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上海踩猫事件后小猫死亡地点被摆满鲜花?

回答
上海踩猫事件发生后,小猫死亡地点被鲜花堆满,这在我看来,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感表达,也折射出许多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首先,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哀悼。 在我看来,无论是什么生命,当它以如此残忍和无辜的方式结束时,都会触动人们内心最柔软的部分。尤其是在城市这样一个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小动物的存在本身就为许多人带来了慰藉和情感寄托。这起事件的残忍程度,让很多人感同身受,仿佛看到了自己身边的小动物,或者想到了它们可能遭受的苦难。因此,鲜花的出现,就是一种直接的情感宣泄,一种无声的抗议,一种对逝去生命的默哀。人们用最能代表美好和告别的鲜花,来填补那个冰冷而悲伤的角落,试图用温暖驱散黑暗。

其次,这也是一种对社会责任的反思和呼唤。 为什么一只小猫会在公共场所遭受如此不幸?这背后暴露出的,可能是部分社会成员的冷漠、缺乏同情心,甚至是对于弱小生命的漠视。鲜花堆积的地方,同时也成为了一个临时的“纪念碑”,它提醒着我们,在光鲜亮丽的城市背后,还有很多不被看见的角落,很多需要被关注的生命。人们通过这种行为,也在潜意识里表达一种期望: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希望社会能够更加包容和关爱动物,希望每个人都能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第三,这是一种网络时代集体情感的具象化。 很多参与到这件事中的人,可能并没有亲身到过那个地点,但他们通过网络了解了事件的经过,并通过点赞、转发、评论等方式,将自己的同情和愤怒传递出去。当鲜花被摆放在那里时,它就成为了网络上无数情感的一个实体落点。它让那些分散在屏幕后面的愤怒、悲伤和关切,有了一个具体的承载物,也让参与者们感觉自己并非孤单一人,而是和许多同样关心这件事的人站在一起。这种集体的情感共鸣,在某种程度上也起到了凝聚社会力量的作用。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这种行为的复杂性。

一方面,我们理解人们的悲痛和愤怒,也赞同对生命的尊重。但另一方面,也有人会对此提出质疑。 比如,有人可能会觉得,这种形式主义的悼念是否真的能解决问题?小猫的生命是宝贵的,但我们是否有能力去保障所有小动物的生命安全?将鲜花摆放在公共场所,是否会给管理带来新的困扰?这些都是现实的问题,也需要我们去思考。

对我而言,最关键的不是“有多少鲜花”,而是“这些鲜花背后代表了什么”。如果这些鲜花仅仅是短暂的停留,之后被清理掉,而社会对于动物的关爱和保护没有实质性的改变,那么这或许会成为一种流于表面的表演。但如果这些鲜花能够成为一个持续的提醒,促使更多人反思,推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或者让更多人主动去收养流浪动物,参与动物保护行动,那么它就是有意义的。

总的来说,上海踩猫事件后,小猫死亡地点被鲜花摆满,是一种社会情绪的集中爆发和具象体现。它既是对逝去生命的哀悼,也是对社会冷漠的控诉,更是对生命关怀的集体呼唤。它的价值在于能否引发更深刻的思考和更持久的行动,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温暖和有爱。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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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当事人虐猫的时候某些人强调虐猫不违法,抱怨关注者多事。

现在别人去现场留下几束花,他们又跳出来了。

怎么?往事发现场摆几束花违法?

我算看出来了,这帮货啊,但凡有人对动物表现出一点点的温情都会引起他们极大的反感,仿佛别人不爱动物就会爱他一样,也不想想自己那人烦狗厌的状态哪里值得别人爱了= =

多大人了,天天跟一动物争宠。

刻意表现出一副冷血无情的样子来彰显自己的「冷静」「理智」「与众不同」实在是中二到不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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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六七千赞居然没被删帖,我也出乎意料。

可能写的一点乱,我来捋一捋。

最开始是说,杀猫不犯法,因为卫生部/农业渔业部/公安部共同发布的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通知中,第五条明确写了“凡未经疫苗,无标(记)牌的犬只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及人民群众均有权捕杀”这份规定现行有效。而且人家是一脚踩死的,也不是虐杀。网络人肉是违法的,线下送花圈是寻衅滋事只是犯罪,是不对的。

然后宠保人士就和我对线,说杀猫不违法,那我们送花也不违法,法律没有规定不能送花,我们也没有违法呀?你管得着吗?

我又说,送花不违法,但是放人家黑白遗像照片在上面,这绝对违法,绝对是寻衅滋事,不然你父亲节母亲节给家里人送花的时候,给你爸妈也加黑白照片试试?而且这是欺软怕硬,有本事给昵工院的也送?

