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没有对错,只有立场”这一观点?

回答
“没有对错,只有立场”这句话在很多情境下都能引发深刻的思考,它并非简单的是非判断,而是揭示了人类认知和行为的复杂性。要深入理解这句话,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去解析。

核心含义的解读:

这句话的核心在于强调了主观性和情境性。它认为,很多所谓的“对错”并非绝对的、客观存在的真理,而是深深地根植于个体的视角、经历、价值观、利益诉求以及所处的特定环境之中。

主观性 (Subjectivity): 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拥有自己独特的思想体系、成长经历、情感认知和价值判断标准。同样的事件,不同的人会因为他们不同的“内在操作系统”而产生截然不同的理解和评价。例如,在一次公司裁员中,被裁员工会认为公司做错了,不近人情;而公司管理者则可能认为这是为了公司长远发展必须做出的痛苦决定,是“必要的恶”。他们都有自己的理由,但这些理由都源于各自的立场。

情境性 (Contextuality): 任何判断都离不开特定的情境。在某个情境下被认为是“对”的行为,在另一个情境下可能就是“错”的。比如,在战场上,杀死敌人是“对”的,是为了保卫国家;但在和平年代,随意杀人就是“错”的,是犯罪。同一个行为,其“对错”属性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这句话的积极意义:

1. 促进理解和同理心: 当我们认识到“只有立场”时,我们更容易去尝试理解他人的观点,即使我们不认同。这能够减少冲突,促进沟通,因为我们知道对方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其产生的“立场”和逻辑的。
2. 避免绝对化和教条主义: 这句话提醒我们不要轻易地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也不要固守僵化的道德或行为准则。世界是动态变化的,复杂多样的,过于绝对的判断容易导致偏见和误判。
3. 鼓励批判性思维: 当我们面对一个“对错”的争论时,这句话促使我们去探究其背后的“立场”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立场,以及这个立场是否合理。这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分析问题,而不是停留在表面的评判。
4. 承认多元和包容: 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各种不同的价值观、信仰和生活方式并存。这句话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更包容的视角,去接纳和尊重这些差异,而不是急于将它们划分为“对”或“错”。

这句话的局限性和潜在风险:

然而,将“没有对错,只有立场”作为一种普适真理来宣扬,也存在着显著的局限性和潜在的风险:

1. 可能导致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 如果完全摒弃了“对错”的概念,一切都只剩下“立场”,那么人类社会的道德基础、法律规范、甚至基本的是非观都可能动摇。例如,如果说“奴役他人只是一个立场”,那么这就极大地模糊了奴役的非人道性,甚至可能为之辩护。这会滑向一种危险的相对主义,认为一切道德都是主观的,没有普适的道德原则。
2. 忽视客观事实和普适道德: 并非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简单归结为“立场”问题。例如,杀害无辜生命,进行种族灭绝,这些行为在绝大多数文化和道德体系中都被视为绝对的错误,它们不应仅仅因为“立场”不同就被轻描淡写。存在着客观的伤害和不公正。
3. 可能成为道德滑坡的借口: 有些人可能会滥用这句话,将自己的不当行为、自私的动机,或者错误的选择都归结为“我的立场不同”,以此来逃避责任或推卸道德义务。
4. 可能忽视正义和公平: 在许多社会议题上,存在着明确的正义和不公。例如,资源分配不均、权力滥用等,这些问题并非仅仅是立场不同就能解释的。是否存在一种更公平、更正义的分配方式,这是可以被客观衡量和讨论的。

如何更 nuanced 地理解和应用这句话?

更准确地说,这句话更适合被理解为一种认知框架和沟通策略,而不是一种关于绝对道德的断言。

在理解他人时,运用它: 当我们试图理解为什么有人会持有与我们不同的观点时,问问自己:“他们的立场是什么?是什么导致了他们的立场?” 这有助于我们建立共情,发现问题的症结。
在分析复杂问题时,运用它: 许多社会问题、历史事件都涉及多方利益和不同视角。承认“立场”的存在,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审视问题,避免简单化。
在争论中,区分“立场”与“事实”: 我们可以承认他人有其“立场”,但同时坚持基于客观事实和普适道德原则的判断。 例如,“我知道你认为降低环境标准是为了经济发展,这是你的立场。但科学事实表明,污染会严重危害公众健康,这是不可回避的‘错’。”
认识到“立场”的来源: 有些立场是基于合理的考量,而有些立场则可能是基于偏见、无知、狭隘的利益,甚至是邪恶的动机。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立场存在,就将其与“对错”的评价脱钩。

