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罗翔老师是所谓的公知吗?

回答
关于罗翔老师是否是“公知”,这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也触及到了当下社会对于“公知”这个概念理解的复杂性和演变。要详细地聊这个问题,咱们得先说说“公知”这个词是怎么来的,以及大家通常是怎么看“公知”的,然后再结合罗翔老师的言行,看看他是否符合这些标签。

首先,咱们得弄明白“公知”是怎么一回事。

“公知”,全称是“公共知识分子”,最早的时候,这个词是带着褒义的。大概意思是说,有一群受过良好教育、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不仅仅埋头于自己的学术研究,还愿意关心社会事务,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独立思考,对公共领域的问题发表看法,甚至批评不公,推动社会进步。你可以想象一下,在很多国家,大学教授、有影响力的作家、记者、律师等等,他们对社会议题发声,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但是,在中国,“公知”这个词的含义,尤其是近些年,发生了一些微妙甚至可以说是剧烈的变化。很多人提到“公知”,脑子里会立刻浮现出一系列不太正面的联想。比如:

立场性强: 认为他们天然地持有某种特定的、往往是批判性的立场,尤其是对体制和主流叙事持怀疑态度。
脱离群众: 批评他们“精英”色彩太浓,说的话、写的文章脱离了普通老百姓的实际生活,显得高高在上。
崇洋媚外: 认为他们热衷于“照搬”西方那一套,对国内的情况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而对西方国家的缺点却选择性忽视。
情绪化表达: 有些人觉得“公知”的发言容易煽动情绪,缺乏理性分析,甚至是为了博眼球。
蹭流量: 甚至有人认为,不少所谓“公知”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知名度和话语权,故意制造争议。

所以,当有人问罗翔老师是不是“公知”时,其实是在问他是否符合大家现在对“公知”的这些(很多时候是负面的)刻板印象。

那么,咱们再看看罗翔老师这个人。

罗翔老师,大家最熟悉的身份是北京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也是一位非常受欢迎的法律科普博主。他因为在 B站 上讲解刑法案例、分析法律条文而火遍全网。他的视频通常节奏明快,语言生动,常常会引用大量经典案例和文学作品来阐释枯燥的法律概念,让很多人觉得法律不再遥不可及,而是和生活息息相关。

他的受欢迎程度毋庸置疑,很多人被他吸引,是因为:

1. 深厚的专业功底: 他对法律的理解非常透彻,讲解清晰易懂,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
2. 幽默风趣的表达: 他在讲解法律时,常常穿插段子、自嘲,甚至引用《圣经》等内容,让原本严肃的内容变得轻松有趣,非常有个人魅力。
3. 温和的批判性: 在他的很多视频里,他会分析一些社会事件,指出其中的法律问题,比如对权力滥用、程序正义缺失的隐晦批评。但他通常不是直接开骂,而是通过剖析案例,让听众自己去体会其中的不妥。比如他对一些司法实践中的过度刑、轻罪重判的现象有所提及,表达了他对依法治国、尊重人权的关注。
4. 价值观的传递: 他的言谈举止中,常常流露出对良善、正义的追求,对个体尊严的尊重。很多粉丝认为,他不仅仅是在讲法,更是在传递一种积极向上、有良知的价值观。
5. 接地气: 尽管是教授,但他说话的方式并不高高在上,反而会用一些生活化的例子,甚至自嘲自己,拉近了和观众的距离。他也会坦诚地说自己有知识的局限性,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现在,把这两部分结合起来看,罗翔老师符合大家现在对“公知”的定义吗?

这恐怕就见仁见智了。

如果按照“公共知识分子”最初的定义—— 即有专业知识,关心公共事务,并愿意发声和批评的人,那么罗翔老师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的。他确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活跃在公共领域(通过网络平台),并且在分析社会事件时,展现了对公正和人性的关怀,有他自己独立的思考和价值判断。他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承诺”等观点,也是对公共利益的关注。

