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罗昌平侮辱英烈被网友举报,目前已被刑拘,他可能承担怎样的责任?

回答
罗昌平因涉嫌侮辱英烈被刑事拘留,这在法律上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他可能面临的责任可以从多个层面来分析。

一、刑事责任方面:

最直接也是最核心的责任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亵渎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202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该罪名规定:“ e68a84e5aeb93193e79fa5e981933133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68a84e5aeb93193e79fa5e981933133 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合这两条法律条文,罗昌平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主要有:

侮辱、诽谤英烈行为的定罪量刑: 司法机关会根据罗昌平具体的言论内容、传播范围、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来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如果构成犯罪,他将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刑期从三年以下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这取决于情节的恶劣程度,例如是否是出于恶意捏造事实、是否广泛传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
刑事拘留的意义: 目前罗昌平已被刑事拘留,这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涉嫌犯罪的人,为防止其逃跑、毁灭证据或者继续危害社会,而依法对其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定罪,而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会进一步调查取证,然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民事责任方面:

即使不涉及刑事犯罪,罗昌平也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主要是基于其行为可能对英烈家属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

损害赔偿: 如果英烈的近亲属认为罗昌平的言论对其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他们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罗昌平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法院也可以判令罗昌平停止侵害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其言论造成的负面影响,例如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以恢复英烈的名誉和荣誉。

三、行政责任方面:

如果其行为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也可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条款,例如“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等处罚。不过,从目前“刑拘”来看,其行为可能已经触犯了更严重的刑事法律。

四、社会责任和公众评价:

除了法律层面的责任,罗昌平还将承担巨大的社会责任和公众评价的压力。

公众舆论的谴责: 英烈是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公众对其的尊重是社会共识。任何对英烈的侮辱行为都可能引发强烈的公众谴责和抵制。
声誉和信誉的损害: 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其行为直接影响其个人的声誉和信誉。一旦触犯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其在社会上的形象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失去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相关平台的封禁和清理: 罗昌平的言论可能会导致其在某些平台上的账号被封禁、内容被清理,进一步限制其在网络上的发声和活动空间。

总结来说,罗昌平可能承担的责任是多方面的、层层递进的:

首先且最重要的是刑事责任: 如果其言论被认定为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将面临牢狱之灾。
其次是民事责任: 可能需要对英烈家属进行赔偿或承担其他民事法律后果。
再次是行政责任: 如果情节未达刑事犯罪,也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最后是深刻的社会责任和信誉的损失: 这将是对他个人未来发展产生长期影响的方面。

这一切的最终走向,将取决于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当然,也需要综合考虑其行为的客观事实和主观故意。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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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人,刑事司法层面的惩戒根本无关痛痒,甚至可以这么说,由于发表涉政言论而坐牢受罚极有可能成为他出狱后的一项关键政治资本,使他成为在境外势力面前讨好卖乖的一项正面履历,说不定在某些人眼里成为一面“受迫害”的旗帜都是有可能的。

以司法手段惩戒他,实际上是给了他“骗庭杖”的机会。

为什么这么说?看看他的履历就明白了。

《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兼深度报道部主编——国内脱产文人阶层背书。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2012级EMBA学员,中欧法律基金会发起人和投资人,优格网创办人,其中优格网为为罗本人和德国独立环保评测机构OKO-TEST联合创办,当我们看到“独立”“环保”这两个字眼的时候,这个组织是什么成色心里就应该有数了——欧陆士林背景。

对于一个身兼脱产文人和欧陆士林双重背景的法律从业人员来说,由于涉政言论而受到刑事司法惩戒完全是给他叠BUFF,别的不说,由于谙熟法律程序,他的服刑经历必然是完美无瑕,减刑不断的,等他蹲几年出来之后,一顶“被迫害”的高帽子就戴他头上了,到时候出几本书,去欧洲各种人权之类的学术研讨会议坐几回客,再利用自己在国内的人脉关系套几次现,那还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说句难听的,他坐牢出来后给他接风洗尘压惊的餐桌上,恐怕少不了金发碧眼的日耳曼蛮子和被纵欲嗑药掏空了身体的大院子弟,到时候去欧洲拉投资,“因发表涉政言论受迫害”的牌坊一亮,那些欧陆的议员老爷们恐怕都得赏他三分薄面。

对付这种人,三种打法:

上等打法是俄联邦路线,俄联邦对欧陆士林多有投资,在欧陆是有代理人的,出了这种事,就轮到他们豢养的士林打手出场了,所谓国家养士三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这些人会利用自己的渠道,话术,经学把这个人在欧陆士林群体中的正面形象消灭掉,或者至少是把水搅浑,就算不能让他拉不到投资,也能让他在欧洲至少形成毁誉参半的局面,增加他的活动成本,让“受迫害”从高帽子成为一项负资产,简而言之,用魔法打败魔法。

中等打法是英国打法,在国内组织编写黑材料,深挖他的各种丑闻,这种人手脚不可能干净,但凡手脚干净能和脱产文人混一块去?手脚不干净本身就是这个群体的入场券,什么性丑闻,财务丑闻,社会丑闻,职场丑闻,能找的全给他找出来,再添油加醋一番然后捅出去,满世界渲染,让他名声扫地臭不可闻,各种诉讼调查能加的全给他加上,让他官司缠身,你不是律师吗?来我给你官司,让你打个够,你不是喜欢高帽子吗?来,我给你戴一火车皮的高帽子,担心别闪了脖子,这么一搞,就算他出去还能骗到钱,国内脱产文人也不好公开出面接应他了。

下等打法是判刑,坐牢,这虽然比较直接比较强硬,但几乎不可避免给他叠BUFF,如果刑事不长,那相当于拔高他的士林风议地位。

俄联邦打法需要有深厚的士林基础,英国路线需要强大的舆论治理能力,这两条路线目前国内都不具备相关条件,基本不可行,那就只能判刑坐牢了。

既然叠BUFF已经不可避免,那就应设法提高他的沉没成本,能多判则多判,且尽可能不要让他减刑,一直关着他,把他关到人老珠黄,气性全消再放出来,这样一来虽然投资还能拉到,但由于时效性已经消失,所以士林不太会看得上他,毕竟时间太长大家都没印象了,而且把人关的面目沧桑也不利于他去参加学术会议什么的,学术会议上的都是演员,形象很重要,可以放浪形骸,但不能老气横秋,再说了,就算能拉来投资,人生又有几个二十年?

