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南医大林伶被害一案时隔28年告破?

回答
尘封二十八载的追凶路:南医大林伶案告破,正义的迟暮与慰藉

二十八年前,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南京医科大学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年轻的医学生林伶不幸遇害。那时的她,怀揣着对医学事业的热忱,对未来充满憧憬,生命却在此戛然而止。案件发生后,警方立刻展开了侦查,但由于当时的侦查手段、技术条件以及证据的局限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成为了一桩悬案。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便是二十八载。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林伶的家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日夜思念着逝去的亲人,也从未放弃对正义的期盼。社会各界也对这桩案件的侦破保持着高度关注,许多人都希望能够还林伶一个公道,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如今,峰回路转,这桩沉寂了二十八年的案件终于迎来了迟到的曙光——案件告破!这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它不仅是对林伶及其家人的告慰,也是对所有受害者家属坚持不懈追求正义的有力证明。

回顾二十八年前的阴影: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

让我们回到那个令人心碎的时刻。1992年11月22日,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系1991级学生林伶,在校园内突然失踪。几天后,她的遗体被发现在校园的下水道内。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整个南医大乃至整个南京都笼罩在一片悲伤和恐惧之中。

林伶,一个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年轻女孩,在同学和老师眼中,她温柔、善良,是未来医学界的希望。然而,这样一位鲜活的生命,却以如此残忍的方式被剥夺,其背后隐藏的凶手,究竟是谁?他又为何要如此残忍地对待一个无辜的生命?这些问题,在当时成为了笼罩在无数人心头的阴影。

警方迅速介入,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捕和调查。然而,当时的侦查技术相对落后,现场遗留的痕迹有限,加之嫌疑人可能采取了反侦察手段,案件的突破异常艰难。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证人可能搬离、记忆模糊,或者案件的线索随着时间流逝而淡化,侦查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瓶颈。虽然警方从未放弃,但“悬案”的标签,却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了每一个关心此案的人心上。

科技的力量与不懈的坚持:拨开迷雾的曙光

是什么让这桩尘封了近三十年的案件终于告破?答案藏在科技的进步和警方锲而不舍的努力之中。

近年来,随着刑事侦查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DNA技术的广泛应用,许多曾经难以破解的积案得到了新的转机。DNA技术能够从微量的生物痕迹中锁定嫌疑人,其准确性和可靠性是传统技术无法比拟的。可以想象,警方在对当年案件的物证进行重新梳理和鉴定过程中,一定发现了当年未能及时检测出的关键DNA信息,这些信息经过与数据库的比对,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同时,也不能忽视的是,警方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即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也可能有许多侦查人员默默地承担着追查的责任,他们从未停止过对案件的回溯、对线索的重新挖掘、对可能出现的新的侦查手段的尝试。这种“久久为功”的坚持,是正义得以伸张的基石。

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当年被忽略的细节被重新审视,一些新的证人或知情者出现,或者嫌疑人自身发生了某些变化(例如,犯罪记录、人口普查信息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破案的契机。案件告破,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无数个日夜的细致工作、无数次失败的尝试和一次次重燃希望的积累。

正义的意义:迟到的公道与深远的启示

林伶案的告破,对于林伶的家人而言,是巨大的慰藉,虽然生命无法挽回,但他们终于等来了迟到的正义。一个失去亲人的家庭,二十八年来承受的煎熬和痛苦,如今可以随着真相的揭开,找到一丝平静。他们的坚持,也告诉我们,对于遭遇不幸的人们,社会的关怀和对正义的追求,永远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止步。

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起案件的告破,也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

科技是破案利器: 它再次证明了科技在刑事侦查中的关键作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还会有更多沉寂的案件得以侦破,让更多的正义得到伸张。
坚持不懈的精神: 警方的专业精神和不懈努力,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即使面对看似难以逾越的困难,也应保有追查到底的决心。
对犯罪的警示: 任何犯罪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都可能在某个时刻被揭露。这无疑是对潜在犯罪分子最严厉的警示,让人们相信,法律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对逝者的尊重: 案件的告破,是对逝者生命价值的最终尊重,是对她无辜遇害的有力证明,也是对所有年轻生命的安全保障的警示。

当然,在案件告破的背后,我们也要关注到案件的具体细节,比如嫌疑人的身份、作案动机等,这些细节将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这起案件,并从中吸取教训。

时隔二十八年,当年的阴影终于被拨开。林伶的遭遇令人痛惜,但案件的告破,却让人们看到了正义的力量,即使迟到,也终将降临。这不仅仅是一个案件的终结,更是对生命尊严的捍卫,对社会公正的坚守。愿逝者安息,愿正义长存。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南医大一案,追诉时效是否届满?

