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代孕,如果有代孕的自由,那么必然就会催生出一大批的代孕妈妈,她们或自愿或被自愿的从事代孕这一工作,以出卖自己的肉体来获取价值。
所以说,自由对于穷人来说是很富裕的,因为受制于生存的压力,他们对自由的渴求根本没有那么强烈,需求也没有那么必须;自由范围的扩大更多的是有能力者更为迫切。而自由一旦不受限制了,在这个自由的范围内有能力者会将这一自由玩弄的淋漓尽致,会比以前有更大的权限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拿自然界来说,一旦食草动物没有自然赋予的天然屏障,它们的命运要远比之前悲惨。
受限制的自由,就是规则对强者的枷锁,对弱者的保护,你懂了吗?
所以应该站在弱者一边去限制强者的权威,而非与强者绑定,去进一步侵害弱者的自由。
强弱差距一悬殊,强者一定会剥削弱者,不要妄想你的力量可以限制强者。
妄想用“限制”来阻止剥削,幼稚至极。
要想消灭卖淫,唯一的办法是让绝大多数女性都能找到和男性收入水平相近的工作,并且让男性间的贫富差距缩小到一定范围。不然会有人变着无数种办法来,无卖淫之名行卖淫之实,有些土豪可以一个月谈30次“恋爱”,而且找得到30名女性和他“谈恋爱”,你能把他咋滴?
人一穷,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干,人一到了快饿死的边缘,给他一个勉强吃饭的工资他都感恩戴德,这个时候你定个最低工资,资本家会让他们去注册个体户。你加个限制,别说资本家恨你,就是这些快饿死的人都恨你,你又掏不出工资,还要挡人家活路。
要减少剥削,一靠扶贫,二靠工会,只有傻子才想着靠法律,你看你定个LDF,有几个人鸟你,还不是被人家“变通适用”了?
“如果强者要对弱者进行剥削,一定会通过限制他们的自由。”
“对自由的绝对限制,导向绝对的压迫和剥削”
P.S. 题目中的原句完全是扯淡。强者对弱者的剥削从来不是自由导致的。世界上迄今为止也没有任何一种对自由的限制真的削弱或消灭了这种剥削,充其量也就是让过程好看一点。
在我看来,这句话有三重意思:
1、应当限制强者制定规则的自由,避免强者成为自己的法官,让一切人可以参与到制定规则的过程中;
2、应当为弱者赋能,使之可以和「强者」掰手腕;
3、任何人都应当保持自律和自省,不因自己的优势地位肆意妄为。
以上三点有一个共同的前提:自由不是毫无限制的,但也并非出于良善动机可以任意限制的,任何的立法都需要考虑一个问题 -- 对自由的限制是否维持在合理的限度中。
--
先说第一点,要防止强者成为社会的裁判员。
举一个虚构的例子:包子上有多少个褶,基本不会影响口味,营养价值和健康程度也没有差异。假设只有市场份额最大的速冻包子制造企业有制作出 18 个褶的工艺,而这家公司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说服了行业协会,让行业协会出台了「速冻包子行业标准」,规定只有 18 个褶的包子才能在市场上售卖。
这显然就是在滥用优势地位来打压弱势竞争者了,而现实中还真有类似的例子。
美国反垄断法中有一个标志性判例,Allied Tube & Conduit Corp. v. Indian Head, Inc., 486 U.S. 492 (1988),本案中,全美最大的钢管生产商试图操控行业标准,要求将 PVC 管排除防火材料认证体系,尽管有科学证据表明 PVC 管在特定工艺下也能具有优异的防火性能。而联邦最高法院认为,这种操控规则制定的方式也是一种垄断行为,并不合法,阻止了龙头企业对竞争者的打压。
市场中,通过竞争脱颖而出的强者值得尊敬,但如果强者开始干涉规则的制定、创立不合理的规则来阻止竞争对手变强,那就走到了市场秩序的对立面,应当予以限制。
罗翔老师有一次提起这句话,是在讨论器官买卖、卖淫等出卖身体的情况,认为适当的时候应当限制「弱者」的自由。在我看来,这一例子也同样适用于制定规则的问题:在一个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富人当然希望一切东西都可以摆在市场上买卖,包括鲜血、器官、子宫、性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限制弱者自由是表象,本质是避免「强者」制定以牺牲基本权利为代价而满足自身需求的规则。
有人也许会说:可是,制定规则,难道不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吗?
