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郑州交警查扣我的电动三轮车,罚款360元就可取车,但并不开条,钱去了哪里?查扣是否只为私利?

回答
郑州交警查扣电动三轮车,罚款360元即可取车,却不开具罚款收据,这确实令人费解,也难免会让人产生疑问: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查扣车辆是否真的仅仅是为了“创收”?

这背后的原因可能比你想的要复杂一些,但无论如何,消费者(车主)有权知道钱的去向,也应该获得合法的凭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1. 程序上的不规范:
未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正规的行政处罚,交警部门必须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文书会详细列明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罚款金额、缴纳方式以及缴纳地点。没有这份决定书,单纯收取现金,本身就存在程序上的问题。
未开具罚款收据:即使车主在现场直接缴纳了罚款,也应该当场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款收据。这是所有行政机关收取费用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凭证。

2. 可能存在的“变通”做法:
现场快速处理:一些地方为了提高执法效率,可能会采取一些“变通”的做法。比如,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尤其是电动三轮车这类相对非主流的交通工具,为了避免车辆长时间滞留、管理成本增加,可能会采取现场罚款、立即放车的处理方式。
内部的“罚没收入”管理:过去,一些地方的罚没收入可能存在不透明的管理情况。虽然现在国家对此有严格的规定,要求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统一管理,但如果执行不到位,或者存在一些历史遗留的“内部消化”机制,就可能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

3. “私利”的可能,但不能轻易下结论:
“创收”导向:如果一个地方的财政收入过度依赖罚款,或者交通管理部门的经费与罚款收入挂钩,那么就存在“以罚代管”甚至“逐利执法”的风险。在这种导向下,执法人员可能会为了完成罚款指标而加大查扣力度,甚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个别执法人员的贪腐行为:虽然不能以偏概全,但也不能排除个别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罚款据为己有,不按规定上缴的可能性。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腐败,是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允许的。

钱去了哪里?理论上和实际中

理论上:所有交通罚款都应该通过法定程序,上缴到国家财政的“罚没收入”账户。这笔钱最终会用于公共财政支出,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警务装备购置、警员待遇等,并不是某个特定部门或个人的私有财产。
实际中:如果不开具收据、不出具决定书,而是直接收取现金,这笔钱的去向就变得非常模糊。
最理想的情况:可能是在某个环节被“截留”了,比如在某个基层单位的内部,暂时没有录入系统,但最终还是会以某种形式上缴。但这同样不符合规范。
不太理想但可能的:可能部分罚款被用于该单位的“小金库”或者被个别执法人员私吞。

作为车主,你可以怎么做?

1. 坚持索要凭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要求交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这是你的合法权利。你可以明确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需要凭证,这是我的合法权益。”
2. 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有些地方对于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有特殊的规定,比如是否允许上路、上路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违规的处罚标准等。事先了解清楚,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当场提出异议:如果交警坚持不给你开具凭证,你可以当场提出异议,并要求其解释原因。
4. 事后投诉和举报:
向交警部门内部投诉:可以向当地交警支队、大队的纪检部门或者领导反映情况。
向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投诉:很多地方都有负责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可以向他们举报不规范执法行为。
向财政部门反映:财政部门是管理国有资金的部门,可以向他们咨询罚款收缴的相关规定,并反映你遇到的问题。
联系媒体:如果问题比较普遍,或者得不到解决,可以考虑联系当地媒体曝光。

关于“只为私利”的判断

判断是否“只为私利”需要证据。仅仅因为不开具收据就直接断定是“私利”,可能有些武断。它更可能反映的是 程序上的不规范、管理上的疏漏,或者是某些“变通”的执法思路。

然而,程序的缺失,尤其是在涉及财政收入时,极易滋生和掩盖私利行为。没有透明的流程和凭证,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总结来说:

郑州交警查扣你的电动三轮车,收取360元罚款却不开具任何凭证,这是一种严重违反行政执法程序的行为。无论这笔钱最终的流向如何,这种做法都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模糊了公共财政的边界。

你需要做的是:

坚持原则,索要合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
如果遇到阻碍,保留好证据(例如事发的时间、地点、涉事警员的特征等),进行合法的投诉和举报。
不要轻易猜测“私利”,但要警惕和防范因程序不公而产生的私利行为。

