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你偷窃,碰见主人回来你夺路而逃,现在你偷窃,碰见主人回来就砍死主人而逃。
犯罪分子去犯罪的时候,都是假设自己不被抓到,而不是假设自己被抓到了惩罚的轻。杀人自古以来就是死刑,你见过杀人的减少吗?每个人在犯事儿的时候总是假设自己能够逃过惩罚,那既然如此,你判死刑又有什么用呢?
杀鸡从来进不了豪,现在的偷窃所判的监禁时间,相比于他偷窃那个东西来说,成本是远远高出的。难道这就不能杀鸡儆猴吗?按照你的逻辑。但偷窃的一样不会减少。因为继续作案的人都觉得自己不会被抓住,而不是抓住坐牢很舒服。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补充一个原因吧:
法律总得由人去执行,而人总是不可能象计算机一样没有感情和毫不出错,也总会有一部分事实上的特权阶级。
而极端不合理的刑罚,会无限放大这种差错和不公平,最终必然导致混乱。
我特别想对主张重典的人说的一句话是:即使你对自己不犯罪有绝对信心,也不要对自己永远不被错判有罪抱有绝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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