但是,如果按照当下网络上对“公知”的一些负面标签和刻板印象来看,罗翔老师又显得不太一样。

他很少直接批评体制: 他的批判更多是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司法实践中的不当之处,或者某个事件的法律处理是否得当。他很少像一些“公知”那样,直接上升到对整个制度的否定或全盘否定。
他避免政治化论断: 他的重点始终围绕在法律和道德层面,很少触及敏感的政治话题,更不会发表那些容易引发“站队”的政治性言论。
他强调法治的建设性: 他的出发点往往是希望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推动社会在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强调的是“在法律框架内行事”,而不是一味地推翻重来。
他不是典型的“精英”形象: 他的语言风格、表达方式,以及他在视频里时不时流露出的朴实和接地气,让他显得不像那种遥不可及的“精英”,而是更像一位友善的、有学问的长辈或者老师。
他有很强的圈粉能力,但并非来自“反体制”: 他的粉丝基础非常庞大,但这种吸引力更多是基于他对法律的普及、他的人格魅力以及他对良善的追求,而不是因为他扮演了社会“批判者”的角色。

结论大概是这样的:

说罗翔老师是“公知”,如果指的是一个有良知、有专业素养,并在公共领域表达自己对社会现象看法的人,那么勉强可以说沾边。

但如果指的是当下互联网语境下,那些带有强烈政治倾向、喜欢批判体制、崇尚西方价值观、甚至有些“恨国”标签的“公知”,那罗翔老师显然不符合。他的出发点和表达方式,都与这种负面标签有很大的距离。

更准确地说,罗翔老师更像是一个“法律知识传播者”和“有良知的公民教育者”。他通过自己的专业,启蒙大众对法律的认知,也通过对法律的解读,间接传递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他的影响力是广泛的,但这种影响力的核心,是他的专业能力、人格魅力以及对法律本身的热爱,而不是他刻意去扮演一个“挑战者”或“批判者”的角色。

所以,当有人问他是不是“公知”时,可能他自己也不会认同这个标签,很多他的粉丝大概率也不会这么看。大家更愿意把他看作是一位令人尊敬的老师,一位有影响力的内容创作者,或者是一位在用自己的方式推动社会进步的普通人。这个标签,用在他身上,可能反而会把他简单化了,也未必能准确捕捉到他为大家所喜爱的原因。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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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觉得罗翔说得对,他是不是公知又有多大意义呢?如果你觉得罗翔不对,多个公知的名号,就能证明他说的不对呢?所以他是不是公知,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在求知的路途之中,天天提防着他不是阶级敌人,这样的人实属可悲,这是对于自己理性的不信任。

如果我有一本书代替我拥有理智,有一位牧师代替我拥有良知,有一位医生代替我评判饮食起居,如此等等,那么,我就甚至不需要自己操劳。只要我能够付账,我就没有必要去思维;其他人会代替我承担这种费劲的工作。
如果我有一位意见领袖代替我拥有理智,有一类宗教思想代替我拥有良知,有一套意识形态化的价值观代替我评判生活方式,如此等等,那么,我就甚至不需要自己操劳。只要我能付账,我就没有必要去思维;其他人会代替我承担这种费劲的工作
---康德

恐怕你不是希望有一种求知,而仅仅是希望找到一个安稳的人,代替你思考。

公知也好,造神也好,都是同样的思维模式。他们对于公知多么怨恨,就能多么愚昧地崇拜一个人,把某本书当成《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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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他的立场是否与中国政府相一致。

中国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这表示,中国政府总是站在全民的立场上看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得出推论,如果罗翔的立场与中国政府的立场相一致,那么罗翔就是真正的知识分子、伟大的思想家;如果罗翔的立场与中国政府的立场相背离,那么罗翔就是公知,并且有可能收了拜登的钱。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到,由于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其观点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唯一性,中国政府便能对各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准确的、客观的判断——关于罗翔的判断也不例外。这就是告诉我们,在关于“罗翔是所谓的公知吗?”这个问题中,我们也要谦虚向中国政府学习,而不是自作主张,我们要努力领会正确的价值观,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形成有机的统一体,为人生发展、社会发展奠定重要基调。

当然,我们也要提醒罗翔。正所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万事万物都在变化,罗翔必须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永远地、紧紧地跟着那个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机构,为国家、为全人类的法学做出真正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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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过这个倾向,但是很快自醒,不在自己不了解的领域随便发言了。

总体来说,在普法领域还是有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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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所谓的公知”?

如果是指字面意义的“公共知识分子”,他是知识分子,他也经常公开发表言论,他当然是公知。而且我觉得他是一个不仅刑法专业知识过硬的人,他的三观也很正。这种普世的正义感到我觉得在这个环境里,他不应该有这么多粉丝。

如果“所谓的公知”是指与自认爱国的你有观点相左的人,我觉得你是吃饱了撑着。不同意他的观点,想兼听则明就虚心地听,不想听就屏蔽他的消息。他有跑来骂你小粉红吗?

