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国内有过违法犯罪经历的明星名人不算少。比如聂远曾因为寻衅滋事被处理,高虎(胡军版《天龙八部》里的虚竹)因为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刑,高晓松因为酒驾被判刑,吴京因为酒驾被被拘留等等。
他们中的大多数在出来后,基本上都没太大问题。而高晓松的消失,也不是因为当年的酒驾,是另外的原因。
但在另一方面来说,有些事情对个人影响就很大。比如说当年的黄海波同样因为嫖娼被抓,到现在也没能复出。
实际上,目前国内对所谓的“劣迹艺人”也很难有统一的标准。比如,如果我们将“不违法犯罪”列为一个基本条件,那么这就意味着哪怕你乱停车被贴条也能被上升到劣迹上来——毕竟乱停车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再者,如果硬要把“劣迹”上升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标准,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种类也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证照四种,但似乎大多数人只认为只有被拘留才算是真正的犯法。
比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假如说李云迪这次没有被拘留,而只是因为情节轻微,被处以200元罚款。是不是该被禁,这里面转圜的空间可就大得多了。
在国内,李云迪是基本糊了。不过说他“自作孽不可活”,这个分量显然是过重了,李云迪这事无论如何也没到“不可活”的地步——充其量说他“自食其果”就可以了。总的来说,在中国,对明星来说,黄和毒这两类的违法犯罪基本上是很难洗掉的,其他的相对会好很多。毕竟,媒体传播信息也要讲究一个性价比,说某明星因为嫖娼被抓,热度肯定远远高于某明星因为强冲警戒区而被罚款拘留。
李云迪比起那些吸毒的,偷税的,强奸幼女的,危害要小的多。
不过他近些年来也太娱乐了,这次或许会让他重新专注于弹琴,成为真正的大师
有个悖论:
1:认为“嫖娼不该公开”的人,不该公开的理由是“爆出嫖娼消息是对个人名誉的严重损害”。
2:他们又认为合理的社会道德准则是“嫖娼仅仅是轻微违法行为,道德上可以理解”。
但如果2成立,那么,即使爆出了嫖娼消息,社会也会理解嫖娼的人,不是吗?因为社会道德准则是“嫖娼仅仅是轻微违法行为,道德上可以理解”。因此,“爆出嫖娼消息”就不构成“对个人名誉的严重损害”了,为什么不能公开?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自相矛盾”吧……
其实没那么复杂。
这个案件中,严格来说有2个【李云迪】,所有分歧其实在于你看到了哪个,以哪个为第一优先级。
一个是,作为公民,作为人的【李云迪】。
一个是,人衍生出来的,作为商品,作为明星的【李云迪】。
大家有的人觉得是自作孽,看的是【明星李云迪】这一面,觉得公众人物必须受到道德约束。
大家有的人觉得这么重不合理,看到的是【公民李云迪】这一面,觉得我不偷不抢没老婆没孩子没出轨就花个钱你情我愿怎么了?
分歧的根源,是大家把这个看分裂了。
但其实,这两者是难以分割的。
因为公民那一面享受了明星那一面的红利。
讲白了,明星那一面,靠形象赚钱了。
假如你是一个普通人,你做了类似的事情,你没有靠这个赚钱,那么也没人要求你咋样。
明星从公众以及甲方处拿到流量和金钱,同时必然会受到高标准的要求,甲方掏钱请的商品,要求不给甲方惹麻烦,是非常合理的商业要求。
现在,等于是商业上主动违约了,进而影响到了个人。
其实就很正常的享受红利,必然要承担约束,这不挺简单的道理嘛。
甲方投的是他吗?
