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了,坏人来砸门,不能动,砸开了就等着被打。
千万不能动手,动手就是互殴
这门是哪个牌子的?
发出来让我避避坑!
这视频我看了,还真的是生生的破门而入。
不过泰州方面处理的也没有问题嘛。
前几天央视网评莆田刑案「暴力不该被鼓励,更不该被赞美」。
泰州方面也是深刻领会了精神,你还手了没?还手了就是暴力解决问题,就算互殴。
所以官方给个被破门而入的标准应对流程呗?我是不是该等对方破门之前顺带把自己手脚捆上?
案件尚处于调查阶段,事件的来龙去脉都没有调查清楚,本次通报中就直接使用“互殴”这个通常用来定性的词汇是不合适的。
对比之前其他警方通报,描述此类事件一般会使用没有倾向性的“肢体冲突”这类中性词汇。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城堡原则”,但租住的房屋凌晨被陌生人破门而入,租客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采取一定的暴力措施对抗闯入者,只要采取的暴力措施未超出保护自己免受不法侵害又未对他人造成不法侵害的限度,理论上不应当认定为互殴。
目前通报的说法则是会让人误会自己在家中遇到同样的情况有不经调查就直接认定为“互殴”的可能性。
当然,一切以警方最终权威公布的调查结果为准。
以后要记得切号哦
这么敷衍的门吗?
我越来越觉得吧,类似的问题不出在法学教育,而出在语文教育。
有些人的词典里,只有“互殴”。
像什么“入室歹徒”啊,“奋起还击”啊,是没有的。
也是,后者都是四个字的,这不得八核处理器才学得会?
所以,“紧急避险”,“正当防卫”之类的程序也带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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