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风险,出事请自担!”
请注意,人家这是“炒房”“炒房”“炒房”!
先表明一下个人态度:对当时人的遭遇并不同情!
个人认为,728万的房子,最终卖了660万,还是“赔”的少了!不足以让那些“炒房”的人望而却步!
我们不妨想一下,在这20多年的时间里,房价是如何蹭蹭的长起来的?
或许原因有很多,但是“炒房”功不可没!
都说做生意有赚有赔!我相信,题目中这位受访者绝对不是刚刚从事“炒房”的!这套728万入手的房子,会不会也有她之前炒房的收入呢?
国家对于“炒房”问题出台了多少政策?所谓“忽悠链”是现在才有的吗?为什么依然有人前赴后继?
我只能说:“你想炒我拦不住你,亏了你也别诉苦,NO 作 NO DIE!”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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