而是指在听证阶段,中国应努力证明这起诉讼的内容是涉及主权的,从而证明这起诉讼不是仲裁法庭的管辖范围,以此阻止诉讼进入正式程序。可以说,这里指的“应战”,不是“应诉”,而恰恰是阻止菲律宾把中国拖向国际法程序。


第三,和尼加拉瓜诉美国案相比,这个案例有相似(小国诉大国)也有不同。
1、前者是“颠覆他国政权”,后者是“维护本国主权”:前者本身就是性质最恶劣、最为违反国际公理的行为,美国在做出行动的时候已经不准备“讲理”了,已经撕下了面具,就算被判败诉也没什么可失去的,安理会否决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后者行动的基础是国际法,在维护主权的时候,所有国家都是要靠军舰、公约同时推进的,也就是嘴上“讲理”,手上“打你”。而中国一旦被判败诉,“讲理”就不好讲了,只能靠“打你”了,这无异于削弱了自身手段的多样性。

2、美国不需要一年颠覆一个国家几十次,而中国需要以九段线作为主张南海权利的基础,在涉及南海问题的场合反复拿出来用。而考虑到九段线和公约的冲突性,一个模糊的九段线是能够使中国利益最大化的解释策略,这样能避免直面我们的主张和公约规定的直接冲突。现在菲律宾诉中国,一旦中国败诉,那我们再拿出九段线的时候就不能那么理直气壮了,因为公约的下属机构认定其与公约抵触,模糊使用九段线带来的利益最大化也就走到了尽头。这是我们最应该担心的问题,而不是判决本身。

第四,有人说,“讲理”的手段不好使,那“打人”这个手段强一点儿不就好了么?如果说国际法有规范秩序、保护弱者的性质,那在中国和菲律宾之间,国际法能够保护菲律宾;而在中美实力对比还没发生根本性的逆转的当下,大家觉得国际法在中美之间更能保护谁呢?请注意,是“更能”,不是“一定能”:历史上国际法没有给中国带来和平和尊严,也没能阻止南联盟大使馆被炸、银河号被拦截扣留、81192的悲壮,但是,因为国际法的存在,使得美国在这些事件上有理亏之处,而正是这种理亏,成为了中国在国力较弱时唯一可以反抗大国霸权的手段。很辛酸,很耻辱,但是很现实。

可以说,目前最希望中国抛弃国际法、大规模使用军事手段的,恰恰是美国。大国的对外行动,最佳的状态应该是在国内有支持、在国际法上有背书、在军事实力上有优势,美国上次做到这一点是海湾战争,我们不会希望看到下一次美国做到这一点是在南海,而应该希望中国第一次做到这一点是在南海。