根据案件信息表明,南医大凶杀案发生在1992年。我们都知道,现行刑法也被称为1997年刑法(下文称《1997刑法》),意即1997年修订的刑法,那么1992年这个案子发生时,正在生效并且实行的其实是《1979年刑法》(下文称《1979刑法》)。

事实上,在1997年新旧两大刑法“换岗”之际,关于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新刑法还是旧刑法的问题,是有明确的解释规定的,这个规定就是1997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这个《解释》中的第1条规定,对于行为人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或者审判,超过追诉期限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超过追诉期限的,是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77条的规定。也就是说,1997年9月30日前的罪行,已立案但因为逃避侦查、审判而超过时效的,适用旧刑法,也就是1979年刑法的规定。

那么《1979刑法》对追诉时效的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呢?《1979刑法》的第七十七条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里需要注意,《1979刑法》和《1997刑法》在“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时间节点”的规定有所不同,现行刑法规定立案后便无限追诉,而《1979刑法》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之后才无限追诉。

这种不同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在《1979刑法》看来,只有当案件事实相对清楚,且有较为明确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我们才能够启用“无限追诉”;而在《1997刑法》看来,无论是否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从某种角度来说,也可以视为只要发现罪行(当然,发现罪行和立案还是有所区别),便可启用“无限追诉”。

而在1992年南医大一案,办案机关并没有侦破该案,更无从说起对真凶采取强制措施,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92年的南医大凶案距今已过将近30年,法律规定的20年时效已届满。

当然,即便是79刑法,也规定了追诉时效限制的例外操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有的网友说适用79刑法是因为从旧兼从轻原则,这个推断过程其实是有误的。一般来说,在有法律规定的时候从法律规定,不适用法律原则。

关于凶手是否会因为追诉时效的届满而逃脱法律制裁?我认为这个答案实际上也非常的简单——不会,因为该案社会影响恶劣,即便过了追诉时效,检察机关也会通过最高检核准程序,来实现对该案的追诉。


最高检会对哪些案件核准追诉?

在许多法学院的《刑法学》教材中,刑事追诉制度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知识点。然而,在司法实践当中,刑事追诉时效的适用却有着大学问——因为它往往决定了是否对犯罪行为予以追诉。若因追诉时效的缘故而不予追诉,则不仅谈不上对案件的犯罪定性,更谈不上对嫌疑人的刑事处罚了。

刑事追诉时效制度并非什么无足轻重的法律制度,相反,该项制度蕴含了非常多的学问,也有着非常丰富的案例可作研究基础。

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因此,最高检核准继续追诉,成了许多严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途径。

事实上,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案子并不少见,我们非常轻易的便能搜索出许多有代表性的案例。

在【韦某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中,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均认为,犯罪嫌疑人韦某在案发后改名换姓逃避侦查,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对被害人家属造成严重创伤,矛盾未化解,逐级将该案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终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在【邬定国故意杀人案】中,涪城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认为,邬定国故意杀人一案,虽过追诉时效,但犯罪手段残忍,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作案后长期外逃潜藏,逃避侦查,没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尽管案发21年后才落网,但死者家属、当地群众、村民委员会以及镇党委政府仍要求严惩杀人凶手,证明由邬定国故意杀人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尚未消除,追究其法律责任是有必要的,同时,追诉并依法判处,对当前的刑事犯罪也有警示效果,能发挥震慑作用,因此根据案件性质恶劣程度和维护社会稳定要求,应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涪城区检察院逐级呈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核准追诉。

在【陈定顺、王绍胜、陈春雷拐卖儿童一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陈定顺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儿的行为,已触犯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二条的规定,涉嫌绑架儿童罪,虽然已超过20年追诉期限,但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当追诉。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定顺予以核准追诉。

