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被认定为责任事故,多人被处罚,这带来哪些警示?疫情期间该如何救治孕妇等特殊人群?

回答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被认定为责任事故,多人被处罚,这无疑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悲剧,也为我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这起事件的发生,以及随之而来的处罚,带来了多方面的深刻警示,尤其是在疫情特殊时期如何救治孕妇等特殊人群,更是需要我们深入反思和改进的重点。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带来的警示: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但其性质的恶劣和影响的广泛,让它成为了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它暴露了在疫情管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其警示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生命至上”的原则必须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
警示: 在追求清零或严控疫情的过程中,不能将特殊人群的就医需求“一刀切”式地排斥在外。生命的价值,尤其是孕妇和胎儿的生命,不应被冰冷的防疫政策所裹挟和牺牲。
细节: 孕妇的特殊性在于其健康牵涉到两个生命,且病情发展往往迅速而不可预测。任何阻碍其及时就医的行为,都可能导致难以挽回的后果。疫情期间,一些地方过度强调防疫而忽略了医疗救治的“绿色通道”和应急预案,这是对生命基本权利的漠视。

2. 基层执行中的“简单化”和“层层加码”是危险的:
警示: 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但在基层执行过程中,一些工作人员可能为了“不出事”或“完成任务”,采取简单粗暴、缺乏人情味的方法,反而制造了更大的风险。
细节: 例如,不经评估就拒绝孕妇进入医院,或要求其出示繁琐的证明才能就医。这种“一码通”式的管理,忽视了医疗救治的紧迫性和个体差异性。处罚多名相关人员,正是因为他们未能履行职责,未能为孕妇提供必要的帮助,而是将其拒之门外。

3. 医疗机构的责任和担当必须清晰且落实到位:
警示: 即便在疫情管控下,医疗机构作为救死扶伤的场所,也必须承担起救治患者的责任。不能以疫情为借口推卸责任,尤其对于急危重症患者。
细节: 在此事件中,医院是否有畅通的绿色通道?是否有专门负责孕产妇急救的团队?是否对进入医院的流程进行了充分评估和优化?这些都是需要追究的。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更应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的就医权利。

4. 应急预案的缺乏与失效是重大隐患:
警示: 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在全国性严格管控期间,必须提前制定详细、可操作的特殊人群(包括孕妇、儿童、老人、慢性病患者等)的就医保障方案。
细节: 事后追责往往难以弥补前期的损失。这起事件表明,当时的应急预案可能存在空白、漏洞,或者未能有效传达到位,以至于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混乱和失误。一个有效的预案,应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并定期演练。

5. 信息公开与透明的重要性:
警示: 事件的最初传播过程以及后续的调查处理,都让公众看到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时的、真实的、透明的信息披露,有助于缓解公众的焦虑,赢得信任,并推动问题的解决。
细节: 早期信息的不透明可能加剧了公众的猜疑和不满。而后续的官方调查和处罚,虽然姗姗来迟,但也表明了对事件的重视,并试图通过公开处理来回应社会关切。

6. 医患沟通的失效:
警示: 医护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的沟通是医疗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特殊时期,医患沟通尤为重要,需要耐心、解释和同情。
细节: 如果医护人员能够更充分地向孕妇及其家属解释原因,提供可能的解决方案,并寻求家属的理解与配合,或许能够避免部分冲突和误解。同时,也要理解医护人员在疫情下工作压力巨大,但沟通能力和同理心依然是其职业素养的重要体现。

疫情期间该如何救治孕妇等特殊人群?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应对疫情的严峻挑战时,绝不能忽视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和保障。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专门的应急预案和保障机制:

1. “绿色通道”的常态化与优化:
细则: 针对孕产妇、危重症患者、肿瘤患者等特殊群体,应建立并持续优化24小时“绿色通道”。一旦接到相关求助信息,相关医疗机构和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
细节: “绿色通道”不仅仅是物理上的通道,更重要的是流程上的高效便捷。这意味着在核验身份、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等环节,应有专门的快速通道和审批流程,必要时由专人负责协调。