不是。
甲方投的是他的形象和定位,吸引来的群众目光。
进娱乐圈,吃明星这碗饭,个人形象风险管理是基础要求,哪怕装,也要装成圣人。
这不是道德约束,而是基于职业素养的自我保护。
不能吃肉的时候装死,挨揍的时候骂娘。
这就没意思了。
假如一个社会,道德和法治都不怎么样的时候,你可以选择优先加强道德建设或法治建设而放弃另一项。结果其实很容易想象。
只重视法治建设而忽视道德建设的社会,虽然早期弊病重生,大量擦边球灰色产业,但是随着法治的完善,人们越来越重视规则,养成契约精神,风气逐渐向好,最后也产生了新的道德;
而只重视道德建设的社会,人们高喊道德口号,用无穷无尽的道德去评判一切事物,最后各类道德标准光怪陆离,敢讲法律就是冷血无情学法学得没有人性了,于是道德和法治都没有了。
为什么?因为道德这东西完全不应该有任何实质上的约束力。
道德相比法律,有以下不同:
1 道德没有成文,没有明确的规定;
2 道德标准的变化毫无规律,可以无限拔高;
3 法不溯既往,但是道德可以;
4 道德审判没有一个专业的机构进行。
所以,如果要用道德去打击一个东西,基本可以看成核武器、二向箔水平的了。
指哪儿打哪儿,让谁完蛋谁就完蛋。
说你违背道德你就违背道德,你今天没违背就把你过往言论翻出来整你,你就算以前清白,我想办法把道德标准拔高来审判你就可以了。反正只要调动起多数人的情绪,这就是铁案了。
天天担心法律有讼棍,然而买水军搞道德绑架,门槛比讼棍律师低多了,威力也大得多。
互相挥舞道德大棒的结果,就是道德和法律,一起都无了。
现在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在媒体上出现,有公众影响力是一种"特权"。而不是一种公平。
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希望自己的声音能被大家听到,自己的想法能被大家认同。
出现在媒体上的人就是这种有重大影响力的人。
所以没有强烈道德和法制观念的人不应该出现公众平台上,而是作为普通的懂音乐的人存在。
不允许出现在电视里是正常。城市形象代表当然不能让他当。至于音乐家协会嘛。不知道音乐家协会是个什么?如果是出席国际场合的官方代表,自然不合适。
但是如果是音乐爱好者协会的话,请问在参与之前是不是知道有道德要求。也就是说如果他是管理人员,那不让管理是正常。但是如果是一般付费的会员的话,也应该保护他个人权力,至少应该退钱。。。
我不知道你们帮这些人说话做什么?电视台还在那里?他不上电视,就能够让其他道德更好的人上不行嘛?
"上电视"或者"荣誉"什么的是一种稀缺资源。
一边说上升渠道被堵住,一边又帮助这些道德败坏的人占住位置,不让其他人有上升空间,你们不矛盾嘛?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
——《左传·昭公六年》
我反感这个热点,也反感这个结果,
首先,每个罪责都应该有一定的惩罚边界,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法律对卖淫嫖娼者规定了拘留,罚款等惩罚措施,但不包含全社会通报。
不久之前的复旦大学的事件就是如此,三张“纪律处分决定书”不仅宣布三名学生在校外嫖娼,还详细公开了三人的姓名学号学员信息。
嫖娼属于违法事件,因此承担治安拘留是合情合法,违反学生守则被开除学籍也是情理之中,但对外公式让全社会对具体个体进行批判,是否合理就需要商榷了。
李云迪这事也是如此,该拘留拘留,该罚款罚款,甚至连对外公示也在情理之中,艺人吃的是流量饭和人设饭,有了失德行为,公众有知情权。
这件事公众抵制也没问题,下一次李云迪开音乐会,有异见人士在微博抨击,号召大家抵制不买票,属于自由意志,合作机构因为丑闻解除合作属于合同规定。
这个人因为受众抵制凉合情合理,但基于某种权力的全面封杀,值得商榷和讨论。
其次,惩罚应有明确规则。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
苛法猛于虎,而无法犹猛于苛法也。
这两段话的意思是,规则越不清晰,则执法者拥有更高的自由量裁权,
比如电影没有分级制度,没有明晰的过审标准,那么是否“血腥暴力”,是否“违反核心价值观”,就全看审核者的个人视角,《长津湖》的血腥是基于还原战争残酷过审,《迪迦奥特曼》的“血腥”是外来文化入侵不过审。
在演艺圈,有的人拖拽交警都毫发无损,有的人酒驾都未被封杀,有的人桃色新闻满天飞都相安无事,有的人偷税漏税都只是短时间收敛锋芒,
李云迪嫖娼违反公序良俗,不会为他洗白,他还担任了广州形象代言人,这种公众形象被打破举双手赞同。
但任何惩罚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则,而现在的风向是根据一时的价值观,把典型事件升级服务于政策宣传。
大力支持对于劣迹艺人的管控,毕竟爱豆文化会影响一代人的价值观,
但处理模式应该是以法律为准绳的,而不是一个小作文出来就足以让某人“社死”,一件事情发生就全面封杀,这是懒政。
如果担心社会道德规范,也起码应该有调查过程,艺人也有发声权力,公众和资本再决定是否接纳,而不是草率处理。
看到评论区有很多质疑的观点,统一回复下。
观点1:你为李云迪说话,是不是身为男性为嫖娼抱屈?
