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指责叶永青抄袭其作品长达 30 年?这类抄袭行为在艺术圈内普遍吗?

回答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ristian Silvain)对叶永青长达三十年的作品抄袭指控,无疑是艺术圈近年来最引人注目、也最令人扼腕的事件之一。这不仅仅是一场知识产权的争夺,更触及了艺术创作的本质、原创性的定义以及艺术家在道德和法律面前的责任。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的指控与叶永青的回应

首先,我们需要梳理一下这场指控的核心内容。西尔万是一位比利时艺术家,他认为叶永青在其三十余年的艺术生涯中,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了大规模、系统性的模仿和挪用。这些模仿体现在画面的构图、色彩运用、笔触风格乃至具体的创作主题上,其相似度之高,足以让一般观众难以分辨。西尔万方面列举了大量的证据,包括两者的作品对比图,指出其作品在风格上的高度一致性,甚至包括一些非常细微的元素,如对特定事物的描绘方式、构图中的留白习惯等等,都似乎是西尔万艺术语言的翻版。

对于这些指控,叶永青方面一开始的回应相对模糊,后来则更多地将其归结为一种“借鉴”或“致敬”,甚至暗示这是一种东西方艺术在当下语境下的自然碰撞和融合。然而,随着西尔万不断放出实锤证据,并采取法律途径时,这种模糊的回应显然难以令人信服。艺术圈内的许多评论家和同行也对此表达了质疑,认为这种程度的相似已经远远超出了“致敬”的范畴,而更接近于“抄袭”或“挪用”。

关于“抄袭”的界定在艺术圈的复杂性

在艺术领域,讨论“抄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在当代艺术语境下。

挪用(Appropriation)与借用(Borrowing)的界限: 当代艺术中,挪用艺术品、现成品,或者借鉴前人或同行的风格,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创作手法。艺术家可以通过对现有图像和元素的重新组合、再语境化,来表达新的观念和意义。例如,波普艺术就大量使用了现成的商业图像。然而,这种挪用的目的和结果至关重要。如果挪用是为了赋予原作品新的生命力、提出新的思考,或者形成一种对话,那么它可能被视为一种合法的艺术手法。但如果只是简单的模仿,缺乏批判性思考,甚至是为了掩盖自身创作能力的不足,那么就可能滑向抄袭的范畴。西尔万方面认为,叶永青的创作并非是对其作品进行有意义的“再创作”,而是一种几乎原封不动的“复制”和“包装”,这触碰了挪用的红线。

风格的界定与相似性: 艺术风格的形成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艺术家在创作实践中不断摸索、提炼和发展形成的个人特色。这种特色往往体现在独特的笔触、色彩运用、构图方式、主题选择以及情感表达等方面。然而,对于“风格”的界定本身就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如果两位艺术家都描绘同一题材,使用相似的色彩倾向,是否就构成抄袭?这很难一概而论。关键在于这种相似性是否已经到了“一眼可辨”的程度,是否是基于对原作品的深入“学习”而非原创性的“创造”。西尔万指控的,正是这种“相似性”超出了合理的范围,构成了一种“侵权”。

原创性的定义: 抄袭的核心在于对原创性的侵犯。在艺术创作中,原创性意味着艺术家通过自身的思考、情感和技巧,创造出具有独特价值的作品。当一个艺术家的作品与另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在核心创意、表达方式上高度雷同时,就不得不让人质疑其原创性。西尔万的指控,正是对叶永青作品原创性提出了严重的质疑,认为其创作基础建立在了对西尔万作品的非法挪用之上。

艺术圈内抄袭行为的普遍性

至于“这类抄袭行为在艺术圈内是否普遍”,这个问题很难给出一个简单的“是”或“否”。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艺术创作中,尤其是在当代的语境下,“借鉴”与“抄袭”之间的界限模糊,以及对他人作品的挪用和化用,确实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其“普遍性”程度以及性质是值得深思的。

