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网传视频女子遭男子暴打扒衣拖行,视频上看起来很严重,但最终只是面部软组织挫伤?

回答
网络上流传的关于“女子遭男子暴打扒衣拖行”的视频,其触目惊心的画面确实让人感到震惊和愤怒。当视频画面显示如此严重的暴力行为,而事后官方通报的伤情却轻描淡写地描述为“面部软组织挫伤”时,公众的质疑和困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其中可能涉及到几个层面的原因,需要我们仔细梳理。

首先,视频画面的冲击力与实际伤情可能存在的差异。

拍摄角度和后期剪辑的误导性:网络视频往往经过多次传播和转发,其原始的拍摄视角可能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拍摄者可能通过特写镜头放大肢体的动作幅度,或者通过慢动作回放来增强画面的“暴力感”。同时,剪辑师可能会选择最能引发观众情绪的片段进行拼接,刻意突出冲突的激烈程度,而忽略掉中间可能存在的间断或保护性动作。
“扒衣”和“拖行”的视觉冲击:在很多暴力场景中,“扒衣”和“拖行”这两个动作本身就具有极强的羞辱性和侮辱性,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物理创伤,也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心理打击和视觉上的冲击。画面中可能肢体被拉扯,衣物被撕扯,这些行为在视觉上很容易被解读为对身体的极度摧残,即使对方在反抗或有保护意识的情况下,这类动作也足以让观众产生“伤得很重”的直观感受。
疼痛和恐惧的反应:视频中受害者可能表现出的痛苦表情、哭喊声、挣扎动作,这些都是人在遭受暴力或处于极度恐惧时的自然反应。这些生理和心理上的表现,在视觉上同样会被放大,让观众联想到身体正在承受巨大的伤害。

其次,伤情鉴定的专业性和标准。

医学鉴定标准:法医学上的伤情鉴定有其严格的标准和流程。所谓的“面部软组织挫伤”,在医学上是指皮肤、皮下组织、肌肉等软组织受到钝性外力打击而产生的损伤,主要表现为疼痛、肿胀、皮下出血(淤青)等。其严重程度的划分,会根据挫伤的范围、深度、是否伴有血肿、伤及筋膜或肌肉等来判定。
“轻微伤”与“轻伤”的区别:在某些情况下,所谓的“软组织挫伤”如果未伤及骨骼、内脏,且未达到特定的损伤程度(例如,未造成功能障碍、未达到一定程度的组织坏死等),可能在法律鉴定上被划归为“轻微伤”或未达到“轻伤”的标准。这与公众朴素的“打成这样肯定很严重”的认知可能存在偏差。公众看到的画面感,不一定等同于法医鉴定的损伤等级。
是否存在保护性行为:在遭受攻击时,有些人会本能地用手护住头部、面部等要害部位,或者通过翻滚、避让等方式来减轻伤害。这种保护性行为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伤害,但可能会降低外力对身体造成的直接、严重的结构性损伤。因此,即使画面看起来很激烈,但实际受到的结构性损伤可能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

第三,社会情绪的放大和舆论的引导。

对暴力的零容忍心态:这类暴力视频之所以能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是因为它触及了社会公众对性别暴力、人身安全的敏感神经。人们对施暴者的残忍行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的遭遇充满同情,这种强烈的情绪很容易让观众在观看视频时,下意识地将画面中的一切都往“最坏”的方向去解读,即受害者必然遭受了极其严重的身体摧残。
信息不对称与猜测:公众只能看到视频中的片段,而无法了解事件的全貌、事发经过、受害者事后的详细情况以及专业的伤情鉴定报告。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公众更容易基于视频的冲击力进行合理的(或不完全合理的)推测。当官方通报的伤情与视频画面给人的直观感受不符时,这种信息不对称就会加剧公众的质疑和不满,甚至产生“官方是否在淡化或隐瞒事实”的担忧。
“眼见不一定为实”的认知挑战:网络时代,假新闻、移花接木的视频屡见不鲜。即使这个视频本身是真实的,但其呈现方式也可能存在“包装”。这使得人们在面对任何令人震惊的视频时,都会不自觉地带着一丝审视和怀疑,担心自己被画面所“欺骗”。

总结来说:

视频中肢体拉扯、衣物撕裂、痛苦的表情和声音,这些视觉和听觉元素共同营造了一种极度暴力和伤残的氛围,给观众带来了强烈的心理冲击。然而,医学伤情鉴定有其严谨的科学标准,而“面部软组织挫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并非达到危及生命或造成严重功能障碍的程度。此外,拍摄角度、后期剪辑、受害者本能的保护动作,以及公众对暴力的敏感情绪和信息不对称,都可能导致视频画面所呈现的“严重性”与实际法医学鉴定结果之间出现感知上的落差。

当官方通报了相对“轻微”的伤情时,公众的质疑是基于对画面冲击力的直接体验和对事件严重性的朴素认知。这种质疑也提醒着相关部门,在发布信息时,除了陈述事实,还需要考虑如何更有效地与公众沟通,解释专业鉴定标准,并安抚公众的担忧,以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猜测。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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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多人不肯相信软组织挫伤的鉴定结果?

