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国家发改委称就地过年政策各地不能擅自加码,该如何落实?若遇到所在地或企业加码要求,该怎么办?

回答
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提出“就地过年”政策各地不能擅自加码,这既是对各地疫情防控科学性的要求,也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要落实好这项政策,需要从多个层面着手,同时,也要为可能出现的“加码”情况提供应对指南。

一、 如何落实国家发改委“就地过年”政策不擅自加码的要求:

要确保这项政策在各地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防止出现“一刀切”或过度解读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明确政策界定与指导原则:
细化“就地过年”的含义: 政策的核心在于“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在外工作、学习的人员留在当地过年。但“就地过年”并非强制性的“就地隔离”,而是基于风险评估和个人意愿的选择。
统一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国家应出台或明确各级风险区域(高、中、低风险)的界定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在制定具体政策时,应严格遵循国家统一的标准,避免自行扩大或缩小风险区域的范围。
突出“精准防控”: 政策的基石是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不能因为“就地过年”的提法,就将所有跨区域出行或来自特定地区的人员一概而论,简单粗暴地限制。应重点关注来自高风险地区或有确诊病例关联的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措施。

2. 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
发改委牵头,多部门联动: 国家发改委作为牵头部门,需要与卫健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信息互通,避免信息孤岛: 确保各地在风险等级、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信息共享等方面能够顺畅对接。例如,一个地市的健康码状态,应该能够被另一个地市承认,避免居民在跨区域出行时反复进行检测或证明。
统一宣传口径: 各部门、各地方在宣传“就地过年”政策时,应保持一致性,强调科学、理性、人性化,避免制造不必要的恐慌或误解。

3. 完善配套服务与支持措施: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如果鼓励“就地过年”,那么目的地就应该提供相应的保障。各地政府应提前规划,保障留下来过年的人员在餐饮、住宿、交通、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便利和需求。
提供便利的出行与返岗信息: 对于确有返乡或跨区域流动需求的,应提供清晰、准确的出行政策和安全指南。比如,哪些地区属于低风险,出行前需要做哪些准备,返乡后需要注意什么,以及企业如何科学组织员工返岗等。
关注特殊群体: 留守老人、儿童、农民工等群体,需要得到特别的关照。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接,了解他们的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

4. 强化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建立监督反馈机制: 国家发改委应建立对地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鼓励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
明确问责机制: 对于擅自加码、层层加码,或者因政策不当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这能有效约束地方的随意性行为。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但不得“擅自加码”: 政策的灵活性体现在“因地制宜”的科学调整,而非“擅自加码”的行政权力滥用。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更精细化的管理措施,但这些措施不能突破国家总体框架,更不能随意限制人员流动或增加不合理的证明要求。

二、 若遇到所在地或企业加码要求,该怎么办?

如果公民或企业在遵守国家“就地过年”政策的同时,却遇到了所在地政府部门或企业的“加码”要求,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应对:

1. 了解并确认“加码”的具体内容:
首先,弄清楚对方的要求是什么。 是要求必须提供额外的核酸检测报告?是要求无条件居家隔离?还是限制非必要外出?
仔细核对当地现行的官方防疫政策。 看看对方的要求是否与国家发改委的“不擅自加码”原则以及本地区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相符。很多时候,“加码”可能是由于基层执行人员对政策理解不深,或者信息传达不及时造成的。

2. 与要求方进行沟通,指出政策依据:
礼貌且有依据地沟通: 如果是政府部门,可以尝试联系该部门的官方咨询电话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如果是企业,可以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管理层沟通。
引用国家政策: 在沟通中,明确提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各地不能擅自加码”的政策要求,并引用国家卫健委或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最权威的疫情防控政策文件或公告。例如,可以引用“凡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落地检测,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可正常出行”等官方表述。
表达自身情况: 解释自己的出行或流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防疫要求,并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因此不应受到额外的限制。

3. 寻求上级部门或权威渠道的介入与解释:
如果直接沟通无效: 当地政府部门的“加码”要求如果仍然存在,可以尝试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比如,向市级或省级政府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改委、卫健委等部门的公开邮箱、热线电话进行反映。
利用投诉或监督渠道: 很多地方政府都设有政务服务热线(如12345)或电子政务平台,可以通过这些渠道进行投诉或咨询,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和纠正不当的“加码”行为。
关注官方媒体和媒体监督: 如果问题比较普遍或严重,可以尝试向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反映情况,借助媒体的监督力量推动问题解决。