2. 信息共享与多部门联动:
细则: 建立医疗机构、社区、疾控中心、交通部门等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和快速联动机制。
细节: 当孕妇出现紧急就医需求时,社区应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评估后若需转运,交通部门应提供专门的救护车服务,确保途中安全和顺利对接。核酸检测结果的查询和传输也要便捷高效。

3. 分级分类诊疗与居家监测指导:
细则: 对于非紧急情况但需要定期产检的孕妇,应根据其风险评估,采取线上诊疗、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定期电话或视频随访等方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域流动。
细节: 对于有基础疾病或高危妊娠的孕妇,即使在封控区,也应有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医疗指导和支持。社区医护人员或志愿者可以协助其完成必要的检查或药物配送。

二、医疗机构的责任与能力建设:

1. 设置专门的孕产妇就诊区域或门诊:
细则: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设置专门的、独立于发热门诊的孕产妇就诊区域或绿色通道门诊,并配备专业的医护团队。
细节: 这样做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孕妇感染风险,同时保证其得到及时、专业的诊治。

2. 提升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沟通技巧:
细则: 加强对医护人员关于疫情下特殊人群救治的培训,特别是孕产妇的急救、转运流程以及与患者家属的沟通技巧。
细节: 培训应涵盖如何快速评估病情、如何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救治、如何安抚患者情绪以及如何有效传递信息。同理心和人文关怀在特殊时期尤为重要。

3. 保障医疗物资和药品供应:
细则: 确保孕产妇必需的药品、检查耗材等医疗物资的充足供应,并建立快速补给机制。
细节: 对于因封控导致药品短缺的,应建立紧急调配和配送机制,保障患者的基本用药。

三、社区与社会层面的支持:

1. 社区网格化管理中的人文关怀:
细则: 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在日常管理中,应主动了解辖区内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建立台账,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细节: 包括协助预约产检、联系交通、代购药品等。发挥社区的“前哨”作用,及时发现和上报潜在风险。

2. 心理疏导与支持:
细则: 疫情期间,孕妇群体容易产生焦虑和恐慌情绪。应加强心理疏导和支持服务,缓解其精神压力。
细节: 可以通过电话热线、线上咨询平台等多种形式,为孕妇及其家庭提供心理援助。

3. 政策的温度与人性化:
细则: 在制定和执行防疫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特殊人群的需求,增加政策的灵活性和人情味,避免“一刀切”的僵化执行。
细节: 例如,在出入小区、就医等方面,对孕妇给予一定的便利,并提前告知相关规定和流程。

四、信息透明与公众教育:

1. 及时公布就医流程和政策:
细则: 政府和医疗机构应通过官方渠道,及时、清晰地公布疫情期间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就医流程、联系方式和相关政策,减少信息不对称。
细节: 详细说明哪些医院接收孕妇、就医需要哪些材料、如何申请绿色通道等。

2. 加强公众教育,普及科学知识:
细则: 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疫情期间孕产妇保健的科学知识和注意事项,引导公众理性看待疫情和就医问题。
细节: 提升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同时也理解和支持医疗系统的运转。

总结: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在极端情况下,一些防疫措施的不足,以及人道主义精神在执行层面的缺失。这起事件带来的最深刻警示是:任何时候,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都应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而不能被任何次要目标所取代。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甚至进入新阶段后,我们必须从中吸取教训,不断完善相关机制,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为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及时、高效、人性化的医疗救治,让“生命至上”的理念真正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行动中。这不仅是对逝者的告慰,更是对所有生命的尊重和负责。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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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一线人员和管理者以为严格抗疫下只要把潜在的感染者挡在门外,就能保卫自己的职业安全,却没有想明白,患者安全才是一切安全的前提,才是所有措施的根本目的。

个人的担当很重要,必要时有所作为,人人当鸵鸟反而要出事。

他们以为最坏的情况就是把一个感染者放进来了,而实际上两年的抗疫早已形成了成熟的制度,未排除新冠的也可以进入隔离病房、缓冲病房、缓冲手术间等,提高防护等级进行先行救治。即便是确诊的新冠感染者,也有高级别防护下救治的流程。