总结:

“没有对错,只有立场”这句话具有一定的洞察力,它提醒我们认识到人类认知的主观性和情境性,鼓励我们去理解和包容不同的观点,避免绝对化和教条主义。然而,我们必须警惕其可能带来的相对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的风险。

更健康的理解方式是:

承认立场的普遍性: 许多观点确实源于不同的立场。
但不放弃对事实和普适道德的追求: 有些错误是客观存在的,不应因立场不同而被合理化。
运用它作为理解工具,而非逃避责任的借口。

最终,我们如何在“尊重立场”与“坚守原则”之间找到平衡,是我们每个人在面对复杂世界时需要不断思考和实践的课题。这句话更像是一个“警示钟”,提醒我们在做出判断时要更加审慎和全面,而不是一个“免罪牌”,允许我们肆意妄为。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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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森科直呼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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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作为网民,至少能区分辩论中的攻击和防守行为,以免吵个架都自欺欺人感觉自己赢了。至少知道那些故意谬论,以免被人忽悠了还在叫好。

争论中往往存在立论攻击逃避,很多所谓的“故意谬论”会在这个过程中显示。其实早到亚里士多德时代,就在辩论中发现了,很多的故意谬论


逃避行为几乎属于承认自己对该议题的失败,事实上更常用的逃避行为是采用“不相干谬论”的攻击,攻击其他点,来转换议题。

“没有对错,只有立场”。当然可以解释得很深,对错判断背后的东西。但辩论种说这句话,意思就是,在价值判断这方面,我输了,但我不想承认,我想掀桌。这是一个逃避行为。

比如“不辩经”,这就是典型逃避行为,表达自己拒绝对话。

比如“海量专家比你懂,比我懂”,这也是典型逃避行为,以双方不具备相应知识为由拒绝对话。有说这属于自知之明,可笑,‘’我不懂‘’是自知之明,而‘‘我不懂,你不懂’’是拖人下水,是没有论据的情况下,判断出了‘’你不懂‘’。在有论据的情况下,根本不需要‘’我不懂‘’这点,直接用论据指出‘‘你不懂’’,不香吗?海量专的比较,恰恰不是自知之明,而是‘’我不管你懂不懂,我也挑不出来你懂不懂,但我这边自然有人比你懂‘’的流氓逻辑。就像《武林外传》的那句‘我背后有人’。事实上,根本没有专家给他站队,也不知道这些专家什么态度与分歧,也不明白专家与他们讨论点的联系与区别。

其实对方使用逃避行为了,基本可以直接结束对话了。你不是无理取闹,对方还要用这句话来表达拒绝对话的态度。辩论谁曲谁直已经很明确了。


立论,对于干货输出的大部分答主不是问题,毕竟传授知识情况下,辩论依赖于论据。但对于硝烟弥漫,时常暴论,缺乏依据的饭圈大V们,立论其实很困难。非常喜欢抬杠的普通人,明智点的,都只做攻击,不做立论,可以使得辩论中,对方没有反驳点,处于无法攻击的地步。在立论中用故意谬论,在热度回答中就很必要了。

比如“入了关就有大豪斯”,这是立论,属于“乞求谬论”,用一个并不清晰,双方不认可的假设性条件来建立A,B的逻辑关系,然而,由于A的不清晰,这种逻辑关系很容易陷入循环论证。说有说无,都是随心。

比如“少数民族不汉化,就是肥皂命运”,这也是立论,属于“归纳谬论”,除了纳粹德国,大部分国家的少数民族都没有这种命运,归纳谬论其实同样需要论据的支持。

乞求谬论归纳谬论,水平低劣,一戳就破,在输出知识的回答的立论中,往往采取“压制证据谬论”,刻意采摘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发现难度更高一些。其实很多人,都会使用这招来进行立论。对乞求谬论归纳谬论热衷的人,被翻暴论太正常了。


攻击行为,当然是杠精最多的地方,也是谬论非常多的地方。

比如“扣帽子”,这是攻击行为,人身攻击往往涉及“联想谬论”,我觉得英文更合适,Poisoning the well,这是一个对井投毒,井里的东西当然不可相信,借此建立错误联系。

比如“人民群众喜欢发泄情绪,你算老几”,这是攻击行为,属于“共同信念谬论”,这个内部蕴含一个大多数人认同的前提,而这个前提是否被大多数人认同,是难以证实或证伪的。

