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可能会带来哪些影响?

回答
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一次深刻的行业审视与未来展望

阿里巴巴集团因涉嫌垄断行为被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立案调查,无疑是中国乃至全球科技行业的一件大事。这起事件不仅仅是针对一家企业的监管行动,更是对中国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模式的一次深刻审视,其影响深远,触及了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创新发展以及全球科技格局等多个层面。

一、 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行为的核心指控是什么?

SAMR的调查主要聚焦于阿里巴巴利用其在中国电商市场的主导地位,采取了被认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二选一”行为。具体来说,这可能包括:

强制商家二选一: 要求商家只能在淘宝或天猫上销售商品,而不能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设店铺。
不公平竞争: 通过算法、流量分配、甚至平台规则等手段,区别对待不同商家,偏袒与阿里巴巴有更紧密合作的商家,或对竞争对手的商家进行限制。
阻碍创新和竞争: 这种行为可能限制了其他电商平台的发展,扼杀了新兴电商模式的出现,也限制了商家获取更广泛用户和更灵活经营的机会。

这些行为如果被认定为垄断,将直接违反中国的《反垄断法》,该法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 为什么现在对阿里巴巴进行调查?潜在的背景和动因是什么?

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问题显现: 近年来,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迅猛,在提升效率、促进消费、创造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平台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市场力量的集中以及潜在的垄断行为也日益引发监管部门的关注。
国家对公平竞争的重视: 中国政府一直强调要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鼓励创新和良性竞争。对于可能存在的平台垄断行为,政府有责任进行监管,以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
“资本无序扩张”的治理思路: 近期,中国政府提出要加强对资本的规范和引导,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阿里巴巴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平台之一,其商业模式和市场影响力自然成为关注的焦点。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选一”等行为可能导致商家成本上升,最终转嫁给消费者,或者限制消费者获得更多选择和更优惠的价格。监管部门有责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过度集中的市场权力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影响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 阿里巴巴被调查可能带来的影响:

这起调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分析:

1. 对阿里巴巴自身的影响:

法律和经济处罚: 如果被认定存在垄断行为,阿里巴巴可能会面临巨额罚款。根据中国《反垄断法》,针对经营者的罚款最高可达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0%。
业务模式调整: 阿里巴巴可能需要对其“二选一”等被指控的垄断行为进行纠正和调整。这可能意味着其平台运营规则将发生变化,例如更加开放,允许商家同时入驻其他平台。
声誉和投资者信心: 被调查本身会对阿里巴巴的声誉造成损害,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其未来增长和盈利能力的信心,导致股价波动。
战略和组织架构调整: 为了应对监管要求和市场变化,阿里巴巴可能会对其战略方向、业务布局甚至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例如剥离部分业务或加强合规部门。
创新动力可能受到影响: 虽然监管是为了促进公平竞争,但过于严格的合规要求和不确定性也可能在短期内影响企业在某些领域的创新投入和风险承担意愿。

2. 对中国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影响:

行业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这次调查是中国加强平台经济监管的信号,旨在推动整个行业更加规范化、健康发展。其他平台公司也将从中吸取教训,更加注重合规经营。
“二选一”等行为的普遍改变: 如果阿里巴巴被要求停止“二选一”等行为,这可能成为整个行业的趋势,促进平台之间的公平竞争。
中小平台和新创企业的机遇: 市场环境的公平化将为规模较小但有创新能力的中小平台和新创企业提供更多发展空间和竞争机会。
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的加强: 类似事件通常会伴随着对平台数据使用和用户隐私保护的更严格审查,促使平台在数据治理方面做出改进。
竞争格局的重塑: 长期来看,如果竞争环境得到改善,可能会改变现有平台的市场份额和主导地位,出现新的竞争者或新的商业模式。

3. 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

选择更多,价格更优惠: 如果平台之间的竞争加剧,商家有更多选择,消费者有望获得更多商品选择、更优质的服务以及更具竞争力的价格。
更公平的交易环境: 消费者作为交易的主体,也希望在公开、公平的平台上进行消费,不受平台算法或规则的隐性干扰。
数据隐私和安全保障: 监管部门对平台数据行为的关注,也有助于提升消费者数据隐私和安全的保护水平。

4. 对全球科技格局的影响:

中国科技监管的范本作用: 中国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监管,可能成为其他国家在应对本国科技巨头市场力量时的一个参考。
全球科技公司合规压力: 如果中国市场的监管趋严,那些在中国运营的全球科技公司也需要更加谨慎地遵守当地的反垄断法律法规。
全球科技竞争与合作的新模式: 中国对科技公司的监管思路,也可能影响到全球科技公司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四、 如何看待阿里巴巴的垄断行为?

