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江歌案事件中,有哪些言论貌似有理,实则害人值得警惕?

回答
江歌案发生后,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声音,其中不乏一些看似有理,实则对当事人、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言论。这些言论常常披着“正义”、“理性”的外衣,但其本质却可能是煽动情绪、误导公众、甚至是在二次伤害。以下我将结合案件的背景,详细剖析几类值得警惕的言论,并尽量用更贴近人情的叙述方式来呈现。

1. “受害者有罪论”的变种:过度的审视和苛责

这恐怕是最常见也最伤人的论调之一。它并非直接说“江歌你活该”,而是通过对江歌生前行为的过度放大和审视,来暗示她的死“并非完全意外”或者“可以避免”。

表现形式:
“江歌为什么没有报警?”“她怎么就轻易相信了陈世峰?”“她当时为什么要去开门?”“她是不是因为和刘鑫关系不好才被卷进去的?”
有些言论甚至会深入挖掘江歌的社交媒体,对她发布的每一条动态、每一张照片进行解读,试图从中找到“她不检点”、“她太幼稚”、“她太爱出风头”的证据,以此来“解释”她为什么会遭遇不幸。
更甚者,会将江歌的成长环境、家庭背景拿来分析,暗示“原生家庭的影响导致她缺乏安全意识”。

为何貌似有理:
从纯粹的逻辑角度看,这些问题似乎都是在探讨“如何避免危险”。比如,“为什么不报警”听起来是在强调报警的重要性,“为什么轻易相信陈世峰”则是在强调辨别恶人的能力。这些疑问本身并没有错,人们也总是在事后总结经验教训。

为何实则害人:
二次伤害: 面对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家属最需要的是支持和理解,而不是被指责江歌“不够聪明”、“不够谨慎”。每一次“为什么”都像是在往伤口上撒盐,让本已支离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
模糊焦点: 这些言论将公众的注意力从真正的施暴者陈世峰转移开,而是聚焦于受害者自身,试图“解释”犯罪,而非“追究”犯罪。这是一种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的变体,它回避了罪恶的根源,反而将责任转移到了无辜的受害者身上。
制造恐慌和焦虑: 当人们看到,即使是看似“正常”的年轻女孩,只要稍微“不注意”就可能遭遇灭顶之灾,这种恐慌感会蔓延。这反而会压抑人们的正常社交和生活,让人人自危,而不是提升真正的安全意识。

2. “理性旁观”的冷漠:将悲剧当作表演,忽视人的情感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很多悲剧会迅速成为公众的谈资和网络热点。有些人打着“理性”、“客观”的旗号,对整个事件进行冷冰冰的分析,却全然不顾当事人的痛苦和情感。

表现形式:
“我们应该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分析,而不是被情感冲昏头脑。”
“这不过是社会新闻,大家看看就好,没必要投入太多感情。”
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受害者的遗体照片(如果有的话)、庭审过程中的唇枪舌战,都当作是“有料”的内容来消费和传播。
对刘鑫的态度,也常被拉来当作“人性探讨”的素材,却很少去真正理解一个被卷入巨大创伤的年轻人的复杂情绪和困境。

为何貌似有理:
在某些场合,保持冷静和理性分析确实是必要的,尤其是在法律判决或社会学研究中。强调“不被情感冲昏头脑”似乎是在倡导一种成熟的态度。

为何实则害人:
剥夺人性: 悲剧的本质是人的痛苦,是生命的消逝。将这一切简化为冷冰冰的“信息”和“数据”,是对逝者和生者的最大不尊重。人的情感是社会连接的重要纽带,而冷漠则会侵蚀这种连接。
消耗同情心: 当悲剧被过度消费,公众的同情心会被消耗殆尽,甚至会变得麻木。这不利于形成社会对弱者的关怀,也难以激发人们对正义的真正追求。
将他人痛苦作为消遣: 一些人将江歌案的讨论变成了一种“网络八卦”或“情感剧本”,乐于在其中扮演“裁判”或“评论员”,而忘记了这是真实发生在某个人身上的灾难。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精神上的施暴。

