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常识的漏洞实在太多。
细枝末节的就不说了,只说几个实在太大的漏洞吧:
一、缺乏执法和司法工作方面的常识:
伪特务科作为一个警察机关,就可以直接把人枪决了?
伪满洲国是有一套完整的司法体系的,是有法院和检察厅的,刑事案件必须要经过检察厅起诉和法院审理,更不用说是死刑这样的大事了:
特务科不过是一个警察机关而已,没有权力不经法庭审判就直接枪毙人。
而且就算法庭判了死刑,也不会是由特务科来执行,这是法警的事情。
像老金那种缺乏直接证据的案件,根本过不了法庭那关,甚至在检察厅就会被退侦,更不可能只因为有嫌疑就被枪毙。
二、缺乏情报工作方面的常识:
理顺一下整次行动中四名派遣人员和当地间谍网的工作,你会发现:
老周是当地间谍网的关键人物,他的上线是药店店员,接头地点是药店。
那么药店店员应该是藏着发报机的,店员通过发报机与苏联方面联系。
四人派遣小组没有发报机,所以无法与总部联系。
如果中途发生了变化,比如总部决定取消此次行动,那怎么通知他们?
只能是由总部发报给药店店员,由药店店员与老周接头,再由老周传达给四人派遣小组。
然而,老周和两个小分组都是半路才联系上的,甚至两个小分组的组员根本不知道他是已方人员。
看出来这中间的大漏洞了吧?
在老周与四人派遣小组联系之前,四人派遣小组与总部处于完全的通信真空状态。
这对于任何一个情报机关来讲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允许已方派遣人员完全脱离与自己的联系。
三、缺乏反间谍工作方面的常识:
片中的敌方反间谍部门,也就是伪满警察特务科的反间谍工作实在是业余到了极点,竟然把内线侦查人员和外线侦查人员混用。让老金等特务一边以假身份在外面执行Falseflag Operation(欺骗行动),一边又堂而皇之的穿着警服从事公开工作。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反间谍工作中的大忌:让从事秘密侦查工作的人同时穿制服从事公开侦查工作:
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的反间谍工作里,像伪特务课追查内部的间谍的这种N选一的反间谍案件是最简单的,就算放到古代都很容易破。弄几份原始唯一的假情报一试探不就知道是谁了?何至于伪特务科费劲周折还弄错了人?
比如:如果你怀疑老周、老金、小孟三个人中间有一个是间谍,那就假装不经意的泄露给老周这样一条消息:叛徒谢子荣明晚暂时住在马迭尔大街16号。
需要留意的是:一定要确保只告诉老周一个人这条假情报,确保他是唯一知道这条假情报的人。
同样的手法,告诉老金:叛徒谢子荣明晚暂时住在马迭尔大街17号。
同样的手法,告诉小孟:叛徒谢子荣明晚暂时住在马迭尔大街18号。
然后从别的部门借调一些生面孔来严密监控那三个地址。
如果是马迭尔大街16号遇袭,那间谍就是老周。
如果是马迭尔大街17号遇袭,那间谍就是老金。
如果是马迭尔大街18号遇袭,那间谍就是小孟。
当然,用刺杀谢子荣来试探只是一个例子,实际上可以用很多事情来试探。
你天天在特务科上班,就算这次试探你躲过去了,你架得住我天天变着法的试探你么?
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用不了几天不就露馅了?
这种案子在反间谍机关眼里往往是最简单的案子,历史上很多这类案子都是被轻松侦破的,根本不会像电影里演的那么难破,甚至还误杀了自己人:
其他还有一些问题,之前写过了,在这边就不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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