从理论上讲,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关键在于是否滥用。一个企业在特定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可以理解为其产品和服务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然而,当这种影响力被用来限制竞争、排除其他参与者,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创新活力时,就构成了垄断行为。

对于阿里巴巴而言,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巨大成功和市场份额是客观事实。调查的重点在于其是否利用这种优势,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排挤竞争对手,限制商家的自由选择权,最终影响了市场的效率和消费者的福利。

五、 未来展望与思考:

平衡发展与监管: 如何在鼓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市场公平之间找到平衡点,是中国监管部门和科技企业都需要持续思考的问题。监管的目标应该是“促发展”,而不是“阻发展”。
精细化监管: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平台经济主体,需要有更加精细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避免“一刀切”。
平台经济的持续演进: 平台经济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商业模式和生态也在不断演进。监管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发展趋势。
国际经验的借鉴与中国特色的结合: 在反垄断方面,可以借鉴国际成熟的经验,但也要结合中国自身的市场特点和发展阶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

总而言之, 阿里巴巴因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面临的挑战,也是中国政府在规范资本、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的重要举措。此次调查的结果,以及后续可能出台的监管政策,将对阿里巴巴自身、中国互联网行业乃至全球科技格局产生深远影响,推动中国平台经济朝着更加健康、有序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我们需要以更宏观和长远的视角来审视这一事件,关注其背后的逻辑和可能带来的积极或消极的连锁反应。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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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资本主义的晚期必然赛博朋克。

迈向共产主义才能够避免赛博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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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羹尧在西北打了胜仗,不感谢雍正在后的物质支持,不感谢各省勒紧裤带支援西北战时,不顾及已经树大招风的位置,在雍正封赏的时候,不仅不谢恩,还觉得自己的功劳是可以封王的,在大庭观众之下给雍正脸色看,请问这是什么行为?

更何况你还不是年羹尧,是沈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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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阿里系的人为啥都喜欢那么高调,处处挑战权威的边界吗

通过了解他们的企业文化和绩效考核制度就可以知道

我身边很多从原阿里系公司出来的同事,我自己也持有少量阿里巴巴股票

所以对阿里系文化的浅薄感受还是有的,管中窥豹看出一点点端倪吧

你想知道什么是阿里味吗?

如果你没在阿里系工作过,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感受一下


上级对下级的要求都是这样的,这里的上级还不是高管,也就是普通的组长、经理级别对一线员工的要求

那么你往上类推,马云对vp是怎么要求的,vp对总监是怎么要求的,总监对经理又是怎样要求的,这样一层层下来,从上至下形成了这一套崇尚挑战权威的企业文化

1、我不管你怎么做的,那是你的事情,如果你这点事情都做不到,那么你存在的价值是什么?

2、你不要凡事都来问我,你自己的脑子呢?我怎么知道这个事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吧?

3、这个事情你为什么不和我汇报?什么你汇报了?那你为什么不讲清楚利害关系?这个事是责任你要全部抗起来。

4、没有发生的事情你不要设那么多的限制,做那么多不好的假设,要让业务先run起来。你不做怎么知道结果会不好呢?

5、你开跑之前没想过风险吗?我说不care?你说不care你就可以不看了吗?这是你活还是我的活?今年3.25你没跑了

6、虽然你得了3.25,但也不意味着你没价值,外面的机会也不好呀,你再留一年吧,我今年保证给你3.75

7、你上年就是3.25,所以下半年肯定也要给你3.25啊,不是你没做错什么就可以了。你要有进步要有突破。某某某虽然也做错过事,但他很快调整了啊,已经基本弥补了之前的过错,所以我肯定要给他3.75啊。你不要总看别人,看看你自己

8、虽然你今年做的很好,值得375,但某某某比你更需要375,我要保他升8,所以这次只能给你3.5了

9、你是新人,你牺牲一下,今年3.25吧。

10、她是新人,怎么能给一个新人3.25,你来吧。


由于语录过于真实,还是酌情删除掉一部分吧,免得被找上门~


这里所说的3.75、3.5、3.25,就是绩效A、B、C的意思,一般绩效分布是ABC,比例是3:6:1

拿绩效A,年终奖和增发股票,都会比B多很多,一旦拿C的话,年终为0

一旦拿了C,默认都是让其准备找下家

在这颗红萝卜的驱使下,内卷特别厉害

大家都想抢能出绩效的好活,尽量推掉不出绩效的脏话累活

所以这个过程必然会产生很多需求PK、流程内耗,大家都劳心劳力

这也是在阿里系工作压力特别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阿里系常用关键字

复盘,赋能,抓手,对标,沉淀,对齐,拉通,倒逼,颗粒度,落地,中台,方法论,漏斗,组合拳,闭环,生命周期,打法,履约,引爆点,串联,价值转化,纽带,矩阵,协同,反哺,点线面,认知,强化认知,强化心智,交互,兼容,包装,响应,刺激,规模,重组,量化,宽松,资源倾斜,完善逻辑,抽离透传、抽象,复用打法,发力,精细化,布局,商业模式,联动,场景,聚焦,快速响应,影响力,价值,细分,垂直领域,维度,定性定量,聚焦,去中心化,关键路径,接地气,梳理,输出,格局,生态