这么做也是一种办法,但前提是有关部门必须政治可靠有眼力见,上头一句话不说一个字不提就能心领神会奉旨办差。

但问题是,国内法律这块是什么情况,大家都清楚,罗本人就是法律界出身的,而他这种人在法律界就算不是遍地都是,至少也绝不是个案。

所以,我很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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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这种话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反共言论,因为资本主义有两个亲儿子,一个就是律师,一个就是记者,社会主义国家一定要对这两种人以及这两种人所代表的行业保持高度的警惕。

律师先不谈,我们只谈记者,记者的背后是媒体行业,现代媒体起源于资本主义在西方的崛起,媒体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同步的,它身上所携带的资本主义基因是与生俱来的,所以它必然要竭力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价值观,也就是所谓的“自由”,媒体作为资本主义的喉舌,反共对它来说是一种本能反应。此人的言论也可以管窥出一个问题,为何西方媒体集体反华,这并不仅仅是因为生意,也不仅仅是因为地缘斗争,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恰恰是西方媒体本身对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的极端恐惧和敌视。它认为这涉及到了自己的生存和基本行业原则。至于这个罗姓大v,由于其职业背景,恰恰与西方媒体拥有共同的好恶和思维模式。简而言之,这不仅是民族败类,也是阶级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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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更新

鉴于这个答案引起了一定的争议,答主有必要在这里做进一步说明。

1、虽然我认为记者和律师是资本主义天然的同盟军,但我从来就没有否认这两个职业在现有社会条件下的存在价值,更没有否认某些记者或律师能够做出替弱势群体发声,或为民请命的好事。甚至这两个群体的有少数成员将其视为理想,但这改变不了这两个职业的阶级属性。正如,资本家懂得经营企业、地主懂得打理土地,他们有负责在各自的社会中组织生产的、发展经济的工作,某些资本家、地主也能够善待手下的工人或农民,但这无法改变他们是资本主义社会或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事实,也改变不了工人和农民是被剥削阶级的事实。

2、记者或律师如果不严格管控和约束,如果不跟着党的指挥棒走,如果完全按照西方的相关职业模式进行运作,一定会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稳定,甚至发展成里通外国,成为我们思想阵地上的破绽,对国家和民族的破坏将会远远大于这两个职业对维护社会和谐可能做出的贡献。这种现象很值得注意,国家给了某些职业、阶级存在的条件、发展的空间,其目的可不是为了让他们在壮大以后抢班夺权,某些人口口声声反对阶级论,只是不想让无产者产生阶级意识,自己却有鲜明的阶级意识,在或明或暗地对国家搞阶级斗争,对社会主义发动进攻。

3、事实上,有一个判断标准,如果哪个职业在发达国家地位崇高、收入丰厚,而同样的职业,在中国却达不到这种程度。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最有可能对西方产生崇拜心理,也更有可能与资本主义社会秉持共同的价值观。因为他认为自己怀才不遇,在中国这种体制下吃亏了,简单来说,就是认为自己赚得不够多,能量不够大,无法爬到统治阶级的地位。更不要说记者或律师本就是舶来品,而且是时代的产物,是近代才出现的,是资本主义经济造就了这两个职业,所以个人不一定,但作为一个阶级,是一定会对西方和资本主义社会有强烈的认同感,完全可以说是资本主义的代言人。

4、至于有人在回复中嘲笑我的爱国热情,我想说的是,我并不是体制的受益者,但我个人认为,如果你是社会精英,你有理由不爱国,因为你拥有的资源可以让你去任何地方,入籍任何一个发达国家,无论是欧洲、北美,乃至日本。过上不亚于现有生活水平的日子。所以你的言行我虽然反对,但我能够理解。但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那你一定要爱国,因为只有国家才有可能保护你和你的家人,中国完蛋了,精英们可以开溜,但你是逃不出去的,只能留下来受到侵略者的宰割,国家强大,你不一定能得利,但国家衰败,你一定会遭殃,这是这个社会任何一个普通老百姓应该具备的基本政治自觉。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爱国就是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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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微博大V、同样是媒体人、同样是侮辱英烈…你以为罗昌平事件和辣笔小球的性质差不多吗?

No~no~no~罗昌平和辣笔小球还真有些“不一样”

天眼妹之前曾经盘过辣笔小球的资本版图,大家阔以去复习一下~

辣笔小球虽然也是微博大V,同样也是拥有自己的公司,可是却主要依靠彩票业务赚钱。

而罗昌平则不同,罗昌平名下虽然只在两家公司担任股东,其中一家还注销了……8过存续的那一家可不简单。

目前仍在“存续”状态的公司名字叫做中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前前后后投资了不少企业,其中比较知名的应该是天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乍一看名字,大家可能看不出天椒科技的主要业务,不过天眼妹深扒了一下,发现该公司全资投资了一家法律咨询公司——天椒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第一条就是法律咨询。

天椒科技集团投资的与法律业务相关的公司可不止这一家,在成都律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穿透图中,天眼妹也看到了天椒集团的身影。

成都律云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公众号,昨天还发布了科普法律知识的推文…

所以罗昌平和辣笔小球的不同之处可能就在于,罗昌平背后有一个集团的律师“坐阵”…

这么一看,天眼妹似乎也懂了为什么@天椒律师会支持罗昌平言论了,毕竟是“一家人”。

巧的是,天眼妹在查询中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的时候,还发现了另外一件“有意思”的事。

中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共有两个股东,分别是罗昌平北京联办旗星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在北京联办旗星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融资图中,天眼妹发现其2020年9月刚被联办传媒并购。

而联办传媒和财经网的关系可不简单。

天眼妹将财经网的主体北京联办财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罗昌平的中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关联了一下,得到的关系图是这样的:

所以啊,罗昌平应该是从财经网离职了,两者也是在一起做生意?