答:不是,我不是反感嫖娼罪责过重,而是共情“惩戒无标准”,
作为一个公众平台上写字的人,时常遇到写的东西消失,问询客服,理由或是“XX敏感”,或是“对其他用户造成人身安全风险”,会经常惶恐于行为边界在哪里。
具体到这件事,依然无从判断惩戒边界,比如对嫖娼这件事,是只惩戒单次售卖行为,还是一并惩戒长期售卖行为(包养),还是惩戒以性易物行为。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肯定算,那每月结算的算不算,榜一大哥刷一定礼物跟主播“谈恋爱”的算不算。
观点2: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你算老几?
答:李云迪等明星,一个商业代言800万,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共情他实在是多余。
但一方面,个人觉得靠“舆情”来定夺一件事的惩罚力度并不是理想状态,
另一方面,觉得大范围惩罚“失德艺人”并不是考虑舆情这么简单。
当前我国基尼系数攀升,国内生育率降低至1.4加重了人口老龄化趋势,整体指向了贫富差距加大和分配不均,而艺人的天价通告费,正是资本偷税漏税的遮羞布。
毕竟商品的定价有型,人的定价无型,娱乐圈偷税漏税成风,郑某1.6亿片酬背后有多少是资本的抓手不得而知,对流量艺人的惩戒本质上是国家层面加强二次分配执行力度,实现分配公平的目标,在这一点上来看的确是老百姓喜闻乐见,作为民众应大力支持。
现在想来,昨天的观点没考虑到这一层,其实大多数人喷没喷到点上。
讲道理啊,
他是辣鸡,
他是乐色,他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都没关系,
但是新浪这个禁言是什么意思啊?
p2p暴雷,
无底线带货,
骗财骗色,
偷税漏税,
哪一项不比嫖娼严重?
真就盯着人家裤裆下那点事呗?
以前没觉得他多好,现在没觉得他多差。
我有不同看法。
李云迪嫖娼固然该依法处置,但音协这么直接取消会员资格是依照的哪一条规定?这一条规定为什么十年前对严重得多的,刑事拘留高晓松没有生效?李云迪嫖娼只是行政拘留。
所以,有这样的见风使舵的音协,以及类似这样的影协,这样毫无作为毫无用处,占坑不拉屎的各种协会和人员,才会有这么多的问题艺人。
请国家取消音协、影协等的协会资格。
我其实很好奇,pc和代言暴雷p2p、代言伪劣产品、对网红骗财骗色、偷税漏税,哪个危害性更大一些。
在我国的法律里,有偿补课是违法的,有偿提供性服务也是违法的。如果这两者都不涉及金钱则是合法的。
那么是否存在一个家教换性的市场呢?一方提供家教服务,一方提供性服务,巧妙的使双方都合法?