比如“蛋糕没多大,不做大,分了也没用”,这是攻击行为,这是典型的“或非谬论”,因为实际情况,是不可能非A即B的。

比如“你们要分蛋糕,分完了经济活力就下降了”,这是攻击行为,这是典型的“滑坡谬论”,因为实际情况,是不可能到达这种程度的。

比如,“鲍育明性侵幼童,他是美国国籍,中兴事件后他是中兴董事,所以鲍是美国派来的太上皇”,这是攻击行为,属于“事后谬论”,把两件时间相近事情,无端建立联系。事实上鲍恰恰是中兴事件,对抗美国的律师。

以上就是故意谬论的主要类型,感谢某些提供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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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其实非常完美的印证了一句名言——

当事实对你有利时,就强调事实,当法律对你有利时,就强调法律,当法律和事实都无利时,就拍桌子把水搅浑。

所以当有人跟你说什么「没有对错,只有立场」时,他自己也知道讲对错他不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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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药,

我想用一个和其他的回答都不一样的视角来回应这种说法。就是人类作为一种物种,是天生就会讲究对错的。只谈主观的立场,没有客观的是非对错意识的,那是黑猩猩。

当代的许多道德自然主义的研究试图说明,存在一些可能天生存在于人类基因里的道德意识与能力,从而使得人类是唯一一个具有道德感的物种,与其他动物相区别。一个老虎咬死了人我们不会怪罪于老虎,但是要是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对其行为进行惩罚,原因就在于老虎没有道德感,但是人有。然而“人是唯一具有道德感的物种”这一命题一直存在两种极端化的回应首先便是以《自私的基因》的作者道金斯为代表的一些进化论支持者认为,人的道德感只是以基因为中心的生物进化的产物而已。其本质与自然界的群居动物之间的合作互助的“利他行为”一样,都只是基因为了自己延续的“自私”行为而已。而另外一种回应便是传统的伦理学家们的观点,即道德感与人的动物性或者生物本能完全无关,它完全只是人的纯粹理性以及后天教化产生的。针对以上两种极端观点,在21世纪兴起的道德自然主义企图用大量的实验依据证明:1. 人类的一些具有道德意义的天性与其他群居动物的合作互助行为有本质不同。2. 这些天性的存在同样证明了人的道德感有其生物本能作为基础。


为了证明以上两点,道德自然主义者做了大量成年黑猩猩与三岁之前的儿童的行为对比实验。之所以将成年黑猩猩和三岁前的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原因在于:首先,黑猩猩是与人类亲缘关系最近的灵长类动物,并且成年黑猩猩一般的智力水平为3-6岁正常人类儿童,即普遍智力水平是高于三岁前的人类儿童的。另外,三岁前的儿童普遍语言能力尚未发展完全,且基本没受过后天教育的影响,因此可以最大限度的体现人类最为原始的生物本能。而通过这一系列对比实验,我们发现了人类儿童可以完成一系列智力水平高于他们的成年黑猩猩所无法完成的道德行为,由此大大增加了人类拥有一些天生的道德意识与是非对错观能力的可信度。


一,合作后的分配行为
虽然为了某个特定目标合作是黑猩猩与儿童都会有的行为模式,然而一组实验似乎说明黑猩猩几乎没有分享合作成果的意识,如Melis(2006)所设计的实验中,如果在同时一块只有两个黑猩猩合力才能拉动的大木板两段都放有食物时,两只黑猩猩会合作拉动木板并各自享有各自那一端的食物,然而,当把食物集中放在木板中间的时候,黑猩猩在拉完木板之后便会产生争夺,胜利的一方会占有所有食物。而当Warneken(2011)对三岁以下儿童进行同样的测试时,所有儿童组的儿童都无例外的选择分享放在木板中间的食物。这似乎表明,与黑猩猩不同,人类儿童似乎拥有参与合作之后应该公平享有合作成果的道德意识。

二,合作中的集体意识
即使黑猩猩与人类儿童都能拥有合作行为,但是在黑猩猩那,一个关于集体的“我们”的意识是缺失的。黑猩猩的合作依然是各自站在各自的立场与角色的合作,但人类儿童则不同。如Fletcher(2012)的一项实验表明,当我们训练黑猩猩与我们共同完成一项任务或者一个游戏之中扮演一个特定角色之后(比如让黑猩猩给我们积木,我们来搭),如果我们将自己的角色与它的角色互换的话,黑猩猩是不会从事我们之前所从事的活动的,于是又要重新训练。但是在三岁人类儿童那,角色互换不会带来任何行动上的不成功。这种合作中的角色可互换性似乎说明,人类与黑猩猩不一样,在合作之中人类能抛开自己特定的立场与角色,以一个更加全体的眼光看待整个合作行动,因此拥有天生的集体意识。