不可否认的是,罗昌平作为一个媒体人,曾经的确为民生和国家建设作出过贡献,但侮辱英烈更不应该从一个资深媒体人口中说出,敬畏和感恩才是我们对英烈们应该有的态度。希望每一个辣笔小球和罗昌平都能为自己的行为和言论有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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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笔小球”侮辱了4位烈士获刑8个月;罗昌平侮辱了3个连的烈士,建议获刑8×100=800个月,罗侮辱的人更多,应该不会比“辣笔小球”轻,保底8个月起吧。

有那么一些人,对人民,他们以庙堂自居,让人民对他们顶礼膜拜;对庙堂呢,又以民意代言人自居,让庙堂对他们有所倚仗和忌惮;实际上,是依附外强、制造民意、操控舆论、一张嘴两头骗两头要挟,才是他们的真实写照,这些人把好端端一个词“公共知识分子”搞成了臭大粪,罗昌平以及他的同路人,就是这种人的代表。看看下面这位“律师”,侮辱烈士后发个道歉就是“影响已经消除”,自己被人骂了道歉就不能算,双标到无以复加……

罗的恶劣还在于,他在发了侮辱烈士的微博之后,被禁言了,在其它平台发了与人喝茅台的照片,俨然一副“能奈我何”的姿态,挑衅味道十足。其实在七八年前这是他们的常规操作,“公知”们也的确有过这样的底气,对自己接受××基金会的资助不仅毫不讳言,对与××大使私交甚笃公开宣传,以有“外国人”撑腰为荣,怕别人不知道,以此糊弄大众要挟管理部门,只不过这几年时过境迁,他们还停留在前几年做春秋大梦而已。

现在已经是刑拘+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往回退的可能性不大了,目测判刑是逃不了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大家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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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骂人家烈士,自己进了班房,此人不是好东西,成天爆这个料,爆那个料,原本就不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很多时候出于唯恐天下不乱,甚至趁机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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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不是摆设,这厮等着坐牢吧。

不过,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首这个问题,为什么一个几百万粉丝的大V会做出这种XX的事?

以正常人的思维都知道,普通人都知道侮辱英烈会进去,一个也算有头有脸的实名大V而且还有自己的企业,怎么着也该爱惜自己的羽毛吧?怎么着也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吧?法律摆在那里不能去触碰,脑袋没有问题都应该想得明白吧?

可是这厮还真就敢做出侮辱英烈的事情来。

难道是他脑子很不大好使?

并不是,是因为他真的以为自己会没事

其实看一看这几年侮辱英烈搞事情的那些家伙,有一些小喽啰,但是也有大老虎,这些大老虎几乎都有一个特点,就是虽然他们也坐拥几十万几百万社交媒体的粉丝,但是社交媒体还真就不是他们的主业,他们在互联网之下有线下的『事业』,之前的蜡笔小球,如今的罗昌平,都这样。

就这么说吧,真的是靠互联网社交媒体吃饭的,没有什么线下『事业』的,虽然也会做出哗众取宠的龌龊事,但是思维正常就知道谁才是衣食父母,只要教育得当也知道怎么做人。

那些有线下『事业』的,社交媒体账号只是他们的一个发声出口,他们的所谓『正经事』可不在这上面,他们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只是他们做所谓的『正经事』的心态的一种表现,他们在做线下『正经事』的时候接触的是什么人,做得什么事,决定了他们在社交媒体上怎么说。

你可千万不要以为他们这么搞是哗众取宠,他们是真心实意地就是这么想的,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他们所接触的人,就决定了他们这么想。

打掉一个蜡笔小球一个罗昌平,只是治标,这些人在线下活动的环境,才是更值得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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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惩罚的不该仅仅这个人,能让这种人畅所欲言的氛围及平台更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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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货在潘石屹的儿子都在美国不敢回来的情况下。

身在三亚就敢发这种言论,属于脑子迟钝。

以前的互联网,他说这句话,你举报,网管都不管。弄不好还把举报的封了。

现在改法了,而且是刑法。

你不过动笔杆子,有点钱的而已。你能比潘石屹吗?

求锤得锤。

进去好好学新法吧。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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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尔这不赶紧谢谢小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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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你会好奇

前有辣笔小球以身试法前车之鉴。

后有全国人民纪念抗美援朝的社会氛围

这个前新京报主编,为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口出狂言?

这就是老一辈“古墓派”公知,刻在骨子里的“傲慢”,对广大劳动群众打心底的“轻蔑”。

在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才掌握宇宙真理,自己代表一切先进的方向,广大老百姓要追随他们的步伐,簇拥着他们往前走,才是“正确”的。

他们眼里,自认为只要自己振臂一呼,就会一呼百应,附和万千。然后就是“启蒙民智”,跟着他们走

十年前,他们确实是这样。

然而,十年后,当人民群众真的看到了历史细节,看到了曾经发生的,正在发生的事,相信什么是正确道路时。

他们发誓要“启蒙”的人,瞬间就愚民,都是不可救药,都是迟早会后悔。

不信你们看,去年年底,和罗昌平一个光谱的财新周刊编辑高昱说:

“过去三十年所有启蒙的努力,失败了。”

不是启蒙失败了

是这届人民没那么好骗了

这群媒体人,骨子里还是旧社会的文人,自觉自己垄断着社会文化的定义权,怀念那个劳动人民见面就要跪地叫老爷的时代。

当教员说“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以后,这群失去垄断文化人能不恨的牙痒痒吗?