李云迪现在是一大热点,已经快被吐沫星子给淹没了。连胡锡进都觉得有点不合适了,说他像是被“挂着牌子在互联网上游街”了。
李云迪嫖娼被抓,属于自食其果,付出代价是必然的。但是李云迪不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从法律上讲他的危害行为属于轻微的。
网络舆论只把李云迪当作一个靶子,确实有点过分。比李云迪罪大恶极的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不过是有的能说有的不能说罢了。
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舒曼等等,这些著名音乐家有个共同的身份,梅毒患者。还有著名《二泉映月》的作者瞎子阿炳,更是一个吃喝嫖赌的大玩家。
年轻时候的胡适是花天酒地,有人根据胡适日记统计:在59天内,打牌16次,喝酒14次,进戏园、捧戏子19次,逛窑子嫖妓女10次。
陈独秀也是八大胡同的常客,还与小姨子公开同居。
如果以道德圣人的标准来修中国历史的话,没有几个是合格的。
李白“携妓东土山,怅然悲谢安”,苏轼纳12岁的雏妓为妾,风流才子柳永专门为青楼妓女而作词。
像王安石这样不纳妾、不狎妓道德标兵在当时属于极端少数。所以说,不能简单以道德批判论英雄。
希特勒不吃烟不喝酒不近女色,一时间成为德国人的偶像,结果却把德国人带到沟里去了。
李云迪比起赖小民这样的官僚差远了,李云迪危害再大也没有到祸国殃民的程度。
不要老是把目光盯着娱乐界盯着李云迪,引领中国前进的不是明星。
私德的事,在私德范围内谴责!
法律的事,在法律框架内惩处!
至于其他的,没有必要无限扩大,甚至去否定他人的成就!
媒体没完没了了,又是撕人家画像,又是扔垃圾桶。
这番媒体煽动,人民响应的行为,熟悉吗?熟悉吗?熟悉吗???
有人说这是媒体的责任?我真的是想笑啊!
像李云迪一样的大龄光棍,全国有上千万。作为有责任感的媒体,能不能报道下这上千万人如何正确的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靠勤劳的双手吗?
最近某个著名的音乐家因为嫖娼被抓了。
朝阳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朝阳某小区卖淫嫖娼。对此,警方依法开展调查,将卖淫违法人员陈某卉(女,29岁),嫖娼违法人员李某迪(男,39岁)查获。经审查,上述人员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均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就简称小迪迪吧,刚开始我是感觉抓得好啊!早该整顿这恶臭的娱乐圈了,虽然小迪迪是音乐家,不过他经常上综艺节目,所以也是娱乐圈的人。
我只能说,也许灯塔的货架会让我们失望,但是娱乐圈的瓜永远不会,小迪迪抓得好!
但是我有一个槽点,那就是你这人长得人模狗样的,平心而论还是有点小帅的,年纪也不老,而且有钱多金,这不就是钻石王老五吗?这种黄金单身帅哥你干这种事,也是感觉非常迷惑,真的就这么饥渴吗?说到底还是品行有问题。
在小迪迪的签功伟业被通报了以后,其实小迪迪也就进入了生死时速状态,因为如果舆论没什么大反应的话,小迪迪就可以苟着躲过去,以后再买水军出道。
当年吴亦凡嫖娼也是这样搞的,先公关稳住局面,然后低调苟着一段时间,最后在水军洗白复出。
结果这一次,局面完全不一样。
首先是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账号“侠客岛”发文,评李云迪嫖娼被拘说:“琴键弹错了可以重来,人生道路可得认准黑白”。
危~危~危~
随后,人民网发表文章:人民快评:李云迪嫖娼被拘,黑白琴键容不得“黄”。
央视网评:李云迪跌落神坛完全是自作孽。
完犊子了,现在不是当初了,今天国家越来越强调遏制资本无序扩张,政策已经收紧,资本没有机会再来兴风作浪,洗白自己旗下的失格艺人了。
央视的话,说的相当重:
“颜值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才艺也不是胡来的护身符。“钢琴王子”李云迪嫖娼被抓,再次给某些视国法为无物的明星大腕敲响警钟:遵纪守法是做人的底线。谁敢于突破底线,挑战国法和公德,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一个时期以来,某些明星大腕频频挑战社会良知、道义乃至法律尊严。这些被捧上天的人生活在虚幻之中,已经找不到北了。”
再随后就是作品、节目全网下架,同时中国音乐家协会发布声明:取消李云迪会员资格。
就此,小迪迪,彻底的凉了,出来以后再也做不了明星了,只能去做工酱了,也算为我国制造业复兴添砖加瓦。
不过,毁三观是居然很多声音支持他,认为这小题大做了。
我也是无语了。
各个平台的留言,有心的可以看倒序评论,和往后翻,确实有很多自发的声音,都是男的为主,在支持李云迪。
甚至我看见有人错误的说到:“现在各种小网站都被封了,小电影也很难看了,大保健也要严惩不贷,男的没钱又找不到女朋友,这日子还怎么过?”
