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中国古代,奴隶的生活和平民相比有何区别?平民可以拥有奴隶吗?

回答
在中国古代,奴隶与平民的生活天差地别,他们之间存在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简单来说,奴隶是物品,而平民是人,虽然平民的生活也可能非常艰辛,但他们至少拥有基本的人身自由和尊严,而这些,奴隶几乎完全丧失。

我们先来看看奴隶的生活,用“悲惨”二字来形容并不过分。

奴隶的身份与处境:

非人待遇: 奴隶的地位最低,他们被视为财产,可以被买卖、赠与、甚至抵债。他们的生命如同草芥,主人可以随意处置,甚至处死,而几乎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像农具或牲畜一样,他们没有名字,只有代号,或者根据其来源、特长被随意命名。
劳役繁重且无报酬: 奴隶承担的是最重、最苦、最脏最累的劳动。无论是耕种、筑城、挖矿、挑担,还是伺候主人日常生活,他们都需要倾尽全力。这些劳动所得完全归主人所有,奴隶本人得不到任何报酬,也无从改善自己的生活。许多奴隶的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基本的安全保障,加上营养不良,许多人活不到中年。
缺乏人身自由: 奴隶没有人身自由,他们的行动完全受制于主人。他们不能随意离开主人居住的地方,不能自由恋爱、结婚,他们的家庭成员也可能被随意分开贩卖。生儿育女也并非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主人增加财产。
权利的缺失: 奴隶没有任何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甚至家庭权利。他们不能参与任何公共事务,不能拥有财产,不能向主人或他人提出任何要求。法律对于奴隶的保护微乎其微,甚至可以说不存在。他们的“权利”完全取决于主人的善意。
精神上的压迫: 长期被当作物品对待,不断承受繁重的劳动和主人的命令,奴隶的精神世界是极其压抑的。他们可能被剥夺了教育和自我发展的机会,生活在恐惧和绝望之中,很少有能够获得精神慰藉的途径。

平民的生活对比:

平民虽然也生活在古代的社会体系中,他们的生活同样充满挑战,但与奴隶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

基本的人身自由: 平民拥有基本的人身自由,虽然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和乡里的规矩,但他们不会被随意买卖,不会被剥夺离开住所的权利(当然,也可能因为徭役、赋税等原因限制行动)。他们可以自由恋爱、结婚,组建自己的家庭,并享有一定的家庭生活。
拥有财产的可能: 平民可以通过劳动、继承等方式拥有一定的财产,如土地、房屋、生产工具等。虽然大部分平民可能生活贫困,但理论上他们有改善生活、积累财富的可能性。而奴隶则完全不被允许拥有任何财产。
有限的法律权利: 平民是法律的适用对象,虽然法律对不同阶层可能存在偏袒,但他们享有基本的法律保护。例如,他们可以向官府报案,寻求法律的救助,尽管这种救助的效果可能因贫富、背景而异。
参与社会生活的可能性: 平民可以参与一些社会活动,如节日庆典、乡里集会等。在特定条件下,一些平民甚至可以通过科举、军功等途径改变命运,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
基本的生活保障: 虽然古代平民生活艰苦,但他们通常能获得相对基本的食物和住所,而奴隶的温饱也完全依赖于主人的施舍。

平民可以拥有奴隶吗?

答案是肯定的,在古代中国的大部分时期,平民是可以拥有奴隶的,但门槛和规模因时代和个人财富而异。

奴隶来源: 奴隶主要有几种来源:
战争俘虏: 这是早期重要的奴隶来源。战败方的士兵和被俘的平民可能被沦为奴隶。
罪犯罚没: 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其家属(尤其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可能被没收为奴隶。
债务奴役: 因欠债无力偿还而将自己或家人卖身为奴,或者被债主强行变为奴隶。
出生: 奴隶的子女自然成为奴隶,成为奴隶主世代的财产。
买卖: 奴隶可以像商品一样在市场上进行买卖。
谁拥有奴隶:
贵族与官僚: 这是最主要的奴隶主群体。他们拥有大量土地和财富,自然也拥有大量的奴隶,用于耕种、管理家业、伺候日常生活。
富裕的平民: 一些相对富裕的农民、手工业者、商人等,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可能购买或蓄养少量的奴隶,来帮助自己干活,减轻劳动负担,或者作为一种财富和地位的象征。例如,一个稍有积蓄的家庭,可能会买一个奴隶来帮忙干农活或者做家务。
部分“普通”平民: 在某些时代,法律允许贫困平民将自己的亲属(如子女)在特定条件下卖为奴隶以换取生存所需。当然,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将自己的亲人变成了别人家的“财产”,其背后的心酸可见一斑。