媒体人,法律人,经济人,中国公知浓度最高的三大群体,合起来,不就都是失去了俯视人民群众权利的“旧式文化人”吗?

70年前,他们中的代表,是一个叫张东荪的人

70年后,张东荪的徒子徒孙没法再给共和国什么像样的打击了,但是依旧要来恶心恶心你。

所以,媒体人圈子,出这么一个人,不是怪事,不出,才是怪事。

毕竟以yygq罪枪毙媒体人全毙了有冤枉的,隔1个毙100个,有落网的

每当这个时候,你就觉得,教员当年发动文化领域的革命初衷,是特么多正确。

抗美援朝是共和国的立国之战,也是中国工业化的开始,最后用一段督工的话做结尾吧

对于成熟的农业社会来说,攒一笔工业化的“本钱”并不是什么舒心事情。这意味着把农业社会的大量资源抽调出来,投入暂时不能吃不能穿的工业建设——这个过程往往持续几十年。等到家里攒出点打基础的坛坛罐罐,帝国主义时刻会威胁砸了它,普通人会抱怨为啥不分了它,旧时代的知识分子会说还不如没有它。这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危机考验,内外夹攻,过不了这个门槛就会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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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罗昌平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刑事拘留!



这个国庆最火的一部电影当属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题材电影《长津湖》了。

一部电影,让这场伟大的卫国战争,让这场伟大的新中国的立国之战极其真实的展现在国人眼前,让国人真切的感受到了这场战争对于国家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的意义,让我们无比真切的感受到了我志愿军战士的勇敢、坚韧与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

是他们,那些年轻的志愿军战士,用鲜血和生命替我们打这场极其坚苦卓绝的战争。是他们,那些年轻的志愿军战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新生共和国的和平和人民的安全。是他们,那些年轻的志愿军战士,用鲜血和生命击碎了美军不可战胜的神话,搏来了新中国的大国地位......



英国牛津大学战略学家罗伯特·奥内尔曾评价长津湖战役的意义:中国从他们的胜利中一跃成为一个不能再被人轻视的世界大国。如果中国人没有于1950年11月在清长战场稳执牛耳,此后的世界历史进程就一定不一样。

然而时至今日,却仍有一些人在志愿军鲜血浇筑的伟大胜利上搬弄是非,试图否定胜利。




这个国庆电影《长津湖》上映,刚刚上映,网上就有一些居心叵测的声音出现,称当年是驱使着志愿军官兵在缺衣少弹的情况下去送死,甚至还称“真实的战场上,志愿军和二战太平洋战场上的日军一样只会‘无脑’冲锋,靠数量取胜”。

殊不知,这种方式其实是西方的宣传借口,其主要是妄图借机塑造出以寡敌众、以少打多的形象,以挽回自身作战失败的负面形象。

还有“美军是赢家”“长津湖战役本就不该打”等谣言,也是一些人犯了“恐美”“崇美”的老毛病,掉进了不能轻易走出的舆论陷阱。


这是解放军报“@钧正平工作室”的回应:

“我们绝不允许,这些软刀子割裂我们硬实力打来的胜利。”

环顾如今的世界,看不惯中国成就、见不得中国发展的人仍时不时出来“捣蛋”,有的妄图动摇和否定先辈们留下的斗争精神,有的蓄谋破坏和分裂党和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他们的手段不再局限于看得见的战场,“刀兵”渗透到了思想、文化、经济、文艺等各个领域。想以此对付智慧、勇敢、坚韧的中国人民,这不仅行不通,最终必然是死路一条!中国人民拒绝战争,但不意味着会选择投降。“中国人民深知,对待侵略者,就得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同他们对话,这就是以战止战、以武止戈,用胜利赢得和平、赢得尊重。”

任何外来势力妄想欺负、压迫、奴役中国人民,历史已经将其下场写在长津湖中。

当年仓皇败退的,是那个不可一世的美国!



战斗中大批的志愿军战士在冲锋时突然倒地而死,他们饥寒交迫的身体,已无法忍耐这种超过极限的生存环境了。


在长津湖战役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幕就是:美军南逃途中,一排排志愿军战士俯卧在零下40摄氏度的阵地上,手握钢枪、手榴弹,保持着整齐的战斗队形和战斗姿态,仿佛是跃然而起的“冰雕”群像。

这是中国人民志愿军20军59师177团6连、60师180团2连、27军80师242团5连,除一名掉队战士和一名通信员,成建制被冻死的壮烈场面。

3个“冰雕连”,仅有2人生还。

这不是电影艺术化的加工处理,这是真实的历史画像。

——死的历史,全部都是用活的鲜血书写。



就在全国人民跟随电影《长津湖》致敬志愿军战士之际,一个名为罗昌平的古墓派公知出来抖机灵了。

罗昌平何许人也,主任打开某度查了下,果不其然是个“名人”

历任《心惊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兼任《LENS视觉》杂志副主编等





观其过往履历里,曾经有过最为重要光辉的一战: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2012年12月,身为《财经》副主编的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问题,在网上轰动一时。5个月后,刘铁男落马被查。这是国内网络反腐开展以来,被组织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官员,“80后”媒体人罗昌平一“举”成名。刘铁男案后,罗昌平声名显赫。彼时,时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副总编江艺平,对罗昌平高度评价盛赞有加:


留意罗昌平很长时间了,虽然素昧平生,却感觉莫逆于心,他的反腐情结,他的家国情怀,他的专业秉赋,他的职业素养,无一不告诉我,这个年轻人,注定为新闻而生。


那一年,罗昌平获封腾讯新闻奖年度最佳自媒体、腾讯微博年度博主,累计四次获得南方周末年度致敬。



离开了媒体行业之后,罗昌平变成了创业者、投资人,完成战略投资成为天椒法务集团董事长。至此,文人罗昌平,变成了商人罗昌平。



2015年,陈凯歌导演的《道士下山》上映,电影开头,李雪健老师诚恳地告诫即将下山的王宝强:


“一门之隔,就是两个天地,山下的世界,你没见过,好好坏坏,什么人都会遇到,你的嘴要甜,手脚要勤快,功夫还要练,遇到什么难处,都不要怕,记住师父的话:不择手段,非豪杰;不改初衷,真英雄。


路途艰险,赤子之心或许依旧赤诚善良,可是守得初心不改初衷,这就极不容易了。


“罗昌平(们)”显然没有守住初心!


