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中世纪及近现代各大波斯(及波斯化)政权的行政规划是怎么样的?

回答
波斯文明,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中世纪至近现代的漫长岁月中,孕育了多个极具影响力的帝国与政权。这些政权在继承了古代波斯辉煌行政传统的同时,也根据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其统治架构。理解这些政权的行政规划,是窥探其强大生命力与文化辐射力的关键。

中世纪波斯化政权的基石:萨珊王朝的遗产与早期伊斯兰政权的演变

要理解中世纪波斯政权的行政脉络,我们必须回溯到萨珊王朝(公元224651年)。萨珊王朝继承了阿契美尼德王朝的集权化传统,并进一步发展了其官僚体系。

萨珊王朝的行政框架:
国王(Shāhānshāh): 作为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国王是帝国的核心。他拥有绝对的权力,但其统治也受到宗教(琐罗亚斯德教)和一套复杂的礼仪规范的约束。
王室与贵族: 庞大的王室成员和世袭贵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掌控着大量的土地和资源,并在地方拥有实际的统治权。
四大军事长官(Spāhbed): 萨珊王朝将全国划分为四大军事区(Spāhbedān),每个区域由一位军事长官负责,他们不仅是军事指挥官,也承担着该区域的行政和税收管理职责。这体现了军事与行政的紧密结合。
中央官僚机构: 萨珊王朝拥有一个高度发达的中央官僚体系,其中最重要的官员包括:
大宰相(Vuzurg framādār): 相当于宰相,是国王之下最有权势的官员,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财务大臣(Vastaryoshan Sālār): 负责全国的税收、财政和经济管理。
司法大臣(Dādwar): 负责监督司法系统的运作,处理重大案件。
皇家秘书长(Dabīri Khodāy): 负责处理国王的信函、诏令以及记录国家大事。
行省制度: 帝国被划分为多个行省(Marzbān),由总督(Marzbān)管理。总督的权力很大,他们既是行政长官,也是当地的军事首领,但需要向中央负责。
土地制度: 土地是经济的基础,萨珊王朝实行较为精细的土地测量和税收制度。大部分土地由国王、贵族和琐罗亚斯德教的寺庙拥有,农民通过租佃的方式耕种,并缴纳地租和税款。
宗教机构: 琐罗亚斯德教在国家行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高级教士(Mobedān mobed)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和特权,并参与到某些行政事务的管理中。

伊斯兰征服与早期波斯化政权的适应:
公元7世纪,阿拉伯穆斯林征服了萨珊王朝,但这并未意味着波斯行政传统的终结,反而开启了波斯化与伊斯兰化融合的新篇章。
阿拔斯王朝(公元7501258年)的“波斯化”: 尽管阿拔斯王朝是以阿拉伯人为主导的哈里发国,但其行政体系深受波斯行政文化的影响。波斯官僚精英在阿拔斯王朝的运作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维齐尔(Wazīr): 这是源于阿拉伯语的词汇,但其职能和地位与萨珊王朝的“Vuzurg framādār”非常相似。维齐尔成为哈里发之下最有权势的官员,掌握行政、财政和外交等大权。许多杰出的维齐尔都来自波斯化的家庭,他们将波斯的行政经验带入到哈里发国的治理中。
迪万(Dīwān): 这是阿拉伯语的行政部门名称,但其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萨珊的“Dabīr”体系。常见的迪万包括:
迪万·阿勒·哈拉吉(Dīwān alKharāj): 财政和税收部门。
迪万·阿勒吉哈德(Dīwān alJihād): 军事部门。
迪万·阿勒巴里德(Dīwān alBarīd): 邮政和驿站系统,这是波斯“Chadok”系统在伊斯兰时代的延续。
地方行政: 阿拔斯王朝将广袤的领土划分为多个省份(Wilāyah),由总督(Wālī)或埃米尔(Amīr)管理。这些地方长官在一定程度上拥有军事和行政权力,但必须向中央哈里发效忠并上缴税收。

突厥化与波斯化交织:塞尔柱突厥与花剌子模王朝

11世纪,塞尔柱突厥人的崛起,标志着又一次重大的权力转移。然而,塞尔柱突厥人并非以一种全然排斥的态度对待波斯文化,而是选择了“波斯化”,将波斯语作为官方语言,并采纳了许多波斯的行政制度。