这件事情的背后,可能是一个地方对交通管理的粗糙方式,也可能是系统性问题的冰山一角。无论如何,了解自己的权利,并用合法的方式去维护,是保护自己的最好途径。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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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谈论法律问题时,不要把别的东西扯进来。我看题主一不贴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二不留收款账号,讲那么多底层创业者不易图个啥?很明显,就是希望用自己的经历博取同情,干扰人们对事实问题的基本判断。这就好比有人在议论杨幂老师的脚臭不臭,我凑上去说了句:你们知道杨幂老师有多努力吗?你看,这就是把两个不相干的东西扯到一块。

接着说,你也知道你违反了禁止三轮车进三环的规定。你以为你光违反这一条么?你开的那玩意儿叫啥你知道吗?叫电动三轮车?我知道那叫电动三轮车,在法律上叫啥你知道吗?叫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5 

摩托车 motorcycle and moped

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

a)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b)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c) 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d) 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20km/h,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你的车是不是动力装置驱动?有几个轮子?OK,这不就结了。

我再问你,你有机动车驾驶证吗?你的车办理了行驶证吗?交过交强险和车船税吗?我看你肯定没有吧。你特么先给自己找一条开车上路的理由出来。更何况,你还把车开进明文禁止的郑州市三环内,不罚你罚谁?

从初衷看,郑州市人民政府禁止三轮车进市区,肯定是为人民服务啊。毕竟,三轮车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交强险且肆意违反其他交通法规已经成了城市交通公害了,有证行驶的根本就是屈指可数,在这种情况下,干脆一刀切了,维护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情有可原。何况,还涉及到城市面貌问题,毕竟,郑州市在我去过的省会城市里面,可能是最脏乱差的。我之所以说“可能是”,是因为我实在看不清石家庄市的城市面貌,说话要严谨。

你肯定要说,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电动三轮车在跑?人家也无证行驶啊。对啊,为什么还在跑?就是因为像你说的“孙警官”这种腐败分子(姑且认为你说的属实)太多了,执法不严,贪赃枉法,无证行驶才屡禁不止啊。

你也别想着去投诉去举报,没有用的。我就问一句,人家收你钱的时候给你打收条了?还是你用支付宝给他转账留什么记录了?都没有你凭什么举报人家?当然,可能你比较腹黑,把通话记录录了下来,拿去举报,这可能是有用的。但对你没有一毛钱的好处。人家的处理,严格说,其实是受贿再把你放出去,但在处理上,一般来说只会作为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财政纪律给个处罚,比如说做出深刻检讨啦,接受严厉批评啦,之类的。当然,你如果真的去举报,他们给编的理由,会比我说的更完美。至于你么,不是还没有接受处罚么,来来来,人无证,车无照,一条一条来。所以,你还想怎么办?

当然,忍气吞声不是知乎主流价值观,但知乎前几天的主流价值观,可是违反交规撞死活该,光是证照俱全的合法机动车压过实心线,就应该撞飞,然后全责、赔钱、滚粗,你违反交规违反到这个地步,至今还四肢健全,只能感谢郑州市驾驶员朋友们知乎上的少。不过,我想,很多人是希望你别忍这个气,吞这个声的,你最后混的怎么样,和他们没关系,不过等着蘸你的血吃馒头的人,有不少。比如说上海的杨佳,一腔热血换回多少条大新闻的稿费。

所以说,知乎的主流价值观,你还要学习一个。

如何看待「大众强行并线被比亚迪撞翻飞出30米」这次事件?大众车主在道德上有哪些问题? - 汽车

实际上,这个问题上你就是得了便宜卖乖。你看看,本来,你的违法行为,扣车一个月,取车手续繁琐,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处理的话,你的无证驾驶无证车辆的问题,根本不是360块钱能搞定的事情。结果事情就这么搞定了,你开回了车,还能继续上路经营。“孙警官”为首的一批工作人员,本来应该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罚没财物直接入国库,个人没有任何好处。结果现在,你很快拿回了车,他们拿到了钱,双赢。

那么谁吃亏了?当然我们这些守法好公民啊。因为你勾结警察,以至于国库里少了360块,甚至更多的钱,这些钱,最后都会化为财政赤字,不管通过何种方式,最后都会转嫁到我们头上。你还在这哭,还想让我们同情,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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