10月6号上午9时38分,此人在微博上转发一慕洋犬@幸福微甜1233(注意,又是编码式的账号)诋毁抗美援朝战争的帖子时,恶毒的写道:“半个世纪之后国人少有反思这场战争的正义性,就像当年的沙雕连不会怀疑上峰的‘英明决策’”。


说实话单从这个事来看,咱真不知道罗昌平到底是哪国人?他站在谁的立场上说话?依主任看来中国人是绝对不说干出这种事来,能干这事的只有“汉奸”;以前的事咱先不说,但就单从他做的这件事,说的这句话来看,此人已坐实“汉奸”身份


首先,“上峰”这个词在我军系统内是从不使用的,我们用的词是“上级”。主任闲暇之余会抽空看国共谍战片,这些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国民党军队对上级领导当面都称“长官”不当面则以“上峰”指代。而“上峰”一词尤其流行于军统等特务机构。

罗昌平对待中国人民志愿军,使用“上峰”这个词,是什么用意呢?

再者,将志愿军“冰雕连”称为“沙雕连”(沙雕是网络用语,意同傻子)。

除了贬低,嘲笑志愿军,他有半点敬仰之情吗?更不用说“沙雕”这个词更为恶毒,是赤裸裸的侮辱了。



英烈不容戏谑!不可污名!不能侮辱!我们决不能让那些恶意诋毁英烈的人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这是“钧正平”的态度,我想也是有良知的中国人民的态度。罗昌平的恶行迅速引发网络舆论的关注。随着舆论的发酵,意识到自己“闯祸了”的罗昌平,偷摸地删除了相关内容。但网络是有记忆的,网友们对此并不买账。在舆论的进一步发酵过程中,罗昌平以往的“恶劣事迹”一一曝光:


用“蛋炒饭祭日”等羞辱性词汇污名志愿军烈士



玷污人民币及人民币上的伟人头像




羞辱历史伟人



支持港毒、侮辱我国国旗



而此人在昆明恐袭事件暴发之后,罗昌平还曾说过下面一段“经典”的话。而这段话,现在被网友当成了梗,多次评述美西国家的种族屠杀和因疫情而让人民造成的巨大伤亡。


此人“汉奸”身份,我想没有人异议了吧!


其实,罗昌平并不是第一个以身试法的古墓派公知。2021年2月,微博大V @辣笔小球 运营人仇子明在网络社区公开发表对五名戍边卫国英雄的诋毁性言论,引发舆论的猛烈批评。



随后 @辣笔小球 账号被关停,仇子明被南京警方逮捕。

5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被告人仇子明因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六条规定: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英烈法第二十二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英烈法第二十六条)



近些年来,侮辱、攻击国家历史伟人和英雄烈士的事件频发,一些亲法西斯主义、亲日本军国主义、亲西方帝国主义势力的言论和行为频现,让人顿觉这股“恶臭势力”的猖獗是异常的。

英烈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考验《英烈保护法》强制性、统一性、权威性、严肃性的唯一标准。法治的刚性就是不屈服、不止步于任何特权、个人和组织。

任何个人或组织都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后果与责任。

必须继续以典型案例告知警示国人,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不可亵渎、诽谤、侮辱,违法者必有代价。

以此构筑国人的行为准则与边界,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不可触犯。

只有这样构建捍卫英雄烈士的举国法治高压和社会氛围,才能在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宵小面前筑起不可逾越的法律屏障,让这些宵小有着对惧怕法律惩罚的敬畏和胆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侮辱英烈罪不可恕!

必须严肃整治,刻不容缓!

等待对罗昌平(们)的最终“审判”!

诋毁英烈之后,前《新闻晨报》首席记者@流霜2000,是这样评价罗昌平事件的:

“一年多以前,我默默的删除了曾经一起采访的好友罗昌平的微信,因为三观实属不合。

九十年代末零零年代初,曾经有一批来自小地方的年轻人,加入了南方系或北方一些专业媒体,揭露社会阴暗面,为弱者发声,当时他们是在社会和百姓认可的光明面的。

后来,一些西方组织打着专业培训的幌子,来中国办培训班,拉人去西方培训"开眼界",于是我们的一些同伴逐渐走到了国家和民族的对立面,政治上单纯幼稚的他们被蛊惑了,开始质疑体制,成为西方利用的"公民记者"、"公民律师"等。

中国历史告诉我们,可以遗世独立,也可为民请命,但不可投靠夷狄,这个底限,其实书上一直都很清楚,只是这些青年,被人利用了。”


其实这一段话,不仅阐述了罗昌平的“沙雕”言论为什么会出现,也从侧面反衬出了,整个中国社会环境的“奇葩现象”。


曾经那些“深度调查记者”和为民请命的“铁肩担道义”,的媒体行业里的记者,已经变了。变成了今日的“御用文人”和日本外务省的“卖国公知”名单。


传统媒体的“老新闻人”,忘记了初心,新媒体行业里的自媒体人士,群魔乱舞。新闻事件的风气,已经恶劣到争名逐利抄袭洗稿,甚至收钱办事拿钱洗地,乃至于连为国牺牲的英雄烈士,都敢公然诋毁了。


大学里的教授、医院里的院长、学校里的老师、集团公司的老总、名校毕业的高材生,这些人昔日的“人中龙凤”“家族骄傲”。可到了今日,许多人都已经变成了极端的个人享乐主义者和精致利己主义者。一切向钱看齐,拼死挤上名利场,社会风气,被玩坏了。



武汉妖婆史诗级谣言:“殡葬管满地无人手机”

罗昌平事件,绝不是偶然事件,也绝不是偶发个例。我想这也是我们最应该反省的!