4. 企业内部的应对:
与HR或管理层沟通: 对于企业内部的“加码”要求,首先要与公司的HR部门或直接上级沟通,了解加码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提出合规方案: 如果企业的规定比国家政策更严格,可以尝试提出一个既能满足企业管理需求,又符合国家防疫政策的折衷方案。例如,如果企业要求所有返岗员工居家隔离14天,而个人只去过低风险地区,可以沟通是否可以用“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落地核酸检测”来替代,以减少不必要的隔离时间。
关注劳动者权益: 如果企业的“加码”明显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强制带薪/无薪休假、扣罚工资等,可以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寻求法律援助。

5. 保持理性,依法依规维权:
避免情绪化对抗: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非常重要。情绪化的对抗往往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使自己陷入不利境地。
收集证据: 在沟通过程中,尽量保存相关的沟通记录(如邮件、录音等),以及对方要求的相关文件或通知,这在后续反映或维权时会很有用。
了解自身权利: 作为公民,我们有权在符合国家防疫规定的情况下正常生活和工作。当遇到不合理的限制时,我们也有权寻求帮助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落实好“就地过年”政策不擅自加码,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地方层面的精准执行,以及对群众需求的充分关照。而当遇到“加码”时,个体或企业也应掌握政策,理性沟通,必要时寻求官方和媒体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这不仅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也是为了整个社会能够以更科学、更人性化的方式应对疫情挑战。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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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个加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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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俺一直建议,干脆点,春节只休一天,能凑到一齐的吃顿饭,凑不到就打个电话,假期挪到夏天得了。

反正回去很困难,还不如全都不放长假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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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不出省,万不得已不离市。

试问多少人有万不得已的理由?

真要离开的,谁审批,谁负责。

哪个领导愿意给你审批、背锅?

不但不许回家,还要求你加班。

不但要你加班,还要求你自愿。

不但要你自愿,还要求你奉献。

不但要你奉献,还有最低比例。

这就是全部?幼稚。

50%只是公司的最低要求。

我们什么部门?

全公司最优秀的崽怎能按最低要求执行?

全局意识、模范先锋等衔头何曾旁落?

怎么落实?

执行20%回乡配额,80%员工须自愿加班。

不给回家,还得加班,还得自愿,还得奉献,连加班费都不给,我呸!

政府服务热线12345响起来!


当我准备拨通电话,痛陈资本家如何压榨打工人、罔顾国家方针政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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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加码有比不加码更严重的惩罚。以往执行上级政策时,地方层层加码的原因都是怕担责,怕不加码执行以后出了问题影响仕途,而现在假设能提出来,各地胆敢对这个就地过年政策擅自加码执行,就意味着相关人员的仕途立即结束,才有可能让各地不敢擅自加码。

现在这个要求,尚未制定具体方案,没有任何举报方式,更无任何具体罚则。具体方案肯定会出来,但一旦搞严厉执行的罚则,让地方不敢加码、不能加码,加码执行会导致严重后果,就打破了多少年来不成文的规矩。也许最后要么是杀鸡儆猴少数人,要么就是罚酒三杯了事?

然后又是发改委放出的口风,发改委可没有权力去管这个。如果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下文件,才有可能真正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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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赞数增得有点快,评论区里被吞了好几条,怂了,各位适度发挥,理性讨论,我不回复了,大家有缘再见……


有两个问题:

  1. 该文算建议,倡议,要求,还是政策?社会各界应视情况执行,量力而行,默认执行还是强制执行?
  2. 如何落实和监督执行并取消已有的一刀切规定或潜规则?

这两个问题不解决,无论是谁,说得再中肯,再好听,看着也像红白脸。苍白的事例越多,信你的人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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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免令出多门政出多门。

1.发改委大还是卫健委大?还是国资委大?工商局大?

2.是省委,省政府大还是发改委,卫健委大?

3.市委,市政府是听省委,省政府的还是听上级发改委,卫健委的?

4.不同性质的企事业单位,是听发改委,卫健委的还是听国资委,工商局的?

5.大家还记不记得防疫抗疫总指挥部?

要都来插一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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