确实有很多年轻男性支持李云迪,就是这个心态,他们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所以支持李云迪。
现在确实对不良网站管理越来越严格了,据他人观察,越来越多的不良网站都被封杀了,看不了熟悉的夜晚内容了。甚至有人发现国内看不了以后,就去外网看,结果还被抓了处罚。
对于这个事,我倒是有一种未曾设想的看法。
那就是这个事,实际上是释放了一个信号。是体现了国家不让年轻人陷入自暴自弃、躺平、摆烂状态的决心。
就是说要走出日韩困局,而不是成为下一个他们。
大家应该多多少少看过日韩年轻人的相关文章,日本年轻人很多已经废宅化躺平、韩国也是差不多的状态。
日韩年轻人状态的本质就是不思进取、自暴自弃,知道自己无力改变社会,所以就干脆不玩了,放弃游戏了,做一个岁月静好的躺平族。
现在不也有很多中国网络言论说什么:“租鸡青一,天下大同,中式Ni哥,拯救民族”吗?
这话是不好听,但是意思很明确,就是既然我看不见希望,那我就和日本人、韩国人一样躺平算了。不买房,就租房苟着,也不结婚,有需求就去找歪门路解决,然后整天躺在出租屋内打游戏。
实际上,日本经济衰退以后,日本男的不愿意结婚,有躺平底气,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日本存在强大的风俗产业,日本男的有需求就去那啥。然后这辈子也没什么追求,也不指望有什么后代,就这样混过去一辈子。
韩国虽然没有风俗产业合法化,但是韩国是资本主义社会,这方面也松多了,解决也不难,一切都货币化可以买卖。
现在小迪迪被爆锤了,其实央视说的话,何止是在抽打小迪迪呢?其实也是在抽打有同样自暴自弃想法的中国年轻人。
中国是不可能躺平的。
日韩是可以躺平的。
因为只要有中国威胁存在,美国需要日韩做马仔,所以一定程度上,日韩是可以苟着过小日子的。但是中国和俄罗斯一样,就算想躺平,也只会是死的更惨。李云迪被爆锤,实际上就是给了有废材化倾向的年轻人一巴掌。
要重新振作起来!
片也不能看,现在网站封杀的差不多了,翻墙看片,还可能被抓了罚款上新闻。然后嫖也不行。这样就真没后路了,不能像日韩一样做平成废宅了。只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找对象了。
这其实也预示着一件事。
那就是我们不能把自己当做下一个日韩,我们不是倭人,也不是棒子,既没有做狗的传统,也没有强大的舔文化,我们是躺不了的。
无论是发展,还是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亦或者说要实现共同富裕,都是需要震天动地的激情的。
想起了一首诗: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
现在却常是忧郁。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我们不要成为下一个日韩,变成和他们一样的租鸡青,靠着歪们路来安慰自己的生理需求,而是要创造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科幻上有一个大过滤器理论,就是说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会被某些因素给禁锢住,然后开始停滞不前,甚至倒退毁灭。
如果我们的青年人也认为,做一个租鸡青,那我们就真和倭寇、棒子们一个水平了。
不要被质子锁死,而是要砸烂质子的“狗头”。
中华民族要解开那道当初日本没有解开的大过滤器问题。
不要学日韩,他们是失败者。
也学不来日韩,因为他们还可以靠我们苟着混下去。
如果要问,为什么我们总是这么苦的话,我想了想,这么说吧:
“欲承王冠,必承其重。”
日韩是永远无法成为领导人类进步的强大文明,但是我们可以,所以我们面对的问题确实要难一些。
不要摆烂,也不要觉得我们遇见的问题很难。
日韩当初发展到这个时候,年轻人也就开始自暴自弃,然后废材化了,这也很正常,因为这就是正常人的反应。
但是什么叫做超越?