而实际上最坏的情况是患者出事,出大事,而且还是众目睽睽之下以一种非常惨烈的方式展示出来。这时候你们之前那些小九九,那些层层加码之下私自拍脑袋定的“规矩”,没有一样经得起细看。不仅如此,那些平时手里有点小权力,可以罩你一把的“上级” “领导”,到出大事的时候全部自身难保,能把锅甩给你就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搞不好直接一撸到比他们都高几级的人去了。这时候再看你死板执行的“规矩”,全是错的。反而是那些基本的医疗责任,你显然没有落实到位。

一个事故的发生,一定是击穿了体系所有的防线,每一个环节都漏成筛子。

第一手接触患者的人员,她的病情你们第一时间评估了吗,最基本的检查做了吗,记录没有,该如何分诊,不给予处理而是于院外等待是你的决策吗。

再往上,医院的中层和高层,必须见48小时核酸是谁规定的,有没有落实缓冲病房、急诊手术的制度,有没有规定好先行救治的原则。这可是孕产妇的定点医院,病人没有什么别的选择的。

再往上,为什么给一家私立医院如此重的定点任务(孕产妇、主动脉夹层、心脏急诊手术)。虽然这家私立也是三甲,但它对于重大政治任务的自我约束力和执行力如何,至少回头看是很有问题的。还有规定黄码区的患者按病种定点就医这个规划科学吗,尤其是急诊还这么规定,本来疫情期间医疗资源就紧张,直接剥夺了多数医院首诊分诊的责任,急需医疗的患者不能就近,不能就急,都扎堆去一个医院(心梗8小时的也是去了这家),恰好这家又不能落实好责任。

急诊孕产妇、心梗等患者,都算不上特殊人群,这在平时就是医疗的日常,一个二线城市的医疗完全能够妥善应对。灾难性的管理反而把原来成熟的体系搞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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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疫情期间如何救治特殊人群”这个问题,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就医的通告》里,做了操作说明:

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人员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联系定点医院,并告知接收医院就诊人员管控情况。诊疗结束后,由街道(乡镇)或隔离酒店专班安排专用车辆接回。

但这个说明本身就有问题:需要急诊抢救的人和孕产妇肯定有来不及做核酸检测的情况,那医院应该如何收治?这让医院如何处理?

疫情都2年了,其实解决办法(定点医院有满足隔离条件的应急医疗区,疫情封禁期间急诊病人送定点医院)早就公开,西安有没有这么要求?有的话定点医院是否按照要求设立了隔离医疗区?有隔离区为何不收治病人?没有隔离区那如何成为定点医院?

而且120为何打不通?是坐席不够还是120中心并不具备疫情期间指导调配医疗资源的能力与权限?如果是后者原因那能不能尽快给与其匹配权限(比如卫健委领导去当接线组长,现场处理难题)。

还有这一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在哪里?协调交通和120系统是社区的责任,那么社区到底有没有尽责?没有的原因是什么?是社区人员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责任,还是社区工作人员抽不出来?


除了事故处罚相关责任人是应该的,但是不是在处罚的同时,公开被出发人具体犯了哪些错误,这些错误如何补救。

并针对同类问题,给出 患者、社区、医院的操作说明。

这才能杜绝此类问题事后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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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孕妇调查结果出来了,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但依然有人在说什么“孕妇就一点错没有么”、“这孩子抢救了也是死胎”之类的话,还是挺难理解的。

所幸事件发酵,让我们等到了“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这句话真的很重要。因为核酸检测的结果可以等,但患者的疾病和孕妇的生产可不等人,这背后代表着的都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设立规则是对的,如果只是一味的循规蹈矩,不知道变通、不敢于变通的话,规则只会变成桎梏,反而容易出问题。

以后若碰到的不是孕妇,而是肚子疼的、脑袋不舒服的群众,也要灵活变通,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患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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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私立医院也要遵循医院管理和执业医师法的一般规定。只要开设急诊和孕产妇危急重症诊疗业务,就不得拒诊,要提供最基本的诊疗,尽到基本的义务,不论公立私立。更不用说这个医院受当地卫健委管理,是定点医院。患者情况可能预后不良,医院能力可能有限,但让患者在外面等很可能是不对的。

如果某些医院真不想承担这一责任,建议直接关掉妇产急诊,或者不要做孕产妇定点医院。这个患者是孕产妇,是来看急诊的,不是做整形美容的。业务能力够的情况下,对这样的急诊,定点医院没有拒诊的道理。业务能力不够,建议对症处理,留存医疗记录并建议转院。