3. “大国崛起”的宏大叙事下对个体悲剧的稀释

有时,在一些更宏大的社会话题讨论中,个体悲剧会被有意无意地“稀释”或“边缘化”。

表现形式:
“中国现在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我们应该关注更重要的国家发展议题,不要被这些小事牵绊。”
“比起国外那些更严重的社会问题,江歌案在中国还不算什么。”
“我们要相信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必过度关注和议论,以免影响国家形象。”

为何貌似有理:
国家发展确实是重要议题,相比世界上某些地区,中国的确有其优势。强调“相信法律”也是一种健康的社会心态。

为何实则害人:
忽视个体价值: 将个体悲剧置于“不重要”的地位,是对逝去生命和受伤家庭的漠视。一个社会是否成熟,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它如何对待每一个个体,如何守护每一个生命的尊严。
阻碍社会进步: 对个体悲剧的关注,恰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正是通过对具体事件的反思和讨论,我们才能发现制度的漏洞、人性的弱点,并寻求改进。用宏大叙事来压制个体声音,实际上是在阻碍社会的反思和进步。
“集体主义”的滥用: 这种论调常常打着“集体主义”的幌子,但它并非真正的集体关怀,而是将个体消融于一个虚幻的“集体”,以牺牲个体感受来维护所谓的“大局”。

4. “正义已到”的自我满足与对持续关注的遏制

在案件判决后,有些人会表现出一种急切的“尘埃落定”感,并试图以此来终结一切关于此事的讨论。

表现形式:
“判决结果出来了,陈世峰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事就翻篇了吧。”
“别再盯着刘鑫不放了,她也付出了代价。”
“现在最重要的是向前看,而不是纠结过去。”

为何貌似有理:
法律的判决确实是正义实现的一个重要环节。适时放下,向前看,也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

为何实则害人:
低估了“正义”的复杂性: 法律的判决只是正义的一个层面,对于受害者家属而言,失去亲人的伤痛是无法被判决轻易抹平的。对他们来说,持续的关注和情感支持依然是重要的。
忽视了社会责任: 法律判决虽然是终点,但对于社会而言,对这类事件的持续反思是必要的。我们不仅要追究凶手的责任,更要思考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例如,在家庭暴力、校园霸凌等问题上,法律判决只是开始,社会层面的教育和干预更为关键。
压制对“真相”的进一步探究: 即使有判决,公众仍然有权对事件的细节、过程以及相关责任进行讨论和反思,这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社会现象。

总而言之, 在面对江歌案这样的悲剧时,我们应当保持一份humanity(人情味)和 empathy(同理心)。 “貌似有理”的言论,往往是建立在对人性的忽视、对事实的片面解读,或是对社会责任的推卸之上。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对逝者的尊重,对生者的支持,对真相的追寻,以及对社会问题的深刻反思。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从中吸取教训,让悲剧不再重演。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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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中那些咋听很有理,细想却很没有逻辑的说法,我尽量总结分析一下,欢迎大家补充。


“不管怎样,没有刘鑫,江歌就不会死。”


没错,江歌不认识刘鑫就不会死。但是江歌的死是无数的必要条件造成的,缺一不可,包括:如果刘鑫的男朋友不是陈世峰,如果陈世峰有一个健康的心态,如果刘鑫真的和小林谈恋爱了,如果大内公寓的保全工作做得很严,如果江歌进门前刚好邻居出门,如果陈世峰的杀意被现女友发现并用心劝阻…太多如果只需一项成立江歌就不会死,那为什么要在法律或道德的范畴讨论责权利的时候单把如果没有刘鑫,江歌就不会死这一点拿出来说,并以此来说明刘鑫该承担责任,或者江秋莲对刘鑫拥有某种权利?

这就跟整个德克萨斯州龙卷风受灾群众去南美亚马逊和找那只蝴蝶索赔是一个道理。



“死者为大!”