连普通基层员工都这样的工作状态,就更别说高管级别了

他们肯定要胸怀宇宙、星辰大海,处处想着要改善各种国计民生领域

总有一天,自己能挖掘的领域都挖个遍了,那就得挖掘一下自己份外的领域

一直到挖不动为止,普通的商业领域再到一些更加上层的领域。。。。。。

这次不就是挖着挖着,挖到了不能动的墙角了么


如果看阿里巴巴最近十几年投资或者收购的企业,还包括阿里通过不同的投资主体,比如阿里巴巴阿里健康蚂蚁金服阿里影业阿里巴巴创业者基金等等

从2018年的投资数据看

在交通出行领域,阿里投资了共享单车「ofo」和「哈罗单车」,车票查询与在线预订平台「中国公路客票网」,智慧停车运营商「顺易通」;在汽车电商领域,阿里投资了汽车新零售平台「大搜车」;

在车联网及硬件领域,阿里投资了电动汽车生产制造商「小鹏汽车」;在汽车后服务领域,阿里投资了汽车后市场数据与创新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明觉科技」。

以我对汽车行业的了解,投资小鹏汽车就让阿里得到了巨大的收益,所以阿里对于造车也貌似有一股特别的情愫

在2017年12 月12 日及2018年1 月29 日,阿里巴巴先后参与了小鹏汽车A+轮与B轮融资,但之后就不见踪迹,并缺席了B+轮、C轮、C+轮投资,直到两年半后,阿里巴巴才重新以领投的身份高调出现在小鹏汽车的新一轮融资名单当中。

小鹏汽车之所以能够获得阿里巴巴等投资者的青睐,一方面是因为小鹏的交付成绩单的表现确实足够抢眼。

可以看看小鹏汽车今年的股价走势,让阿里的投资赚了多少...

ATM(阿里、腾讯、美团)的较量

另一方面,阿里巴巴之所以这么急于出手,突然重仓,也与其他互联网巨头近期在智能出行场景紧锣密鼓的布局有着密切关系。

历经初始阶段的野蛮生长和激烈厮杀,国内智能电动汽车江湖的“大局”终于在近两年逐渐显现雏形——蔚来、理想与小鹏一跃成为国内造车新势力的三大头部玩家。而这三家的背后无一不是有着强大的资本加持。

所以,对于所有造车新势力而言,智能电动汽车行业接下来的赛制反而变得异常简单——面对不断收窄的赛道,能融得到钱才能拿到下半场比赛的入场券

随着智能汽车和车联网行业的发展,这也许是未来10年非常重要的国计民生消费领域,阿里和各大巨头都不会轻易放过这个“上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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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我觉得是时候兑现这句话了(狗头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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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平台经济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高质量发展

​​ 近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因“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被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立案调查。此举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思考。

近年来,平台经济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崛起,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日渐增多,出现了限制竞争、价格歧视、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一系列问题,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行业创新。整治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有利于促进平台经济更好更健康发展。

平台经济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但绝不意味着平台企业可以走向垄断。垄断不是平台企业的基因和特权。回顾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优秀的平台企业,都是在公平竞争中拼杀出来的,今天的大企业、大平台,也都是从当年的小公司、小网站起家的。正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推动下,平台经济才展现出蓬勃生机、无限潜力,才能不断推进技术、商业模式持续创新。因此,各方面都很期待今天的大企业、大平台也能为后进入的小公司、小网站留有良性竞争的机会。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应该带头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互联网经济生态体系。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无论什么阶段、什么业态,公平竞争都是一个行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加强反垄断监管,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竞争,有利于充分发挥平台经济高效匹配供需、降低交易成本、发展潜在市场的作用,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更为重要的是,反垄断可以有效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形成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因此,加强反垄断监管与做强做大平台经济并不矛盾,更不会扼杀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基因,相反,正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保护。

事实上,互联网行业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成为反垄断的法外之地。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经济的治理规则,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新课题。出于呵护新产业、新业态的考虑,我国对平台企业监管一直十分审慎。但互联网企业也需要遵规守法。2008年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对内资和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台经济领域竞争虽然呈现多边市场、动态竞争、跨界竞争、网络效应等新特点,但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与要义仍然适用,需要与时俱进更新完善法律法规,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透明的、可预期的法律制度环境。当前,世界各国正在不约而同完善规制,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就是为了保证行业竞争的有效性,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于平台经济来说,加强反垄断监管,带来的绝不是行业的“冬天”,恰恰是更好更健康发展的新起点。纵观互联网经济发展史,反垄断为行业健康发展扫除了很多障碍。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欧美国家通过反垄断制约了微软、IBM等科技巨头,才促使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互联网新锐诞生和成长,并为行业带来强劲活力。当前,我国加强反垄断监管,有利于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厚植平台企业不断涌现、蓬勃生长的良好土壤。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此次反垄断调查,是提升互联网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和反垄断合规意识的契机,也是开启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有序发展、健康发展的机遇。相信广大互联网企业能够正确认识行业监管与自身发展的关系,将监管要求内化到企业经营管理中,以改革和创新的姿态迎接发展新起点,更好走在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提高我国数字经济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加强反垄断监管是为了更好发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在前期核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这是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加强反垄断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线上经济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线上经济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也呈现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风险和隐患。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明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得到社会热烈反响和广泛支持。可见,反垄断已成为关系全局的紧迫议题。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只有竞争环境公平,才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而垄断阻碍公平竞争、扭曲资源配置、损害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扼杀技术进步,是监管者一直高度警惕的发展和安全隐患。自线上经济诞生以来,我国始终支持和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2019年8月,《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提出了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等措施。应当说,我国平台经济、线上经济走在全球前列,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大时代,受惠于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市场,得益于政府部门鼓励发展和创新的政策举措。但鼓励与规范应当并重,线上经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创新发展,如果超越法律法规限制,放任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终将使整个行业无法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此次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互联网企业展开立案调查,正是为了更好规范和发展线上经济,让互联网行业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前行。