三,对于搭档福祉的关心,
虽然同情心(sympathy)广泛存在于高等哺乳动物之中,然而以黑猩猩等灵长类动物为代表,它们的同情同伴的行为仅仅局限于不存在直接利益冲突不需要消耗极大精力的个别情况之下。而在合作之中,比如黑猩猩群共同捕猎猴子的情形下,至今没有任何报告能显示出黑猩猩在共同捕猎时会互相帮助(Melis and Tomassello 2013)。于此相反,幼龄儿童对于同伴的关心与帮助的范围要广泛地多,比如14个月大的儿童就能在实验中帮助他并不认识的成年人完成开门,搬书,跑去拿成年人想要的东西等对于他这个年龄段的儿童来说十分困难的任务(Tomasello 2006)。同时,这种帮助甚至是不需要任何外在鼓励的,比如2岁儿童并不会在有妈妈的陪同下就会去完成更多的帮助他人的任务,甚至是一些根本不会引起被帮助者注意的帮助任务儿童完成的也不会比其他情况更差(Warneken 2013)。

四,行为的自我约束
人和黑猩猩一样,都会主动选择那些更加有力,更加具有合作精神的搭档,但与此同时,和黑猩猩不同,人类知道当自己评估搭档的同时,搭档也会评估他自己,因此人有主动约束个人行为符合集体要求的意识。比如Engekmann(2012)的实验中显示出,当一个儿童被要求照看另一个虚构出来的孩子放在桌子的物品时(“这些东西是属于另外一个小朋友的,他暂时不在,帮个忙保管一下哦”),观察人员发现,当受试儿童独自一人在房间里时,不出意料,他会偷桌子上的物品,但是当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同龄人看的时候,受试儿童还会主动往桌子上添加物品。但是同样的实验在黑猩猩那结果却是,不管现场有没有另外一个黑猩猩在看,受试黑猩猩都会拿桌上的物品。这似乎说明,儿童在出于集体之中的时候似乎存在自我约束行为的意向。

五,对于“搭便车”者的排斥与惩罚
道德意识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对于不道德行为的惩罚。而这类行为也仅仅存在于人类之中。比如Boesch(1994)的野外观察就发现,在黑猩猩捕猎猴子的活动中,即使是全程没有出力追捕的黑猩猩最后也能得到相当一部分猴子肉。同样的结论在Melis(2013)的实验中也能得出,在实验中,模拟“捕捉者”的黑猩猩们在合作完成了一项任务后获得的食物也会给全程没有参与的“搭便车”黑猩猩分享食物,而且“搭便车”黑猩猩得到的量与“捕捉者”黑猩猩的量没有差别。但是,在人类儿童那,扮演“捕捉者”的儿童们存在明显的排斥“搭便车”儿童的行为,“捕捉者”儿童享有的成果量也明显更多。(Melis 2013)

以上只是道德自然主义者做的各类实验的一小部分,但从这些实验结果中我们发现,对比人类最近的近亲黑猩猩,3岁以下的人类儿童拥有一系列高度道德化的行为倾向,比如公平分配成果,共同活动中的“我们”的集体意识,对于他人福祉的广泛地关心与帮助,集体之中的自我行为的约束以及对于“不劳而获”的排斥等等。与此相反,虽然黑猩猩同样有极高程度的智能水准,但是他们的智力全部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仅仅关心自身得失的。而且最关键的是,基于受试儿童的年龄之小不足以说明这些行为都是教育和理性思维的结果,道德自然主义者们相信,人类是拥有一些天生的道德意识与行为能力的,而这些意识与能力可能在长期的自然演化之中已经成为“智人”这一物种的生物本能了。

基于以上证据,个人对于“没有对错,只有立场”的看法的反驳如下:黑猩猩才只讲立场,人类会区分对错。当然,这不是一个价值判断,也不是说支持“没有对错,只有立场”的人都是黑猩猩。事实上,对于这一观点的支持就已经足以证明人类是讲究对错的。因为支持“没有对错,只有立场”这一观点的人,不也是由于“这个观点是对的,其他观点是错的”这样的原因所以才支持的吗。所以归根结底,咱们还是一种必须区分对错的生物嘛。


参考文献:
Boesch, C. (1994). Cooperative hunting in wild chimpanzees. Animal Behaviour, 48(3), 653–667.