为什么这么多人只通过视频中的殴打的动作幅度来判断伤情?

为什么这么多人不肯相信警方不肯相信大夫的权威判断,只肯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些网友不是非常关注这些事件吗?如果他们真的在乎女生的安危,听到女生只是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不才应该发自内心的高兴吗?

为什么微博上一片哀鸿遍野?

因为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关注的并不是事件,也不是受害者,更不是真相,而是他们自己。

他们只希望炒作一个耸人听闻的大新闻,等待一个惊爆眼球的结论。借此宣泄自己的戾气,找到一个批判警方、批判社会的好机会,迫不及待的把那个悲惨的,被人踢打的女人当做载体和炮弹。

他们会说:看看哪,女孩子晚上上街被人强奸了,还被人踢了头,你看中国男人一个个没什么本事就知道欺负女人!中国男人你们配不上,配不上!

警察还在认真断案,这些网友却跳出来,迫不及待的脑补细节,仿佛自己是受害者一般。

医院还没出示鉴定细节,这些网友却扮起了法官,迫不及待的要求警方退回案件,重新侦查。

受害者还没有站起来说句话,他们却莫名其妙的为他鸣冤、辩护。

上一次我见到在一起事件中既充当法官,又充当被告,还充当原告的人,正是大洋彼岸的民主灯塔。

我记得上一次新西兰清真寺恐怖袭击的时候,那段清晰记录的暴力场景的视频被立刻全网封禁。新西兰女总理在议会讲话时也明确提及恐怖分子的犯罪是想出名,因此我绝对不会提及他们的名字。

在我国发生的这起踢打女性头部的惨案,虽然不及新西兰那么血腥,但也足够让人恐惧、不安、愤怒。

为了表示对受害者的尊重,这段视频本来就不应该随意传播,更不容易被随便加工,这不仅容易导致社会恐慌,恶意夸大中国社会治安出现严重问题的谣言,更激励了一批意欲报复社会的人犯罪。

我唯一想看到的视频是,这个男人长什么样,叫什么,如何跪地忏悔,永无翻身之日。


我真希望那些说我洗地的人动动脑子,善良需要底线。

我们要警惕的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不是所有心怀正义的人!请看清楚。

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人,我们对他们应当有信心,不相信警察你还能相信谁,难道亲自去办案吗?

警方通报是以单位为名义发布的,字斟句酌,还要征求领导的意见,怎么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的,有严格的规定,不是说发就能发的。

再说警察在案件侦办时期不能透露过多信息,警察只需要向被害者负责,不需要向围观的群众负责。警察搜集证据需要时间,排查证据真实性也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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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知乎神探,知乎医学达人的脸。

视频中男子没有力量,只是动作看着猛,实际上只是拳脚想把一个成年人打骨折还是挺难的。

攻击主要在头部,但是力度没有打出医学检查可以发现的脑部伤害。

女方报案说是殴打。

男子被抓说是猥亵。

可见强奸行为未能完成,可能拖走后,遇到路人,或者其他情况,导致强奸无法进行。

男子只完成了猥亵,就离开。

而女方报案,羞于提起被猥亵,只说了被殴打。

医学检查只有软组织挫伤,连轻伤都不卡,女方如果不提及猥亵,强奸未遂。案件属于治安处罚条例处罚的轻微案件。

警方反应缓慢属于正常情况。

但是视频出来,记者跟进,事情变成影响全国的重大舆情。

结果,当天下午调取录像,当晚抓人。

天网系统之下,城市犯罪,罪犯是本地居民,有一个摄像头采集到人脸,就可以直接识别,上门抓人。

几个小时破案,体现了重大事件下中国公安系统的效率。

这个案件不能听男的口供就算了。

男子说感情纠纷,就上街攻击路人,先打后猥亵。

实际从视频看,男子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有预谋的突然袭击,手法熟练,拖走前,甚至先拔下女方的短裙看看是否方便强奸,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

应该将大连近年发生的,未破的强奸案,猥亵案都调查一下,这个男子很可能还有其他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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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院有什么问题吗?罪犯没抓住,钱没人垫,键盘侠去给人家掏医药费让伤者继续住院?


踢完了必须骨折昏迷濒死?就不许人家命大颈部肌肉放松不致命?


盼点好不行吗?这事都全网传开了,哪家警察敢包庇啊?

——————以上原回答——————

出院≠没事,也可能是不想花钱

软组织挫伤≠小伤轻伤,也可能致命

被又踢又打≠必死,不要一口一个我觉得肯定死了

央视全程追踪这个新闻,如果真的警方包庇,大概甘井子派出所从上到下都要被处理。这种事也敢掩盖的话怕是不想继续干了


就是看不惯一口一个“肯定快死了”的回答,人家挨打完了万幸不致死,就为了你们的“我感觉”还要被咒一下?