其次,高危孕产妇不论有没有核酸,有没有产检,就诊后都应该在医疗区域里,有医疗监测,有过路的医护人员,或者至少有监控的情况下等结果。坐在医院外面等结果大概率是有问题的,医院要为此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当时候诊区里完全没地方了。

一个人如果既往资料特别全,专业判断风险小,那反倒没事。而这个产妇产检记录缺失,初次就诊,不知道既往病史,那恰恰可用信息更少,相比于规律产检的资料齐全的产妇,就更有可能是高风险患者,就更没有理由让她在外面等核酸了。

第三,出于各种原因,患者可能不按时产检,或者缺核酸结果,这都很正常。患者的一些过失差错不足以撇清医院责任。

政策宣称和政策落实往往存在一定差距,那些政策无法覆盖的人,恰恰是最容易患病的弱势群体或者易感人群。本身容易生病有基础健康问题的人就是弱势群体,包括行动不便、信息匮乏、知识有限等,都是制约患者得到基本医疗的重要原因。对孕产妇这种典型情况,并不是什么不容易想到的问题,就算是检测结果不全,医疗机构应该有更高的容错能力,因为医院就是孕产妇安全的最后防线。对这个特殊的极高优先级的人群,按照行业惯例,承担的责任本来就比其他人群大。

人并不是按规章制度和教科书生病的,医院对急诊的危急重症患者,没有挑拣病人的道理。不能因为患者依从性差就作为医院接诊流程错误的万能免责理由。


孕产妇健康在医院里是也是最高优先级的重大问题,属于医疗红线。甚至比其他绿色通道的病种地位还高,不论是一般读者,还是从业人员,都应该充分了解这一问题。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孕妇都可以加急看病(门诊、经过专业评定的非急重症依然需要排队),但是,实际操作中,资源倾斜是大概率事件(虽然患者不一定知道,但医护人员在后台是会重点关注的,分配的注意力本身就应该高)。能让孕妇诊疗时优先级靠后的,通常是其他更高危的孕妇。


以上是针对之前一个高赞回答评论区的集中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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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最大的警示是不妨碍网络喷子继续骂西安人,西安医院,西安政府。

反正不论怎么处理,也会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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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是私立医院?

那我觉得应该取消这家医院的行医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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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西安孕妇在医院门口流产?妇联回应”疫情防控不容松懈,但防疫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民众的安全,而不是“为了防疫而防疫”。一名孕妇因核酸检测超时4小时,而在救命的医院门口苦等两个小时直至大出血,间接导致8个月大的婴儿流产……这样的结果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涉事医院是一家私立医院,但无论如何,在特殊情况下,连轻重缓急都分不清吗?医院难道没有基本的救助通道吗?难道没有隔离病房吗?事实上,在疫情发生之初,每家医院就该考虑到孕妇和各类病人的救治措施。每一个新生儿都是我们社会前行的新动力,在生命面前,人人都应该有最基本的敬畏之心。

目前涉及这件事的很多zf人员已经被处分,包括医院的相关人员,但是我们不能每次都做亡羊补牢这种事情,而是应该在羊还没有丢之前,就应该做好预防的事情。虽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是毕竟每次都会有损失,长此以往下去,加起来的损失的不是一点半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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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启发:不能因为“防疫”二字而失了心智。

到了此时必须明确,自上而下并达成共识。

有些管理层认为『人只要不是新冠病死的,怎么死的予自己没关系』。这绝不是政治正确,这是人性的悲哀。

『不得以防疫为理由,拒收危重病人』

这是用生命换来的共识...

善意是抗疫的最终防线,

这是用生命换来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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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人犯了错误,推卸责任,却希望将自己和政府、国家绑定在一起,让国家来买单。还有人担心如果承认问题,会不会影响形象等等。而实际上,越是严肃处理,越能够赢得老百姓的支持,越是和稀泥,越引起反弹。为什么孕妇得不到及时救治?不是医生不想救,而是这其中具体负责的人,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作为定点医院,难道孕妇真得了新冠,医院就不救了?难道不应该有专门的流程和隔离病房?

