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位怕劳动仲裁吗?为什么?

回答


单位是否害怕劳动仲裁,主要取决于其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是否面临潜在的法律风险。以下从法律依据、单位可能面临的后果、仲裁的强制执行力等方面详细分析:



一、劳动仲裁的法律性质与强制性
1.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具有强制执行力。单位若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47条规定,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单位必须履行裁决内容。
执行后果:若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单位资产,甚至追究单位负责人刑事责任(如涉及恶意拖欠工资等)。



二、单位为何害怕劳动仲裁?
1. 经济负担与赔偿风险
赔偿金额可能较高:劳动仲裁可能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加班费等,若单位败诉,需承担高额赔偿。例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且需支付利息。
执行成本:即使单位不主动履行,法院执行阶段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拍卖资产、律师费等)。

2. 法律风险与责任追究
违法用工的后果:若单位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如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解雇、加班费未支付等),仲裁裁决可能认定单位违法,导致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风险:若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强迫劳动等),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或“强迫劳动罪”,单位负责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3. 声誉损失与经营影响
社会舆论压力:劳动仲裁结果可能被媒体曝光,导致单位声誉受损,影响企业形象和客户信任。
员工流失风险:若单位因仲裁问题被曝光,可能导致员工集体离职,影响企业稳定性和生产运营。

4. 法律程序的复杂性与成本
仲裁程序的强制性:单位若不主动协商,劳动者可直接申请仲裁,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若证据不足可能败诉。
仲裁成本: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单位若败诉需支付仲裁费用,且可能因执行成本进一步增加支出。



三、单位可能通过哪些方式应对劳动仲裁?
1. 主动协商解决
单位可能通过与劳动者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仲裁程序,但需注意协商协议需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可能无效。

2. 申请反诉
若劳动者在仲裁中提出索赔,单位可反诉劳动者(如要求赔偿因仲裁造成的损失),但需注意反诉的法律依据和证据。

3.logged in to the system.
单位可能试图通过拖延、拒绝配合等方式逃避仲裁,但法律程序具有强制性,单位若不配合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后果。



四、劳动仲裁的强制执行力案例
1. 案例1:违法解雇赔偿
某公司因未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被仲裁裁决需支付赔偿金。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扣押公司资产,最终单位被迫履行裁决。

2. 案例2:拖欠工资执行
某企业因拖欠工资被仲裁,裁决后单位拒绝支付。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企业账户资金不足,遂查封其房产,最终单位被迫偿还欠款。

3. 案例3:刑事责任追究
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劳动者通过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发现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单位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单位是否“怕”劳动仲裁?
法律风险明确:单位若违法,仲裁裁决可能导致其承担经济赔偿、刑事责任,甚至企业破产。
仲裁程序不可逃避:劳动者可依法申请仲裁,单位若不履行裁决,将面临法律后果。
单位可能主动规避风险:通过合法合规经营(如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遵守劳动法)避免仲裁纠纷。



六、劳动者如何应对劳动仲裁?
1. 及时申请仲裁:在争议发生后及时申请仲裁,避免时效过期。
2. 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明单位违法。
3. 申请强制执行:若单位拒不履行裁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协助维权。



总结
单位是否害怕劳动仲裁,取决于其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仲裁将对其造成经济、法律和声誉上的重大打击;若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则可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避免仲裁。因此,劳动仲裁不仅是劳动者维权的手段,也是单位必须面对的法律风险。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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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向您爆个料!大名鼎鼎、欠薪者心目中的神灯“劳动仲裁”,其实它连个政府部门(机构)都不是!哈哈,你知道吗?

  • 劳动仲裁的真身 我们日常说的“劳动仲裁”,它的全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属于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行政方面的职权。看清楚了吗?原来劳动仲裁这货并不是政府行政部门!
  • 劳动仲裁的组成成分 在县、市、市辖区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地区发生的劳动争议;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总工会代表、与争议事项有关的企业主管部门的代表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
  • 劳动仲裁的职能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国家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
  • 劳动仲裁的时效性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其次,用人单位究竟怕不怕劳动仲裁?

我们先来看看劳动仲裁主要可以管用人单位哪些方面事情: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常见的矛盾纠纷,通过劳动仲裁都是可以处理的。

其次我们看看劳动仲裁一个最神奇的地方,无论它裁定多少起案件,它永远不会做被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du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

上面这段话的意思是: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定结果不服,都可以去法院起诉,但不能起诉劳动仲裁,只能起诉劳资关系中的对方!哈哈,为什么会如此呢?