总结来说,奴隶与平民的区别,不仅仅是生活水平的差异,更是人权与物权、自由与束缚、尊严与屈辱的根本性对立。平民即使生活困苦,也保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而奴隶则被剥夺了这一切,沦为任人宰割的“物品”。而拥有奴隶,在古代中国,是财富和地位的一种体现,是能够被社会普遍接受的行为,尽管这种行为的背后是建立在对另一些人的残酷剥削之上。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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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禁止平民拥有奴隶,要从元朝江南富豪家豢养的奴仆被割屌说起。

江南富豪家,何以要将奴仆的屌割掉呢?

因为他们家大业大,住着深宅大院,几房姨太太在后院,总需要有人帮衬照应。为防仆人与后院的妻妾做那事,于是纷纷仿效皇宫制度,将奴仆净身,可确保后院无虞。明朝以前的富人家,奴仆可以达到数百甚至数千,他们为什么能拥有那么多奴仆呢?

需知,旱、涝、兵变等导致的灾荒,百姓流离失所,不得已卖身为奴。每逢灾害,农民颗粒无收,土地的价格也贱得出奇。譬如一片地,平时可以卖10两,到了大灾荒时,只能卖1两。而中产之家则可借此发家,事实上历朝历代农村中忽然发达起来的地主,多半是趁此机会抄底的。等到丰年,返聘无地农民给自己种,坐收渔翁之利。

所以说,平民很容易变成奴隶,二百年内一五十年有严重灾荒的某朝,平民更容易破产。很多时候,河南村落或城市街巷上,大批大批的饥民把自己卖了。不卖身,可借债,但是荒年借债都是高利贷。高利贷滚上一年,借钱的田也没了,房也没了,儿女就得卖了还债,自己也去给人家当奴隶。

这在古代,叫“逼良为贱”。

你想,当奴的日子,会比当贫农的时候好过吗?

卖身为奴,则相当于这辈子就得听候主人差遣,不敢有丝毫违拗。奴仆骂主,是要打板子的。奴仆殴打主人,是要丢命的。在外面和普通人比,身为奴仆者犯事,惩罚上总要重一等,对对方的惩罚却要减一等。这是法律规定,所以在民间,普通的奴仆,往往不被人们看成是一个“人”,而更像牲口。主人对奴仆好不好,要看主人人品和心情,很多主人喜欢凌虐奴仆,即便主人不凌虐,主人的亲朋子女,也可能凌虐。

到明朝,朱元璋下令非功勋贵臣不得豢养奴仆,甚至一品不得超过二十人,二品不得超过十二人,三品不得超过八人。就是因为元朝卖身为奴的太多了,普通人家只要是没破产的,就可能拥有一个奴仆,而大臣家可能拥有成千上百的奴。明朝初期,庶民若是豢养奴仆,是要挨板子的,因为管得严,几乎无人敢犯禁。

平民卖身为奴的情况,与土地兼并的程度高度相关。所以到明朝中后期,随着土地兼并的加重,中产及以上家庭,又开始豢养大批奴仆,出现了严重的僭越行为。法律有规定非功勋不得买奴,人家就管买奴叫“认义子”,男奴叫“义男”,女奴叫“义妇”。

清朝人口买卖更严重,平民中,只要是有钱,愿意买个奴的,就可以买。奴的价格,要根据市场行情来定。灾荒时满大街都是,有的甚至不要钱,只要管口饭就行。平时的时候,则从二两到几十两不等。注意,二两是京城工人家庭的月入。你买了人当奴,这人就等于是你家的了,让他干啥他干啥,但你是要管饭的,也是要给住处的。所以所谓的“庶民蓄养奴仆”,实际应是庶民中的中产及以上家庭蓄养奴仆。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说陶渊明这么穷,怎么还会有仆人?