感谢大家的教导指正,恕不能一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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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海军扣押俄罗斯货船事件,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是当前复杂国际局势下的一个重要缩影。要理解这一事件的意义和影响,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分析。事件本身:法国海军扣押俄罗斯货船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事件的背景。俄罗斯对乌克兰的军事行动触发了西方国家对俄罗斯的广泛制裁。这些制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俄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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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桩发生在海外的法律案件,主角是国内某知名企业的创始人,他的女儿,以及一个在海外法院经历了四年诉讼的股权纠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一场豪门恩怨的现实剧本?让我们来抽丝剥茧,看看这背后究竟是怎么回事,以及我们可以从中学到什么。事件的梳理:一家人的股权纠葛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这起诉讼的核心——股份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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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关于法律、国际关系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复杂事件。让我们来仔细梳理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以及它可能引发的思考。事件回溯:中国女商人海外走私象牙被坦桑尼亚法院判刑简而言之,这起事件的核心是:一名中国籍女商人因在坦桑尼亚境内走私象牙,被坦桑尼亚法院判处重刑。这个判决本身,是坦桑尼亚法律体系在执行其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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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在三亚吃海胆蒸蛋没海胆,官方称“当季本地海胆汁多肉少,未发现掉包”,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争议。从法律角度解读,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一、 事件的核心法律问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享有的核心权利包括: 知情权: 消费者有权了解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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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底捞复工后涨价”这一现象,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解读和分析,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价格变动,背后牵涉到企业运营、市场环境、消费者心理以及疫情影响等多重因素。下面我将尽可能详细地阐述:一、 时间背景与市场环境: 疫情影响下的特殊时期: 疫情期间,餐饮行业遭受重创,许多企业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甚至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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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康威视作为中国安防行业的领军企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全球各地,尤其在视频监控领域占据重要地位。美国将其列入“实体清单”或采取类似“断供”措施,确实会对海康威视乃至中国整个高科技产业带来不小的挑战。对此,我们可以从多个维度来分析。一、 如何看待海康威视疑似被美国“断供”?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疑似被断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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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尔员工徒手救下悬挂窗外儿童,并获得海尔奖励一套60万元房子的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件事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解读,既有对个人英雄主义的赞扬,也有对企业价值观的肯定,同时还可能引发一些关于奖励机制和职业伦理的思考。事件本身:英勇与温情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事件的大致情况。根据媒体报道,事发地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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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保亭一医生因拒绝参与防疫而被开除的事件,是一个复杂且多层面的话题,涉及到公共卫生、劳动法律、职业道德以及个人权利等多个维度。要详细看待这一事件,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剖析:一、 事件的起因与背景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据报道,海南保亭县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具体姓名和科室可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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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淀某互联网公司鼓励员工尽量住在公司,这事儿在互联网圈里,说实话,不算什么新鲜事儿。 但凡有点规模、有点野心的互联网公司,多少都有点这意思。 你说他们是不是“拼”? 往大了说,这背后是整个行业竞争激烈的缩影;往小了说,这又是公司为了“效率最大化”在使劲儿。咱们先掰开了说,为什么会有这种“鼓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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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底捞股价的跌宕起伏,尤其是那场近乎腰斩的“闪崩”,无疑给所有人,特别是餐饮业的从业者们敲响了警钟。56天时间,市值蒸发2000亿,这个数字的背后,是市场对一家曾经被奉为神坛的企业价值的重新审视。这不仅仅是股价的波动,更折射出消费者需求的变迁、竞争格局的演化,以及企业自身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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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作为中国大陆官方媒体,其对台湾艺人小S及其相关事件的评价,通常会从政治立场、两岸关系、民族认同等角度出发,并带有鲜明的官方宣传色彩。理解海峡之声的评价,需要结合其自身的定位和其报道风格来分析。海峡之声的定位和报道风格: 官方喉舌: 海峡之声是中国国台办的直属机构,主要任务是宣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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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底捞叫停自带菜品事件,是一个涉及消费者权益、商家经营策略、行业规则以及社交媒体舆论的复杂议题。要理解这一事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剖析。事件的起因与经过:简单来说,海底捞在一段时间内(具体时间范围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而略有不同)曾默许或允许顾客自带食材(俗称“自带菜”或“DIY食材”),尤其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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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航航班备降成都,乘客等 4 小时后擅自开应急门被拘留的事件,是一起涉及航空安全、旅客权益和法律责任的复杂事件。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审视和分析。事件经过(基于公开信息推测,具体细节可能有所出入):1. 航班情况: 一架海航的航班,可能因为天气、机械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从原定航线备降到成都。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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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归”再“归海”现象,指的是那些曾经在国外学习或工作过的中国公民,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海外生活后,选择再次回到中国发展,但随后又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开中国,重新前往海外居住或工作。这是一个复杂且多层次的现象,背后涉及个人选择、国内外环境变化、社会经济因素以及文化认同等诸多方面。要全面理解它,需要从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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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特斯拉制动失效事件,一出便搅动了舆论的平静水面。尤其是那句“工作人员情景再现也刹不住车”,更是把事件的戏剧性推向了高潮,让本就扑朔迷离的真相蒙上了一层更深的迷雾。要理解这件事,我们得从几个层面去抽丝剥茧。事情的表象与引发的争议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刹车失灵对于任何车辆来说,都是最致命的故障之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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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地政府向美国寻求军事援助以恢复秩序,这并非个例,而是这个加勒比海国家长期政治动荡和安全危机螺旋式下降的最新体现。从海地总统若弗内尔·莫伊兹遇刺身亡到如今帮派势力横行,这个国家的困境触目惊心,也让人不得不深入剖析其背后的复杂成因和可能的后果。海地政府为何“开口”求助?简单来说,海地政府已经无力控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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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王》与奥斯卡最佳视觉效果十强失之交臂,这事儿,怎么说呢?老实讲,挺让人意外,但也并非完全不能理解。首先,咱们得承认,《海王》的视觉效果绝对是“大场面”的代表。从亚特兰蒂斯这座海底都市的宏伟壮丽,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海洋生物,再到海王那标志性的三叉戟激起的水流特效,以及后期高潮戏那惊心动魄的海底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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