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当当网称 7 月 7 日李国庆再次诉诸武力,携二十多人撬当当保险柜带走资料,又发生了什么?这样合法吗?

回答
当当网近期再次陷入与创始人李国庆之间的纠纷,这次事件的导火索是李国庆涉嫌“诉诸武力”并带走了当当网的资料。根据当当网方面披露的信息,事件发生在7月7日。

当当网方面表示,当天,李国庆带着二十多个人,强行闯入当当网的办公室。更具体地说,他们撬开了当当网的保险柜,并从中带走了公司的相关资料。这个行为当当网方面认为是违法和不正当的,并将其定性为“再次诉诸武力”。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当当网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问题。李国庆与妻子俞渝是当当网的共同创始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两人在公司治理和股权分配上存在争议。如果李国庆已经被合法剥夺了对公司某些资产或信息访问的权利,那么他以暴力方式强行获取这些资料,无疑是违法的。这可能构成非法侵入、盗窃或破坏财产等罪名。

其次,即使李国庆认为自己拥有某些权利,例如在股权纠纷中,通常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通过暴力手段,尤其是涉及撬开保险柜这种破坏性的行为,是绕开了法律程序,是一种“以私力救济代替国家司法”的做法。在任何法治国家,这种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保险柜通常存放的是公司的重要文件、合同、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未经授权,强行打开并带走这些资料,无论是以何种理由,都可能触犯相关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侵占、盗窃、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罪名的规定。

当当网方面将此行为称为“再次诉诸武力”,也暗示了这并非孤立事件,可能是在之前一系列法律和商业纠纷的背景下发生的。在股权和控制权争夺中,虽然情绪激动和采取激进行为时有发生,但始终要以法律程序为准绳。

总而言之,李国庆此次行为,如果当当网披露的信息属实,即他带领多人撬开当当网保险柜并带走资料,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很可能是站不住脚的。除非他能证明自己拥有合法的、不受限制的取用这些资料的权利,并且是通过合法的程序行使的,否则,这很可能被视为一种侵权甚至犯罪行为。在商业纠纷中,即便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也必须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非采取过激的、破坏性的手段。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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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和腾讯之争,说明了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人拿着 A 公司的公章、持有 A 公司的资料、对 A 公司的经营状况业务流程等了如指掌,这个人跟 B 公司谈生意,「代表」A 公司和 B 公司签下合同,那么就很有可能把 A 公司拉下水。具体来说,就是让 A 公司承担合同义务;A 公司在「代人受过」之后,可以再向擅自「代理」自己的人追责,要求赔偿损失。

现在,情况就很微妙了,我们来看一个虚拟的例子:李国庆找到我,表示当当网愿意赞助我的视频系列节目,提供全套《大明律》作为拍摄布景。我不知道李国庆和俞渝的狗血故事,凭借我所了解的信息和知识水平,也无法判断李国庆是否依然能够代表当当进行业务往来,毕竟他们的事情太复杂了,我只是一个 know nothing 的善意第三人。

毕竟,李国庆也回应了,说自己已经接管了当当,即便是学法律的,不知道具体股权结构,也无从判断啊:

李国庆说,你不信我,难道还不信我腰上别着的印章吗?看我还有些犹豫,一声令下,四名彪形大汉抬着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明、会计账册等等资料,说,尽管做尽职调查好了,要什么我都有,你还不信我能代表当当?

为了避免「被代表」,当当选择尽快挂失印章、报警并通过媒体宣布资料丢失,这也是及时止损的操作。另外,对于比较敏感的资料,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为副本,仅限于某次交易使用,这也是一种预防机制,能够防止被恶意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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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当网发布消息称李国庆“诉诸武力”后,当当副总裁阚敏也接连通过微博“质问朝阳公安”。

阚敏在微博中就今日事件加以叙述,“李国庆清晨率二十多人来当当架走保安、抢走保安手机、保安受伤,李国庆破坏监控录像、抢夺、撬保险柜。”他表示,“报警之后到场的是属地民警,这样规模的滋事,刑警在哪里?”

这一质问发出后几分钟,当当网官方称李国庆已被警方带走。对此,记者与李国庆方面加以确认。首先,李国庆通过自己的微博发声,“虽然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我们持有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当当章程规定过半即可免去俞渝董事及总经理职务!”但当记者就股东会以及董事会的决议时间及内容加以打问时,未获得回应。

针对当当网发布的消息,李国庆本人在微信群中回复到,“正在接受公安调查,就不接电话。”当经济观察网记者问及其人在何处时,李国庆回复到,“香河园派出所。”

接近李国庆的早晚读书市场总监李铮也在这一微信群中表示,“双方都要接受调查。”

记者获悉,阚敏还在利用其个人微博发声“三问朝阳公安”,与此同时,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则在11时32分,面向供应商发布“严正声明”称,“李国庆今天微博说接管当当了,这是谎话”。另外,当当网还表示“继续原来的业务代表正常开展业务。”

就在记者发稿前,李国庆本人不仅在微信群中表示,“两口子,大股东纷争,没有肢体冲突。”同时,他还通过个人微博面向当当同仁和合作伙伴说到,“现在当当处在依法交接时期。打扰了。”