陶渊明虽然穷过,但只要愿意当官,好歹就是彭泽县令,不当官的时候亦有朋友接济。县令给家里的官地有三顷(三百亩),这已经很阔了。即便是以前贫困,也不妨碍他有仆人。陶渊明那个仆人,多半就是家里有钱的时候收的,抑或是个世仆。也就是他祖上富贵时收的奴仆,奴仆生了孩子以后继续为奴仆,这就叫“世仆”。

仆人作为主人的家庭成员,可能会在主人家庭遭遇经济危机的时候被遣散,但只要是主人不彻底沦为赤贫者,且不赶人或出卖,老仆就不会走。


袭人、晴雯,那叫高等奴婢。

总有同学说:古人太爽了,能有这么漂亮的丫鬟服侍,悔不该生在当下啊!

拜托……

人家贾宝玉是什么家庭,你是什么家庭?

人家亲爷爷是国公,奶奶家是侯爷,亲爸爸是员外郎,亲姐姐是皇妃。同学你应认真想一下一个现实问题,那就是你们那片的街道办主任愿不愿意正眼看你。


好吧。

苛刻了。

再说奴隶可否实现阶层跨越,答案是可以。只要你赚够钱赎身,你就可以当良民。江南一些高等奴仆,管事的,通过搞业务发家以后,便可以砸重金脱离奴仆地位,另立门户生活。但是,即便脱离奴仆的地位,成为良民,默认也还是不如原先的主家尊贵。但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很低,通常就是生生世世永不得脱离贱籍,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也不能从事什么正常的职业,只能给人干苦力讨生活,因此无从上升。

明朝,朱元璋强令社会上不得蓄养奴仆,违令者杖一百,许多百姓得以脱离贱籍。但后期土地兼并,流离失所的百姓不得已再度成为贱民。这就又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是金钱、土地,还是人身、享受,都会向少部分人聚集,少部分人极力阻断下层上升渠道,直至另外一场平均地权的革命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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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州民,多侏儒,长者不过三尺馀。市作矮奴年进送,号为道州任土贡。
任土贡,宁若斯,不闻使人生别离,
老翁哭孙母哭儿

唐朝时期,因为湖南道州的居民大多天生都长得个子比较矮小,所以就被列为了贡品。

他们都是货真价实的唐朝的子民,遵纪守法,和全国其他地区的人一样日常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照样有七情六欲,有家庭有梦想。

然而仅仅是因为长得矮,就要没有任何理由的服从朝廷的命令,自己变成一样上贡的东西。

离开家人,离开故乡,随着上贡的队伍前往长安洛阳,成为皇族贵戚的观赏品。

或许在李姓皇族眼中,他们这些人和鹦鹉孔雀狮子老虎这些珍禽异兽一点区别都没有。

不,还是有区别的,当年唐太宗听到占城进贡的鹦鹉“数诉寒”,还专门派人把它送回故国。

又献五色鹦鹉、白鹦鹉,数诉寒,有诏还之。——【新唐书 南蛮传】

外国的鹦鹉尚且能还乡。可道州人呢?他们在自己的国家变成了皇族的玩物。

一自阳城来守郡,不进矮奴频诏问
城云臣按六典书,任土贡有不贡无。
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无矮奴。
吾君感悟玺书下,岁贡矮奴宜悉罢。

直到有一位叫阳城的道州刺史上任,顶着皇帝数次下诏要求贡人的压力,终于向朝廷上奏要求废除这项陋俗。

阳城刺史向朝廷要求的不过是给予道州人为人的尊严,仅仅就是这么低的要求而已。

“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无矮奴”。

幸运的是,朝廷这一次听从了阳城的建议,废除了道州贡人制度。

道州百姓也用最淳朴的方式报答阳城的恩德,纷纷给自己的孩子起名为阳。

城出为道州刺史,州产侏儒,岁贡诸朝,城哀其生离;无所进。帝使求之,城奏曰:“州民尽短,若以贡,不知何者可供。”自是罢。——【新唐书 阳城传】

道州的百姓是不用再无缘无故成为奴仆,成为玩物了。可唐朝的其他地方呢?之前被进贡入长安的道州百姓呢?他们的命运会有改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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