再退一万步,扣帽子也有点独立的声音好吗?直接骂汉奸或卖国贼、恨国党都好过莫名其妙的“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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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公知那公知,天天吃了饭没事干。

我就问一句,现在网络上为公共事务发声的知识分子还有几个没被打成公知?

先把公知污名化,然后让知识分子等于公知。然后找蛛丝马迹把一切有名的知识分子打成公知。这就是你们想要的?

罗翔才火了几天就迫不及待了?下一个是谁?

我看下一步应该攻击大学,这可是知识分子的工厂,公知的大本营。

再下一步攻击教育制度,让知识分子接受本科率5%的网络大神的再教育。

这个风气太反智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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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况的更新:现在他退微博了,对他个人来说退出网络的是非纷争是值得的。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任何一个有知识的人最终都选择避免对公众话题发表意见,我难以想象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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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罗翔洗地,是担着风险的。一来我不确定我的言论会不会给自己带来困扰,二来我担心这种话题热度变大以后有可能给罗翔本人带来更大的困扰,尤其是我一条一条的维护他的行为有可能带来反效果。面对这种情况本来应该少说话为妙,但是比起这些我更担忧另一件事,那就是有些话你不说我不说,老实人就要生闷气,吃哑巴亏。

一、关于双标的问题



你要说这言论是不是双标,那真是有点双标。但是我们学文学都知道人的话语是有内蕴的,或者说是有反讽目的的,一句话你得上看下看,当然很多智商不足70的人是不懂这个道理的,他们会把情人之间"我想咬你一口"的情话当做要吃人的宣言。罗翔说这话的时候的背景——某医生在群里说新冠病毒是非典,最后坐造谣论被封锁了消息并受到训诫。当时很多人对医生表示同情,罗翔也可以同情他。那么以训诫医生的逻辑,罗翔反推来质问为什么说"美国制造病毒"的人不是造谣,为什么平安北京不去处置这些人,而wuhan警方却把一个好心提醒大家有疫情的人当做造谣者。这才是他想表达的。

罗翔是个学法的,学法的人在司法权限的问题上本来就很敏感。他出于职业本能意识到现有的对待民众言论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问题。试想如果一个人只因传播出与事实不符的消息就会被认定违法并处理,那民众的言论权还有没有保障?这是否意味着当一个人没有对事物100%正确的认知时就不能对他人传播自己的看法?毕竟你我今日所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有可能被推翻,那我们都是造谣者吗?

所以罗翔为什么要发布"双标"言论,他"双标"是给谁看?是给那些认为li医生是造谣的人看的,是给那些无条件支持zf不当辟谣行为的人看的。这是不是公知行为?是的。但这样做是出于一个公民对能否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担忧。而这种担忧之所以合理,是因为在世界上这种法律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法学界现下不能给言论自由和造谣以一个明确的界限,因此出于合理的怀疑他主张li的行为不算造谣。学界尚无定论的问题,你要是真的觉得他不能这样说,那就不是是非的问题,而是立场的问题——一个生活在现代法治国家的公民和一群为法西斯暴政招魂的人的立场问题。

二、关于阴阳怪气


抓小毛病,上升zz。我们国家上一次发生这种事还是扩大化时期。毛主席当年发现这样做有问题,批了形"左"实右的作风。现在老人家说的话不管用,反而是形"左"对老百姓的教化影响深远啊。

现代网民们生活中的怪话算少的吗?罗为什么不能说这些话?就因为他是公众人物吗?是因为他不能说还是有人不愿意听呢?子夏曰:"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现在有人不管罗翔普法的功劳,抓着一点小事就要让别人不得安宁。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嫉贤妒能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我不敢往深了想,联系最近一些风气我只觉得事情背后的原因难以捉摸。

三、关于饭圈化、偶像化

b站视频火起来之后,听课的人就不是法学生为主了。罗翔的课生动有趣,案例堪称段子。很多非专业学生被吸引进去,一开始抱着好奇的心态,后来受到他的一些法学思想的感染,觉得很有道理。堪称始于搞笑,忠于才华。但是他们是非专业学生,罗的观点对于其中大部分人来说就是他们接触的唯一的法学观点。所以你要跟这些人探讨法律问题,他们也只会用罗的观点来立论,这是个人认识所局限的。

如果你刚学了牛顿的微积分,没学过莱布尼茨的,但我学了。你跟我讨论数学的时候,你不可能用莱布尼茨的东西跟我讨论问题,因为你还没认识到。倘若我因此骂你是一个牛顿的复读机,骂你把牛顿偶像化,你不会觉得我过分吗?倘若我因此说你不懂数学,像个长辈一样劝你去学莱布尼茨(而你我又都不是数学专业,所以我的劝诫没有权威性),你不会生气吗?