Engelmann, J. M., Herrmann, E., & Tomasello, M. (2012). Five-year olds, but not chimpanzees, attempt to manage their reputations. PLoS ONE 7(10): e48433.

Fletcher, G., Warneken, F., & Tomasello, M. (2012). Differences in cognitive processes underlying the collaborative activities of children and chimpanzees. Cognitive Development, 27(2), 136–153.

Melis, A. P., Altricher, K., Tomasello, M. (2013).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to collaborators and free-riders by 3-year-olds.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Child Psychology, 114(2), 364–370.

Melis, A. P., Hare, B., & Tomasello, M. (2009). Chimpanzees coordinate in a negotiation game. 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 30(6), 381–392.

Melis, A. P., & Tomasello, M. (2013). Chimpanzees’ strategic helping in a collaborative task. Biology Letters, 9: 20130009.

Melis, A. P., Hare, B., & Tomasello, M. (2006b). Engineering cooperation in chimpanzees: tolerance constraints on cooperation. Animal Behaviour, 72(2), 275–286

Tomasello, M. (2006). Conventions are shared (commentary on Millikan, Language: A biological model). Philosophy of Mind Review. (online)

Warneken, F., Lohse, K., Melis, A. P., & Tomasello, M. (2011). Young children share the spoils after collaboration. Psychological Science, 22(2) 267–273.

Warneken, F., & Tomasello, M. (2013). The emergence of contingent reciprocity in young children.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Child Psychology, 116(2), 33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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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立场,没有是非,是错的。但是反过来,只有是非,没有立场,同样也是错的


其实很多言论都是有它的适用范围的,超出了适用范围谈某句话是否有瑕疵,很多话都经不起这样推敲。


举个例子,比如我们说“不要听陌生人的经验,要自己感悟人生道理”


这句话并不是错的,有些人生道理确实是需要自己感悟的。


但是如果把这句话放在放大镜下知乎提问“如何看待不要听陌生人的经验,要自己感悟人生道理?”这句话,就会发现有很多瑕疵


比如“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指的就是听取别人意见经验的好处


语境往往很重要,具体是什么事也很重要,很多话放在放大镜下就失去了原有的适用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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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卖了总不会是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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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立场本身就有对错。

对于立场问题一个经典的描述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表明了立场的界限,超出这一界限的立场就是错的,对于以上标准还可以用罗尔斯的“无知之幕”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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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圈子,无是非”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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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当然是既有对错也有立场的,之所以要把立场跟对错对立起来无非是为有些人做了错的事辩解罢了。

对错是普遍存在的,无论你怎么辩解,决定对错的那些观念都已经成了本能,比如不想死、不想挨打、不想挨饿、不想失去自由,从这些最基本的本能出发基于同理心人也会倾向于不杀人、不抢夺别人、不强迫别人、或者大部分宗教都强调的“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爱邻如己”这些。无论你怎么说这些东西来自宗教,可你就算把宗教禁止了,这些观念还在。

但有些时候人就是想违背这些道德,就是想杀人、想剥夺别人、甚至想强迫别人。他们知道自己这么做是错的,但管不住自己、或者别无选择,那怎么办呢?只好拿立场给自己辩解。“我杀他因为他是犹太人!”“我杀他因为他非我族类!”“我抢他的东西因为他剥削我!”“我xx她因为她是资产阶级!”“我敲他的闷棍因为他们xx人都比我富!”

为什么他们这么作行得通呢?因为观念这个东西即使是多数人基于本能的选择,它也是一种选择。是选择就有立场,有立场的东西当然看起来和只有立场的东西差不多。于是他们就可以利用这个相似性来否定普遍存在的道德、法律、宗教信仰和他们利己的疯狂之间存在什么差别。

有趣的是他们这种小市民的嘴脸甚至可以借此被抹上一层马克思主义的色彩。我们知道布朗基首先指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马克思继承和发展了这一点,指出不但国家、政治、宗教带有阶级性,甚至连文化、审美、伦理都带有阶级性。从这个理论出发,一切伦理、道德和文化都是带有阶级性也就是立场的。那某些人就可以依据这种马克思主义理论把自己践踏道德、伦理、审美说成是反抗剥削阶级甚至带有革命性了。

