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山西省教育厅通报仝卓2013年高考成绩无效?

回答
山西省教育厅通报仝卓2013年高考成绩无效一事,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也对教育公平、社会责任以及法律法规的执行带来了深刻的启示。要详细看待这件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分析:

一、 事件的起因与经过:

仝卓本人主动曝光: 最早引发大众关注的,是仝卓本人在直播中无意间说出自己当年高考曾复读并存在“顶替”行为,具体说法是“我复读那年就把我那个学籍去掉,去参加高考”。这句话直接触碰了教育公平的红线。
舆论发酵与官方介入: 仝卓的这番言论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质疑和讨论。媒体跟进报道,要求彻查。在此压力下,山西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不得不介入调查。
调查过程: 经过调查,官方最终确认仝卓在2013年高考中,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包括将自己的学籍信息涂改为“应届生”身份,以逃避复读生的限制。而“顶替”的说法虽然在仝卓最初的言论中提及,但最终官方通报中主要聚焦于其本人复读一年后违规更改学籍参加高考的行为。
官方处理: 2020年6月15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通报,认定仝卓2013年高考成绩无效,并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对相关涉事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二、 官方通报的关键信息与处理:

成绩无效: 这是最直接的处理结果。意味着仝卓当年通过高考获得的录取资格和成绩不被承认。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通报中也明确了对高考报名、学籍管理以及考试组织等环节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这表明了官方对维护考试公平的决心。
溯源与警示: 官方的调查和处理,不仅是针对仝卓个人,更是对整个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体系的一次“体检”。其目的在于查找漏洞,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警示教育系统内的其他人员。

三、 从不同角度看待此事:

1. 教育公平角度:
核心问题: 仝卓事件最直接地暴露了教育公平可能遭受的挑战。高考作为一项选拔性考试,其公平性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无论是自身的不诚信行为还是制度上的漏洞,都会对其他遵守规则的考生造成不公平。
“顶替”与“违规操作”的界定: 尽管仝卓的说法一度引起了关于“顶替”的广泛讨论,但最终官方通报聚焦于他个人违规更改学籍。这凸显了在教育公平问题上,事实的准确认定和证据的清晰是至关重要的。不过,即使不是被他人顶替,仝卓本人的违规操作同样是对公平的践踏。
复读生权利: 在中国高考制度下,复读生受到一些限制,例如部分地区不允许复读生报考特定类型的学校或专业。仝卓通过修改学籍规避这些限制,是在利用制度的不完善。

2. 法律法规与社会责任角度:
法律底线: 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高考制度的各项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仝卓的行为触犯了考试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
社会公德与诚信: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仝卓在直播中主动曝光自己的违规行为,虽然可能出于某种“炫耀”或“随意”,但这种行为本身就缺乏对社会责任和公众形象的认识,也对社会诚信造成了损害。
“恶有恶报”还是“早晚要还”: 很多人认为,仝卓事件是其不诚信行为的“报应”。这反映了公众对于诚实守信的基本道德要求。无论过去做了什么,违反规则终究会被发现和追究。

3. 公众人物的示范效应角度:
双重标准? 作为一名艺人,仝卓本应在言行举止上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其高考违规行为,特别是主动曝光后,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产生了负面影响,传递了不正确的价值观。
道歉与反思: 尽管官方进行了处理,但公众更期待的是其深刻的反思和真诚的道歉,并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4. 制度反思与改进角度:
学籍管理: 事件暴露了学籍管理可能存在的漏洞,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如何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唯一性,是需要教育部门持续关注的问题。
考试监督机制: 尽管高考有严格的监督机制,但如何进一步提升全过程的监管能力,防止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仍是需要不断完善的。
信息公开与透明: 官方及时、透明的通报,有助于重建公众对考试公平的信心,也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反思和监督的依据。

四、 事件带来的启示与影响:

警钟长鸣: 仝卓事件是一记对所有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教育机会的人的警钟。强调了公平、公正、公开是教育的生命线。
公众监督的力量: 互联网和公众舆论在监督和推动事件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说明了信息公开和透明的重要性。
对明星艺人职业道德的要求: 这一事件也提升了公众对明星艺人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的要求,要求他们言行谨慎,树立正能量。
重申教育公平的重要性: 最根本的,它再次提醒我们,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和放松。