顺便展示一下诸位键盘医生的看视频诊断法,建议推广到全球,以后医生不用跟患者面对面,视频一下就能药到病除了。记得要尽快推广,这可是全球人民的福祉


另外,看我回答不自在的,觉得我针对你的,想要组团来怼的,欢迎,热烈欢迎。别搞什么我给你扣帽子你是合理质疑的双标,我现在就是合理质疑你们键盘诊断的行为,认为你们恶意高估受害者的伤势。这跟你们合理质疑派出所公告是一样的。大不了我质疑错了你们质疑对了,但是一上来说我扣帽子攻击别人,您可注意以后双标时候离我远点,我嫌麻烦




再次更新的分割线——————


在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嫌疑人已经被抓

在键盘医生视频诊断的时候医院也做出了回复

受害者在协助警方调查(公民义务非责任) 而没有出现在镜头前让大众“确认自己安全”,真的是对不起诸位了哦?

你们只是网民,是不相干的陌生人,不要自己带入角色强行关怀了一个人之后就要求对方给自己一个交代。

我相信这么大新闻,各大媒体都会第一时间联系受害人做采访,然而采访一直发不出来也基本说明了受害人的态度。

这说明媒体比之前有人性,不会强行曝光受害人的各类信息,保护了受害人本身。

这也说明有很多的网民只希望满足自己角色带入后的一己私欲根本不管不顾事情本身。在部分回答者眼里,警察+媒体全都在掩饰真相欺骗自己,只有自己真正关怀受害人并“猜想”到了真相。

更有甚者,问我干嘛不去谴责凶手,反倒来抓住一个点不放去怼“热心网友”

我见到视频第一时间就谴责过了,谴责这种事才是真正“正常人都会做的”。反倒是键盘验伤视频诊断的回答和评论层出不穷

看看这个问题问的是什么?我在这种问题下怼你们视频诊断键盘验伤有问题吗?

“热心”不是做错事的借口,你的热心影响到的是他人对警察和媒体公信力的接受度,我的回答就是帮助他们提升公信力。

我并不全盘相信警察,也不全盘相信媒体。但是我坚决支持警方树立公信力,相信警情通报的真实性可靠性。

所以我欢迎诸位来怼,你们不怼怎么能证明你们就是借着受害人做文章上蹿下跳找存在感的键盘医生呢?怼了我之后我才能找到更多的素材来证明你们行为的不合理与不真实性呀。

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双标,你们感受到的我每一分的恶意,都是你们施加给中国人民警察的。你们认为我发出的每一分攻击,也是你们对警察发出的攻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双标请适可而止,别再给我来什么“你就是扣帽子我们是合理质疑”了。小撮网络暴民扎堆表态,就能把错的说成对的?

我对你们键盘诊断的结果与动机也提出质疑,质疑过程完整论据充分,我这就不是合理质疑了?你们键盘诊断的人多(至少比我一个人多)就成了“大众都是这个反应”了?

我是大众也是网民也是知乎用户,我如果不张嘴岂不是被你们代表了。我不愿被代表出来发声就被群起而攻之?这还不叫网络暴民吗?

还是那句话,自带双标的我见一次就够了,下次麻烦离我远点。

更新,键盘侠要的过程(还是没有受害人信息,这次明确说明了受害人不想被打扰)

另外,中国妇女报也提到了诊断证明(证明上有名字,键盘医生是不是还要看图才行?)

作为一个普通网民,没有必要因为了解不到一个雨女无瓜的其他刑事案件就恼羞成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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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回答的意思是:单纯殴打很难造成能被严厉刑罚的伤情×

#我的本意是:希望国家立法,无故打人像抢公交车方向盘一样,无论伤情直接重罚#

我们国家法律缺一个罪名---袭击罪

希望大家能理解我的意思再来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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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医学博士,来分析一下原因:

当时新闻一出来的时候

好多人都说那个可怜的女生已经被打死什么的,

我就觉得围观群众

对人类的力量和防御力有点误解;

其实对于同种生物来说,

单纯的肢体击打很难造成重伤,

老虎力量够大吧,一巴掌下去人骨头都碎了。

两老虎打起来屁事都没有,

人没有尖牙利爪,

徒手、攻击要害的殴打更难直接打死人。

比如泰森该是厉害吧,

直接对人脑袋揍个正着也就晕一下。


人都头骨是很硬的 ,

真正危险的是颈椎和太阳穴,

如果真对着这些地方打,

那就是故意杀人了。

人动拳头连只猫都难揍死。

但要是抄了家伙就完全不一样了,

哪怕是一根擀面杖,打起人来伤害也不小。

这也是持械行凶比一般打人严重多了的原因。


顺便我不负责任的揣测一下:

围观群众潜意识里是希望让行凶者受到严惩,

但是在现行法规下如果受害者受伤不严重,

所以内心预期受害者重伤,

这是正义感,也是为了自己的潜在安全问题,

所以在不符合他们预期的情况下

各种阴谋论就出来了。

与其在这里胡乱猜测。

我们努力的方向不是应该推动立法,

让类似无故攻击他人的行为

能和抢方向盘一样,

成为行为罪而不是结果罪,

这才是告慰受害者严惩凶手的正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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