但我要说这两种行为本质上都是诡辩,你堆再多的形式逻辑或者马克思主义话语也没有用。因为每个人都有立场,并不等于每个人的立场都是利己的。就像屠格涅夫的《罗亭》里那位“个人主义者”说的这个世界上存在几种人。

“自己想活,也让别人活的人“

“自己不想活,但让别人活的人“

“自己不想活,也不让别人活的人“

这三种都跟我们这些左翼哲学家没什么关系,他们是最厉害的第四种“自己想活,但不让别人活的人!”这种因为自己只重视自己的立场,所以因为每个人都有立场就把它们混为一谈。但事实上每个人的立场不一定是纯然利己的。就好像不能杀人、不能偷盗、不能抢劫。在社会主义大白天,我挥霍无度或者赌博破产,最终身无分文,我可能选择去跳楼,或者趁还有钱的时候买点毒药自我了断,我不会去杀人抢劫,因为我咎由自取。这时候我的立场就是遵循了社会的普遍观念而不是纯然利己的。因为如果我只以自己为尺度,我应该趁着自己体力还好去偷盗抢掠,甚至趁着自己还没破产之前尽可能的坑蒙拐骗。等我靠这个发了财然后再去发表一番基于形式逻辑的高论,甚至背几句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我就成了左翼思想家了!

但这真的左么?这种小市民、小资产阶级的左翼话术真的是马克思主义么?错了,它无非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本家和“准资本家”甚至“键盘资本家”,准备为了利润和好处践踏一切道德和法律的时候给自己找的借口。只不过我国的自由资本主义比欧洲晚两百年,所以这些市侩可以拿马克思给自己背书了而已。

马克思认为人人都有立场,但无产阶级基于自己的立场应该为全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而不是基于自己的立场去支持一个帝国主义反对另一个帝国主义。列宁在这一点都没有犯错误,他在《提纲》里说帝国主义战争不管谁先开第一枪都没有正义性可言,列宁不是护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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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是绝对的”——“绝对没有吗”

“没有对错只有立场”——“那你这句话是对是错?”


我可以这么说。这句话,在它被使用的大部分场合下是对的。但是同时也是虚伪的。

因为这句话预设了一个“绝对客观”“绝对中立”“超越阶级”“没有立场”的视角。

考虑到这句话不会用在科学和数学问题里。而社会和政治行为里,所有对绝对中立的宣称都是虚伪的。

考虑以下场景:

当我们在为英雄的贡献和牺牲的动容时候,有人说英雄“没有对错,只有立场”。他想表达什么?

我们在愤怒于敌人的残忍的时候,有人说对方“没有对错,只有立场”。他想表达什么?

当有人在你背后捅了你一刀,对你举着刀,一边后退的时候,他会说什么?「我是叛徒,我忏悔」还是「对不起,但是我有我的立场」?

事实上,这句话基本上不会用来称赞岳飞。而只是会拿来消解英雄,或者为秦桧开脱。

不会用来缅怀烈士,倒是会用来为昭和招魂。



宣称这句话的人。口头标榜的是“超越立场的绝对客观”。身体却很诚实的选择了立场站定。

事实上,这句标榜“没有对错只有立场”的话,就是在宣称“我和你对立”或者“我准备背叛立场”

但是他们甚至不敢宣称对立,他们只敢假装中立。

虚伪又怯懦。


这不是什么超越立场的中立,而是一份假装很委婉的对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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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当然是错的,怎么可能没有对错呢,只是大家对于对错的标准不一样而已。

比如你说1+1=3,我说1+1=2,在绝大多数人眼里我就是对的,你就是错的,除非你能够改变所有人对于数学的概念,或者你重新发明一个牛皮的算法让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愿意采纳,你也有可能是对的,但是那时候的我也不是错的;如果你不能,不好意思,我就是对的,你就是错的。

我指着一头正在吃草的羊说,这头羊是活的,你不同意,你说这头羊已经死了。在绝大多数人的标准看来,我就是对的,你就是错的。因为所有人对于“活”的概念跟我一样,对于“死”的概念跟你不一样,所以你就是错的,你当然可以重新定义“死”,然后让所有人接受你的说法,定义这头正在吃草的羊是一头死羊,那时候你也是正确的了,但是我也未见得错;如果你不能,那你就是错的

以前的对于对错的划分,不代表符合现在,现在对于对错的标准,也不代表未来还是那样,但是在一定时间段,一定范围内,大多事情就是有对错的,说绝对无对错,很显然陷入了虚无主义的陷阱。