超越就是要完成别人完成不了的事情,你才能成为时代代表。
就好像面对美国制裁,你说公司顶不住,说自己是全球化企业,想妥协把企业卖了,这是很正常的行为,普通人都这样。
面对美国制裁,不仅顶住,还准备死战到底,甚至反杀。这很明显不是普通人的行为,完全超越了普通人,所以就可以成为民族之魂的代表。
不要对现代婚姻失望,也不要对男女关系失望,也不要对个人未来失望,也不要放弃去争取共同富裕,也不要反对抵抗美帝国主义。
要敢于胜利,要去大胆的追求个人幸福!
而今天,李云迪的行为就是那个摆烂的退路,而这条路已经被公开处刑砸烂了,我认为这样做是对的。
有时候无路可退,才能激发自己最大的潜能,所谓时势造英雄,就是这样。
龙的传人,做不了租鸡青。
今天,我们没有退路了,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了。
最后看见一个评论,补充给大家:
庵野秀明努力了那么多年,就算到新剧场版,也在告诉观众,要勇敢起来,堂堂正正地去直面这个不美好甚至惨淡的世界。
美好,不是躺在幻境中就能获得的,躺下只会变得和老鼠一样越来越猥琐和丑陋,赶紧支愣起来,否则再美好的事物也是镜中花水中月。你值得拥有这些美好。
文章来源 公众号 每日怡见
作为从小学琴就把他视为偶像的 90 后,看到这个新闻感觉还挺复杂。
小时候听他的碟,妈妈还跟我说你看,你要是好好练琴也可以像李云迪哥哥一样在台上表演,多优雅啊。然后我没有继续弹钢琴,但是他和郎朗依然是我内心深处中国钢琴家的代表人物。
后来他开始踏足娱乐圈、捆绑炒作、音乐会翻车.......就慢慢对他无感了,只把他当成一个不练琴的娱乐圈钢琴家而已。
作为艺术家,艺术水平和个人品德都是不可缺少的。他的「糊」并不突然,当选择深入商业化道路,却不能拒绝流量和热度的诱惑,就注定了有这么一天。
「老本」吃了 20 年,也该吃完了。
而且现在中国的钢琴水平越来越高,也诞生了越来越多优秀的钢琴演奏家,希望大家借此机会也多关注新生代,毕竟李云迪说他深入娱乐圈也是为了让大家更关注古典音乐,这次或许真的能获得关注。
1,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
没时间,没精力,
怕被坑,怕失去女粉,
怕换女朋友被女粉造谣渣男,怕女方了解点皮毛内幕就勒索自己,
怕离婚被分一半财产,怕女方不检点影响自己星途。
2,为什么不找个粉丝?
吴签:看我就知道了。
3,为什么不包养?或者一夜情。
吴秀波:看我就知道了。
4,为什么不用工具?
别问,高富帅能和屌丝一个女朋友吗?