不只是一个罗昌平,整个国庆假期,我们见到了太多的“沙雕”行为:有家长带着孩子踩在烈士雕像上面嬉闹玩耍、有沙雕青年在汽车上喷涂“731部队”、有智障人士国庆期间穿着和服扛着日本武士刀在街上溜达在地铁摆拍。


以至于到了今天,有文化有素养有昔日荣光的资深媒体人,都无脑抽风跟着咒骂烈士了。


我们该反思:我们本土的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是不是真的太少了。


而在国内媒体人节操日渐破败的环境下,导致了各路大咖集体“名利双收”昼夜狂欢。


吴xiao波的精英论,我不反驳,我们是草根,吴老师是“精英”,我认了;可吴老师自诩精英之后,转身就来了一句,“这个世界不需要那么多无用的人”。


历史到了今天,一批得了小名挣了小利的人,都觉得自己是精英、是人上人了,甚至于他们觉得,那一批躺在烈士陵园的人,都比不上他们这种“精英”了。


这是病,得治!


潘家的老爷疯狂套现往美国运钱,一转头,潘家的少爷就在网上开始诋毁咒骂牺牲的戍边战士。




谁是真的爱国、谁是真的恨国,谁在为这个国家的繁荣昌盛贡献绵薄之力、谁在为民族的复兴大业抹黑添堵,公众越来越看得清楚了。


起初,他们的名利从何而来?

——那是因为他们和人民群众站在了一起,是人口的红利、是政策的福利、是时代的机遇,他们侥幸之下名利双收了。


后来,他们的名利为何失去?

——那是因为他们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是阶级矛盾的挑动者、是国家公敌、是社会毒瘤,他们利欲熏心之下丧失理智了。


为了让我们像个人样地站在这里,他们选择了战死沙场。

他说:"我们把该打的仗都打了,我们的后辈就不用打了!“


忘记历史,就是背叛!

诋毁英烈,就是数典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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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互联网不再是法外之地!

“罗某平”这个几百万粉丝的网络大V、曾担任多个报刊杂志高管的“公知精英”,悍然口出狂言,辱骂志愿军英烈,引起众多爱国网友的公愤,很快被拘捕归案。

这一案例,就和今年5月,袁隆平院士逝世后,多名肆意辱骂的宵小分子被拘捕归案一样,充分证明爱国主义已经成为当代中国不容诋毁、不容质疑之事。同时,对此事的反应,也如照妖镜一般,恰恰照出了许多平日里潜藏的“恨国分子”的嘴脸。

当年的志愿军战士们浴血奋战,不惧牺牲,正是为了新中国的孩子们可以不再打仗,为了我们大家刚刚到来的安定生活。

就这样,一个刚刚从百废待兴走向新生的国度,决然去对抗当时的全球霸主,在国力、工业、科技的全面劣势下,百万虎贲跨过鸭绿江,和陆、海、空全方位占优,啸聚了十七国联军的敌人,打了一场以弱击强的不对称战争。

这场战役的胜利,打出了新中国的国威军威,震惊了全世界,也打破了美军从二战以来不可战胜的神话,美国报纸哀叹这是“美国陆军史上最大的败绩”,更在国际舞台上,彻底改变了中华民族从鸦片战争以来,落后挨打的百年屈辱史。

美帝国主义付出二十余万人的死伤,连同其仆从国军队,被歼灭一百余万人,却只能无奈在谈判桌前咽下苦果,被从鸭绿江驱赶回“三八线”,至今忆之胆寒;甚至在此后的越南战争,美国数十万大军促居于南越一隅,终不敢越被我国划定的“北纬17度线”半步雷池。

这场战争的胜利,至今仍然在庇佑着子孙后人,守护着这个浴火重生的国家,让美帝国主义眼睁睁看着我们这个新生国度一步步走向强大和辉煌,而今到了已能全面摧毁其霸业的门槛,却始终没有胆略去和打压其他国家一般,导弹洗地,战机轰鸣。

七十年前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是中华民族真正意义的立国立族之战!共和国的历史将永远铭记,志愿军英烈的伟绩丰功,为国家的强大、为民族的复兴,重新撑起了每个中国人在世界挺立自信的脊梁。

但凡一个有良知的当代中国人,回顾这段历史,便会感受到一次深切的爱国主义教育,与对卫国先烈的无上敬意:是英雄们的牺牲努力,才换得我们的和平幸福。

功标青史,泽被万世!英魂尚飨,与国无疆!

如历史上的长津湖战役,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九兵团的战士们,在零下四十度的极端严寒的环境中, 白天在冰天雪地里潜伏,夜晚才能躲避敌机轰炸而行军,就这样把握战机,出其不意,攻敌不备, 在饥寒交迫下,凭着意志力强行奔袭,

创造了全歼美国一个加强团(“北极熊团”),打残美军三个师的骄人战绩,并且让美国军队的最精锐部队“陆战一师”,军心士气都已经完全被打垮打残,只靠着美国海军空军的优势支援,才得狼狈逃走。

而奉命阻击敌军的我军三支连队,却在极度严寒天气下,壮烈牺牲,变成了永恒的冰雕……

他们俯卧在零下40度的阵地上,手握钢枪、手榴弹,保持着整齐的战斗队形和战斗姿态,仿佛是跃然而起的“冰雕”群像。从此,“冰雕连”成为一座精神丰碑、一种文化符号,被载入军史。

当看到影片《长津湖》中再现的这英勇壮烈的一幕,观众们无不潸然泪下:

勇士和阵地同在,英雄和日月同辉!