去区分对错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社会里不会单纯的去区分对错,而是借着区分对错夹带一些私货,这可能也是问题里的这句话想表达的意思。

比如你说1+1=3,你是错的,大家单纯说你错了就好了,但是总有人借着你错了这个事情攻击你这个人

“你这么大人,连个1+1=2都不知道,真是太丢人了,你这样的人就应该去死”

比如你认为正在吃草的羊是一头死羊,大家说你错了就行了,但是现实中总会有人借着你的错误指责你

“这能是死羊?你脑子有病吧?进水了吧?活的死的你都不认识了,你留着眼睛干嘛,挖出来用脚踩还能听个响呢”

一般这个时候你都会非常气愤,想要为自己辩解,或者想骂回去,这个事情就不再是对错的问题,是立场的问题了,这个人一贯对你有看法,所以才借机骂你,你也一贯对他有看法,所以这次你不能退步,矛盾就此暴露在明面上。

很多人嘴很硬,死不认错,并不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错了,而是因为他认为,一旦他认错了,他的“势”就没有了,而“势”没有了,就得任人评价,就要受人摆布,利益也就丢失了,所以一步也不能退,但是这样造成的结果是损失更大,成了孤家寡人。其实认错远没有那么可怕,很多时候所谓的“后果”都是自己脑补出来的,不认错的结果比认错可怕多了。


我怀疑问题里的这句话就是针对这种情况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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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质上是一个定义游戏,即文字游戏。

“没有对错,只有立场” 这句话本身,是一个 “立场” 呢?还是一个 “是非判断” 呢?“所有是非,本质上都是立场;所有立场,都来自于是非判断” 这句话,是一个 “立场” 呢?还是一个 “是非判断” 呢?

拿最人尽皆知的例子来说,我们在 “生存最大化” 和 “不能牺牲任何一个个体的无辜生命” 之间,该如何做选择,你既可以说这是一个 “是非” 问题,也可以说这是一个 “立场” 问题。

当你在这个问题上,选择了站 “不能牺牲任何一个个体的无辜生命” 为 “是非” 判断标准时,你本就是在表明 “立场”。

如果一个人站定了这样的立场,那若是换一个场景呢?将 “牺牲生命” 换成 “牺牲利益”,并连续调整,终会有一个点,量变到质变,他将在心理层面,将一个连续变量离散化,以满足他对 “是非” 判断标准的调整。

显然,不同人的离散化调整点,差异会很大,而这种差异,就又成了 “立场”。

每一个逻辑清晰的人,都可以试着将自己当下的 “立场”,或者当下对 “是非” 的判断标准,进行完全逻辑自洽的回溯,并不难发现,追到根源,都会追到一个只能称得上是 “信念” 而非 “真理” 的存在。

当 “真理” 不存在的时候,人们主要靠群体 “信念” 的 “共识” 来建立 “是非观” — 这本就是一个 “立场”,“少数服从多数” 的立场。而稍有浸润的人都该清楚,在太多情形下,“少数服从多数” 会导致 “是非” 的错乱,于是最起码,它绝非一个普适的是非判断标准。

所以还是那句重复过很多次的意思:以我们人类目前的认知,称得上是基于 “真理” 的 “是非” 判断逻辑起点的,基本上只有两个 — 形式逻辑中的一些基本真理,以及宇宙标准模型的当前认知。除此之外,或者都是逻辑自洽的推论,或者是群体意志的动态固化。而这里所说的 “群体意志”,本就是无数个体的 “立场” 的统计加成。加成的方法,有些更偏向于高权重差异,有些偏向于权重平均,有些存在重大历史遗留,有些相对与时俱进,有些偏向功利主义,有些更侧重对 “律令” 的限制。而 “律令” 本身,又是一个 “群体意志”......

在特定文化和意志共同体内部,“宗教信条” 是绝对的 “是非”。但在我们看来,他们的 “宗教” 之全集,根本就是个 “立场”。谁对?

