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江苏沈海高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致 11 人死亡,目前情况如何?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回答
沈海高速江苏段(G1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确实是一个令人痛心的事件。由于您提到的是“已致11人死亡”,这表明您指的是发生在 2021年11月28日 沈海高速盐城段的重大追尾事故。

以下是关于这次事故的详细情况、目前情况以及事故责任认定的梳理:



事故发生情况

时间: 2021年11月28日凌晨左右

地点: G15沈海高速公路江苏盐城段(具体位置为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事故类型: 重大追尾相撞事故

基本事实:
事故发生时,当地正处于大雾天气,能见度极低。一辆集装箱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生侧翻,随后多辆车辆接连与其发生碰撞,最终导致了一场大规模的追尾相撞。据报道,事故涉及的车辆数量众多,包括集装箱货车、小轿车、SUV等多种类型。

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1人死亡,多人受伤。具体的受伤人数和伤情在不同时间点会有更新,但11人死亡是最初公布的关键伤亡数据。

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被普遍认为是恶劣天气(大雾导致低能见度)和集装箱货车侧翻是直接诱因。集装箱货车的侧翻很可能是由于超载、货物固定不牢或驾驶员操作不当等原因引起。随后,后方车辆由于能见度低、反应不及,密集追尾,形成了多车连撞的惨烈局面。



目前情况(截至事故发生后不久的报道)

救援与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卫健、交通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救援人员冒着危险在低能见度的环境下进行人员搜救、伤员转运和现场勘查。
高速公路一度实施交通管制,对事故路段进行封闭,引导车辆绕行。
事故现场被清理,车辆残骸被拖离,道路恢复通行。

伤员救治:
受伤人员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接受救治。
相关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集中力量救治伤员。

善后工作:
当地政府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善后工作,包括家属安抚、身份确认、保险理赔等。
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同步展开。



事故责任认定

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一个严谨且需要时间和专业调查的过程。通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对于这次沈海高速的事故,根据事后发布的官方通报和媒体报道,责任认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集装箱货车驾驶员(直接责任人):
涉嫌原因: 极有可能是导致车辆侧翻的第一责任人。原因可能包括:
疲劳驾驶或分心驾驶: 在大雾天气下,对路况判断失误。
超速驾驶: 在低能见度下,速度过快难以控制车辆。
货物未固定牢靠或超载: 导致车辆重心不稳,易发生侧翻。
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可能存在压实线、随意变道等情况。
法律后果: 如果其违法行为被证实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将承担主要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2. 集装箱货车所属公司(单位责任):
涉嫌原因:
车辆安全管理责任: 未能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如轮胎、刹车等),未能进行有效的安全检查。
驾驶员管理责任: 未能对驾驶员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能监督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如禁止疲劳驾驶、超速等)。
货物运输责任: 未能确保货物按照规定进行装载、固定和运输。
可能涉及超载经营。
法律后果: 公司将作为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天气因素:
大雾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而不是直接的责任主体。
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可能涉及):
预警和管制措施是否到位: 在恶劣天气(如大雾)出现时,交通管理部门是否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能见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如限速、劝返车辆、关闭部分收费站等)。
信息发布是否及时有效: 确保驾驶员能够及时获取天气和路况信息。
应急响应和处置: 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和现场处理是否及时高效。
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问题(较少见,但理论上可能): 如果路面设计、标志标线等存在严重缺陷,也可能被纳入考量,但在此类追尾事故中通常不是主要原因。

4. 其他追尾车辆驾驶员:
涉嫌原因: 在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未能保持安全车距,未能有效减速或采取避让措施。
法律后果: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承担次要责任,尤其是在明知前方路况危险的情况下仍未能采取充分的预防措施。

官方通报和最终责任认定:

官方发布的事故调查结果通常会明确指出主要责任者以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比例。根据以往类似事故的经验,通常会首先追究导致第一起事故(集装箱货车侧翻)的责任,然后是未按规定避让的后续车辆。

请注意: 我无法提供本次事故的最终、最详细的官方责任认定报告,因为这需要等待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正式调查和公布。但以上分析涵盖了导致事故发生以及进行责任认定的主要方面。

总结而言,这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由于恶劣天气、车辆自身原因(侧翻)和驾驶员不当操作(低能见度下未保持安全距离或超速)等多重因素叠加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依据详细的现场勘查、车辆检验、证人证词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最终确定。

如果您想了解更精确和最新的官方信息,建议您查阅事发当时和之后(如一周内)的权威新闻报道,以及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或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的官方通报。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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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岗位从业者随便说两句吧。

这个事情一出就知道了,路网都是连成片的。一看消息,货车撞穿中分带护栏,撞了大客车,后方又有次生事故,就知道出大事了。

查了下后台数据,这个大客车晚上7点多从上海发的车,出事时间接近1点,真的很可惜,因为它目的地是灌云,差不多还有10几公里就可以下高速了。目前夜间对大客车,危化品车辆是有管控的。大客车2-5时禁行,危化品是0点到6点。以前交警部门和我们提到过这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们应该感谢这个规定,要不得抓不少人进去。

夜间是事故高发区,一是能见度差,二是人容易犯困。再者就是夜里嘛,周围车少,人的注意力相对难以集中,本身就是不安全的环境,这下就更容易出事。

所以交通运输岗这些跑长途车的人,一般不会只有一人,长途车是要经常轮换驾驶的。高速上开车疲倦的话,建议是进入服务区休息至少20分钟。江苏路网服务区还是比较多的。

说回这个事情,个人认为原因无非以下几点,避让东西失控,疲劳驾驶,还有就是爆胎。货车和小车不一样,尤其是这种重型货车。之前也是江苏省的事,无锡的桥梁被压塌的,超载是让人很头疼的事,所以现在真的是在严打。货车,不管你大小,超了荷载的5%,对不起请回吧。当然少数大件运输车,办了全套证件,路线符合还是可以上的,比如那种运重型机械,甚至还有运列车车厢的那种。

吨位越大,对道路本身以及车胎的压力就越大。同时避让障碍物也越危险,大质量且高速度,做出规避动作就挺危险的。。。再说个我们江苏省的倒霉事,19年9.28宁杭事故,好死不死,70周年大庆前两天,一个大客车撞穿了中间护栏,后果比这个还严重。

愿逝者安息吧,这个撞穿护栏货车的驾驶员与大客车驾驶员都没了,作为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来说很痛心,但这种事情也是年年有,看不到杜绝的那天。没办法,也只能尽力最好自己手头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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