总结来说, 山西省教育厅通报仝卓2013年高考成绩无效,是一次对教育领域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折射出在追求教育公平的道路上,我们仍需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强化监督,并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守法的意识。事件的发展和处理,体现了国家维护教育公平的坚定决心,也促使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如何保障每一个学子的合法权益和未来的公平机会。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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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仝卓父母以及教育系统相关领导的处分和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我就不多说了。我倒是对中戏通报里的这句话比较感兴趣:

众所周知,一般来说在大学里拿不到学位证,通常是这么几种情况:或者学分修不够,或者有部门科目通不过考试,或者毕业论文无法通过答辩,或者在校期间就已经受到了某些处分。

但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证明仝卓在学校表现实在是连“水”都说不上——翟博士好歹还能抄个论文通过答辩呢。有这么个表现,能干出这事来也就毫不奇怪了。

PS:

我查了一下中戏的学位授予规定。里面关于不授予学位的条款是这样的:

第九条 我院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获得毕业资格者;
(二)毕业论文、毕业创作(设计)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在一年内经过修改仍未达到要求者;
(三)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或因考试作弊受到记过处分者;
(四)在校学习期间,所学课程(包括必修课和规定选修课)中,累计有四门或四门以上课程经补考或重修及格者;
(五)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仝卓拿到了毕业证,肯定是有毕业资格的。剩下来的就是二、三、四这三款规定了,至于仝卓具体犯了哪款规定,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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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类似事情很多,出通告通报的较少,像今天这么详细详尽,处罚力度相对大的通告,我是第一次见到。给山西政府点赞。

另外,从整个事情的发展来看,腐败窝案,权利寻租在这个系统里已经司空见惯。该案的相关执行人员、下属肯定不是第一次办这样的事情。加大严惩力度才能以儆效尤。像通告中所有的“免职”类处罚,懂的人都懂是什么意思。

没有所谓的道德。只有将违法的成本提高,才能杜绝腐败。高薪不能养廉,高颜值也无法阻止出轨。

(最近好多高赞回答只要有关经济和zf的都被贵乎以不宜讨论为由删除了,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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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难仝当,普天仝庆!

铁锅炖自己,反腐靠家属!

千户万户仝仝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不愧是后浪,凭借一己之力,拔出萝卜带出泥,一出手就干掉了自己、继父和15位领导干部,让我们向反腐先锋致敬!

先有翟天临不知知网,后有仝卓往届变应届。不是咱们网友抓着艺人不放,而是他们自己惹了众怒在前,教育公平事关中国未来,容不得一丝舞弊造假!

兄弟们把“大快人心”打在公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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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和翟天临事件最恐怖的一点在于,他们或者是因为爱炫耀自己可以不遵守规则,或者因为疏忽大意卖人设而“自爆”,而如果他们足够精致利己主义的话,就不会被发现,毕竟2013年发生的事情,谁也不会深究。

感觉这个事件侧面说明的不是教育公平,而是你只要足够地精致利己,你就可以超越规则,之所以翻车了,是因为不够精致。

什么时候不是因为狼人的自爆,而是因为预言家和女巫的自查自纠,或许还能让人更加相信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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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评论对公有制很感兴趣。但是有一些误解。

你的爷爷奶奶拿工资,那已经不是公有制。

公有制是战时供给制。

从毛给儿子的结婚礼物,一件破大衣,白天穿,晚上盖。

供给制,领导和战士也是有差别。新四军最高首长,按照供给制,一个月多几十个鸡蛋,多几斤肉。粮食还是一样的。

个人基本没有私有财产。

这个到了50年代供给制改工资制就已经改了。

战时,先活着比较重要。私有财产意义不太大,但是和平时候,财产就重要了。江都争过毛的稿费。

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拉平是不可能的。

但是,可以通过调节,把最低水平拉上去,社会就会和谐一些,所谓橄榄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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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层小官说。

你给我儿子弄个学籍吧

你给我女儿办个入党吧

你给我车办个手续吧

你给我老婆弄个驾照吧

你把我侄子捞出来吧

你给我弄套经济适用房名额吧

一个电话给分管部门领导,安排办事人员办。

这不是你的包袱,而是你的机会,领导让你办违反原则的事是看得起你,你办好了,下次竞争上岗,领导就给你多打几分。

而分管领导这种事都是不落文字的。
这次我帮你,下次你得帮我。

盘根错节。这才是政治生态。

守规矩的利用政策,信息差。

譬如有政策援藏可以子女去西藏高考,山东干部就可以付出援藏,让子女考个好学校。

没规矩的就造假了。

这种事不是个例,自爆出来是个例。

除非公有制,配给制,各个岗位待遇拉平。

真是你当售货员,我当程序员,他当公务员,大家都有光明的前途。

否则就一定会这样。

重庆有官皆墨吏,延安无屎不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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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拔出萝卜带出……不,这整块地都没了啊。