死者为大这句话的意思是特指办丧事办追悼会的时候,死人是最大的最尊贵的,其他与之无关的事都要让位。死者为大的期限只有在办丧事的那两天,为大的范围也是只能在死者的家属亲友内,为大的事件也仅限于丧葬事宜。很显然,如果追责索赔时说死者为大这种话是没有意义的。

死者为大更不能延伸到死者家属为大上去了。



“江歌妈妈就算成为首富,她也有不放下仇恨的权利。”


江歌妈妈成为首富和江歌妈妈放不放下仇恨是两件事,这两件事都是有前提和界限的。江歌妈妈成为首富,完全我赞成,但是她必须是依法成为。江歌妈妈不放下仇恨,当然是她的权利,但是这份仇恨只能放在心里,第一不能违背事实地宣扬,第二不能用违法的手段进行报复。

同时,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劝她放下仇恨,认真生活,她有权不听不理,但是她没有权利认为她的这份仇恨是不受限制的。


“江歌只是被谋杀,刘鑫可是被网暴了!”


这句话明显是带讽刺意味的,讽刺刘鑫或支持刘鑫的人在提出刘鑫五年被网暴的事实时,忘记了江歌可是被她前男友剥夺了生命。


这句话本身也是有问题的。江歌被陈世峰杀,和刘鑫被江秋莲网暴也是两件事,没有可比性,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江歌被刘鑫杀害的,这两件事可以进行比较;或者刘鑫被网暴可以换回江歌的生命,你要去劝刘鑫为了江歌接受网暴的话也可以说这话,当然刘鑫也有权利拒绝或骂你一句凭什么!


“如果你的女儿死了,你才有资格评价江妈!”


一个人把自己的故事公诸于众,怎么能不允许没有和她有一样遭遇的人评价她呢?难道除了林生斌,就没人有资格评价江妈的所作所为了吗?显然,只要不造谣,不人身攻击,任何人都可以根据事实发表观点。



“站队刘鑫的,希望你们也经历一次江妈经历的!”

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我受到了深深的威胁之余,除了担心自己以外,也担心另外一群人。


因为这句话似乎还暗含着另一个意思:站队江妈的都会经历一次刘鑫经历的。


事实的确如此,米花花,麻辣烫小妖,宗璐…这是一群有一定社会资源和经济实力的人,他们都开始的被一份悲壮的母爱打动,围绕在她身边掏心掏肺地付出金钱,时间,和情感。


随着长时间近距离的相处,江秋莲身上那些脏乱差必定会刺痛到他们。但是此时,谁都不要想毫发无损地离开江秋莲。这仿佛是个魔咒,米花被扒,麻辣烫小妖被污蔑,宗璐被跟踪女儿被人攻击至毁容。


江秋莲的仇恨浸泡在人们无限的善意里,慢慢发酵,扭曲,变质成一头无比庞大的怪兽,对每一个不向她俯首称臣的人疯狂撕咬,即便她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从他们那里接受了多少善意和尊重,如果要收回对她的善意,自叹倒霉地远离她,都要领受她土匪式的暴行,都要去经历一趟刘鑫所经历的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


无论你是在日本华人圈中的重要人物,无论你是一个为了和她硬刚可以先去投案自首的女汉子,无论你是一个世界各地布道的宗教人士, 论单打独斗,江秋莲可以说不输任何人。乱拳之所以能打死老师傅,就是因为


对世界失去敬畏之心+对世界失去敬畏之心+没有羞耻之心=一头力大无比的怪兽。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如果你在安慰一个受了伤的人时,轻易说出“算了吧!”“别放心上!”“原谅他吧!”“放过自己!”,极有可能你就会被旁人用这句话来怼你,意思是别站着说话不嫌腰疼。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给予那些受害者和遇难者什么样的期许呢?难道不是希望他们走出苦难,和自己释怀吗?任何时候,我都无法支持和认同“一直仇恨,牢记痛苦,绝不原谅”的态度,无论受伤的是自己,还是身旁的人。


有时候这话还会出现在两个旁观者之间。A在安慰鼓励B时,C站出来用这话指责A,这个时候这句话就会让人觉得细思极恐。


这个世界什么时候向善或劝人向善要被指责和教育了?难道被指责的不该是那些为虎作伥者,和诱人作恶者吗?很想问那些在宣扬仇恨,鼓吹复仇的人一句:


助恶难道不是恶吗?为恶鼓掌难道不是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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