塞尔柱突厥王朝(公元10371194年):
苏丹(Sulṭān): 塞尔柱突厥人带来了“苏丹”的称号,代表着军事上的最高权威。苏丹成为帝国事实上的统治者,而哈里发则更多地保留了宗教上的象征意义。
维齐尔的重要性: 塞尔柱王朝的维齐尔权力极大,他们通常来自波斯化的波斯贵族家庭。杰出的维齐尔,如尼扎姆·穆勒克(Niẓām alMulk),不仅是行政天才,也是重要的思想家,他编写的《政治论》(Siyāsatnāmah)对后世波斯行政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伊克塔制度(Iqṭāʿ): 塞尔柱突厥人引入或强化了“伊克塔”制度,这是一种封建性质的土地分配和税收制度。将土地授予军官和官员,以换取他们提供军事服务和协助征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央集权,但为维持庞大的军事力量提供了基础。
行省管理: 帝国仍划分为行省,由委派的总督(Amīr)或地方埃米尔管理,他们负责该地区的军事、行政和司法。

花剌子模王朝(公元10771231年):
花剌子模王朝是塞尔柱王朝的一个强大附属国,后来独立成为一个庞大的帝国。他们完全继承了塞尔柱王朝的行政架构,并在许多方面进一步强化了波斯化行政的特征。
行政机构: 沿用了维齐尔、迪万等制度。花剌子模的维齐尔通常是波斯人,他们拥有巨大的行政权力和影响力。
官僚体系: 建立了庞大的官僚队伍,负责税务、司法、军事后勤等各项事务。

蒙古人统治下的波斯化:伊尔汗国与帖木儿帝国

13世纪,蒙古人的铁骑席卷了波斯,但与早期征服者不同,蒙古人在波斯逐渐被当地文化同化,并采纳了波斯化的行政模式。

伊尔汗国(公元12561335年):
早期: 蒙古人最初保留了其军事化的统治方式,行政管理较为混乱。
后期“波斯化”: 随着蒙古统治者皈依伊斯兰教并与当地贵族通婚,波斯行政制度逐渐恢复并融入。
维齐尔与波斯官僚: 波斯官僚在伊尔汗国的行政体系中重新占据主导地位。维齐尔成为实际上的政府首脑,负责日常行政和财政。
土地制度: 继续使用伊克塔制度,但土地分配更加复杂,有时也采取直接国有化或承包制。
地方行政: 帝国被划分为多个省份,由蒙古贵族或被任命的当地官员管理,但实际的行政运作多由波斯人担任。

帖木儿帝国(公元13701507年):
帖木儿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和统治者,他继承了波斯以及其他被征服地区的行政经验。
中央集权: 帖木儿追求高度的中央集权,他本人直接掌握帝国的主要权力。
行政机构: 建立了一个高效的中央行政机构,其中最重要的官员包括:
维齐尔(Vazīr): 负责监督国家财政、税收和行政事务。
迪万(Dīwān): 拥有多个部门,负责不同的行政职能。
法律与秩序: 帖木儿重视法律和秩序,他颁布了《帖木儿法典》(Tuzuki Timuri),对国家治理提供了指导。
地方行政: 帝国被划分为多个省份,由其子孙或亲信担任总督,负责该地区的军事和行政。

近代波斯政权的行政变革:萨法维王朝、阿夫沙尔王朝、赞德王朝与卡扎尔王朝

进入近代,波斯政权的行政规划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内部改革和外部压力带来的挑战。

萨法维王朝(公元15011736年):
萨法维王朝的崛起,不仅统一了波斯,也确立了什叶派伊斯兰教的国教地位,这对行政规划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央集权: 萨法维王朝强调中央集权,国王(Shāh)拥有绝对的权力,并由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协助。
维齐尔与国家机构: 维齐尔依然是核心人物,但其权力受到国王的直接监督。国家设有财政部、陆军部、海军部、外交部等多个部门。
基兹尔巴什(Qizilbāsh)与波斯精英: 萨法维王朝初期,突厥化的基兹尔巴什部落作为军事力量提供了统治基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波斯文官集团的地位逐渐上升,尤其是在财政和行政领域。
地方行政: 帝国被划分为多个省份(Baylarbegi),由省长(Baylarbegi)管理,他们通常是部落首领或王室成员。但更小的行政单位(如州、县)则由波斯文官管理。
什叶派宗教机构: 什叶派乌理玛(Ulama)在社会和行政中拥有巨大的影响力,他们的土地收入和宗教捐赠构成了重要的经济来源。

阿夫沙尔王朝(公元17361796年)与赞德王朝(公元17501794年):
这两个王朝相对短暂,其行政规划在继承萨法维王朝的基础上,更多地表现为军事化的统治和对地方势力的压制。
军事行政: 强调军事力量的建设和财政的支持。
地方管理: 倾向于任命忠诚的官员或军事将领来管理地方,以确保税收和稳定。