1998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法释〔1998〕24号)进一步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精神,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第三人”。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其实不是一个政府部门,它只是由人社劳动部门做主导地位的一个多方组成的裁定机构。它的裁定结果也不是政府的行政指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完全可以不服,并继续去法院起诉维权。

所以我个人认为,从理论上讲,只有遵章守法的企业会怕劳动仲裁。而他们之所以会与劳动仲裁发生纠葛,主要是因为这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了劳动争议。而这些争议,普遍是对法律条款的误解或产生歧义而造成的。经劳动仲裁有效裁定后,这些用人单位都能及时整改。

而对那些不遵章守法的用人单位来说,劳动仲裁没有行政处罚权,不能对单位采用强制措施和处罚措施。即使面对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反正自身行走在违反劳动法的边缘,完全将神圣裁决视为草芥,期待将来走到法院,甚至走到强制执行,在劳资双方共同经历程序煎熬过程中再观望形势变化,并采取应对措施。这是极少数企业的真实伎俩。

法律,永远是给守法者设立的。

所以欠薪劳动者,最最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永远是采用最有效的诉求渠道!请看本人的另外一篇关于欠薪诉求的干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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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怕不怕劳动仲裁,要取决于这单位具体的情况,有没有污点,有没有违法辞退,公司规定有没有违法等。假如公司一身清白,自然不怕仲裁。

而有些公司,偷税漏税的,或者有其他违法的事情的。就不说走到仲裁的地步了,员工把事情捅出去都够公司喝一壶的。谁敢对他们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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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答案写着写着就变成了一个劳动仲裁的攻略了:)

本来想记录自己的心态变化,但是收藏的人多了,我也不好意思光吐槽自己心情,而不去更新干货了。


第一次更:

我的答案是,如果怂人太多,硬骨头太少,单位不怕劳动仲裁。

如果怂人较少,硬骨头较多,单位绝对是怕劳动仲裁的。

我前单位很小,厕所连厕纸都没有,厕纸还要员工自己从家里带。

就在前几个月,我和主管因为小事发生了冲突,然后第二天,主管通知我说,让我今天把东西收拾走了,不用来上班了。

主管是口头劝退的,我当时有点懵,没想到就是一个小小的口角,主管竟然把我炒了。

其实我那个时候不懂法律,什么都不懂,很傻,我应该坚持继续去上班的,只要公司一天没有给我下达书面盖章的辞退通知书,我一天就应该照样去上班。因为上一天的班就有一天的工资,除非公司承认自己非法辞退我,否则,我凭什么不去上班呢?

但是我当时又傻又怂,而且突然失业了,我顾着心里难过了,我就默默收拾东西离开了。

回家之后,我心里一直都很难过,这时候有朋友向我提出建议说我可以去劳动仲裁。

我此前工作的公司都比较正规,前几次跳槽离职,都是按照正常流程走的,所以我对劳动法和劳动仲裁这一方面完全没有机会接触。

但我的朋友不同,她一直都在各种小公司工作,小公司各种不合法操作飞起,光是劳动仲裁,她就经历过两次了。

在她的建议下,我就上知乎搜了一下劳动仲裁相关的资料,原来最近这两年由于疫情原因,好多小公司想减员又不想给赔偿,所以各种骚操作逼员工走,导致在2020年起,在知乎上我搜到好多人写自己劳动仲裁的经历。

在这里我想向大家推荐一个b站视频,up主是老蒋巨靠谱,他会告诉你,当你感觉到公司有可能会裁员的时候,你要如何防范hr套路你。

链接如下:


还有就是up主无聊的高大东,他在面对公司hr和上司联合起来试图套路他的时候,他是如何反击的。

链接如下:

当看完这两个视频,我想你的内心已经很清楚了,公司也好,hr也好,上司也好,在需要你的时候对你的态度是温暖如春风,特别是hr小姐姐,漂亮又温柔,还时不时给你提供一些员工关怀,你进公司第一个认识的人就是她,你对她充满了信任感。

你怎么也想不到,到了公司不需要你的时候,hr就是和你利益对立的主体,花尽量少的成本来丢掉你这个已经不被需要的人 ,是hr的KPI。这很重要,关乎到hr的业绩、奖金和能否升职加薪。

而且这只是你一个人的战斗,你在原公司在职时候,关系再好的同事,再关心你的上司,在这一刻,他们都会站在公司的利益面上,没有人会和你同在。

就算是和你一同被裁的别的同事,绝大多数人都是默默放弃,服从性极高,公司说什么就听什么,自己默默去找下一份工作,甚至离开这个城市,压根不会有人像你这样还竟然去仲裁委告公司。