最终,只能得出一个定论:无数个大脑,基于自由或自以为自由的 “立场” 表达和对抗,按照依然是基于 “立场” 表达和对抗而来的某种统计汇总算法,在特定的时空内,形成了一种共识的动态临时固化,即 “是非”。

以上是纯理论的讨论。


在现实生活和现实语境中,聪明人最好能以是非为上限,以立场为下限。既要防止别人用 “无是无非” 来进行 “是非” 的过分虚无化,来包装特定立场;同时也要防止别人用 “大是大非” 来过分左右你的立场,以及隐藏自己的立场。

同时,还要有很高的 “范畴” 感:我们现在到底在谈论什么范畴上的事情?随便举了例子,在更高的范畴上,我个人是期待国家、民族、意识形态,甚至阶级这些概念的彻底消失的 — 这既代表了是非,也代表了立场。但在更低的日常范畴中,我又完全不排斥国家叙事、民族叙事、意识形态叙事,以及阶级叙事。当我在低范畴上谈阶级叙事时,有人非要站在更高范畴上谈是非,这就是一种典型的话术,指向通过 “大是大非” 来解构一种 “立场”,而这又往往是为了话术者们的同范畴下的对抗 “立场” 服务的。

最后还是回到了那句老话:定义不是命题,而是意志的彰显。如何评价 “没有是非,只有立场” 这个问题,本就仅有关人们对 “是非” 和 “立场” 的定义。而这本就已经是在彰显意志了。

“我” 们,有充分的能力,或者将 “是非” 解构为 “立场”,或者将 “立场” 建构成 “是非”,都可以用来彰显个人意志 — 一些是个人 “立场” 的彰显,另一些是个人 “是非” 的彰显;一些是为了否定 “你” 的 “是非”,另一些是为了否定 “你” 的 “立场”。对此,“你” 们要格外小心才是。

而这种小心的能力和意愿,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自由意志”。

而上面这句话,又本是一个 “范畴感” 的好例子:在日常范畴下,这句话即正确又漂亮还正义。但如果你站在2020年的 “脑科学 + 分子人类学 + 神经心理学 + 人工智能 + 物理学 + 天文学 + 一丢丢哲学 + 一丢丢神学 + 一丢丢科幻” 的 “范畴” 上去评价 “自由意志”,是否会得出完全不同的 “立场” 或 “是非” 出来呢?恐怕 “到底何谓自由意志?” “智人到底是否有可能拥有自由意志?” 才是更相关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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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一种典型的后三十年话术,其集大成者是亮剑。

李云龙第一次去田雨家,田墨轩和他媳妇的主要观点就是,解放战争这种中国人杀中国人的战争,哪里有什么英雄呢?

你看看,这是不是就是典型的“只有立场,没有对错”。

楚云飞的态度呢?楚云飞开口闭口就是我是军人,我只管打赢。从来不讨论党国为啥打不过泥腿子。

接下来,田墨轩进了政协以后,有一次喝酒的时候就开始暴论:

说我们中国一穷二白,现在应该抛弃意识形态争议,和全世界所有国家做朋友,一心一意搞建设。

这句暴论之后呢,比较纯洁的李云龙就炸了,高呼你这么说,迟早要反革命。

丁伟就开始捧,说田老说的有意思啊,我要好好想一想。

丁伟本质的态度在酒席上也说过了,就是我丁伟是职业军人,不懂政治,只管军事上打赢。

如果你仔细看小说,就知道,在作者的世界里,田墨轩,丁伟才是正面人物,李云龙这个时候属于没有被改造好的愚昧者,直到十年hj,李云龙才幡然醒悟,以死抗争。

说了这么多,我想讲的核心是什么呢?

“没有对错,只有立场”的观点,本质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是反智的。这种论调之下,那就是春秋无义战,刘邦和项羽的战争是狗咬狗,三国的战争还是狗咬狗,未来我们和美国人的竞争最终也会变成狗咬狗,对错都是扯淡,打赢最重要。

那么这种论调是不是完全没有正面意义呢?当然有,可以让那些本来就相对愚蠢的人先跳出来去试错。正确总是出现在错误之后,并不是说,我们天然就有正确的基因,无非是,别人错误的后果过于令人印象深刻以后,你自然就正确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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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没什么毛病,但是同时也没有什么意义。

对错的评价标准当然是持某种价值观或者说立场才能评价,即便是数学上的对错,那你也得先构建个公理体系,这个公理体系本质上就是立场。


但这句话没啥意义的原因是,总有大多数人认为自己的立场是普世的,并不会因为觉得别人立场不同就不从自己的立场去评价他人……

在没有任何共识的基础上进行辩论本来就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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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立场说话。

你自己都不替自己的立场说话,就没人替你说话了。

有些自诩正义的人假装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是因为那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无关,实际上还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装一个道德婊,获得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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