不仅仅是孕妇,任何有严重疾病的人,难道不应该有特殊流程来处理?

这里面责任人不是医院里的医生,因为医生除了问题自己要被责任,问题在于受处分的这些人。也希望这个事情里,大家都能够对一线的医生多一些理解。

非常时期,无能就是罪过,没有本事把这些事情有条不紊的组织好,就应该承担责任。

希望在讨论西安的疫情时,大家的心态和视角都应该是内部矛盾。做的不好就应该批评,做的好的应该赞扬。客观来说,西安这么大城市确实有压力。但是在中国内部,我们不就应该以高标准或者正常标准来要求么?

我们在这里说的话,都应该是希望西安的每一位朋友都能平安,这是基本的出发点。抗疫的工作里,只有两种人:做的好的人,做的不好的人。做的不好,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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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为什么没有处理最开始拒绝收治的几个公立医院,因为没给出具体的医院名字,所以我只能猜测有可能是跟另一个案例里的省医院一样,提前就被征集为新冠定点医院了,所以停诊了。

这次西安疫情zf层面还有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没有统一发公告到底哪些医院被征集为新冠定点医院了哪些医院可以正常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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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处理结果对全西安乃至全国各地的全局意义,远大于这个事件本身。

众说纷纭的细节,是为了立场还是对错?

从事件本身来说,目前在网上还流传着许多探究细节的版本,只要你点进一些高赞的评论区或者一些医学大V下,至今都还在争论着,我总结一下:

站在对错的角度上,你会发现这些经典的有(怕敏感就不细说反正都查得到)

  • 从产妇未披露的病史讨论命运论
  • 从医院所属私营角度讨论资本论
  • 从社会风险管理角度讨论根源论

.......

婉转的说,总结下来就是:究竟这件事错在哪?谁错的多?该不该罚,罚对不对。

讲真,在官方没有正式公布产妇全程就医细节、病史等具体医疗信息情况下,能讨论的证据不充分。因此,发展到现在这个情况,其实对民众而言,只剩下立场。

是医务人员,会偏向探讨整个医疗工作环节,力求公正; 疫区外吃瓜群众会偏向摸索细节;还有一些大佬们更是讨论到深不见水的地步。

那么疫区内的朋友呢?我不知道我的朋友能不能代表大部分人,但我的朋友处于备孕状态,虽然不在西安,但是同样处于浙江某防控管理下的他们,并不关注这个事背后到底谁对谁错。

看到新闻的第一天,他只想知道疫情再复发下去会不会影响他们的产检。

你问那么宝爸宝妈们,产检重要吗, 不言而喻。你问那些执行防控命令的人,产检和防控哪个重要时,那就得分情况了。这种情况下,一切能省的事,都得省。

我们医务人员会建议正常孕妇,部分产检可以延迟,比如孕晚期28周以后,还会建议自己提前买好一些医疗设备,可以自行在家检测血压、体重、胎动,但有些延迟是有影响的,例如

  1. 严重的孕吐反应:表现为体重下降、尿少、尿色深、周身乏力、行动困难等。
  2. 早孕期:停经后出现腹痛、出血状况。
  3. 剖腹产后再孕:需要孕5-7周检查B超,除外瘢痕妊娠问题。
  4. 血压增高、头晕、恶心、发热、呼吸道不适;阴道流水、胎动异常等。
  5. 胎膜早破、宫缩等[1]

防控优先是没错,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你能保证不会出现一些会类似的行为吗?看看热榜上另一个问题。

这个事的处理结果表面上是一个结果,实际上是一个方法,一个强调。在提醒所有防控地区,再碰到这个情况,如何做,要做到如何。

很庆幸,这次新闻没看到产妇因此大闹,否则,就可能是另一个舆论走向了。

很庆幸,官方给一些小地方,再次提了一个醒: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这一次,我认为立场要先于对错,而这立场,不是你,不是我,而是那些在疫区需要被重新重视的人民。

只要他们觉得满意就行,毕竟此刻他们牺牲的最多。

疫情下,那些群需要帮助的非新冠肺炎患者

疫情下,普通门诊可以暂停,择期手术可以暂缓。但如果没有这次的事件,可能很多人没有关注到,那些同样因疫情饱受折磨的非新冠肺炎患者,他们也不断在发起求助。

产妇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处在偏远地区又无助的人,如

一些癌症患者,如晚期胃癌患者,切除了全胃,只能靠输液续命;