对于李云迪来说,能用金钱买到的,反而是“最便宜的”。
不过啊,云迪还是太too young,too naive,你怎么能直接微信转账呢。
我看有人说特别优秀的艺术家都是德艺双馨的,就真是忍不住笑了。
远的不说,光在古典音乐界,莫扎特和贝多芬可都是因为嫖娼感染梅毒,据说死因也都跟性病有关。
特别优秀的艺术家,有陋习的多了,爱嫖这个,在这些艺术家的各种疯狂操作里都排不上号,实在不至于因此否定他的艺术价值,反倒贝多芬感染梅毒之后失聪,在绝境中写出了他最著名的“命运交响曲”和“欢乐颂”,要说这些是外国的,那么中国也有个著名音乐家瞎子阿炳,也是因为梅毒双目失明之后创作出了“二泉映月”,嫖娼真是文艺界不太明说的一种基础操作了,要是因为这些艺术家的人品,就否认他们的作品,那我们现在估计什么都没得听。
所以我一直觉得,李云迪的问题根本不是嫖娼,而是音乐水平的断崖式下降。
人家嫖娼,能写出名曲,他嫖娼,反而弹琴越来越虚,人家道德水平不行,但在艺术上是有追求的,这位钢琴王子道德跟艺术水平是一起滑坡,之前又是炒作cp,又是上综艺,钱嘛大概率是赚了不少,但是能力上还不如二十年前肖赛获奖的时候,这么多年不进反退,早就消耗光了人们对他的好感。
他要是有能力,也能写出个“欢乐颂”级别的曲子,或者能充满灵性的把它弹出来,弹的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好,那么哪怕在中国混不下去,他出国都能玩儿的风生水起,但水平不行,就算没有嫖娼这事儿,他也必然会过气,最后查无此人。
结果是一样的。
公众号《携月观影》往期文章:
首先,我建议包括语文课本之内所有出版物把李白的诗全删了,这家伙是青楼常客。然后所有梵高的作品及其临摹印刷品也全禁了,众所周知他的耳朵是怎么没的。然后学量子物理的把波动方程也全忘了吧,薛定谔就是个花花公子,还包二奶。
我对名人轶事知道的不多,平时也不关注,建议国家好好查查,我肯定咱们课本上涉及的各种历史名人至少一半都有问题,全给他删了禁了,中国才能干净。
后面本来还有一段,但写上答案就会被删。80年代初我刚出生,那时真是美好,那时的中国绝对不会有李云迪这样道德败坏的人。我感觉那个纯真的年代要回来了。
高赞回答可能搞混了一个概念。李云迪并不是作为“艺术家”被处罚,而是作为“明星大腕”被处罚,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如果只是个艺术家,画家也好、音乐家也罢,哪怕被行政拘留,毕竟没有那么大影响力,不至于上热搜,更不至于被央媒点名。
但当李云迪不甘于做一个单纯的艺术家,从音乐厅走进电视台,从小圈子里的权威走向大众熟知的明星,事情就发生了变化。
他不再是凭借他的专业技能立身,而是靠自己良好的公众形象赚钱。说真的,李云迪两千万微博粉丝里,真正热爱古典音乐的又有多少呢?
他那么多的争议事件,从“只练11天琴就上台”,到“周广仁说我在下面坐都坐不住”,更别提“2015年演出车祸现场”和“肖赛评委请假给黄晓明当伴郎”。他居然能到现在还以钢琴王子的名号出现在节目里,靠的不就是自己积累的路人缘吗?
这也回应了高赞回答提出的问题。他说,艺术家有“艺”即可,无需“德艺双馨”。但如果艺术家选择出圈,就必须承担对公众人物的道德要求。
毕竟,路是自己选的。
相较于每天都要练琴的枯燥生活,前呼后拥、纸醉金迷的娱乐圈,当然看起来更轻松、更好玩。但这条更轻松的道路,未必没有更沉重的代价。
一个嫖娼有啥值得关注的?湖南高速女子捅刺司机的事情没有后文了!这是什么魔幻现实!