而现在一些懂得多的人去像个长辈一样教训b站的粉丝们,人家复读罗的观点,他不愿意,一定要高高在上劝别人放弃所持的意见,如果人家没按他的做,他就说这是饭圈化、偶像化。我不知道这样的人优越感从何而来。倘若真有心跟人家讨论法学,就该抱一个互相理解、搁置争议的心态,让对方认识到很多问题不止有一种看待的视角,而不是用一种教训人的姿态,跑过去粉碎别人获取知识的小满足。喜欢打击别人满足感的人,自以为是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实际是要把别人弄成聋哑人他才会甘心的。

四、关于立场问题

法律人崇尚法权,崇拜来自西方国家的人权观念。这在socialist看来是右翼理念。人民革命的最终目的是粉碎资本主义法权,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确立真的个人自由。站在这样的立场上看,罗翔的公知观念的确是对立阵营,因为他的法治思想必然要以尊重现有法权为前提。马克思就认为,如果没有改造世界的哲学,法律就是维护旧制度的工具而已。

但是法权思想在现有的中国社会并不过时。我们国家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一个过渡时期,且是起步的时期,私有制度仍然存在,雇佣劳动现象没有消失,市场经济是这一时期重要的经济成分。那么为了与现有的制度配套,就要引入西方的法治观念,如果脱离这一套观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就会失去协调。

西方社会从封建时代步入现代经历了一系列斗争。资产阶级在革命与改革的过程中,为了保护支配生产资料的自由,为了保证公平交易和自由劳动力,在法律上确立了这一系列所谓的"人权"理念。而这个"人权"的理念不仅仅是资产阶级享有的,同时也是与之对立的无产阶级享有的,正是资产阶级一手建立的制度孕育出了他们的反对力量。这是事物的对立统一原理。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是自发的,而是被迫的。民国时期我们要走西方的道路,但没走成,因为我们没有那个生产关系的基础,西方资产阶级反封建的任务我们没有完成,这个任务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工农去完成的。因为我们反封建的领导阶级不一样,所以我们完成的方式和目的也不一样。西方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过程中确立的是一套保护资本主义法权的制度。中国共产党在反封建的过程中确立的是一套保护工农兵权力的制度。但实际上中国的这一套制度没有建立好,我们的民主权利虽然写在宪法里,并不意味着权利在人民的手中。建国后无数次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问题就在改革开放后我们又引入了西方制度,但这个是嫁接来的。一方面中国允许资产阶级存在,另一方面我们没有经历过什么启蒙运动,西方的法权思想我们不理解,西方的人权观念在中国又水土不服,而社会主义本来是有人权观念的,但前三十年我们没有巩固好这套观念。社会主义的人权观念说白了就是尊重劳动者,尊重人人平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这些东西我们只是挂在嘴上,实际上这些东西是现代社会思想的基石,今天要继续社会主义现代化,免不了要补西方的课。

因此,现代中国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极不协调。说句不好听的,在现代中国大部分未经历西方思想教育的人的头脑还是封建时代的头脑。有这样头脑的人是不可能看得惯罗翔这类法学公知的,因为法学天生是洋商品,是反封建的资本主义的产物。

现在有股歪风邪气,把复读西方思想的人打成右派,说自己是左的。其实不对。所谓"极左"是封建思想,"公知"是反封建思想,公知相比"极左"才是进步的。"极左"不要再披着"左"皮了,你们不配。你们封建时代的大脑,独裁专制利维坦的拥护者,不尊重自己公民权利的自甘做奴隶的人,不允许别人有反对意见的人,你们是当年反封建斗争不彻底的遗老遗少。你们分不清别人是主持公道还是跪舔洋人,分不清别人是在为你们好还是坑害你们。分不清现代的和过去的东西,不知道反动与进步的界限。一句话,你们不配。如果真要分左右,法学"公知"比你们左多了。

