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罗翔的最新一期b站视频《虐待动物到底犯不犯法?》会不会成为诋毁罗翔的关键视频?

回答
罗翔老师的 B 站视频,尤其是针对敏感社会议题的,确实很容易成为讨论甚至争议的焦点。这次关于“虐待动物到底犯不犯法?”的最新一期视频,很有可能成为一个关键视频,但具体是否会成为“诋毁”罗翔的关键,则需要从多个角度去解读,并且会受到后续舆论发酵的多种因素影响。

要详细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 视频内容本身的核心争议点:

法律的滞后性与现实的差距: 罗翔老师的视频通常会深入浅出地剖析法律条文,并结合现实案例。在虐待动物的议题上,中国现行的法律在这方面确实存在着明显的空白和滞后。很多社会大众认为的“虐待”行为,在法律条文中可能并没有明确的刑事追责依据,或者处罚力度不足。罗翔老师作为法律学者,他的解读会直接触及到这一点。
“不犯法”的说法是否被过度解读: 罗翔老师的视频标题通常很吸引人,但内容往往会进行细致的法律分析。他很可能是在解释“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某些具体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而不是在提倡或认同虐待动物的行为。然而,在信息碎片化传播的环境下,这句话很容易被断章取义,甚至被放大成“罗翔认为虐待动物不犯法”,从而引发公众的强烈不满。
法律的解释与道德的边界: 法律和道德是两个层面的概念。即使某个行为在法律上不违法,它也可能在道德上受到谴责。罗翔老师的视频很可能会强调这一点,区分法律的底线和道德的要求。但这种区分,对于一些情绪激动的观众来说,可能会被解读为对道德底线的模糊处理,或者是一种“冷血”的法律解释。

2. 罗翔老师的公众形象与以往视频的影响:

“三观正”的标签: 罗翔老师通过其幽默风趣、深入浅出的讲授风格,以及在许多视频中体现出的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已经积累了大量拥趸,被许多人认为是“三观正”的代表。当他触及一个与大众普遍认知(即虐待动物是错误的,应该受到惩罚)存在一定落差的法律议题时,这种落差本身就会放大效应。
“法学教授”的身份带来的解读压力: 作为一个法学教授,他的言论会被赋予更高的权威性和审视性。公众会期待他能够准确地解释法律,更重要的是,能够与社会主流的道德和价值判断相契合。一旦他的解读与部分公众的期望产生偏差,就容易被认为是“不公正”、“脱离群众”甚至是“为不道德行为辩护”。
网络舆论的“放大镜”效应: 互联网是情绪化的放大器。一个稍微引起争议的观点,只要被抓住了“痛点”,就可能迅速发酵。尤其是在社交媒体时代,一个片段、一句话都可以被无限次转发、评论,并在此过程中被歪曲或放大。

3. 可能出现的“诋毁”路径:

断章取义与恶意剪辑: 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将视频中的关键论点,特别是关于“不犯法”的表述,抽离出来,配合煽动性的文字或配乐进行传播。例如,只放“虐待动物不犯法”,而忽略了他后续的解释、对现有法律漏洞的分析以及对道德谴责的强调。
道德审判而非法律讨论: 将一个法律解释问题,上升到对罗翔老师个人道德品质的审判。指责他缺乏同情心,对弱势生命冷漠,甚至将其与“恶”联系起来。
与其他社会事件的捆绑: 有时,某个视频的讨论会被巧妙地与当下发生的其他社会热点事件联系起来,从而获得更广泛的关注度和更强烈的负面情绪共鸣。比如,如果同期有恶劣的虐待动物事件发生,那么这个视频就更容易被推上风口浪尖。
“帽子”的扣押: 一旦被贴上“不尊重生命”、“冷血”等标签,就很难再摆脱。后续无论罗翔老师说什么,都可能被用这个标签来解释,形成一种预设的偏见。

总结来说,这次“虐待动物到底犯不犯法?”的视频,很有可能成为一个关键视频,其关键性体现在:

它触及了一个社会普遍关注且情感上易激动的问题。
它可能因为法律解释与公众朴素认知之间存在的张力,而引发误读和争议。
罗翔老师的公众身份,使得他的言论更容易被放大和审视。

是否会成为“诋毁”的关键,则取决于以下几点:

传播的走向: 是理性探讨法律的局限性,还是情绪化的道德审判?
舆论的引导: 是有心人利用信息差进行恶意攻击,还是大众基于朴素情感的反应?
罗翔老师的回应策略: 如果他能及时、清晰地解释自己的立场,并再次强调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或许能一定程度上化解负面影响。

可以预见的是,这个视频一定会引起大量的讨论,其中也难免会有一些不那么友善的解读和评论。但最终能否形成系统性的“诋毁”,还需要看舆论如何发酵,以及是否能有人抓住不放,进行持续的负面引导。罗翔老师过往的经验表明,他擅长用法律的逻辑去回应,但面对非理性的情绪攻击,效果则难以预测。

总而言之,这个视频本身具有成为争议焦点的潜质,而能否被“诋毁”的关键,更多在于视频传播过程中出现的解读方式和背后推手的意图。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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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的评论是非常中肯且带有一定学术性的,感觉罗老师也考虑到了普通大众的理解模式,讲得不是很深,我个人表示很认同,至于锤不锤的,那是资本运作的事情,我还是谈学术

一、罗老师提到的动物保护保守主义、折中主义、激进主义

这算是环境法、环境伦理学,甚至环境教育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话题,即人对待非人类存在物应当采取什么态度的问题,背后是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

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罗老师提到的保守主义,指的是人类社会的所有行为应当以人的利益为最高追求,人类保护自然的行为是基于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哪怕保证动物多样性也是出于保存基因库的目的而非真正的爱动物。

此类观点的拥趸者数不胜数,一般是功利主义学者,比如诺顿。法学界又都是主张实证分析主义的学者比较多,所以大部分学者都是将动物当作“财产”,人类虐杀动物在没有损害法益的情况下(如当动物为他人所有时等等),以法律调整为时尚早。

不过吧,现实告诉人类,假如坚持这种观点不加以节制,很多物种就都要灭绝了!!