通过上述三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往往会对罪行严重、社会矛盾尚未化解、恶劣社会影响尚未消除的案件,予以核准追诉。

而我们在整理过往的刑事案例时,也不难发现,并非所有追诉时效届满的犯罪都会被最高检核准继续追诉,一些社会危害性较小、社会矛盾已基本化解、即便不追诉,对当前影响也不大的刑事案件,往往会不被核准追诉。

在【杨菊云故意杀人一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核准对嫌疑人杨菊云的继续追诉。

1989年9月2日,杨菊云与丈夫吴德禄因琐事发生口角,吴德禄因此殴打杨菊云。杨菊云乘吴德禄熟睡,手持家中一节柏树棒击打吴德禄头部,后因担心吴德禄继续殴打自己,便用剥菜尖刀将吴德禄杀死。
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杨菊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应当适用的法定量刑幅度的最高刑为死刑。本案虽然情节、后果严重,但属于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且多数被害人家属已经表示原谅杨菊云,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杨菊云之子吴某也要求不追究杨菊云刑事责任。案发地群众反映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已经消失。综合上述情况,本案不属于必须追诉的情形,依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对杨菊云不予核准追诉。

在【蔡金星、陈国辉抢劫罪一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核准对嫌疑人的继续追诉。

1991年3月12日上午,几名嫌疑人租乘一辆面包车到被害人林文忠租住的房屋附近。按照事先约定,蔡金星在车上等候,其余五名犯罪嫌疑人进入屋内,陈国辉上前按住林文忠,其他人用水果刀逼迫林文忠,抢到装在一个密码箱内的14万余元现金后逃跑。
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蔡金星、陈国辉伙同他人入户抢劫14万余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应当适用的法定量刑幅度的最高刑为死刑。本案发生在1991年3月12日,案发后公安机关只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李建忠、蔡金文、陈锦城,在追诉期限内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蔡金星、陈国辉,二人在案发后也没有再犯罪,因此已超过二十年追诉期限。本案虽然犯罪数额巨大,但未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等其他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被害人不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上述情况,本案不属于必须追诉的情形,依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对蔡金星、陈国辉不予核准追诉。


结尾:刑事追诉制度还会有哪些发展?

在中国,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首要任务,是通过适用刑法,打击犯罪行为,制裁犯罪实施者,平息社会矛盾,震慑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其实就大致能够明白,为什么有的犯罪在过了追诉时效后,会被最高检核准追诉,而有的案件却不会被核准追诉了。

总体来说,目前关于刑事追诉时效的规定相对完善。然而,目前的刑事追诉时效制度,也并非没有提升的空间。一些刑事司法从业者和刑事司法学者在当前的司法实践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对追诉时效制度改进的建议和思考。

譬如,服务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欧阳检察官提出,是否存在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情形下,再次适用追诉时效的可能。刑法通说虽然认为第88 条的追诉时效延长是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但对暂时停止执行多久、何时何种情形下应当恢复执行、由谁来决定恢复执行并未进行规定。欧阳检察官认为,在出现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后,存在再次适用追诉时效的情形——司法机关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的,追诉时效将重新启动,以此得以约束司法机关的追诉权。

在铁腕反腐的大背景之下,监察追诉时效也是个热门话题。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犯罪后,一般会产生“政务处分”或“移送检察院起诉”两种法律后果,“移送起诉”属于职务犯罪层面的程序性法律后果,直接适用刑法的追诉时效;而“政务处分”属于职务犯罪违法层面的实体性法律后果,是否需要设置政务处分的时效制度?设置多长的政务处分时效?这些都是饱受热议的话题。虽然在2019年10月1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中并没有见到时效的内容设置,但是仍然有法学家向立法机关建议设置相关的时效制度。

追诉时效在个案的适用上,也存在着理论上的争议——当然,这些争议的产生,并非完全系追诉时效制度存在问题,也有涉及到刑法分则具体罪名的理论问题,其中最为主要的一个便是若犯罪所引发的不法状态持续时,应当如何进行追诉时效的起算,关于这个问题,我会另外再撰文与大家分析。

user avatar

眼泪下来了。天网恢恢,正义必胜。南京警方的坚持有了回报,科技让冤魂得以告慰。

林案破了,刁案还远么?在天涯时穷尽自己所有本事,最终也未能为二位受害者做到什么有用的贡献。夜里听着万物生的歌突然看到这个消息,一个激灵从床上蹦起来,和夫人一起感慨。。。。。。

当年托梦母亲,寻获尸体,如今大疫之下,意外通过亲戚dna破获真凶。这是编剧本都想不到的故事。

致敬南京的金色盾牌们,感谢你们这些年不放弃的坚持和持之以恒的努力。另一个案子再努把力,一定可以的,一定!