宠保人士又说了,别的犯罪有法律制裁,我们可以交给法律,但是猫猫被杀没有法律保护,所以我们要替猫出头,而且杀猫的人是潜在的变态,现在杀猫,以后杀人,我们要给他教训。

宠保人士其实就是仗着法不责众在违法,这美国 零元购有什么区别?

然后我又说,你们这么正义,法律不制裁你们来制裁,那山东和湖南的那两个案例,两个未成年弑母奸杀女童,你们这么不敢线下去找人家麻烦,主持正义?这两个完全不受法律约束,完事后还正常回去上课,这两个不是潜在的杀人犯,这尼玛就是真变态,真杀人犯,不就是欺软怕硬吗,觉得网爆他也不会把你怎么样?如果杀猫的人真的是变态杀人狂你们线下敢去送花,见了都绕道走吧?不就是欺负人吗?

为什么叙利亚被打,因为他可能有大杀伤力武器哦,为什么没人敢打俄罗斯,因为俄罗斯真的有大杀伤力武器。

人家没有违法却被一群所谓的爱心人士通过犯罪手段进行施暴。完事后还自予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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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人去昵波工程学院门口送花圈,

怎么没人去昵波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送花圈。

怎么没人去昵波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送花圈。

是人不如畜生吗?

气抖冷。

嘤嘤嘤。

哦,是怕送花圈被学校宝安打吧?


另外,卫生部/农业渔业部/公安部共同发布的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通知中,第五条明确写了“凡未经疫苗,无标(记)牌的犬只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及人民群众均有权捕杀”这份规定现行有效

你们这些正义之士,昵工院的有法律制裁你们说交给法律,猫猫没有法律管,你们要提猫猫替天行道送花圈。好,可以,湖南13岁殺母少年,完事之后未成年继续回去上课,沙东13岁奸杀女童,因为未成年法律管不了继续回去上课,这两个你们能不能去替天行道送个花圈?或者去替天行道把这两恶魔冲了?这两个可是你们嘴里标准的恶魔,杀人狂,怎么不去?怕了吧?不敢吧?这两个还逍遥法外屁事没有,你们怎么不敢了?怕了吧?欺软怕硬,有本事弄这两个硬茬,我敬你们是条汉子。这两个可是实实在在的恶性犯罪,也是确确实实没有法律管他,你们去呀?正义之士,上啊?车费路费住宿费我报销,去呀,别怂。

现在虐猫杀猫,以后就会发展成杀人虐人了,所以正义之士要人肉,网爆他们,甚至上门送花圈辱骂,给予教训。那问题来了,上面两个不需要以后发展,已经是杀人犯的,一个杀亲妈,一个奸杀女童,且不受法律约束的两位未成年,哪位正义之士敢出头?不单止没有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都想赖掉,你们对猫猫狗狗都这么有正义感,这种时候怎么不站出来了,我想是怕了吧?因为这两个真是变态杀人犯。

还有狡辩说送鲜花不违法,你妈你爸母亲节父亲节给他送花的时候里面放黑白照片,你看你爸妈揍不揍你?还送鲜花,没别的意思,你倒是往送你家里人的花上放遗像啊?揣着明白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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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两边都不怎么样。

有钱买花给这人,还不如给自己老婆父母买。

这类事情,网上批评通告一下, 不就够了吗?跑去骚扰这个人,这个行为不就跟他一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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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很矫情。

一群爱猫人士哭天抹泪的说这事彰显虐猫者的残忍和人类的无知云云,说白了其实就是他们对这只被虐死的猫产生了共情。

共情就共情吧,非要把虐猫者贬低的一无是处,污蔑虐猫者以后一定是杀人犯,旁人稍微表达一点质疑就能被爱猫人士指责是虐猫者家里的,稍微硬气一点的质疑者干脆就被人身攻击,被指责是另一个虐猫者。甚至像下面那样鼓动他人搞人肉搜索。

但是一码归一码。这只小猫咪是无辜的,它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庇护,法律也保护不了他,所以才有了寄花圈的人。寄花圈的人只是在用极致的克制来表达他们的愤怒而已。最后我想提个文明的建议。大家其实可以用文明的方式去报复这个猥琐男。比如说想办法结识这个人,找到其工作的披露或者人为的制造一些不动声色的矛盾,想办法制造舆论让其公司的人都知道。也有很多其他方法给他下套。办法很多,寄花圈确实有些偏激,并且起不了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作者:动感翠花
链接:zhihu.com/question/4663

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就要打压别人至死?往好了说这就和虐猫者是一个德行,往坏了说这就是虐人者,平时没机会,现在有机会了,遇到一个与社会道德标准不符的人了,就想把人往死里整。

这和抗日之后的还乡团、十年里的卫兵小将没什么不同了,整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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