试想,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如此丧心病狂,诋毁这些对国家和民族贡献无与伦比的英烈?

当然只有那些痛恨中国强大、憎恶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人。

在世纪之交,中文互联网刚开始普及的时代,所谓的“网络公知大v”,所谓的“青年意见领袖”,充斥着“恨国党”“精神外国人”,正如“罗某平”这样从传统传媒跨界而来之人,抢占了各大网络平台早期的话语权,

他们的嚣张,当然激起了我辈爱国网民自发的爱国热情, 在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 历时数年的激烈交锋,终于压制他们的气焰,掌握了主流话语权。

2018年,《英雄烈士保护法》在众望所归下颁布,【热爱祖国】终于成为了整个中文互联网绝不容质疑的政治正确。这一切正是我们广大爱国网友共同的奋斗成果。

然而,很多“公知”的头面人物,利用早年在中文互联网之初抢占的话语资源,许多都已经渗透和深入了各大网络平台,而那些妄图将我们国家也如欧美各国一般,变为其肆意收割游乐场的国内外资本势力,也与之深入勾结。

哪怕是在广大公众普遍充满爱国情绪的当下,这些早已丧失公信力的“公知大V”和“恨国分子”们,依旧不甘心就此失败。想想过往各种社会热点问题,哪一次没有网络公知在兴风作浪,制造种种耸人听闻的谣言,阴阳怪气带节奏,竭力偏移事件本身?

其根本原因,便是他们从骨子里就敌视国家和民族;其根本目的,便是意图动摇和瓦解广大公众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爱国热情。他们是不折不扣的败类!

对为国捐躯的志愿军英烈们,对《长津湖》这样再现当年英烈的英雄事迹的爱国影片,如“罗某平”这样的恨国败类们,憎恨更是发自内心,才会将恶意丑化、辱骂攻击、诅咒中伤等伎俩,一一施展,丑态百出。

当“罗某平”遭到了正义制裁,和他平素一唱一和的众多同伙们,依旧打着“言论自由”“言者无罪”的幌子,竭力扭曲事实,在举国全网声讨此类“恨国败类”的大势所趋下,誓要负隅顽抗到底。某些浑水摸鱼的所谓网络“大v”,也跟着阴阳怪气,各种鼓噪。

然而,这些早在中文互联网早已日薄西山,日子一年难过一年的“网络公知”和“恨国败类”们,他们一切颠倒黑白的舆论攻击,说到底,都不过是败犬哀号罢了。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天下大势,浩浩荡荡,爱国热潮,正义呼声,势不可挡!

而今大势在我,正当乘胜追击,将一切”网络公知”和“恨国败类”们,把这些蛊惑人心、竭力阻碍国家富强的网络害人虫们,统统扫进时代和历史的垃圾堆!

伟大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先烈,永垂不朽!

一切为了反对国内外敌人,争取国家崛起与民族复兴,人民群众自由幸福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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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纳闷,为什么十年多年前那个拼命揭露社会阴暗面的群体,今天为什么不受欢迎。

其实是这群人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揭露社会阴暗面那么多年,但是国家并没有对他们做什么。

因为这个国家制度允许自我批评和自我检讨,自我批评和自我检讨就是政府日常工作内容的一部分。

这群人把国家允许自我批评和自我检讨的态度,当成了可以继续恣意妄为的本钱,随便发表意见。

很多我们认为的公知,其实只是因为他所处的地位,让他可以看到普通人认知之外的事情,但是他的知识水平真的很一般,包括这个罗某某,这个群体普遍是曾经的位置,让他打开了视野,但是知识水平极其一般。

十多年前网络资料的缺失,这群人成了国外信息进入内地的桥梁,他们自己也就是偶尔去趟美国,就像游客一样转转,偶尔可能某个基金会的会有意释放善意,让他决定回国后要继续攻击自己的国家。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他心目中的灯塔国,他也就是在外面看看美丽的皮毛。皮毛里的身体有啥问题,他根本不清楚,那些美丽国家内部肮脏政治交易,他根本没机会接触,因为他不配。

这帮人刚好身在国内以为看到真相,真相是这帮人一叶障目,国家允许你揭露自身问题,我们自己可以进行检讨,但是国家的正义性不容你们这帮笨蛋与瞎子任意污蔑。

现在不是十年前,现在的网络把真实的世界展现给了新一代年轻人,他们可以批评这个社会的恶性内卷,同时爱自己的国家,因为他们分得清社会问题和国家问题的区别。

不像老一辈笨蛋们,把社会问题归结到国家体制上,这样的老笨蛋还很多,但是他们终究会被新一代年轻人揭开那层伪装,因为世界总归是年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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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看看现在这些人连掩饰都不掩饰、直接就干的状态,就知道现在国家的措施对他们的影响确实很大。要知道在以前,这些人最喜欢用的方法是阴阳怪气,而不是直接撕破脸

疫情戳穿了欧美的“神话”,早先那些公知言论已经不好使了,没几个人还会买账;

因为“清朗”行动,他们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布局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娱乐圈、饭圈原本可是他们极其重要的一个领域,利用劣质偶像的劣质行为潜移默化地扭曲青少年的三观,是他们非常重视的一条战线




两个主要的阵地被针对,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舆论这块儿,他们已经把重心放在了拳师和像罗这种人的身上。最直接的现象就是近期性别对立的话题密度明显增高,甚至很多完全不沾边的话题下面都能见到其身影;而像罗这种丝毫不再掩饰的攻击性行为也在逐渐增多