一些肾病患者,免疫力弱,行动又不方便,子女奔走找透析治疗;

还有需要药的癫痫儿童,独自在外工作又生病的人,以及一些慢病患者。

行医人,从来少说多做,不介意再强调

我身在医疗系统,我深知国家早就看到这些人,而且针对上面的任何群体,也都发布过相应的指南,越大的地方,越知名的公立医院,越规范。

当一群阴谋论者在质疑为什么要在没有疫情期间兴建那么多隔离病房时,许多公立医院只是依然在默默的坚持坚守。

他们也如这次一样,什么都不说,只管做。

这也是我为什么不担心这次事件中医务人员被误解的原因。

行医人从来都是少说多做,对于我们而言,这个处理结果,也不过是把本来发布过的防控指南再重复了一遍。

这一次,可能不只是给医务人员看,也给防控人员看,也给就诊患者看。对隔离病房的医务人员来说,我们还更希望多强调。

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07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三、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参考

  1. ^ 《妊娠期与产褥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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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来给大家纠正一个概念,如果原描述准确,怀孕8个月,很显然已经大于28周,胎儿体重大于1000g,生下来完全有存活能力,但是胎死宫内这种情况不叫流产,叫死胎。如果已经生出来了但没存活,这种情况叫早产,新生儿死亡。孕周不够28周,胎儿没有存活能力或胎儿体重不足1000g的妊娠终止才叫流产。所以这个孕妇不叫流产,而是一个完全有能力存活下来的小生命胎儿宫内。

然后,在这件事中我们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孕产妇的优先级大于一切,危重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必须优先保障,面对孕妇容不得半点疏忽推脱,因为一旦有事,就是两条人命。

一个孕33周本身就是高龄高危的孕妇,不管她是轻微腹痛还是严重腹痛,都不应该拒诊她让她在寒风中等了两个小时直至大出血胎死宫内。妇产科医生都明白,孕晚期有太多的意外防不胜防,胎儿窘迫、脐带脱垂、子宫破裂、胎盘早剥、前置胎盘、羊水栓塞、前置血管破裂、肝内胆汁淤积、胎儿脐带血栓这些一个比一个要命,随时可能危及到胎儿及孕妇的生命安全,造成胎死宫内,孕妇大出血,这些情况等不得也拖不得。所以当一个八个月的孕妇腹痛来院就诊,第一时间就应该给她上胎心监护,腹部超声探查宫内情况,对危重情况需要第一时间处理的一定是优先抢救,这些与疫情防控根本就不冲突。

防疫防了两年,不管大小医院都应该有最起码的应急预案,危重病人处置流程。而且这还是省级三甲,疫情期间孕产妇定点医院,更是应该有孕产妇专用应急隔离病房,专门的应急隔离手术室以应对突发的危重情况。而这些统统都没有,卡着核酸结果粗暴拒诊,实在是不应该。就算是一个新冠阳性的孕妇,医护人员在进行急诊抢救诊疗时只要严格穿戴相应的防护服、口罩及帽子,完全可以保障自身及其他患者的安全。更何况这只是一个核酸结果过期,无发热和疑似感染症状,没有确诊阳性的孕妇,怎可把她当作病毒一样关在门外。现在疫情防控已经纳入常态化管理,普通的核酸报告需要4-6小时,而快速核酸报告只需要2小时左右,新冠抗体检测十来分钟就能搞定的事,根本不需要让孕妇等那么久。只能说从上到下,太无序太混乱了,常态化的防控管理应急预案没做好,真到来事儿只能抓瞎。

最后要给大家解释的一个概念是胎盘早剥分为显性的和隐性的。

显性的胎盘早剥,胎盘剥离的位置比较靠前,主要症状是阴道流血。

胎盘隐性剥离的位置比较靠后,出血都积聚在胎盘后,短时间内没有阴道出血或只能看到少量阴道出血,但是血液长期在子宫里会穿透子宫肌层浸入到浆膜层,造成子宫胎盘卒中,整个子宫都会变成青紫色。这种情况最常见的症状就是突然发生的持续性腹痛或是腰酸、腰痛,就像新闻中那个孕妇那样。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新闻中的孕妇更像是胎盘隐形剥离,到大出血时剥离面已经非常大了,胎儿因缺氧在宫内发生窒息死亡。

