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不用怀疑的事。
先说武则天的“骨醉”,这原不是一种酷刑,而是称呼喝酒喝多了,醉到骨子里的意思。武则天将萧淑妃与王皇后砍断手脚后投进酒缸,就是要蜇死她们,让酒渗入骨子里。
《旧唐书》:
武后知之,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甕中,曰:“令此二妪骨醉!”数日而卒。
《新唐书》: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
《资治通鉴》:
武后闻之,大怒,遣人杖王氏及萧氏各一百,断去手足,捉酒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而死,又斩之。
这没什么难度。
事实上,正如前面的同学所说,武则天和吕雉都是断的对方的“手足”,即手掌和脚掌。这本来就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刑罚,断手断脚的多了去了。至于如何止血,在各外科集成中自然有方略,否则也不会有卞和、孙膑这类人物。
人断了手脚,四肢就不再是掌状的了,而是蹄状的。
挖了眼睛,毁了嗓子,啥都看不见,只能乱哼哼。把这样的人,扔粪坑里,她就在粪坑里一顿搅,说不出话,只能嗯嗯嗯,还拱粪,和猪一模一样,所以唤作“人彘”。这是吕雉干的,她还让儿子来看,体验一下人性的残忍,锻炼他的神经,导致儿子精神崩溃。
武则天采取的不同的方法。她令人打了王氏和萧氏每人一百杖,这时候已经烂屁股了。砍了手脚,把人扔酒缸里,故意蜇他们。奄奄一息的她们,痛苦数日,命也就没了。这还不死心,把人拉出来斩首。
现在许多质疑者,多半从“古代医疗水平不发达”来质疑。
这真是……
历朝历代躲避兵役自残的根本就不是传说,都是自断手腕、手指,譬如“开封民避保甲,有截指断腕者”。以前农村和工厂,断胳膊断腿的很多,你随便下去看看就知道了。没卫生所也没自行车的年代,就是用布止血。当然古人不都是弱智,自然总结了不少行之有效的专治伤折的方法,有专门介绍断胳膊断腿后布条绑法的,对于“如何让人断了手足后不死”,可以说是得心应手了,间接地为制造人彘与令人骨醉提供了条件。
还有很多从“人怎么可能那么残忍”这方面来质疑的。
唉,算了……
大腿里有大动脉 以现在的技术 大腿完全断裂 大动脉破损 数分钟内抢救不及时必死 造出完美的人棍 要点出包括不限于快速止血 血管结扎 血型匹配 输血 伤口消毒 感染防治...... 现在技术 做个人棍都不算简单 做完进icu 古代? 点出这些科技的中医还要西医干甚么? 我该说 古中医博大精深 还是你们女人真会玩?
不过从技术上说 从膝肘关节以下截断应该比较容易(妈的有点反人类)这样更像猪 四肢齐根去除 叫人棍还差不多 不过这也存疑 从膝肘关节以下截断 失血x4 还要把失血量控制在1.5L以内 还没有术后养护 还没法输血续命
就这 一个深宫中的贵妇人还能坚持做完一套 这强烈的求生欲望是出于是女人的强烈的嫉妒心理么?(戚夫人是真-作死小能手 看过史记的应该对她和她儿子的作死手法记忆犹新 吕后儿子确实有点扶不上墙 )
关于评论里的质疑
第一 汉代肉刑 割鼻子 砍脚 文脸 啥的 出血量和断大腿股动脉出血压根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不信看看街头斗殴案例和工厂事故案例
第二 刑罚目的(弄好行,弄不好没损失) 这相当具有迷惑性 我只想说弄成了这无疑说明吕后火眼金睛 戚夫人分明是妖精 四肢齐断 失血不止 还能坚持把这做完 不是妖精是啥 那个拿戚夫人试一试的想法大前提是能做成功(有可能性) 我可不认为四肢齐断 大失血后还有存活可能性
下面有位同学的想法很重口 也很有可行性
在膝肘关节以下 用束缚方法让肢体坏死 减少失血 这样 做好人zhi的前置科技就只剩下:术后护理 防感染/坏疽 ........
下面有很多同学提到烙铁止血 我想说的是股动脉有5-8mm粗(这玩意出血量和五刑不是一数量级的 大致区别就是后者可以等到救护车)
我要看点佛洛依德哲学平复平复心情 这话题真的是重口 反人类
附录:https://m.baidu.com/sf_edu_wenku/view/b9e1c4679ec3d5bbfc0a7480.html#1
人体血管内径和流速
欢迎学临床的叔叔阿姨轻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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