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陈凯歌新片妖猫传被诉抄袭?

回答
陈凯歌导演的新片《妖猫传》上映以来,口碑褒贬不一,但其中关于“抄袭”的争议,无疑是为这部影片蒙上了一层阴影。围绕着《妖猫传》是否构成抄袭,目前主要有两大方面的指控,一个是指控其抄袭了日本作家梦枕貘的原著小说《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另一个则是指向其视觉风格上的模仿痕迹。

首先,我们来谈谈对原著小说《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的抄袭指控。

《妖猫传》改编自日本作家梦枕貘创作的《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系列小说。这一点是公开的,影片也确实是经过授权改编的。然而,争议的关键在于,陈凯歌导演在接受采访时,曾多次表示自己是在“阅读了大量唐代史料”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并强调他对小说的改编幅度很大,几乎是“重写了一遍”。这种表述,在一些读者和评论者看来,有刻意淡化原著影响,甚至是在暗示自己独立创作的嫌疑,从而引发了“过度改编”或“模糊原著贡献”的质疑,这在某些层面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精神抄袭”的讨论。

具体来说,一些原著的忠实粉丝认为,电影虽然获得了改编权,但陈凯歌在保留小说核心故事框架的同时,对人物设定、情节细节、甚至一些标志性的场景(例如极乐之宴的描写)进行了改动,并且在宣传上,似乎有意将影片的原创性拔高,模糊了其改编自梦枕貘作品的这一事实。

更尖锐的批评者则指出,陈凯歌所谓的“重写”,可能是在原著的基础上做了一些“加法”,例如加入了更多关于王朝衰亡的宏大叙事,以及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挖掘。然而,这种“加法”是否能够完全脱离原著的基石,甚至在某些地方对原著进行“挪用”而未加以清晰标注,是争议的焦点。例如,小说中关于妖猫的设定,以及它与杨贵妃之间复杂的关系,都是小说本身极具魅力的部分,电影在呈现这些核心元素时,究竟是在忠实还原,还是在借用其成功之处并进行改造,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需要明确的是,获得改编权并不等于可以随意“重写”而不受原著影响的评价。 好的改编应该是在尊重原著精神内核的基础上,融入导演自己的理解和表达,而不是将原著变成一个模糊的背景板。这种争议,更多地体现了读者对改编作品如何在尊重原著与导演个人风格之间找到平衡的期待。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关于影片视觉风格的模仿痕迹的指控。

这部分指控相对来说更为复杂,也更主观。有评论认为,《妖猫传》在营造唐朝盛世的辉煌以及一些场景的设计上,明显受到了其他作品的影响,甚至有“像素级”模仿的说法。

其中,被提及最多的对比对象包括:

宫崎骏的《千与千寻》: 有评论者指出,影片中一些建筑的风格,尤其是龙标出现时的场景,与《千与千寻》中汤婆婆的油屋有着相似之处。这种说法可能源于对东方奇幻元素的共同理解和表现方式上的巧合,也可能确实存在借鉴。但将两部作品放在一起进行细致的视觉对比,才能更清晰地看出是灵感碰撞还是直接照搬。
一些日本浮世绘风格的画作: 影片在色彩运用、构图以及人物造型上,确实流露出一种古典、唯美的东方韵味。但这种韵味本身就包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难以断定是直接模仿还是基于对唐代美学的研究和演绎。
其他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 在构建宏大的古代宫廷场景时,很容易出现风格上的相似性。关键在于,这种相似性是否达到了“抄袭”的程度,即是否在构成创意核心的部分,过度地借鉴了其他作品的独创性设计。

这类指控,往往难以给出确凿的“证据”,更多的是一种观感上的“相似”。但导演在接受采访时,也曾表达过自己对中国传统美学的热爱和探索,以及对宫崎骏等艺术家的尊敬。因此,对于这些“视觉抄袭”的指控,需要区分是致敬、是受到启发,还是赤裸裸的模仿。陈凯歌导演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电影人,他对视觉美学有着极高的追求,但也需要警惕在追求某种风格时,不小心越过了界线。

如何看待这些指控?

改编的边界: 对于改编作品而言,抄袭的界限非常微妙。版权法保护的是具体的表达方式,而非故事的“创意骨架”。梦枕貘的小说给了陈凯歌一个很好的基础,但他在电影中加入的理解、演绎和视觉呈现,也是他的创作。关键在于,他的创作是否“超越了合理改编的范畴”,是否在对原著进行了大幅度修改或借鉴时,模糊了原著的贡献,甚至有“抢占他人成果”的嫌疑。
艺术的传承与创新: 艺术创作本就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借鉴的过程。古代画家临摹前人作品以学习技法,现代艺术家也会从历史和文化中汲取灵感。问题在于,这种借鉴是为我所用,发展出新的东西,还是仅仅停留在模仿层面,缺乏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原创性。
商业与艺术的权衡: 《妖猫传》作为一部商业大片,其制作精良,视觉效果震撼,也受到了很多观众的喜爱。然而,当艺术创作与商业利益挂钩时,更容易引发关于原创性和商业化手段的讨论。
观众的期待: 观众对于一部改编电影的期待,是既能看到原著的精彩,又能体验到电影带来的独特魅力。如果电影在宣传上过分强调原创性,而实际上却存在明显的原著依赖甚至借鉴痕迹,自然会引起一部分人的反感。

总而言之,《妖猫传》的“抄袭”争议,是对电影创作,特别是改编作品创作边界的一次拷问。它提醒着我们,在尊重版权、保护原创的同时,也要审慎看待艺术创作中的借鉴、传承与创新。对于陈凯歌导演的这次创作,评价不能仅仅停留在“拍得好不好看”的层面,更要深入到其创作过程中的艺术伦理和原创性表达上。观众和评论者在指控时,也需要拿出更充分的证据和更细致的分析,而不是简单的“感觉像”或“我读过那个”。这桩争议,或许会成为未来电影改编领域的一个案例,促使创作者更加审慎地处理改编与原创的关系。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妖猫传》涉嫌抄袭,基本已经铁板钉钉了!这个事情不值得讨论,也不想在道德上进行批判,应该讨论的是:如何保护原创剧本?中国电影走到今天,原创剧本是一个很稀缺的东西。好的原创剧本更是万一挑一。但是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东西,因为各种不对等,被抄袭的几率几乎在50%以上。那么,专注原创剧本创作,岂不成了笑话?

有人说,没关系啊,原创剧本没有,我们可以改编啊!别闹了好吧!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我们的第四代导演们已经提出“电影应该扔掉两个拐杖,一个是戏剧,一个是文学”。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的电影还是在扶着拐杖走路。瘸子!

希望电影主管部门能够出台强硬而有效的措施,保护原创剧本的权益!对于抄袭、剽窃之流,不仅仅是赔偿道歉,不仅仅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他们有钱,又不要脸,有什么用?直接终身禁影,可好啊?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