放眼全球,反垄断是国际惯例,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维护消费者权益。面对互联网这个“超级平台”,世界各国和经济体反垄断执法机构均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态度和制约措施。加强反垄断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美国是世界上首个出台反垄断法的国家,近年来,美国不断加大对互联网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力度,调查重点指向科技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竞争者、阻碍创新、损害消费者利益等。12月15日,欧盟公布《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旨在遏制大型网络平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4年来,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科技巨头在全球范围内遭到反垄断调查,其中欧盟自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对谷歌进行反垄断处罚,累计金额超过90亿美元。

加强反垄断监管,还将有效推动创新、促进共治。我国是公认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较为领先的国家之一,更需要通过反垄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健全数字规则,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打下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将有效增强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今年年初公布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增设互联网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依据的规定。必须看到,《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目的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只有不断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才能推动整个行业保持创新活力、实现健康发展。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此次立案调查,并不意味着国家对平台经济鼓励、支持的态度有所改变,恰恰是为了更好规范和发展平台经济,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以期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相信通过加强反垄断监管,能够消除影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障碍,平台经济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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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反垄断调查什么时候反垄断调查?

这种事就应该趁公司年轻时多经历,这是福报。

老了再反垄断铁锤制裁,公司被罚的更狠。

创始人年轻时不多听噩耗,晚年听此消息不得背过气去。


说实在的,人这一辈子不就挣个好名声和好情绪嘛。

反正马老师也不在乎钱,提早接受一下规范,到老了不至于晚节不保。

听说马老师喜欢向社会输送人才,有没有考虑向社会输送公司啊。

怎么,不喜欢啊?

所以说嘛,这种事越早来越好,挫折使人成长。

当年微软IE浏览器因为涉嫌捆绑销售被反垄断调查,还是甲骨文买通了清洁工去垃圾桶里找的证据。当时把比尔盖茨气疯了,大骂公司里有叛徒,其失态的样子完全不似今日的翩翩风度。

但无论怎么折腾,最后还是难逃制裁,从此消费者不用面对铺天盖地的IE浏览器,不用忍受当年那种疑似断网死机的网页速度。

等问题都清干净了,该罚的都罚了,微软便可以重新做人。现在比尔盖茨照样可以扮演拯救人类的慈善家,谁还记得当初他被反垄断反到跳脚?

所以我就佩服现在的年轻公司,知道放下架子。

该接受调查接受调查,该配合配合。

对马老师来说,何止是福报,简直是天官赐福。


你看平时马老师这么爱演,又当老师,又拍戏,又保护大自然,就是不提自己是企业家。

想象一下,当马老师坐在湖畔大学里,穿着练武术的衣服,聊着环保,谈着格局,正在高端社交圈高来高去得和仁波切清谈呢,这时来个不懂事的家伙戳脊梁骨:

对了,马老板,贵公司的反垄断调查进行得怎样了。

当时一口老普洱得吐仁波切一脸不可。

那扑面而来铜臭气,仿佛吹得一身古色古香的行头瞬间撕裂,格局大论如摔碎的水晶球散裂一地,想想都尴尬。


所以不要搞到那时候再出丑,这时要接受调查,配合司法,事情结束后再让名流给你接风洗尘。连公司带人,弄个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形象。岂不美哉?

就像包*手术,早发现早治疗,早点过上快乐生活。不香吗?

非要等局面不好收拾什么都晚了。


互联网巨头深嵌入民生问题,这时出了事就没有小的。

如果现在不立个规矩,让你们几大巨头之间胡来。后果不堪设想。

别看你们平时看似能量巨大,在没有监管入场的局面下,你们很难掌控一个“度”。反而连你创始人本身都有可能被资本的利益所左右。

以前大家坐在风口上飞的时候还好。问题是在现在这个阶段,巨头们在存量市场竞争完全失去创新动力。面对一些刚刚被互联网盯上的民生领域,从业者黑眼珠子盯着白银子,谁不流口水?

谁不是用自己以前那套,碾压式入场,短平快收割?