类似的话题

  • 回答
    尘封二十八载的追凶路:南医大林伶案告破,正义的迟暮与慰藉二十八年前,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南京医科大学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年轻的医学生林伶不幸遇害。那时的她,怀揣着对医学事业的热忱,对未来充满憧憬,生命却在此戛然而止。案件发生后,警方立刻展开了侦查,但由于当时的侦查手段、技术条件以及证据的局限性.............
  • 回答
    南京医科大学学生李某某因在校内杀害同学并被判处死刑,他在庭审中留下的那句“我应该不是个恶的人,我不是带着恶去做恶事的人”,无疑触动了许多人的神经,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这不仅仅是对一个具体案件的评价,更是对人性善恶、罪与罚、以及社会责任等复杂议题的深层叩问。从“我不是恶的人”这句话本身来看,可以从几个.............
  • 回答
    B站UP主心医林霖以其“科普”性质的内容吸引了大量粉丝,但同时也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关于他被指控使用虚假错误例子、点赞转发量高以及评论区存在大量鼓吹声音的现象,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详细分析:一、 虚假错误例子的具体表现与危害心医林霖的视频内容常常涉及对某些医学、健康、社会议题的解读和批评。其“虚假错误.............
  • 回答
    百万大V医生林小清为「甩锅」助理致歉,称「我有病,已经成瘾了」,这件事,怎么说呢,挺复杂的,也挺能折腾人的。这背后牵扯到的东西,可不只是一个简单的道歉那么简单。咱们得从头说起。林小清是谁?在网络上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坐拥百万粉丝的医生大V,影响力那是相当大。这种级别的公众人物,一举一动都可能被放大,被.............
  • 回答
    林小清事件,这阵风刮得可不小,尤其是当事人还是个百万大V的皮肤科医生,事情的走向也确实让人唏嘘。从最初的指控,到他本人“甩锅”助理,再到被医院解聘,整个过程信息量很大,咱们得一件件掰开了揉碎了捋一捋。事件回顾:从被指控到“甩锅”助理首先,林小清被曝出性骚扰事件,当时舆论一片哗然。毕竟,一个在公众视野.............
  • 回答
    这件事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很多人都在关注。作为一名旁观者,我对这件事的看法可以从几个层面来谈。首先,事件本身:疑似性骚扰从公开的信息来看,一位有百万粉丝的知名皮肤科医生林小清,被一位自称是其女粉丝的人曝光,指控他存在性骚扰行为。这些指控具体内容如何,目前并没有非常详尽和公开的细节描述,但通常这.............
  • 回答
    关于哔哩哔哩(B站)平台上出现“心医林霖”这类极端狂热的民族主义内容,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现象,它触及了平台内容生态、用户群体特征以及当下社会思潮等多个层面。现象的呈现:“心医林霖”并非孤例,在B站乃至其他一些网络平台上,确实存在一些账号,它们通过视频、直播等形式,旗帜鲜明地宣扬一种高度情绪化、非.............
  • 回答
    马前卒、留学生日报和心医林霖之间的“对线”是近年来在中国互联网上,尤其是知识圈和政见圈中,颇具话题性的一次现象。这三人(或代表的观点)在各自的领域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由于其观点、立场以及论证方式的不同,当他们的观点碰撞时,自然会引发大量的讨论和争议。要详细讲述这次“对线”,我们需要分别了解他们各自.............
  • 回答
    近期,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大气所”)在B站发布了一系列名为“进击的台风”的科普视频,其中有一期视频公开回应并驳斥了网络博主“心医林霖”关于台风的某些观点。此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不同立场的声音交织,对此事件进行深入剖析,才能更清晰地理解其背后所代表的意义。事件缘起:科学声音.............
  • 回答
    安医大临床医学系在《复仇者联盟4》首映之夜,选择在凌晨十二点进行突击查寝,这件事着实让人有些费解,甚至可以说是有点荒唐。首先,我们得理清这个时间点的特殊性。凌晨十二点,这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时间点,而是很多人忙碌了一天后,准备进入深度休息的时刻,尤其是学生们。对于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平时学业压.............
  • 回答