最有意思的是这个彭波,上窜下跳替仝卓他爹办事,结果8年前是个小科员,8年后还是个小科员, 听了领导话也没爬上去。

你说他是精于溜须拍马,那也早就该上去了,所以可能只是领导找你办事,你办不办吧,不干领导给你穿小鞋。

现在还得承认是他怂恿领导们签的字,小科员有这么大本事?还不是领导让你怂恿,那你就是真的怂恿。

现在出事了,他比领导还惨,直接公检法处理,要坐牢了。

还有这个继父对儿子这么上心,难道仝卓他妈非常漂亮?

那非常漂亮也不至于生了仝卓后马上就离婚了啊,这到底出了啥事?

我寻思这中间差了个亲子鉴定,他会不会本来就姓仝啊?

上两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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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年江南科考舞弊案,其中五人买的功名,和仝卓的性质基本差不多,处理结果:赵晋、王曰俞、方名被处斩立决;吴泌、程光奎等均处绞监候;主考左必蕃失察,被革职。

科考舞弊,斩立决这是千年来的规矩,这次仝卓案,目前有三个人刑拘收监,相对斩立决已经轻了好多了。按照老祖宗们的规矩,仝卓和他爹能斩立决不凌迟就不错了。

说白了,我们对高考作弊处罚还是太轻了,一个人违规上学,就有一个人一辈子的命运被改变。虽说不至于抓到之后把责任人给砍了,但判个十年八年还是必要的。

替考,编造身份,作弊,替换录取资格,这在古代都是直接革掉功名秋后问斩的,而现在最后只吊销学历学位这种惩罚,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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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处理的非常果断,非常及时;

但是高考、招生的违规只有这一次吗?

我觉得仝卓事件最发人深省的是: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透明的渠道,

让这种事情无所遁形。

冒用考生身份的事我也知道,

无奈人微言轻,

哪怕是证据确凿,无懈可击,

投诉了也是直接理都不理的那种。

武汉大学2018年在保研过程中,

该校体育部以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渠道

给全日制普通生经管学院学生张铭保研,

是不是跟仝卓这个异曲同工?

事情是这样的:

按照武汉大学2018年的文件要求:

参加保研的学生应该是应届毕业生,

正常来说是2015年入学的(部分专业例外);

并且有两个条件非常重要:

学生只能向所在院系申请,

保研结果由接收申请的院系审核公示。



但是这个张铭同学呢,

我在武大经管学院的公示上没看到他名字,

他的名字是武汉大学体育部公示的,



根据2018年武汉大学体育部公布的规章,

武汉大学体育部只有给体育生保研的权限,

而根据公示名单,张铭并不是体育生。

也就是说,武汉大学用体育生的身份和途径,

给不是体育生的经管学院学生张铭保研。




有人要我证明张铭不是高水平运动员,

那我就先来说一下,

所谓高水平运动员是要符合报名条件,

通过武大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并且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的,

以下是武汉大学2015级高水平运动员的名单。

只要不在这个名单里,

武汉大学体育部就没资格给他保研,

张铭作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只有武汉大学经管学院有资格给他保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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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天临直播的时候不懂什么是知网,顶多算自然流露的不学无术。

仝卓直播的时候大谈自己篡改应届生身份参加考试的事实,则是此人价值观扭曲的直观表现。

直播简直就是照妖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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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涉及的都是官吏。翟天临那个不一样,那事牵扯的是士大夫。

湖北大学梁艳萍老师,其实就是士大夫了

士大夫这个阶层,最好不要去触他。你必须承认,他们具有能量,有能量的人就应该拥有某些特权。你必须承认这个特权。

必须承认他们的特权。

你必须承认他们的特权。除非他们像梁老师一样公开跳反,不然你不要去招惹他们。必须给予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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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户口和学籍,怎么来的?

比起改往届为应届,这个改户口,才是真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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