当有一家这么干的,就会有第二家也这么干。到时候,几家公司创始人的道德观完全没什么卵用,资本会催着人跑。执行者能抢占市场而不占,董事会就要求换人。最后大家一番囚徒博弈后,都会选择缺德到底,根本停不下来,资本逐利这件事不以少数人意志为转移。

当资本统统拥挤在民生领域,在缺乏监管的环境下一不留神惹出祸端,所有人都会非常难堪。高烈度的难堪。

到时候只有更激烈的手段和更激烈的民意。这干这一辈子买卖,不想要那样的下场吧?你不会以为只要花够了钱,挨着骂也能把饭吃香了吧?打工人这样假想一下资本家没羞没臊的生活也就罢了,你马老师自己还不知道么。

那怎么办呢?

很简单,国家帮你刹车,结束这种博弈,你配合就是了。

这时你应该感恩,而且只有感恩。

这不是爹味的“为你好”,这是真的“为你好”。

你要相信世上是有双赢的,不然人类商业怎么发展到今天的?


无论是马云个人,阿里巴巴,还是蚂蚁集团,在这次调查中有多配合,福报就有多深。

今天我这是讽刺吗?是吧。可我也确实这么想的。

要知道,在市场关键处补足监管,是对投资营商环境的一种建设。凡是能结束资本之间恶性逐利的监管行为,都必须是企业家和消费者共同欢迎的事情,二者少谁都不行,谁不欢迎谁就是心有鬼胎。

而那些抨击监管并且伪装创新的人,是需要我们警惕的。现在互联网企业都这个样子了,还说什么监管阻碍创新?我看你是想靠割韭菜赚快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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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反垄断小高潮来了。

平时是不敢动他们的。

一动,就是国外资本多自由,再动我就走给你看!

这阵子好,欧洲先拿谷歌、苹果等开刀;美国拿亚马逊、脸书等开刀。

哪里都不是化外之地。


当然,感觉阿里还好,毕竟没有像亚马逊那样吃相难看,自己既是卖场,有是卖家。

利用大数据杀熟是欧美普遍做法。国内接受不了,整改整改估计过关不难。

花呗之类的杀鸡取卵的东西就不要再搞了。

耗子尾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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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能被反垄断调查是一种巨大的福报,很多公司想被调查都没有机会。

如果你年轻的时候不被调查,你什么时候可以被调查?你一辈子没有被调查,你觉得你就很骄傲了?

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一家企业都希望成功,都希望美好生活,都希望被尊重,我请问大家,你不付出超越别人的,你怎么能够实现你想要的成功?

所以今天中国BAT这些公司能够被反垄断调查,我认为是我们这些人修来的福报。

你去想一下没有工作的人,你去想一下公司明天可能要关门的人,你去想想下一个季度公司的Revenue(收入)在哪里都还不知道的人,你去想想你做了很多努力的程序根本没有人用的人……跟他们比,直到今天,我依然这么觉得,我很幸运,我没有后悔,我从没有改变过自己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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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谈是不是早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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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马云上辈子修来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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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曰科技创新,实则换壳中介

补贴政策有我,依法纳税别想

言即改变世界,实则拼命吸血

句句客户至上,时时杀熟不止

拉新免费贴钱,誓做行业利剑

只要主导市场,傻子我可不当

用户爱用不用,此街仅我一家

商家还想逃跑?独家协议签好

市盈动辄百倍,回本要到宋朝

股价估值虚高,投资未来不亏

股价一旦下跌,政策调整失当

嘴上全是主义,心里全是生意

更甚携民自重,新型经济要保

更有投机取巧,想要上市逃跑

幸我朝中谋士,尚还为国为民

出此张良绝技,要把监管建立

社会主义经济,垄断切不可取

支持中央政策,还我朗朗乾坤

(这个答案能一直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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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VA喂 邀请,补充一点背景信息:


一、所谓「二选一」,即是「天猫/京东二选一」。

具体一点说,是阿里巴巴「要求在天猫商城开设店铺的服饰、家居等众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东商城参加618、双11等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进行经营,甚至只能在天猫商城一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行为」

这一行为至少可追溯至2013年。


二、早在2017年,「二选一」中的另一方京东集团就已经针对阿里提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诉[1]

诉讼请求有四项,分别是:

  1. 确认三被告在本案所确定的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 判令三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停止限定商家只能与被告进行交易、停止限定商家不得与两原告进行交易等行为;
  3. 判令三被告向两原告连带赔偿因其实施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给两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
  4. 判令三被告向两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具体形式包括三被告在官网域名为tmall.comtaobao.com的相关网站首页,以及相应APP主页上刊登经法院认可的道歉及消除影响声明;
  5. 判令三被告连带承担两原告在本案中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公证费、经济分析费用、律师费等暂计人民币200万元

遗憾的是,由于阿里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和上诉(维持),该案虽已经过三年,却始终没有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三、针对「二选一」,阿里方面此前的回应意见是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的微博回复,主要观点是「二选一」为「正常的市场行为」[2]

按照王主席的微博:

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以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平台不是土豪,成本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大促活动的各项资源天然稀缺,只能向最有诚意最积极参与大促活动的品牌商家倾斜。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

王主席的意见是,平台本身为组织活动、扩张影响进行了大量投入,因此有理由要求商家有对等承诺,此处不对该观点发表意见,仅作背景展示。


四、本案所涉及的法规,主要是《反垄断法》和新实施的《电商法》,如果举报成立,或将面临巨额处罚。

依据《反垄断法》:

第六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适用《反垄断法》规定的争议点在于如何界定相关市场阿里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以及限制是否有正当理由(譬如王帅主席关于平台投入的主张是否成立),对于前两个争议点的认定,可以参考此前同为互联网巨头相争的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3]

如果举报事项成立,「二选一」有可能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四项「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依据《反垄断法》:

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以天猫平台的体量,「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计算标准,都将十分巨大。


最后多讲一句:

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危害、有司介入的必要性,高票人民网的新闻稿已经说的十分详尽了。

但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记,「二选一」是一件至少可以追溯到2013年,最晚在2017年就已经被友商起诉的商业行为,我们当然不能片面地说「迟来的正义并非正义」,但是为何直到2020年末的现在、阿里各种负面新闻缠身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才受理举报、介入管理[4],我觉得大家也可以保持对这一问题的追问。


以上。

参考

  1. ^ 管辖权异议二审文书链接: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37bfba7eddb44920ab47aae100c0d3d4
  2. ^ 报道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7504833731519324&wfr=spider&for=pc
  3. ^ 最高院指导案例链接:http://shlx.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Db=chl&Gid=563e2ddc993a0605bdfb&keyword=&EncodingName=&Search_Mode=
  4.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示信息:http://www.samr.gov.cn/xw/zj/202012/t20201224_324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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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行为之所以需要进行监管,是因为会导致限制竞争的后果,可能损害消费者福利。

我们生活中有大量「唯一指定合作方」的协议,法律对此基本是认可的,比如麦当劳只提供可口可乐,肯德基只提供百事可乐,这是市场主体的交易自由。(可能有例外,比如当一个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足够强、实质上可以控制某种产品的总供给时,独家协议也可能被认为构成垄断,可以参考美国的 ZF Meritor, LLC v. Eaton Transmission Corporation,顺嘴一提,不重要)

然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来说,情况就有所不同了,重点在于「平台」二字,平台就是一个小市场,直接关系到市场效率问题。

根据《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阿里巴巴所提供的各种电商平台,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和撮合下交互,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

根据《反垄断法》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对于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来说,限制特定主体使用平台进行交易,本质上就是在限制市场竞争,让消费者的选择更少。

二选一的协议,对于 B 端来说同样可能有害,试想一下,如果某宝告诉企业:如果你胆敢把东西放在某东上卖,我就把你挪出搜索结果前五十条,这种「流量惩罚」机制也是在限制市场竞争,让货不能畅其流。甚至还有可能为价格协议提供温床,让平台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促使平台上的商户抬价。

反垄断并不复杂,无非就是在让市场充分竞争而已,把握这一点就很容易理解监管动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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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的问题在于其商业平台已经具有了重大基础设施特征,但阿里对基础设施运营获利的方法是以基础设施信用为担保,实行融资和变相融资,然后入市套利。

如果说收取过路费尚且处于可容忍的范畴,那么以基础设施进行金融衍生品创新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因为是金融必有风险,如果这种入市套利行为面临亏损,那抵押方会不会以基础设施本身去承担和吸收这种风险?

那么巨量的依托这一基础设施展开运转的社会经济生产活动会不会因此停摆?潜在的经济损失又是多少?

这个问题,阿里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而是企图以管理层的个人社会影响力,从制度和法律层面来解决责任问题,特别是呼吁对金融创新本身不追责,不设限,不监督,甚至不收税

权力的三张面孔是塑造常态,限制选择,赢得冲突。

阿里已经以商业平台的基础设施化塑造了中国在线商业交易半壁江山的常态,又通过规模和体量优势排除竞争,限制了商家和消费者的选择,现在又企图通过排除监管,阻断追责来赢得冲突。

你想干什么?

中国的这一代资本家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产生了自己是凭本事挣钱的错觉,进一步产生了自己挣的钱完全属于自己的错觉,更进一步产生了自己的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爱怎么套利就怎么套利的错觉。

现在是时候打破这种错觉了。

中国是一个重大关键基础设施必须国有化的国家,在线基础设施没有理由成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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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雅座,马先生一位有请~


这就是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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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吐槽一句,阿里垄断早就开始了,才不是今年...

这两天一直频繁发公告,

我信你个鬼,糟老头子坏得很...