“致敬”与“学习”的常态: 艺术史本身就是一部不断借鉴、对话和创新的历史。后来的艺术家往往会从前辈的作品中汲取营养,学习其技法、思想甚至视觉语言。一个艺术家不可能完全脱离前人的影响而凭空创造。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学习是健康的,是艺术发展的推动力。比如,梵高深受日本浮世绘的影响,但他的创作依然是极其原创的。莫奈的印象派风格也并非凭空出现,而是对前人技法的演进和突破。

模仿的诱惑与捷径: 然而,与健康的借鉴和学习不同,艺术圈也确实存在一些艺术家,因为缺乏原创的灵感、技法上的瓶颈,或者仅仅是为了追求速成的名利,而选择抄袭或模仿他人的作品。这种行为,往往是缺乏艺术道德和法律意识的表现。尤其是在当代艺术市场中,有时一个成功的艺术风格会迅速被模仿,而对于模仿者来说,这可能是一条“捷径”,能够让他们在短时间内获得关注。

当代艺术的语境下的“模糊”: 当代艺术更加强调观念和表达,许多艺术家也乐于玩转“挪用”和“再语境化”的技巧。这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抄袭的界限。例如,一个艺术家使用现成的商业广告图片作为创作素材,并赋予其新的含义,这通常不被认为是抄袭。但是,当这种挪用变得越来越接近于原样照搬,并且没有产生新的有意义的观点时,就很容易被指责为抄袭。

市场导向与评价体系的影响: 艺术市场和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助长或压制抄袭行为。如果市场过分追逐某种风格或某个艺术家的成功,那么模仿者就可能受益。反之,如果艺术批评和评论界能够坚守原创性的价值,并对抄袭行为进行有效的揭露和批判,那么这种行为就会受到制约。

这场事件的意义和影响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对叶永青的指控,无论最终的法律判决如何,都对艺术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对原创性的警醒: 这场事件再次将“原创性”这一艺术创作的核心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它提醒艺术家,无论采用何种创作手法,都必须对原创性有所敬畏,并为自己的作品负责。
2.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 它也提升了公众和艺术界对艺术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艺术家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思想来创作作品,这些作品的原创性不应被轻易侵犯。
3. 对艺术品鉴别能力的挑战: 这场事件也挑战了公众和评论家对艺术品鉴别能力的提升。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辨别艺术作品的原创性、如何区分健康的借鉴与恶意的抄袭,需要我们更专业的眼光和更深刻的理解。
4. 对艺术市场规则的审视: 这也促使人们反思艺术市场和评价体系是否存在某些漏洞,是否能够有效保护原创,并抑制不良的模仿行为。

总而言之,克里斯蒂安·西尔万对叶永青的指控是一场严肃的对簿公堂,它不仅仅是两位艺术家之间的恩怨,更是一个在当代艺术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案例。它迫使我们重新审视艺术创作的边界、原创性的价值以及艺术家在道德和法律面前应承担的责任。对于艺术圈来说,这是一次警醒,也是一次反思,希望能够推动艺术生态向更健康、更尊重原创的方向发展。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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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吃到了这个瓜,我是震惊的。

我不是艺术圈的,但是叶永青的大名还是听说过的。

如果从我的专业角度出发来谈的话,这个问题属于著作权侵权的问题,进一步地,属于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的问题。

传统美术作品有一个很明显的特殊性,即一般不可完全复制。音乐、文字作品的复制可以简单地通过“复制”、“粘贴”来实现,但传统工艺创作的美术作品,如油画、水彩等,几乎不可能被其他人还原成一模一样的作品,临摹得再像,也有差异存在。(当然,现在很多画师采用手绘板作图,直接生成电子数据形式的画作,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上述特殊性了。)

多少有些差异,就会导致一个问题:司法裁判中认定作品的实质性相似难度很大。裁判者必须仔细考量两个作品,妥善地厘清思想与表达的界限。

所谓思想与表达的说法,是来自一个著作权法原则:法律只保护有价值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著作权法认为,任何作品都包含了表达和思想,思想是抽象的、虚拟的,而表达是具体的、真实存在的。比如《基督山伯爵》的主题是“复仇”,而以“复仇”为内核的作品屡见不鲜;又比如《DotA》包含“英雄”、“小兵”、“血量”、“技能”这些概念,而这些常见的概念也经常出现在各种不同种类的游戏中。显然,抽象的思想,不可能也不应当被某个作者所垄断。