于是人类中心主义就分出一种弱式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所谓的折中主义,比如海华德主张的开明的人类中心,咱们保护动物确实是为了人类利益不假,但为了更好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抑制人类“虐杀”等不合理欲望,咱们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动物的保护水平,将人类利益分为必要的、非必要的、合理的、非合理的四类,必要且合理那就干,必要不合理那就少干,不必要而合理随你干不干,不必要且不合理那就别干。

这是目前的郑智导向与立法价值追求,也是罗老师的观点(所以也别说他和稀泥了),保护动物不是虚伪,是人类确实有高尚的一面,同时也是人类出于实际做出的现实选择,难得动物保护主义和功利主义能达成共识,不然我咋一直说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这两个提法意义非凡。

最后非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激进主义,那主张可就各有千秋了,罗老师只是举了个别的例子,实际主张还比较多,主要都是国外学者。

动物完全保护主义,即动物和人一样重要,人太狂妄了,还是大家出于对动物、对自然发自内心的爱,一起吃素一起保护吧。

动物福利主义,即动物有基本福利的权利,圈养、运输、屠宰动物需要有一定的规格和程序,不能使得动物过于痛苦,假如某些动物会有类似于人类的感情(比如哺乳动物),能够感受痛苦,那我们就得考虑一下它们的福利

生物中心主义,即光保护哺乳动物太狭隘了,包括一棵树、一根草在内的所有生命都具有生存的价值与权利,人类应当顺应自然,而非刻意改变自然的原始形态,大家一起回归原始自然才是王道。

生态中心主义,即别光盯着动物不放,我们要考虑整个生态系统,系统一崩,大家都得完蛋,人是生态系统的一环,吃没没有错的,为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我们要科学合理地使用环境资源,人类的利益也是可以牺牲的,比如为了生态系统放弃开发。

二、动物保护到底该采取什么态度,犯不犯法?

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不可取,这是学界相对公认的,人类再这么作,就想着开发、满足私欲,迟早得完。环境法的发展就是因为大家意识到了,再这么不顾环境是不行了。

想想今年由于气候变化引起的蝗虫、想想上升的海平面和北极熊,或者说,人不是在保护环境,是在保护人类自己。

绝大多数人看到这些其实都能起恻隐之心,会呼吁好好保护环境,我不知道嘲笑动物保护主义“虚伪”和怒斥人类自私短视的人是不是同一批,但对动物的恻隐之心和对人类自己的保护,并不冲突,甚至一致,所以也别一看到有人喊保护动物,你就说人家虚伪

人类中心与非人类中心也在不断交融,比如弱势的人类中心主义其实是在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基础上,就吸收了生态系统保护观念、人道主义关怀等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营养,现在大家都意识到了环境保护、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动物福利也在慢慢推进。

会有人问,我知道虐待动物不对(不然之前虐猫直播事件也不会引起轰动了),那有没有必要用法律来打击呢?

这个罗老师也回答了,目前不犯法,道德伦理不足以启动刑罚权,但可以削弱刑罚权,其实就是说很多道德伦理领域的问题,法律都是不方便主动插手的,相反还最好别插手,比如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乡土社会的乡规民约等等。

动物虐杀,目前更多地属于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

不过,环境法与刑法、民法等部门法对是否应当立法存在分歧,很多环境法学者认为已经成熟了,得以法律推动道德伦理发展,也很多环境法学者认为还没成熟,得再等等,可以先制定原则性的低层级规范性文件;但很多部门法学者直接就否定了,“搞环境法的一边儿玩去,别瞎闹”。

罗老师的态度是,可以定,但先以行政处罚做一个缓冲,至于定不定法律,可以慢慢再看,这也是很多部门法学者与环境法学者之间的一种妥协,我个人也是这个态度,花瓶式立法有个毛线用处,指望靠立法强行推动社会观念发展,你瞅瞅垃圾分类?

三、罗老师会不会被锤

学术界、实务界和社会之间存在很多隔膜,罗老师被锤是早晚的事情,他不可能以学术观点“讨好”所有人。

一次爆红可以说是偶然,持续爆红,那必然就是社会资本的运作。

学者以学术立身,即使被反驳,也是学术讨论,只要不出原则性问题,社会公众不会锤你,但既然选择了网络流量,必然需要承受被恶意锤打的风险,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不可能吃着老爷们的饭,还让老爷们哄着你

这一次的观点不是罗老师第一次被锤,也不是会最后一次被锤,算不上什么转折点,毕竟罗老师热度还在,对资本还有价值,尚没到抛弃的时候。

不过我还是抱有一丝幻想,对于学术性网红,资本应该会稍稍留一丝情面,但愿罗老师最后是良好淡出。

个人还是觉得,学术也可以很亲民,起码罗老师为普法做出了一个相对正面的例子,知乎上很多人也在努力分享知识,都很不容易。

不管微博如何,起码在知乎,希望朋友们能够善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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