说你垄断是捏造吗?有没有垄断你心里老清楚了

事实上这集团早在2015年就已经炮轰过当时的工商总局了,哪里像现在这样“虚心听取意见、积极自查改进”?当时直接采取主动进攻的方法直面工商总局的白皮书,针对工商总局的提问发表了一则声明,气势汹汹、理直气壮。

为什么态度会360度大转变?五年前能炮轰工商总局,主要是当时搞创新,监管没有办法对大型企业采取狠厉的打击手段,加上阿里拥有的舆论风向以及在网络上的个人影响力,都成为了阿里巴巴理直气壮的后盾。

但是,随着阿里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尤其是蚂蚁金服、花呗等一系列服务带来的诟病,监管放在阿里身上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12月10日23省份反垄断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也许成为了一种铺垫。

其次就是,国家市场监管局在2018年正式挂牌,责任集中制了,比原国家工商总局的等级还要高,不会再怕阿里集团的地位

怎么说呢,就是期待,十分期待两边的锋芒互怼,谁主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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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是原罪,

任何组织,只要选择了不通过发展生产力解决问题的情况下都将不可避免的走向黑化与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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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喜大普奔的事儿。

但我还是之前的态度:垄断资本相对于小个体经营,效率优势是巨大的,工商业是如此,农业也是如此。如果试图通过打击垄断来回到小个体经营,效率上讲不经济,实际操作上讲也不可能做得到。效率一旦提升,我们还是要向前看。

一些产业逐步崛起,是科技发展的必然过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对于这些逐步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来说,垄断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那,还得是国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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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事儿,自然几乎无保留地支持。但这种层面上的支持,也就是意思意思。对我个人来说,意义终究不大。

如果最后的效果是,打压了A,利好了类似模式的BCD,那也就随便看看就是了。

若最终的效果是,因为打压了垄断,加剧了竞争,让这类 “商业模式伪劣创新 — 资本补贴 — 追求平台垄断 — 数据生态集团化 — 花式消费者价格歧视” 的典型模式,变得无利可图,从当今大部分人默认的创业思路,变成一个听着就没什么前途的落后套路,才能逐渐驱使更多的创业者,朝着真正的科技和先进产能的方向去前进,而不是在纯商业的各种局里卷死。才能让更多的人才,有机会投身于真正的人类文明科技进步中去,而不是把全部的聪明才智肝在花式做广告、养猪、割韭菜、约炮儿、制造奶头乐上面。

最后,某个西子湖畔的,打着 “大学” 的幌子的商会机构,该被动一动才是。那机构都 “教” 什么,日常都是什么风格,我还是比较清楚的。成批量把我国的青年商业人才,培养得路径依赖,思维模式狭隘,一个个都变成专业的内卷制造者和割肉做局资本家,却无法树立起新时代旨在提升先进生产力的伟大企业家的正确追求,还拉帮结派,自以为是,这对我国来说,是个颇为可悲的事情。

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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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洛克菲勒垄断美国石油产业的时候,直接可以左右美国总统的选举。

洛克菲勒、卡耐基、范德比尔特、福特这巨头,都是商人直接占据垄断行业后,都希望通过影响政治来服务于企业发展。

当企业绑架权力为企业服务时,经济政治就会陷入一个可怕的陷阱。

今天的香港,李嘉诚直接和间接的影响20%的香港人为其工作,而李嘉诚等四大家族垄断了香港水、电、煤气、交通等民生行业,并且变相垄断了香港房地产行业。

四大家族自私目的,让香港错失了半导体产业转移,互联网发展黄金期,生物科技领先位置,而原因就是他们因为垄断地位,进而影响香港政治,最后让香港一次次失去了黄金发展年代。

阿里正在向一个垄断帝国前进,它以商业目的跑马圈地,但是却因为要维护垄断地位,必须要把那些会威胁到其垄断地位的创新企业进行打击。

阿里前期改造了一个产业,通过破坏原有产业行业结构,创造发展了一个新行业,让无数人获得了新的发展机会,但是他获取垄断地位后需要防止其他企业成长,以防破坏其地位。

这也就美团王兴从一开始就抵触阿里的原因,阿里和腾讯正在变成一个无所不做做的巨大怪物。

可是阿里已经关系到千万人的就业,现在要做的不是破坏阿里,而是要防止他的触手伸向行业,通过收购等手段,让新兴企业被迫进入他的帝国版图。

我们需要一个新的世界,一个新人新概念辈出的世界,老企业要稳定,新企业也要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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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市场监管总局八行,估计还是在为税务局做铺垫。


首先,我不认为现在的各路约谈调查动作是真奔着反垄断去的。

《反垄断法》08年开始实施,走到今天垄断已近乎彻底成型,各大巨头疯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明目张胆。

这时候再举起《反垄断法》,巨头们根本不会去看,权威已尽。当下,他们只关注高举此法的是谁。

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啊,那没事了。


其次,监管主体也并没有真正可行的监管经验。

虽然法案实施以来,对韩台面板商、国内白酒企业、日本汽车元器件供应链、海外奶粉企业均开出过巨额罚单;但这些操作明显属于配合国家对特定行业的管理需要,并没有摸索出普遍性的管理措施。