胎盘早剥预后好坏几乎取决于早期诊断、干预和治疗,让孕妇苦等就是在延误治疗。虽然目前无法判定胎儿是到医院之前就死亡了还是在等待过程中死亡,但是医院的过失是跑不了的。

以上是针对之前一篇回答评论区的集中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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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啥警示。最大的那个出个死命令,1月4日要社会性清零。

咋实现呢?每个局领任务呗。

以前还可以开会任务分解,现在紧急时刻,反正没时间出细则,干脆一句话卡死。严苛峻法简单粗暴,哪个环节出了事,以后仕途就一票否决了。

交通局:除了物资车和救护车,其他都不让开。

卫生局:除了特殊医院,其他医院要0感染。

公安局:防爆防冲卡放逃逸,天灾时刻杜绝“人祸”。

教育局:所有高校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所有潜在案例4号以前排查出啦。如有疑似整楼拉走。

……


你们以为这就完了?

局还得往下拆解到处,处出了问题就处分调岗通报批评。

处下面再拆到科,科出了事就“自己打报告辞职”。

科下面再落实到街道、办公室,那就是“出了事提头来见我”。

再往下落实到保安和协警,其实不难猜都是些啥指令。什么“人死是小,传播是大”,什么“要么横着出去,要么别想出去”,“新增一例,直接坐牢”,大差不差就这些词儿。。。


看到一堆人骂保安物业没人性。

笑话。

如果不是层层高压,现实中谁敢跟孕妇过不去?谁敢拦火警?谁敢无事生非打买馒头的人?

不过是金字塔最底下的一群提线木偶,一举一动都赤裸裸的体现出城市管理者的风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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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痛心,一个即将诞生的生命,一个原本憧憬幸福的母亲。前天我刚回答了疫情期间西安各部门的表现这个问题,接下来陆陆续续又有新的问题出现,先是一码通又一次崩了,紧接着就出了这档子事,这次疫情并不是突然出现,且不说前有武汉疫情爆发的先例,就在不久前甘肃疫情出现的时候西安就有相关的防疫备案措施出台,可到具体实施的时候还是各种问题,我们从新闻里看到整件事情医院处理不当,其实细想一下,当时医院因为防疫的指令要求作重中之重。只要能完成防疫工作要求其他的什么都可以放一放,包括危重病人,包括那位孕妇。所以这一次多人被处罚一点都不冤。

疫情期间西安各部门表现得手忙脚乱确实跟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相去甚远,医院作为防疫的第一线本身就应该会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这个特殊时期医院至少要开辟特殊通道应对重症患者入院,而不是一刀切,县疫情来势凶猛,但也不至于让医疗体系崩溃,归根结底还是没有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除了医院,其实很多基础保障部门都应该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否则在家隔离的市民怎么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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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的还以为日本孕妇流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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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结果是不是说明,沈老师和他的铁粉想通过蛛丝马迹,抓50w的希望很渺茫了。

上次郑州雨衣爸爸没抓成,这次估计也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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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医生希望自己的同胞患寒热病;律师则希望每个家庭都发生诉讼;建筑师希望一场大火把一个城市的四分之一化为灰烬;安装玻璃的工人希望下一场大冰雹把所有的玻璃打碎;裁缝和鞋匠希望人们只用容易褪色的料子做衣服和用坏皮子做鞋子,以便多穿破两套衣服和多穿坏两双鞋子……

——《文明制度的批判》


高新医院是私立医院,为啥会不收患者呢?按资本的特性,应该恨不得多收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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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这还是在多家公立医院拒收之后唯一松口接收的医院。

另外,心绞痛的患者也没及时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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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道歉还是自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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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上峰要鼓励生育,孕妇流产事件严重违背中央精神,破坏上层鼓励生育的大局。牵扯到这件事的大大小小官员很不幸成为被儆猴的鸡。通过处理责任人,表达上层对提高生育率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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