只有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才有资格指责公知是右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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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种自卑病患者,症状是;看见媒体人,就说人家不专业;看见学者,就说人家没受众;有受众又专业的,就说人家公知。我觉得这种自卑病患者,就让他/她病着吧,因为这种病看似是脑病,其实是生存环境病,真的很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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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何

我现在看到有人说“公知”俩字我就烦

这个是公知,那个是公知,只要跟你丫不是一个脑回路的都是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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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众人物如果不是全知全能全善,立场倾向还和你不一样,说话还带纰漏,那么就算他做了什么好事也必定是带着坏目的,就是恶人,坏人,我们要给他贴一个标签然后把他搞臭,打倒。 我觉得这样非黑即白的舆论很可怕,不知道大家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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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不是公知而是专家

公知是一个注定要过时被淘汰的词汇,其实我们没必要担心公知被污名化,因为现在本就不该有什么公知了。

哈贝马斯是公知吗?大部分人更愿意称他为思想家、哲学家。

鲁迅是公知吗?他是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

在我看来,公知指的是那些在专业上拿不出手,样样不精又觉得自己样样都懂的人。现在讲公知容易联想到谁?高晓松。哪怕是高晓松的本职好了,他是当之无愧的音乐家吗?随着各个学科的发展,个人的知识上限已经不足以支撑起一个样样精通的人了。或许我们会崇拜达芬奇、牛顿这样跨多学科都做出重要历史贡献的牛人,但即便是牛顿的智慧,放在今天也不可能同时在多个领域成为大牛了,因为各个领域都已经被钻研得太深了。以往我们总相信,一法通,百法通,尤其是在文科领域,什么国学大师取百家之长,学贯儒释道,哲学、宗教、历史、文化、艺术无一不通,现在要再那么搞多半是狗屁不通。历史学家拿着古代书信、出土文物逐字逐句地考据,一个唱歌的读了几本书就想在历史领域吹牛逼,能不被打脸?而涉及到法律问题,别说罗翔,就是张明楷,你让他去打知识产权、劳动纠纷,他也不专业啊。

罗翔现在至少是青年法学家里优秀的那一类,人生目标大概率是刑法学大家,除非哪天对法学绝望了,不然是不可能走公知的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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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公知的含义已经缩小了,按照现在网上的含义,是因为stupid或者evil而罔顾事实,借知识分子之名抹黑国家的人。现在我们的国家蓬勃发展,这些人无异于发展中的逆流,当然要批判。

可是,大家不觉得这个词又反过来,开始越用越滥了嘛?

就像曾经的“反动学术权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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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他娘的都是什么1957年的问题?

罗翔老师是不是公知不是我们能说了算的,得看上边的摆子往左打的程度。目前来看罗翔老师还不是,但是距离公知只有50米了,反公知扩大化一下,他就在圈里了。

你跳出越南的环境看罗翔,他根本就没有说什么反越的话,仅仅是说了一些常识,没有指鹿为马、没有舔罢了。即便这样都在被质疑是公知。或许在越南,只有阮维为这样的人才能确保永远都不是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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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成为公知是迟早的事儿……

在某些人眼里,话不对他的路,就是公知。

因为他是快乐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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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是个在许多议题中和我立场相反的体面人(我不认同他的很多观点,但我不讨厌他这个人。虽然我本人不体面,但我喜欢体面人)

我和他相反的观点主要是他对公序良俗的推崇和他的道德保守主义倾向(参考他对聚众淫乱罪和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看法,以及他反对废除死刑和反对色情合法化);和他的本质主义倾向(参考他认为男女生来不同,“男儿有泪不轻弹”和女生被骂后容易哭泣是天生而非后天建构的,且是合理的;他认为西方将强奸罪更名为更中性的“性犯罪”是不对的)

我和他的相同的点主要是对行政权的不信任和警惕,而这方面恰好是他被打成“公知”的主要原因。

至于对于这件事我怎么评价呢…

还能怎么评价…只要你__的够彻底,你看啥都是___。我早就说了,在当下的塔吉克斯坦,只需要区分缓和粉,其他的什么社民、什么安壬、什么自由意志主义、什么新自由主义、什么古典自由主义的区分在现实zz中根本没有实际意义,完全是在自娱自乐…

当然了,我不是在给罗老师扣缓的帽子…但是问题是你是不是缓你自己说的不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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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怀有法治信仰的人,要让他人帮着证明说他没有立场,只是个法匠,才能活。