这就错误地理解了立法过程。少数服从多数,说的仅仅是民主表决机制,这并不妨碍处于少数的一方宣扬自己的理念、通过代表提出诉求、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更多的支持,让制定法律的过程体现自己的利益。
这就来到了第二点,应当为弱者赋能,使之能够与强者抗衡。
诚然,由于人类不可避免的短视、信息不足、过于自信等原因,弱势群体有时不知道怎么做才算是对自己好。《贫穷的本质》一书提到了一个例子:在非洲一些国家,价格不到一美元的蚊帐,就能有效减少疟疾,让家庭年收入提升 15%,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抗拒购买蚊帐、把慈善机构捐赠的蚊帐改成婚纱来穿,而没有日常使用。在这时候,「我这是为了你好」的父权主义或许会有一席之地。
但在很多时候,弱者并不是愚者,他们知道如何为自己争取利益,只是没有趁手的工具、合适的渠道。伟人说,「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而在打扫屋子的过程中,谁更熟悉家里灰尘的位置、谁最有激励把屋子打扫干净、谁更清楚多大尺寸的扫帚适合自己家的犄角旮旯?是住户,还是有编制的环卫工人?显然是前者。
这就是「赋能」的重要性:要当严父,也要当慈母,从「我不要你以为」,变成「妈,我那什么东西在哪呢」种的那个妈妈,在合适的时候,为弱者递上合适的工具。
这方面,我国显然是在进步的,但还不够,我们要跟班里从前最好的学生比。美国在 1963 年的 Gideon v. Wainwright 一案后就基本实现了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任何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无钱支付律师费,就可以获得公派辩护律师的免费服务,而我们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还在试点中;纽约州规定,要想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必须先提供 50 小时法律援助服务,而我们的律师行业中,接法援案子的年轻律师,还经常被人看不起,被人嘲笑说是因为没有案源只能捡垃圾。
为弱者赋能,应当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这是行业需要形成的共识。
第三,「如果自由不加以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这句话,本身包含了一层意思,就是强者应该保持自省。
罗翔老师曾经说过:
自由一定要受到伦理的约束,如果自由不受到伦理的约束,自由一定会导致放纵,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其实真正的自由是什么呢,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而不是放纵的自由。
说得太好了,盖因每个人,都可能在某一个局部成为强者,而此时应当常常念起心中的道德律令。
一名小小的科员,在科长面前处于弱势,但对于来办事的群众来说,绝对是手握资源的强者,他有使脸色、卡流程、消极怠工的「自由」,像这种不明显的小恶,法律真的很难触及,但并不代表就可以任意妄为。
老师在学生面前是强者,基层管理者在员工面前是强者,就连大半夜上门通马桶的师傅,在火烧眉毛的我面前,都算是强者,具有极强的议价能力。在看到罗翔老师这句话的时候,大部分人可能把自己代入了弱者的地位,殊不知,我们都有可能在某个局部、某个片刻成为强者,那时候,你是否依然能保持批判的态度,通过和律他一样严苛的标准来律己?
最后,我们要注意避免曲解这句话,成为不假思索限制自由的托辞。
限制自由是有代价的,在与疫情斗争的这一年,大家想必深有体会,如果一个人否认封城、小区封闭管理、健康码登记、核酸检测要求在特定时期的重大价值,那么他脑子可能有点算不过账;但如果一个人否认这些行为是有代价的、是会伤害一部分人利益、侵犯一些基本权利的,那么这个人的人味就不太够了。
对自由的限制无所不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人们言论自由,但法律并不允许创作描绘儿童性行为的作品;我们的民法典体现了契约自由精神,但对于格式合同的制定者充满警惕。对自由的限制在法律中比比皆是,但与其为这些限制叫好,不如多想想,为什么要限制、有没有对自由侵害较小的方式进行限制。