    关于成都医大医院风湿科21岁女护士因拒绝领导饭局被解聘,以及当事主任所谓“能力不够”的说法,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和深入探讨的事件。它触及了职场新人权益、性别平等、权力关系以及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事件的经过(根据现有信息推测):我们不妨还原一下这个事件可能发生的具体.............
  • 回答
    这事儿挺让人心疼的,特别是对那个妻子和孩子。一码归一码,咱们得把事情掰开了讲。首先,从法律和道德层面来看,这位医生作为丈夫,他的行为显然是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他给婚外情人购置房产,这不仅是经济上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妻子和孩子情感上的巨大伤害。一个家.............
  • 回答
    南师大校园内悬挂“旭日旗”的事件,以及校方“学生以为是日本国旗,挂错了”的回应,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要全面看待此事,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事件的发生与性质: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旭日旗”的历史背景和象征意义。旭日旗,特别是带有太阳光芒线的版本,是日本海军的军旗,在二战时期被侵略性扩张.............
  • 回答
    这确实是个令人心疼又费解的现状:明明看得出来,在那些白炽灯下,医生们仿佛一台台永不熄火的机器,眼睛里映着屏幕上的数据,手上熟练地进行着操作,嘴里不断重复着病情、嘱咐和建议。他们累,那是显而易见的,从挂号处到输液室,从病房到手术台,几乎每个角落都能看到他们奔波的身影。可是,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在这种“.............
  • 回答
    医院里医护人员态度普遍“差”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它涉及多方面的原因,并且不同患者的感受也会有所差异。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剖析。一、 医护人员态度差的表现形式:首先,我们来梳理一下患者通常所说的“态度差”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沟通敷衍、缺乏耐心: 医生和护士可能回答问题简短、.............
  • 回答
    医生拒绝给艾滋病人做手术,这件事情背后牵扯到的伦理、法律、人道以及医疗实践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绝不是一句简单的“对”或“错”就能概括的。我们需要一层层地剥开来看。首先,从 艾滋病本身的特性 来看。艾滋病是一种病毒感染,主要通过血液传播、性传播以及母婴传播。医疗操作,尤其是手术,不可避免地会涉及血液、.............
  • 回答
    医生优先帮助亲戚的行为,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它触及了职业道德、人情世故、社会公平以及医疗体系的方方面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详细探讨:一、 动机与情感层面:人性的自然流露 亲情羁绊的天然驱动: 医务人员也是普通人,他们有自己的家庭、亲人和朋友。当亲人面临健康危机时,出于爱、担忧和责任感,.............
  • 回答
    医保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共济,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它能实实在在地影响到咱们每个家庭的生活,特别是那些有老人、小孩或者需要长期看病的家庭。怎么看待这事儿?总的来说,这是个大方向上的好事,更符合咱们中国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观念,也更加人性化。过去,个人账户里的钱,说白了就是“我”的钱,花完了就没了,但家里其.............
  • 回答
    这起医护人员转卖新生儿信息事件,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更是对医疗行业信任的严重打击。八万条新生儿信息,这不仅仅是一串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的美好开端。而医护人员,本应是守护生命、传递温暖的白衣天使,却沦为了泄露和买卖信息的罪犯,这其中的讽刺和令人心寒的程度不言而喻。这起事件的严重性,体现在以.............
  • 回答
    关于“食用月饼一天不超过一百克”这个建议,我个人认为非常合理,而且我觉得这个说法背后有很多值得我们细细揣摩和理解的地方。毕竟,月饼这东西,好看也好吃,但它真的不是那么“简单”的食物。首先,我们得明白月饼是什么。它最主要的成分,无非就是面粉、糖、油和馅料。这几样东西加在一起,热量和脂肪含量能不高吗?想.............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