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对各国商船抢劫/收过路费的郑芝龙,郑一嫂等大海盗,船队战斗力能比得上同时期欧洲海军吗?

回答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对同时期的欧洲海军和郑芝龙、郑一嫂等海盗集团的船队实力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技术、组织、战术、人员素质等多个层面的因素。

核心结论:

在纯粹的、大规模的舰队作战能力和长期海上霸权方面,欧洲主要海军(特别是英国、荷兰)在整体实力上更胜一筹。 然而,在特定区域的遭遇战、对商船的压制能力以及对沿海地区的控制力上,郑芝龙和郑一嫂等海盗集团则展现出极强的战斗力,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与同时期的欧洲海军相匹敌,并造成严重威胁。

详细对比分析:

为了更清晰地说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比:

1. 舰船类型与技术水平:

欧洲海军(1718世纪):
主力舰: 以战列舰(Ship of the Line)为主导,这是当时欧洲海军的标志。战列舰体型庞大,拥有多层炮甲板,装备数百门火炮,射程远、威力大,能够形成密集的火力网。例如,74门炮的二等战列舰,甚至超过100门炮的一等战列舰,是海上决战的主力。
其他舰种: 还有巡防舰(Frigate)用于侦察、巡逻和骚扰,以及更小的炮舰等。
建造技术: 欧洲在造船技术、木材加工、帆装技术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工业体系支持。他们的船只设计更注重航海性能、火炮承载能力和坚固性。
火炮技术: 欧洲海军广泛使用铸铁炮或青铜炮,炮弹种类多样,包括实心弹(用于摧毁船体)、链弹(用于破坏船帆和索具)以及开花弹(用于点燃船只或杀伤人员)。

郑芝龙与郑一嫂的海盗船队:
舰船类型: 他们的船队以各种类型的帆船为主,包括大型福船、帆板船等。一些船只可能模仿了当时在亚洲流行的船型,但也受到外部影响。他们也拥有一些经过改装、装备火炮的船只。
改装与火炮: 郑氏船队最显著的特点是其对船只的快速改装能力和对火炮的重视程度。他们能够将商船或战船进行改造,装备大量火炮,尤其是小型和中型火炮。他们的船只数量庞大,而且在亚洲沿海区域灵活机动。
数量与灵活性: 郑氏船队的最大优势在于其船只数量的庞大以及在特定海域的灵活性。他们可能拥有数千艘船只,其中大部分是中小型船只,非常适合在近海、岛屿之间以及狭窄的水道作战。这种数量优势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弥补单船火力和吨位的不足。
战术适应性: 他们的船只更注重登船作战和近距离炮击,善于利用数量和战术配合来压制敌人。

对比:

火力密度与单船作战能力: 欧洲海军的主力战列舰在单舰的火力、射程和防护能力上远超郑氏船队的大部分船只。欧洲海军更擅长远距离的炮战,通过战列线战术来发挥整体火力优势。
数量与灵活性: 郑氏船队在船只数量上可能占据优势,且船只更灵活,适合在复杂的沿海环境中作战。

2. 组织与指挥体系:

欧洲海军:
国家机器支持: 欧洲海军是各国国家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完善的指挥链、后勤保障、造船厂、海军学院等系统支持。
专业化军队: 海军士兵和军官都经过专业训练,有明确的等级制度和战术训练体系。他们遵循严格的军事纪律。
战略规划: 欧洲海军的行动通常是国家战略的一部分,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和部署计划。

郑芝龙与郑一嫂的海盗船队:
半军事化组织: 郑氏船队虽然是海盗,但其组织形式已经高度军事化,甚至可以与正规海军相媲美。郑芝龙拥有庞大的舰队和严密的管理体系,将船员组织成一个个具有战斗力的单位。
个人威望与忠诚: 郑芝龙和郑一嫂作为领袖,凭借其个人魅力、武力和财富,能够聚集和维持大量的追随者。船员之间可能存在更强的个人忠诚度,而非国家意识。
区域性控制与经济驱动: 他们的行动更多是基于对特定贸易路线的控制和掠夺,具有很强的经济驱动性。他们对沿海地区,尤其是中国东南沿海和台湾岛,拥有强大的控制力,可以获得补给和招募人员。