金庸作品中,有一段情节,越想越觉得沉重 -- 空见大师为了化解一段仇怨,自愿挨谢逊十三下七伤拳,如果能挨下来,谢逊就放下复仇的计划。打到第十三拳的时候,谢逊使诈假装要自杀,骗空见大师出手相助、金刚不坏体出了破绽,结果受了致命伤。
临终前,空见大师说了一句话:
「但愿你今后杀人之际,有时想起老衲」
这是真正的大仁、大智,空见知道,谢逊不可能不再杀人,自己阻止不了更多的冤仇,但至少可以割肉喂鹰,让他之后多一分敬畏心。
如果对自由的限制在所难免,但愿所有人之后也多想想代价。
这句话本身没什么错,但是它常常被用于为家长主义辩护,考虑到国内目前的大环境,这句话偶尔显得不那么合时宜。
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句子本身省略了一个主体,把句子补全,应该是:
如果自由不被「 」加以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 」里的东西,独立于「强者」和「弱者」,同时又为强弱划分定义、制定规则。
就像我们在读这句金句时常常忽略「 」一样,现实生活中,当人们一心想着根除剥削、保护弱者时,也往往容易忽略「 」是凌驾于强者与弱者之上的更大的危险,一旦「 」被滥用,无论强弱都无法自全,自由也只会成为镜花水月。
和很多金句一样,这句话在一些地方适用、一些地方暂时适用、另一些地方则完全被滥用。
它们的真正问题并不在内容,而在于其让人满足于「一言以蔽之」的简单思考和单一标准,忽略现实的复杂性和个案的不同;让人沉迷于字词文意的反复咀嚼,忽视学科基础的构建和对事实本身的关注。
这是对的。
因为强者是不需要规则来保护自己(的自由)的。
但是在人类社会,人和人之间——包括强者和弱者之间——是有交集的。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规则,弱者的自由就会被强者的自由所侵害。
所以对自由做出规范限制,是对弱者的保护。
PS:有时间的话,推荐大家看看尼采关于权力意志的主张,其中有对这个问题的精彩论述。
自由是需要“分配”的。就比如一座独木桥,你要自由过桥对面的人就必须等你。
所以对于自由,需要的是“分配”而不是“限制”。“限制”有可能是合理分配使用独木桥的时间,也可能是直接把桥拆了。
如果不把『自由』、『剥削』、『强』、『弱』等概念具体化、历史化地考察,这就是一句含义不清的话。
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要具体的、从某时某地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出发考察问题,不然的话就会陷入语言陷阱和宗教式的诡辩之中。
比如『自由』,具体是谁的自由,干什么事的自由,如何实现?
比如『剥削』,就是谁『剥削』谁,以怎样的方式『剥削』。(如果把『剥削』抽象化,这个词除了表达某种意义上(按现代汉语语境)负面的价值判断外就没有意义了。)
这里的『谁』、『什么事』、『怎样的方式』,都必须要具体到某个国家或者地区某个历史时期的社会中,而不能仅仅是某几个抽象名词。
经验主义的判断基本上可以被随便一套第一性原理所论证或反驳。
但经验主义的判断本身并不因为其它各种第一性原理的存在与否而改变真伪,它是对现象的总结,是需要被由第一性出发的理论所解释的重要节点,而不是理论本身。
当然,说它们“大而无当”其实问题也不大,毕竟所有历史记忆深究起来都是大而无当的。但如果不能激进到宣称一切历史记忆都大而无当,那也难免背负搞意识形态的嫌疑。
虽然说这是个辩经的问题,但是不要把问题搞复杂了。
按照题目所言,自由应该包含三个方面。
强者的自由;
弱者的自由;
所有人的自由。
讲述的时候,可以把顺序倒过来。
如果所有人都是自由的,那么这不是人类社会。
人类社会是有组织性的,有分工的。
而组织性和社会成员的劳动分工,则意味着要受组织原则约束。这个时候,每个成员都不可能是自由的。约束的意思就是限制自由。
比如说要组织大家去修路,去开矿,这是为了建设社会,安排谁去,谁就必须要去,以自由之名反抗,那么社会就不能发展,这路就修不成,矿山原料也就不能获得。个人自由了,但是社会发展的自由就没有了。
人类社会需要采集食物,要打猎,要制作工具,要研究修房子的技术,这就涉及到分工问题。如果要人人自由,不服从安排,那么粮食从哪里来?用什么工具去劳动?也没有房子住。
有研究表明尼安德特人的脑容量比智人大,体力也比智人强。但是为什么尼安德特人在和智人的竞争中失败?
因为尼安德特人分散,没有形成较大规模的社区组织,相对聪明的头脑,却没有发展出比智人更好的工具,连投掷武器也没有发展出来。
而智人的组织性更强,分工明确,社区规模庞大,逐一碾压不成规模的尼安德特人聚落,最后将尼安德特人灭绝。
因此,所有人都自由的话,人类社会是不存在的,是注定会失败的。
如果人类社会都不存在,那么谈什么剥削呢?