就像这两天市场监管总局约谈社区团购六巨头(阿里、腾讯、京东、拼多多、美团、滴滴),提出“九不得”;但具体如何执行“九不得”,仍交由地方自行权衡。

如果中央不明确硬性的监管边界,地方一定会顾左右而言他,没人会动自己当地的纳税就业大户。


最后,在中央没有明确、地方处于观望的空窗期里,资本不但不会收缩整改,反而会加速。

今年后半年社区团购融了100亿,明年至少会增长到200亿。对于已经投入的资本,与其乖乖反省,不如一波梭哈,趁着法规模糊的灰色时间疯狂扩张。

这样等三个月甚至半年后具体监管措施出台,区域性垄断也差不多实现了。就算到时候因为监管而扩张放缓,但至少资本市场上已经可以开始套现。

春节一直都是线上向线下扩张的黄金期。因为单纯经营线下业务的公司和个体户,这个时间点多数要歇业;而资本可以顶着高价成本继续提供服务,用这近两个月的时间疯狂扩张。等线下的公司和个体户节后开业,消费者已经不见了。

当年的团购、配送上门、电商,都是这么干的。

你说“阿祖收手吧,外面都是警察”,阿祖表示,警察中了迟缓大法,我还不如趁机多绑架几个,到时候好谈判。


我认为有关部门肯定预见到了这个局面,当下的一系列措施,不是为了反垄断,而是为了促进合规。

粗暴地说,把税,收上来。

在媒体聚焦反垄断题材的当下,大企业真正关注的是其实是明年全面铺开的金税四期。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税务系统升级,但粗暴地说,就是税务会对企业的银行、工商、社保、征信等大量信息做穿透管理,基于算法分析来执行征收。

这是一张极为立体的网,综合了大量非税部门的数据。我以《深圳经济特区税收管理和信息共享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例,其中第六条“部门职责”中,所要求打通的企业信息有: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商务、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国资监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地方金融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人民法院、海关、海事等有关部门,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互联网信息管理、出入境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金融机构、金融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疾控、不动产登记、定价、股权交易、联合产权交易、电力、燃气、社会组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税收管理和信息共享保障相关工作。

超过40个部门,只要涉及到企业相关,就要把数据联网,以备交叉算法验证。

一层层穿透企业信息的网,加上算法,税务可以对企业进行实时监控,而且不需要事先的立案检查凭证。

以公安、社保、银行三巨头来说,公安可以给到户籍和财产数据,社保可以给到员工数据,银行可以给到交易及财务数据。

三巨头共享情报,三巨头联合执法,偷税漏税、虚假户头、洗钱、虚开或买发票等行为,无处遁形。

你知道以上行为哪个行业最泛滥吗?

你猜对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当前的反垄断监管,真正着眼于并不是反垄断,而是税收合规。

反垄断的各路约谈虽然停留在概念上,但毕竟有第46、47条的“核弹条款”:

“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非常适合用来敲打。


税务改革,第一波必须是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不合规,改革等于失败;

为了推进某项改革,借助“侧力”,这也是体制的老套路。

最重要的是:我国税收一直“收大不收小”。在市场尚未成熟时,税务会有很多官方缺口让你钻。

个体户是个典型。

但现在个体户大量搬去了线上。还有很多年交易几百上千万的淘宝C店从未纳税,打着个体户的幌子。要在这块实现税收合规,相当复杂。

放着不管,那就像东哥说的,“违法竞争”,为什么我京东开票淘宝不开票?

管,那还是有很多小微个体户,他们很可能承担不起这个税负。

好,现在你们互联网平台已经在疯狂割商户和消费者的韭菜;个体户有肥有瘦,慢慢来,但你平台们是妥妥的肥。

《电商法》+金税四期,先从你们这来。

所以我认为,市场监管总局只是开路的,税收才是真正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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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官方点名阿里的时候,我就说过这事没完,今天果然验证了。

看过毛选的人看懂了矫枉过正这个词,就能懂官方做事的风格了。

官方一般觉得没事,是不会来通过媒体点名的,如果真的通过媒体点名了,说白了就是要严肃处理的,不严肃不足以有警示的作用。

希望国内的资本好自为之吧,赚钱可以,但是请赚干净的钱,别给社会添乱,别给国家添乱,更别试图想当买办,扰乱社会稳定。

中国人民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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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其实都有数字巨头垄断的问题。

不过我是真没想到居然是中国居然下手搞了这么大动作,一直觉得应该是欧盟先给亚马逊,Facebook什么的搞把重的,然后才轮的上国内阿里腾讯什么的。

其实也是好事情,优秀的公司不应该用垄断地位追求利润,而应该通过技术进步和市场拓展。我们拥抱市场是为了利用市场进行定价,优化资源配置的,而不是其它。希望自此以后风气可以变得更好。

阿里其实还是个好公司,长期竞争力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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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苦互联网巨头垄断久矣!从DOG日的TX开始的吧?我们希望他们被拆分,让互联网发展重新活起来。当然现在监管太严,互联网创业对中小企业及个人门槛太高,也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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