对比:

正规化与系统化: 欧洲海军在组织、训练和后勤保障方面更加正规和系统化,具有更强的长期作战能力和战略执行力。
效率与适应性: 郑氏船队在高度军事化管理下,在局部地区的反应速度和适应性可能更强,尤其是在掠夺和骚扰方面。

3. 战术与作战方式:

欧洲海军:
战列线战术: 这是欧洲海军最核心的战术,将战舰排成一线,轮流炮击敌舰,以最大化火力输出和保持火力持续性。
远程炮战: 强调在安全距离上用火炮削弱敌人,然后择机进行接舷战。
海战规则: 拥有相对成熟的海战规则和信号系统。

郑芝龙与郑一嫂的海盗船队:
数量优势与围攻: 利用船只数量优势,对商船进行围堵和压制,迫使其投降或通过密集火力摧毁其抵抗能力。
登船作战: 一旦靠近,他们善于组织精锐的陆战队进行登船作战,通过人数优势和近战能力来夺取船只。
机动性与伏击: 利用对沿海地理的熟悉,进行灵活机动和伏击,出其不意地打击目标。他们也擅长利用各种条件(如风向、天气)来创造有利的作战环境。
心理战与恐吓: 通过展示强大的实力和残暴的手段,对商船造成心理震慑,迫使其屈服。

对比:

交战距离: 欧洲海军更倾向于远程炮战,而郑氏船队则更擅长近距离接舷战和冲锋。
作战目标: 欧洲海军的战术目标是摧毁敌方舰队或夺取制海权,而郑氏船队的目标更倾向于捕获船只及货物,所以有“收过路费”和“抢劫”的性质。
战术效率: 在对付商船时,郑氏船队的战术可能更有效率,因为它能迅速达成捕获目标。但在与同等规模的欧洲海军战列舰对决时,其战术可能处于劣势,因为他们不擅长欧洲海军的战列线战术。

4. 财务与后勤:

欧洲海军:
国家财政支持: 海军的建设和运营由国家财政承担,虽然常常因战争而出现财政困难,但整体上有稳定的后勤保障。
海军基地与补给网络: 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海军基地,可以进行维护、补给和休整。

郑芝龙与郑一嫂的海盗船队:
掠夺与贸易: 船队的维持主要依赖于掠夺所得的财物和部分合法的贸易(郑芝龙也曾接受明朝招安,并进行大规模贸易)。他们的经济来源可能更不稳定,但也因此具备极强的经济驱动力去冒险。
区域性后勤: 主要依赖于对中国东南沿海和台湾岛的控制,可以获得补给和人员补充。但其后勤网络不如欧洲海军全球化。

对比:

可持续性: 欧洲海军由于有国家财政支持,更具可持续性。
灵活性与盈利性: 郑氏船队虽然后勤不如欧洲海军,但其对贸易路线的控制和掠夺能力,使其在经济上可能非常活跃,能够快速积累财富。

5. 人员素质与士气:

欧洲海军:
专业水手和军官: 长期训练的专业水手和经验丰富的军官,拥有较高的航海和战斗技能。
军纪严明: 严格的军纪约束,使舰队能够有效地执行命令。
爱国与荣誉感: 受到国家和民族荣誉感的驱使。

郑芝龙与郑一嫂的海盗船队:
庞大的船员基数: 船队规模庞大,吸纳了大量失业渔民、士兵、海盗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忠诚度与凝聚力: 郑芝龙和郑一嫂强大的个人魅力和对战利品的分配机制,能够维持船员的忠诚度和战斗士气。
战斗经验丰富: 长期在海上活动,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是在近海作战和登船肉搏方面。

对比:

专业技能: 欧洲海军在航海和舰炮操作的专业技能上可能更高。
战斗意志与凝聚力: 在面对强敌时,郑氏船队可能因为其“为钱而战”和个人领导的凝聚力而展现出更强的战斗意志。

总结性的评价:

对商船的威胁与掠夺能力: 在“抢劫/收过路费”这一层面,郑芝龙、郑一嫂等海盗集团的船队完全能够媲美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越同时期的欧洲海军在针对商船时的效率。他们庞大的船队、灵活的战术和对航线的控制,使他们成为当时远东海上贸易的巨大威胁。欧洲海军虽然技术先进,但在广阔的亚洲海域应对数量庞大且熟悉地形的海盗,并非易事,有时甚至需要动用大量资源去清剿。

与欧洲海军舰队决战的能力: 如果将问题引申到“船队战斗力能否比得上同时期欧洲海军进行大规模舰队决战”,那么答案是难以匹敌。欧洲海军发展出的战列线战术和以战列舰为核心的舰船体系,是在针对欧洲各国海军的长期对抗中形成的,其目标是摧毁敌方舰队、争夺制海权。郑氏船队在单舰火力和远距离炮战上不如欧洲战列舰,也缺乏像战列线这样成熟的舰队作战战术体系。面对一支装备精良、战术成熟的欧洲海军主力舰队,郑氏船队很可能会陷入劣势。

历史事实佐证:

郑氏船队的辉煌: 郑芝龙在其巅峰时期,控制着中国东南沿海的大部分贸易和航运,拥有的船只数量庞大,其舰队的战斗力足以与一些国家海军相抗衡,并在与明朝水师的对抗中占据优势。郑一嫂作为海盗首领,其指挥的船队也具有极强的战斗力。
欧洲海军在亚洲的行动: 17世纪以来,荷兰东印度公司(VOC)和英国东印度公司(EIC)的海上力量也日益增强,他们与郑氏集团(以及其他海盗和势力)在亚洲海域存在过多次冲突和竞争。例如,荷兰海军就曾与郑芝龙有过短暂的合作,也曾与郑成功(郑芝龙之子,其势力继承了郑氏海军的许多传统)进行过激烈的战斗(如热兰遮城之战)。这些冲突往往反映出欧洲海军在大型战舰和炮术上的优势,但也显示出郑氏舰队在数量、机动性和对区域环境的适应性上的强大。

结论:

郑芝龙、郑一嫂等海盗集团的船队在针对商船的抢劫和收过路费方面,其战斗力是极其强大且有效的,可以与同时期欧洲海军在相同目标下的表现相媲美,甚至在效率上更胜一筹。他们的船队数量庞大,组织严密,战术灵活,对亚洲沿海贸易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然而,在大规模、技术化、战略性的舰队决战方面,与当时欧洲主流海军(如英国、荷兰的海军)相比,其整体实力存在差距。欧洲海军更注重单舰火力和战术体系的优势,旨在夺取制海权,这使得他们在与同等规模的欧洲海军舰队作战时可能处于劣势。

可以说,他们是非常成功的“海盗兼贸易寡头”舰队,但在“正规海军”的意义上,与欧洲海军存在代差。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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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不上,而且应该也没有什么对各国商船收过路费。

荷兰司令官雷约兹1623年3月5日于澎湖写给巴达维亚总督库恩的信就说过:

据我所知,以及朋友们的了解,在这战争中最可怕的,将会是他们用来攻击我们的火船。他们在海上的武力没什么可怕的,因为火器,他们不会或不太会使用火铳……

荷兰史料也多次提及,只怕火船。荷兰东印度公司用来作战的快艇,还算不上正规海军战舰。

后来郑芝龙打赢料罗湾海战,靠的是天气,以及火船战术,正面开战是打不过的。

史料上确有,“通贩洋货,内客、夷商皆用飞黄旗号”这一说法,但当时日本已经锁国,荷兰料罗湾海战后退出沿海在大员等待商人前去,澳门葡萄牙郑芝龙管不到,西班牙远在马尼拉,不知道郑芝龙收哪国商船的过路费呢?


郑一嫂不太熟,《靖海氛记》:

郑一嫂之令贼入内河也,自以大舰数只,抛在洋面,据守港口,防官军掩袭。时有夷舶三只返西洋国,遇之,一嫂击其一艘,获焉,歼夷人数十,二船逃回。

这应该也是商船,且史料中记载了劫掠,没看到收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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