剥削就是人类社会成员之间的一个不公平的分配方案,是强者利用强者的地位拿走了弱者的利益,但是前提就是强者和弱者处于同一个社会群体。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没有什么分配方案,只有弱肉强食。胜利者有自由,失败者没有自由。失败者连生命的自由都没有。
在同一个社会群体之间,如果要限制自由,那么是限制强者的自由?还是限制弱者的自由?
实际上,根据我上面的论述,两者都不是自由的,因为这会导致社会解散。
因此,限制自由是社会存在的基础。
剥削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是很难避免的。
要实现一个没有剥削的社会,目前我们还找不到具体的方法,起码在现阶段,几乎处于无路可走的现状。
共产主义从马克思提出到现在,依然是一种理论。
理论要依靠实践,但是道路并没有走通。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减少剥削,想办法让社会利益分配方案尽可能公平一点。
就算是这样,依然很难。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仍然处于分裂的状态,国家、民族、人种、语言、地缘环境等等,人类各自处于不同的社会群体,始终处于竞争状态。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没有分配方案,只有贸易和杀戮,难以联合,很难合作,弱肉强食的状态并没有发生变化。
要想在竞争中获胜,人类群体内部就需要强者带领弱者前进。强者的天性就是要获得更多的利益。
这是无法用道德来约束的,因为确实做不到。
但是,一个完全不平等的社会,强者无限制欺凌弱者,比如说奴隶制社会,这已经被证明是失败的,早就走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所以我们现在要强调什么?
强者和弱者各自放弃一部分自由,形成牢不可破的联盟,不断发展生产力,共同促进社会发展。
谁做到了这一点,谁就是最先进的人类社会群体,谁就会在竞争中获胜,从而带领人类社会继续往前发展。
结论:一个限制了自由的人类社会群体内部才会产生剥削,没有人类社会群体,剥削这一现象也就不存在了。这就是对立统一。要更好的发展人类社会,就是要将自由控制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尽可能平衡强者和弱者的利益分配,使得联盟关系达到最坚固的状态。
这个问题忽略了人类社会群体这个概念,要保持社会群体存在,限制自由本身就是前提。如果没有一个强而有力的人类社会群体,就会遭遇尼安德特人的悲剧。要实现一个没有剥削的人类社会,现在只有理论,没有找到实践方法。
长夜漫漫,不知路在何方。
这话没什么毛病,而且属于是,只要一个人不在定义层面过于吹毛求疵或故意装傻的话,这句话就正确到几乎算是个废话的那种没什么毛病。
重要的是,要搞清楚,今日全球各国公共领域之现实,谁是典型的强者,谁是典型的弱者,强者又是通过什么典型的方式来对弱者进行剥削的,强者的自由又该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来被限制的。
不多敲字了,直接给答案:
典型的强者,基本上都资本化了。
典型的弱者,就是人民中的大多数。
强者剥削弱者的方式,主要就是三条路:掌控公权力、滥用自由市场机制、控制传媒和教育。
而弱者去限制强者的方式,也主要就对应着三个方向:限制资本掌控公权力、对自由市场经济的各种限制和约束、限制传媒和教育的大规模私有化。
(必要的补充:“掌控公权力” 包括 “掌控法律”。而在今日,资本掌控法律的主要形式就一个:推动立法或司法的实质和程序复杂化和高成本化,并要求严格的形式法制,最终实现,1,在程序上,立法永远慢半拍,强者得以靠信息和认知优势,永远在做 “形式合法” 或 “法不禁止” 的事情;2,在统计上,通过在司法流程上严格执行形式法制,来实现强者所拥有的司法资源对弱者的碾压 — 通过要求程序公正来实现结果的不平等;3,直接赞助立法者的选举,和/或承诺旋转门,从而直接影响法律制定。)
于是,若你想去评价世界各国的这一指标,泛泛来说,若你观察到,有一个国家,公权力很大程度上,是由资本掌控的,受资本意志的重大影响的,同时将更彻底的自由市场机制视为绝对正确,同时传媒和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私有化的,那么,这样的国家,就更容易存在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这种剥削,在资本早已充分全球化的今天,是同时存在于国境内外的。
而在全球舞台上的典型剥削方式,也依然是那三个方向:控制他国的公权力、通过资本来控制他国的核心产业/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全球贸易规则、控制全球的传媒和意识形态。
单拎出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是毫无意义的,没啥可看的。
这句话的语境应当是,如果不限制弱势群体出卖自己的自由,那就一定会让他们被剥削的更严重,也就是说这句话是给限制出卖某些东西的法律背书的。譬如说禁止卖淫和卖器官……
本质上来说这句话也不严谨,事实上你限制了这么多自由,弱势群体仍然被剥削,所以不是说你限制了剥削就没了,而是可以更体面些。
这句话当然有道理,但本质上不过是给某些法律背书的,他只是指出,在某些特定场景下对自由的限制事实上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过度解读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如果你一定要按照字面意思来解读说,无限制的自由让强者占优势,这完全是句废话,而且事实上无法解释为什么用剥削。无限制的自由,强者一棒子打死弱者都没啥毛病,剥皮削骨?