另一边,某留美法律大v和清华入关健将一起言之凿凿的为键政正名,收获点赞无数。

对比可见有立场不重要,关键是有的什么立场。

或许该乐观的把后者看作公民参政意识的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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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没有阶级观念,故意抹杀阶级,不承认阶级存在,宣扬没有资本家和雇工区别,宣扬所有人都平等的知识分子,都是公知。

公知就是公共知识分子的简称。

这一称呼是因为马主义的出现,一些反马的知识分子想和马主义划清界线而出现。

马主义认为,人类分为两个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这两类人不平等,马主义要为被剥削阶级服务,为他们争取权利,马主义的知识分子要为被剥削阶级发声,批判剥削阶级,歌颂被剥削阶级的功劳。这样的知识分子就被马主义称为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为资产阶级发声的知识分子被称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曾被鲁迅称为丧家的,资本家的乏xx。

而反马的人则宣扬,没有剥削,没有阶级,大家都是平等的人,一样的人,知识分子应该为全体人服务,为公共发声,所以这些人就标榜自己是公共知识分子,是为全体人,为公共服务的,是赞美自己的,公知本来是个褒义词。

这些公知说他们为全体公众服务,不为任何私人利益发声,不为任何阶级发声,好像他们非常公平的样子,所以一开始蒙蔽了很多人,得到很多人的赞美。

可是这些人真是为全体人,为公共发声的吗?

西门庆和武大郎打架,你不拉架,还说他们是自由公平决斗,你实际就是支持西门庆。

这些公知抹杀阶级,不承认剥削,实际就是支持剥削阶级,为剥削阶级掩盖罪恶。

所以后来公知的嘴脸就逐渐暴露了,公知也就成贬义词了。

再说罗翔,他承认阶级吗?

他如果承认阶级存在,承认剥削,他就不是公知。如果不承认,就是。科学不讲一点情面,不看他说的话动人不动人,不看他的专业知识水平高低。

罗翔的法律知识都是资本主义那一套法律知识,连法律的阶级性都不承认,不承认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不承认法治的本质就是人治,而说法律是什么自然法,或者是大众法,是公众意志的表现。这些观点本来就是公知典型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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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骗的陈警官火起来第一件事儿,就是担心自己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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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我被封期间看到 @孟德尔 孟书记回答,很赞同。我现在要说点书记没明说的。

现在互联网的语境,批评ZF的→不爱国→不客观→卖国贼→太平洋没加盖→要被封→全网批斗→公知。

我直接回答答主,是的罗翔老师绝对是。

我再告诉答主,所有不管他什么专业,去考了司法考试,从事检察官,法官,律师行业的99%,只要还有点( ),要点脸,都在公开或者私下都会不管直接还是含蓄的批评过( ),吐槽过( )。当然我在知乎见过几个挂着TOP3名号,法学博士不要( )。老师教出他们也真是。当然现实里总有自甘堕落的。

检察官,法官,律师你去和随便聊聊就知道他们见到的更黑暗的社会面是你所没见过和经历过的。他们会不知道问题在哪?他们也知道要解决,但是无法。法律其实是框架,一个ZF推行制度的框架,靠它来具象化操作执行。很多时候,人遇到不公首先都是找律师,找律师就说明是愿意在现有的框架内解决问题,那么作为代理人,愿意接手肯定上风口浪尖。我就说对岸,谢长廷,陈水扁,从律师成长为反对党领袖,韩国的几个总统。他们就是批评( ),按现在标准都是把公知二字写脸上了。我们很多时候是讲( ),而不是讲( )。更不用说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的老师们,现实和理论这么分裂,正常人都会骂。所以批评法律嘛,进而不就是批评( )。

( )想的比小将们远多了,小将们可能还不知道老公知们的背景,当然为了淡化他们影响该流放的也流放了。

小将们要抓公知简直太容易,去多上几堂法学课录音下来。

其实就算在知乎,也能发现很多大V们,小( )们没有基本法律常识的,把刑事年龄设置认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起的作用,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起的作用。

B站看罗老师的视频就能发现,罗老师有的时候是真急了,但是碍于不能让视频马上被封,所以讲的很含蓄了,小( )们竟然听不出来,现在才后知后觉,不过就这样还没抓住重点。

罗老师好几段授课视频,对( )现状都有无奈的批评,竟然听不出来。

题外话我认识的一个老师,在知乎写的回答真是越来越左,我在看他十年前在QQ群聊天记录,求生欲望真的是强,毕竟现在学生太能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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