这些都说明一点,他们在舆论方面能用的方法确实比以前少了,目前只能采取简单粗暴挑起事端的方式,而且似乎什么话题都想去带节奏,大有孤注一掷的味道

通俗一点说,就是 “直接冲塔”

比如昨天看了个视频,讲的是姐姐结婚了、十几岁的弟弟因为不舍而落泪,结果就这么一个跟性别问题都不沾边的视频,下面都有大批拳师冲塔,可见现在这些人有多急切


还有那种明明网上非常容易就能查到、但还是上来就问“他说了啥”的,放心,这些人绝对不是不知道,他们什么都知道,其潜台词、或者说目标就是质疑国家,这是另一种带节奏,就是想让大众觉得国家是在不按程序乱抓人;你跟他点明,他们就说你是把人民推向对立面,拉人民给自己当挡箭牌。这种行为在辣笔小球事件的时候就出现过很多

记住一句话,他们要真想知道说了啥,有跟你辩论的功夫他们早就能查出来了,但就是不查,在这儿跟你辩,这想干啥不明摆着的么

绝大多数的人的不知道,是因为真的没看到这条新闻,但是人家会自己去查;有些人的不知道,是故意的 “不知道”,是话里带刺的 “不知道”,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这种方式虽然很容易辨认其身份,但是其破坏性依然会不小,这点我们必须注意



彭波被查算是个起点,这么多年来舆论方面这么被动,这些人责任很大,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看看给他的定性就明白了:“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






而且现在这些人盯得非常紧,很多回答都被恶意举报没了,一举一动都在告诉我们,这次他们真的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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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是民事公益诉讼,这只是开胃菜。

一、蜡笔小球和罗昌平案件通报有何不同

先说结论,目前仅从通告来看这俩案件侦办阶段不同。

我看到很多人都说可能和之前的蜡笔小球一样,但目前通报来看还有所区别,我们先看下蜡笔小球案件通报如下:

在3月1日的案情通报中,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9条之一的规定,建邺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据介绍,这是全国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案件。

同时,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4月26日,建邺区检察院依法对仇某明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认定仇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可以看到蜡笔小球是同时被提起公诉(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直接一个vip套餐,给他送了进去。

而目前本案的通报来看

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已经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8日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

有没有发现和蜡笔小球比少了啥?有民事公益诉讼,但是少了提起公诉。

我看到还有奇怪的阴谋论说因为罗某后台硬… 所以没提起公诉…我想说各位看官在这事儿上还是稍安勿躁不要人云亦云。要不这得是多硬的后台啊,先把人弄进去刑事拘留了,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操纵地方来个不起诉决定?炫技呢………?只是目前两案件所处阶段不同罢了。

二、提起公诉和民事公益诉讼

我还看到有人混淆民事公益诉讼和提起公诉,说已经提起公诉了,这也是不准确的。不能因为民事公益诉讼中有“公”、“诉”俩字就能这么简称,这就跟“simple”不能被简称为“sm”是一个道理的。

1、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而代表国家将其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具体说来,公诉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
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公益诉讼

根据最高检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第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经过对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进行评估,认为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立案:
(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二)可能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第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损害状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未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或者经过磋商未达成一致,赔偿权利人又不提起诉讼的;
(二)没有适格主体,或者公告期满后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
(三)英雄烈士等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

至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后果法律规定

第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
针对不同领域案件,还可以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
(三)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案件,可以提出要求被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目前的民事公益诉讼只是针对民事责任部分,而对应刑事责任部分应当参考未来检方提起公诉情况进行判断。

至于本案后续是否会提起公诉,要求罗某承担刑事责任,我认为是大概率会的,坐等通报。

三、可能的刑事责任(这部分感谢知友指正,已修改)

蜡笔小球判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适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捕的案件。

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顶格处罚的话,能喜提三年有期徒刑。

蜡笔小球通告如下: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仇子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当庭表示绝不再犯。据此,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属实,公诉机关所提有期徒刑八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均予采纳。

现有法律依据如下

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第二十六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四、最后

最后的最后,推荐一部央视几年前的纪录片《血战长津湖》一共四集,里面有我们国防部部长迟浩田和当时幸存的老兵的采访片段,看完了还能说出罗某这话的,真的是见证物种多样性。

1996年,曾参加过长津湖战役的中国国防部长迟浩田访问美国,当时在得克萨斯,接待他的一位美国海军陆战司令名为查尔斯·克鲁拉克,他得知迟浩田曾参加过长津湖战役后,向迟浩田上将表示,自己的父亲维克多·克鲁拉克曾在长津湖战役中担任陆战一师的参谋长。
迟浩田对他说:“如果志愿军有现在的武器装备,那么你的父亲就要当俘虏了。”之后迟浩田送给他了一本孙子兵法,二人成为了好朋友。

71年前,动荡时期,“一穷二白”的志愿军用生命捍卫祖国的尊严,彼时的敌军都为之动容。

71年后,时隔两代人,在没有战乱的年代,我们的大v亲手们给先辈们泼满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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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昌平虽然道歉,但他绝不是一时糊涂,都四十多岁了三观早就形成了。他就是想玩那套“众人皆醉我独醒”,可惜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前一段还有位著名杂志的副总编说了,“过去三十年启蒙的努力失败了”。也是一幅高高在上的“清醒”样子,企图把他们认为的真理传播给人民。在他们眼里人民群众就是傻子。可惜他们对实际情况视而不见,各种言论落到现实里就很空洞,没多少人买账。

这些人的共同点就是读了点书就开始恃“才”傲物,把自己当人上人,从来就没有和人民站在一边,就是因为这种傲慢,他们错判了人民群众认知水平和民族自信有了明显提高的中国人民,还以为羞辱民族自尊就是启蒙,反而遭到了人民群众的反击。

此外,按罗昌平和幸福微甜1233的说法,生活水平决定了战争是否正义。


那么在1950年朝鲜的生活水平高于韩国,所以战争是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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