回答被建议修改了,反正感恩完事了。(你看到的是我修改以后的结果)
具体我讲过什么,看评论区猜测吧,还是让人看不惯了唉。
通篇我的意思是,这个事件,不算多大事,在娱乐圈一堆花边新闻里只算一个角落。
而且,我就我女性身份,表示就对男人做这个事理解。
下面一堆说我以后的老公这个咋办,首先呢,我是不婚主义,我有对象,但是我对象在我的调理下,和我处对象的阶段只有我一个。如果以后真的腻了,只要维护好家庭稳定,我可以理解他偶尔玩的。
这时候又有一堆的绝对精神洁癖者跑来抨击了,然而,多少婚姻都是“不违背原则问题,对着孩子表现得恩爱,然而私底下各自有心思”。这些别让我拿数据去了,没必要争论。
就这样吧,散了散了,各自上班吧,上个回答已经没了。要看自己想办法,还是看得到的。
李云迪首先,他通过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性取向,粉碎了与王某的谣言。
其次,据说能用花钱解决的,绝不用强和骗,比吴某光明磊落。
再次,他是怎么被盯上的?为啥不打包非得零售。以他的身价,完全可以像其它色批有钱人一样,“包养”嘛,虽然不道德但起码不违法。足见是老子坏掉了。
最后,他把李云龙一族脸都丢了,得道歉
有预谋的下套抓人,各平台光速切割,各路大v部分官媒下场,yxh寻味而来,各方迅速批倒批臭,有整霍尊那意思了。
不过霍尊是倒霉催的眼瞎,李云迪是真的成了法制咖。
首先要清楚云总不仅仅是糊在这件事情上了。这次只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只不过这根草可能有电线杆那么粗。。
在我一个专业音乐家的眼里,云总早就糊透了。那个充满才气和品位的少年已经消失在名利场里了。
是的,演奏家这种职业吧,人设崩了就等于真的崩了。因为你这人设是“高雅”之类的词,结果背地里让人曝光出私德有问题,那就崩了。
就别拿贝多芬举例了,人家那是作曲家。搞创作的就不一样了,哪怕他贝多芬真就PC搞到丁丁烂完了,只要能写出好的曲子,大家爱听,那么这是无法否认他的艺术成就的。同理,你看唐朝,酒蒙子王勃,喝完酒还要驳人家面子写个“请洒潘江,各倾陆海云尔”,这都不叫事,这文章写得好,那就是艺术成就,他酗不酗酒的不影响他艺术成就啊。
写最后一段时好像了个错误。嫖娼和吸毒、打架、留狗不栓绳一样,都是违法行为,性质应该相同,不能因为性观念的改变就区别对待。当然,本回答的结论不受影响。
以下原答案:
糊是糊了,短期内是彻底糊了,就是这个糊法有点奇怪。
作为“全网消失”的第一人,吴亦凡触犯刑法,被控强奸或者其他可能存在的恶性犯罪,给个“全网禁言+作品下架+舆论批判”的套餐大概是罪和刑相适应的。
之后“全网消失”的第二人,我们仍未知道当年的小燕子犯了什么事儿,按照网传的消息,姑且算是重大金融问题,归刑法管大概也是合理的。
之前有个行业自律惩戒和复出的标准,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个标准,但至少它做到了有区分地惩戒违法违纪行为。犯罪分子的审判尚且要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当的基本原则,对于违法甚至仅仅是失德的艺人,惩戒不适应无限扩大,尤其是道德批判不应该无限上升!
城市代言人丢掉,个人以为还行,毕竟代表了政府和城市形象。节目一剪梅,哥哥节目求生欲满满,但个人认为纯粹是作秀,这么连搞两轮,心疼后期小哥一秒。
中国音乐家协会取消会员……怎么说呢,就让人脑阔疼了。吸毒的宋冬野还能发歌卖唱呢,李云迪嫖个娼就不配“音乐家”了?惩戒劣迹艺人固然重要,但章程二十五条明明还有其他惩戒手段,直接给极刑真的是好吗?同理是复旦学生嫖娼遭开除的,真是维护组织声誉不惜一切。
央视网评是最让人不能理解的,用上了一句“自作孽不可活”。这是在暗示嫖娼该死还是李云迪该死?怎么看都像个架秧子拱火的。声量越大的媒体,影响的人群就越大,越应该谨慎的表达意见,避免造成过度的社会影响。前面“小镇做题家”“保安应向全国女性道歉”的影响还不够恶劣吗?
2021年我们已然身在一个约炮劈腿都司空见惯的年代,婚前(非婚的)性行为也已经大量的实际存在了。我们完全可以从违法和示范效应两个方面给予批判,但要把这个人批臭到“不可活”实在大可不必。嫖娼之于李云迪,就如同“口嗨”之于霍尊,对形象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已经造成了近乎社死的实际效果。在国法已有相应惩罚的基础上,除了行业自律依规的封禁外(好像目前还没有),其他惩戒手段看上去更像是落井下石以及流量狂欢。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