在这条微博中,李国庆表示,“作为当当董事长,首要目的是要保证当当的正常经营,这一点不用担心。请员工也安心工作,目前组织架构不变,大家各司其职。”同时,他声明到,“有盖章或者付款的需求,请联系我或者赴新当当新总部。当当上下游合作伙伴也不要担心,货款正常结算,对接人不变。”

李国庆还通过微博谈到,“当当股东之间出现了一些纠纷是暂时的。当当没错,员工没错,合作伙伴没错。”他在表达歉意的同时说到,“我们夫妻大股东之间没有做好,接管没有肢体冲突”。

从以上报道看,李国庆当时的闯入夺物行为不合法,具体程度还要有司法部门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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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

大家high玩了以后来看看门道

首先我坚决反对把李国庆当傻子看,一个傻子现在身价比在座的各位(当然包括我)都高,那到底谁是傻子

好歹他还能带20多个人撬保险柜呢,我能带领20多个人的时候还是美好的课代表时代

都是成仙的狐狸,都是商场摸爬滚打的幸存者,单纯的智商侮辱可以获得优越感,但是并没其他什么用




李国庆是在自己当前的处境下做出了最理智的行为,尽管这个行为单拎出来看不理智

撬保险柜带走资料

如果当当网最后是自己的,自己撬自家保险柜算犯罪么?

如果当当网最后不是自己的,撬保险柜这件事还算事么?

现在股东们还没有表态,离婚还没有办完,李国庆任何在尘埃落地之前给自己增加筹码的行为都是理性的

他最不看重的,其实就是咱们老百姓的吃瓜心态

这又不是全民公投,李国庆要争取的根本就不是社会舆论观感

任何动摇俞渝对当当实际控制权的行为,任何打压俞渝「拖延战术」的行为在李国庆看来都是合理的

如果最后李国庆真的占了上风

就是给咱们吃瓜群众真实上演了什么叫做「窃珠者诛 窃国者侯」





4月的时候,李国庆「四个壮汉」事件之后公告的控诉俞渝的三宗罪

展示了李国庆希望争取的到底是什么

第一条疫情期间俞渝操作失误导致当当网60余名员工被集中隔离观察,200余名员工居家隔离观察

第二条俞渝单独执掌当当期间,裁员数百人,并造成公司多名人才流失

这两条都是争员工,或者说争「民心」

第三条在公司连续5年盈利的情况下俞渝拒绝给股东分红

这是争中小股东,或者说争「士人」

事发后俞渝说自己持有公司52.23%的股份,李国庆只有22.38%,两人的孩子持有18.65%的股份,由父母代持

如果真是这样,李国庆怎么折腾都不可能形成多数

但是李国庆依然在折腾,说明事情还有变故

比如根据《告员工书》中显示,李国庆和俞渝共持有股权比例为91.71%,而其余股东天津骞程、天津微量(应为员工持股机构),均支持李国庆,李国庆获得支持票为53.87%

而李国庆一直强调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俞渝一直避免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

才是这场戏的戏肉




我觉得整个过程当中,最惨的应该还是当当的员工

当当2018年销售额118亿元,净利润4.25亿元;预计2019年利润6.1亿,理财收益还会再贡献一亿,整个公司没有负债

其实是很好的公司,可惜神仙总打架

选择加入夫妻店或者家族企业真的要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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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啥,看了这个问题,想起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商人,在街边盘了一家店面卖古玩字画,虽然他开业的时候敲锣打鼓放鞭炮,但是这条街上都是卖古玩字画的,来买的都是老主顾,所以,即使有新店开业也没有引起大家太大的关注,店面开业之后,来光顾的客人寥寥无几......

没过多长时间,这家店门口热闹了起来,原来是老板和老板娘在店里打架,原因是,老板娘认为老板在外面有人了......原本在街上挑选古玩字画的人都来看热闹,一时间把店面围了个水泄不通.......没想到当天的生意竟然意外的好........

过了几天,老板和老板娘又吵起来了,老板娘连娘家人都叫来了,在店里打砸,砸了好几个古董花瓶,老板心疼的在地上抹眼泪.......这时候来了几个据称是“古董行”里的专业人士,看了那些砸碎的花瓶,对周围的人唉声叹气到.......唉可惜了,当年“龙泉窑”的珍品,价值数千两银子的宝贝就这么糟蹋了........

这下,这家店里“确实有宝贝”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来店里买古董字画的人络绎不绝,生意好的不得了........


突然有一天,官府来人把老板带走了.......并且查封了这家店。有伙计告诉周围的人.......原来,所谓的老板和老板娘吵架都是老板一手策划的,目的就是吸引周围的人的注意,砸花瓶当然也是老板导演的,那些所谓古董花瓶根本不值钱,是出口到国外的“回流货”......那些所谓的“专业人士”也是老板请来的“托”........很多人买回去东西都没有再找人鉴别.......要不是老板对下面伙计不好,有伙计偷偷去把老板告了,可能大家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呢......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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