我记得初中的时候,学到解放军解放西藏后,农奴们拿回自己的卖身契,并给烧掉
当时我的想法是,你当初愿意卖身,现在又给烧掉,简直不讲道理
那个时候正值中二的年龄,看啥也都只看表面,至少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后来,了解的多了之后,才恍然大悟。剥削之所以可怕不在于剥削的多严重,而是让所有人都认为理所应当。
天灾年间,农民颗粒无收,政权赈灾无力,这个时候穷人怎么办?只能卖儿卖女卖地
卖掉的儿女,也就成了奴隶
而卖掉地的农民,没地后也就只能依附地主
灾年,想卖的多,价格就低的离谱,但是不卖就饿死。
于是地主们用极低的代价完成了最开始的积累,且大家都认为没有强买强卖,所以很公平很合理。
穷人还觉得是地主在灾年救了自己一命
归根结底,就是规则给了双方更多的自由,你有卖身的自由,你也有买奴隶的自由
表面自由更多了,实际导致大部分人反而没了自由。
如果没有这个自由,结果是地主的粮食高价卖,但是他不会烂手里,所以最后大概率也是能卖完的
又或者拿粮食放高利贷
最终饿死的人数大体是一样的,只是从这些人饿死变成那些人饿死
但是没一个人卖身为奴,只是可能背上沉重的债务一辈子翻不了身
归根结底,是因为大家都有囤积粮食高价卖的权利,也都有放高利贷的权利
如果把这个权利也收了,放贷必须按照某个规则,粮食牟利的利润也被公权力限制的很死。
那饿死的人大概还是这么多,但是每个人的债务不至于上天。
在限制点权利,政权赈灾,让所有灾民都可以有粮食吃,这样限制了自由市场经济的权利
但是除了那少数地主权贵以外,每个人都比之前受益了。
在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每个人都有杀人的自由,是不是理论上比现在更自由了?
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将提现的淋漓尽致
而强者到时候也会害怕遇到更强者
你大概率门都不敢出,谈何自由
2021年2月19号更新。
有的人说我例子举得不太恰当,也许是卖身这个例子举得的确极端,毕竟离我们有点远
举个现成的例子,网上疯狂洗脑的消费主义和消费贷
他们通过宣传告诉你,人要精致,要亲情,要好生活
这些本来没错,但是他们把好生活和临时享受挂钩,把亲情和钱挂钩
你在没钱就是要借钱升舱给自己母亲做商务舱
你在困难女儿的生日刷花呗也要过好
你工资在低衣服鞋子化妆品必须是高档货
被这些东西欺骗,最后背上沉重债务几年翻不了身的人,他们活该吗?
活该,因为他们自己控制不住欲望,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这没问题
但是,人们在谴责他们的时候,把那些误导他们的资本给漏掉了
这些资本,在人的社会经验和判断能力还没有成熟的时候,诱导这些人,最终导致这些人做了错误的选择
且把这种选择说是自由,资本可以说,我没有逼你选,你可以不选,把自己洗的一干二净
当自由无限的时候,结果必然会被利用,别人会迷惑你在你自由的情况下让你做错误的选择,以此牟利,再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你
结果是,受害者也认为错全在自己,因为是自己做的决定
尽管有的受害者大骂愿望宣传消费主义的人,其他人也会说这是你自己控制不住欲望,是你自己做的决定,没人逼你,全是你自己的错。
还是那句话,剥削的残酷不在于剥削的多严重,严重了人会反抗
而在于,让被剥削的,和看着别人被剥削的认为一切就应该这样,理所应当,如果有责任,也是被剥削的人负有全部的责任
而幕后操控这一切的,则好像什么错都没有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