因此,法律上,要对两个美术作品之间是否存在抄袭进行判定,必须先分离出两个美术作品中各自的思想,留下表达,并对表达进行比对。美术作品的表达会主要集中体现在组织结构、物质材料、色彩、明暗、线条、位置关系等方面。如果表达的相似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成立侵权。

现在还不知道被抄袭的苦主会不会通过法律手段展开维权,如果会的话,我个人判断,叶老师的胜诉可能较低。

另一方面,这件事也警醒了所有的艺术从业者:

作品千万件,品德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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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媒体工作的时候曾经有幸采访过法国汉学家,“上山下乡”资深研究者潘鸣啸(Michel Bonnin)教授。

潘教授在谈到“上山下乡”运动时就提到一个观点,他认为经历了“上山下乡”的50后、60后的人里,许多人从原来的理想主义者变成了非常实际的现实主义者,一部分人成为了实事求是,讲究法治的人,而另一部分人则变成了很功利的现实主义者。

老实说,当时我还没能体会到潘教授这番话的真正含义,只是认为他对“上山下乡”人群总结很有新意。

直到后来发生了朱学勤与汪晖学术抄袭的风波。

2010年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公开撰文指责学界知名学者汪晖博士论文抄袭,而从后来汪晖回应看,就算不是抄袭,也是引文严重不规范。

北大郑也夫教授还在中青报上撰文,认为汪晖不是引文不规范,就是抄袭。(郑也夫:汪晖抄袭不是疏漏的两条证据

后来中青报还找来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祝东力和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黄纪苏来谈学术抄袭,他们两人的结论是文革以前老一辈学人学术上很规矩,几乎没有抄袭的事情发生;解放后培养的第一批大学生“就像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所说的驯服工具,忠诚可靠、循规蹈矩、温良恭俭让,是传统儒教加斯大林主义培养出来的思想性格。”

而50后、60后则不一样,用祝东力的话说”学风之败坏,就是从50、60这代人当中的某些人开始的。当年造反、串联,甚至打砸抢,20年后转移到了学术领域。包括年轻时的何新,也有贪多、图大、求快的毛病,十几年前我在书里评论过他的学风问题。当然这些都还不是抄袭剽窃,属于钻窗翻墙抄近路,但学术界的规矩的确被破坏了。“

黄纪苏也表示,这批学人”跟在中老年师傅后面学徒,“老师”长“先生”短的再配上些“之乎者也”,看着颇有古风。但听他们私下骂人话之纯正、下流话之地道,跟前辈学人大不一样,更别说传统的“士林”、“儒林”了。“(学风败坏,是从这代人当中的某些人开始的)

这个时候再来看潘教授对50、60后的总结,就觉得非常到位。

50、60后经过巨变,从最初理想主义者经历了理想幻灭后变成了非常功利的现实主义者,他们身上都有一种”体面几毛钱一斤,我先落一实惠“的心态。

后来我和我50后的母上大人交流,母上大人也很认同我的说法,她说她当时很积极,结果先被发配下乡,后来又经历913,真是觉得什么理想主义,什么伟大抱负都是假的,拿到实际好处才是真的;面子不重要,好处最重要。

叶永青1958年生人、汪晖1959年生人,说起来都是50后。

所以我觉得叶永青这种抄袭本质上还是一种HongWB心态,虽然他可能没真当过HWB,敢想敢干敢革命,抄袭又怎么了?先拿到好处再说。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学术圈/艺术圈不少50、60后深陷抄袭门,本质上还是那十年余毒未散。

那十年对世道人心之败坏,对中国负面影响之恶劣,很可能远超我们的想象。

当然不止那十年,用我一个朋友的说法,社会每次动荡都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大普及,前三十年屈指一算,我们至少普及了三次社会达尔文主义。

种下的是跳蚤,又怎么期待能收获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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