卡扎尔王朝(公元17891925年):
卡扎尔王朝是近代波斯政治史上的重要篇章。面对西方列强的崛起和内部社会变革的压力,卡扎尔王朝的行政规划经历了多次改革尝试,但整体上仍显保守和低效。
中央政府: 设有多部(如财政部、外交部、军事部),但各部之间协调不力,效率低下。
维齐尔制度的衰落: 尽管存在维齐尔,但其权力逐渐被分散或被国王身边的亲信所取代。
地方自治与中央控制的矛盾: 帝国各地存在着强大的地方势力(如部落首领、宗教领袖、商人行会),中央政府试图通过任命省长和官员来加强控制,但往往力不从心。
宗教司法: 什叶派乌理玛继续在司法领域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在处理家庭法和个人事务方面。
改革尝试: 在19世纪,卡扎尔王朝曾尝试引进西方行政模式,例如建立警察系统、现代化的税收制度等,但这些改革往往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收效甚微。
外国影响: 欧洲列强的经济和政治渗透,也对卡扎尔王朝的行政规划产生了影响,例如在财政、邮政、海关等领域引入了外国管理。

总结

从萨珊王朝的严谨官僚体系,到伊斯兰早期政权的波斯化运作,再到突厥和蒙古统治下的行政融合,以及近代波斯政权的改革与挑战,波斯政权的行政规划呈现出一种持续的演变和适应。贯穿其中的,是对萨珊王朝行政智慧的继承,是伊斯兰教义在国家治理中的体现,更是不同文化和民族在接触与融合中展现出的强大生命力。理解这些行政规划的细节,便能更好地把握波斯文明在历史长河中那股绵延不绝的独特力量。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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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没看懂题目描述在说啥,就简单说一下萨法维王朝的规划。

按照区域划分,萨法维王朝有15个行省(Vilayat):戈尔吉斯坦(格鲁吉亚)、希尔凡、卡拉巴赫、楚霍萨德(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伊拉克-阿贾姆、库尔德斯坦、卢里斯坦、阿拉比斯坦(胡齐斯坦)、法尔斯、阿斯塔拉巴德、达尔马兹(吉兰+马赞达兰)、霍拉桑、木鹿、坎大哈。如果算上丢给奥斯曼的伊拉克-阿拉伯就是16个。

按归属划分,有羁縻领(Vali),总督领(Mamalik)和王冠领(Khassa)三种。羁縻领主要是戈尔吉斯坦、库尔德斯坦、卢里斯坦、阿拉比斯坦四个,除此之外达吉斯坦和马克兰也是以土著自治势力居多,不过分别属于希尔凡和坎大哈的管辖区。总督领是由萨法维王朝任命军事贵族担任总督的地区,按级别分为大总督(beglarbegi)、上级总督(hakem-khan)、下级总督(hakem-sultan)。王冠领就是王室的直辖地,由沙阿直接派遣官僚管理。三种归属状态经常发生变化,比如希尔凡和达尔马兹都曾经属于羁縻领,前者被塔赫马斯普一世转化为总督领,后者被阿巴斯一世吞并成为王冠领,而总督领和王冠领的转化更为普遍,从阿巴斯一世开始王冠领的范围不断扩大,在阿巴斯二世时期达到巅峰,之后又开始回落。

题目中提到的坎大哈“省”长是格尔金汗,也叫卡特利的乔治十一世,出身巴格拉蒂昂家族,原本是戈尔吉斯坦行省卡特利地区的Vali,之后被调去当了坎大哈的Beglarbegi。


上图为德国制图师Johann Homann在1720年出版的伊朗地图,大致可以看一看,但细节上问题不少,而且萨法维王朝的省份之间并不存在如此明确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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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上,萨珊王朝时期实行军区制,军区由“伊斯帕巴德”统领。到霍斯劳一世(在位期间约公元531年到579年)时代起,这个头衔增为四个,每个罗盘方位(即东北,西南,东南,西北四个方位)都设置一位伊斯帕巴德。

阿拔斯王朝时期在埃米尔制之外仍然有粟特人的布哈拉胡达斯国、花剌子模的阿夫里格王朝以及信祆教的巴文德王朝、凯伦王朝等邦国,它们名义上是阿拔斯的附庸。

塔希尔王朝、萨法尔王朝和萨曼王朝本身作为阿拔斯王朝属下的埃米尔,手下又有谢赫和瓦利,还管辖着一些山区的小部落(古尔部落就在其中)

白益王朝由资深埃米尔(兼任万王之王)统领,同一家族的其他埃米尔分管不同地区。

塞尔柱王朝以后(包括花剌子模王朝)就是比较典型的伊克塔制了。

伊尔汗国基本上还是沿用伊克塔制和埃米尔制,汉人汪吉阳就担任过法尔斯的埃米尔。

帖木儿王朝除了伊克塔制外还分封诸子,这也导致了之后的分裂。

萨法维王朝以及之后的王朝都有一些附庸的小汗国,在地方也划分省份,当然萨法维还有派王子担任地方总督的传统。(阿巴斯大帝就当过赫拉特省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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