绝大多数人,大家一想要收集整理资料,要写申请书,要去开庭,开完庭也很可能拿不到钱,因为很多公司都会把一裁两审的流程全部走完,用拖字诀拖着员工,只要没有到最后一步都不会轻易给钱。

很多人想象到这巨大的时间成本和困难,光是想象都足以把他们吓退了。

在这里我想说,如果公司在本地,而你不是本地人,下一份工作也不在这个地方,而且钱也不是很多的话,你的确没有必要专门租个房子留在本地就是为了和公司打官司。

而公司也正是这个想法,如果给你这个员工开了口子,只要你申请了赔偿就轻易给钱,那以后还怎么做违法辞退的事情呢?那岂不是个个员工都学你这样去告公司了?

公司为了抑制你这种“歪风邪气”,一定会尽最大可能去拖你的官司,也是杀鸡儆猴地给在职的员工看,别想着去告公司,公司有的是办法拖延你,让你告了也拿不到钱。

但是如果你下一份工作也在本地,或者你本来就是本地人,其实你压根没必要惧怕公司的拖字诀。

很多人会说,打官司会耗费巨大的时间精力。

但是,你又没有实践过,这只是你的想象而已。

就像,很多人不愿意用洗碗机,都说是因为洗碗机洗碗洗太久了。

我想说,又不需要你站在洗碗机旁边陪着洗碗机洗碗,洗碗机需要花多少时间洗碗,又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你放进去了,就该干嘛干嘛呗。等它洗好了,你再去拿出来就行了。这中间的时间,你是自由的啊。

打官司就像用洗碗机洗碗一样,你只需要一次性把你需要写的仲裁申请书和证据资料整理好了,提交给仲裁委了,剩下的时间,你该上班上班,该逛街逛街,该学习学习,一点都不会耽误的。

等到立案之后你去拿开庭通知就行了。

拿了开庭通知,按照通知上写的日期准时出庭就行了。

当然,这只是劳动仲裁的部分,大多数公司都会起诉,把一裁两审的流程都走完。

那你就需要把这个过程再重复个两次。

把去仲裁委换成去法院。

最后申请强制执行,要么上老赖名单,要么给钱,就看公司怎么选了。

其实如果真的走到了强制执行这一阶段,我相信,无论钱多钱少已经不太重要了。

能拿回来最好,拿不回来,那就把这次打官司当做自己人生中的一次勇敢的经历。

孤独并勇敢着,没有人支持你,没有人会与你同在,但是没关系,你还有国家法律的保护。

最重要的是,通过这个维权的过程,你学到了很多东西。

你学会了如何走依法维权的流程,如果将来你的人生中,或者你的家人朋友,也遭遇到官司纠纷,你也可以去指导他们了。

你学会了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法律不会保护躺在上面睡觉的人。

你知道你的人生,很多事情,只有你自己愿意为你自己硬刚到底,其他非利益相关的人,并不关心你的利益是否得到了最大化维护,也好,别人的漠不关心成就了孤独而勇敢的你。

人生这么长,不是遇到每个问题、每个困境,都有人愿意陪你一起走过,既然没有人愿意陪你走,那你就鼓起勇气,自己走下去。

具体如何写仲裁申请书和整理证据清单我就不说了,这些资料很多前辈都有写,写得很详细。

我主要是说说我自己的心态的变化吧。

我在提交了劳动仲裁之后,等了半个月,仲裁委打电话来劝我和解。

我在知乎上搜了一下,所有的仲裁委都会非常卖力地劝当事人和解,因为仲裁委有他们的结案率,他们其实只关心你这个案子有没有结,至于你个人的利益是否打折,这个不在仲裁委的关心范围之内。

所以所有的仲裁委都是一个套路:向劳动者把开价打个五折,向单位方再把出价提高一点,然后双方折中,大概能谈到个你能拿到的金额的六折左右,就劝和了。

具体劝和的话术,无非就是:

你费劲巴拉跟公司打官司无非就是想尽快拿到赔偿,现在公司肯给,你快点收钱,这不是挺好的嘛。

你要是不肯接受,你要知道这才是仲裁阶段,后面还有一审二审,公司拖你个一年半载轻而易举,而且,公司现在还愿意给钱,现在还有钱给你,公司这么小,你敢保证公司一年半载之后还营业吗?

到时候就算你官司打赢了,你拿着一张胜诉纸,结果公司倒闭了,法人跑回老家了,你拿着一张纸有什么用呢?

所以尽快能把钱拿到手,尽快收钱,尽快把钱收入袋中才是自己的。

仲裁员说的有道理,所以正在调解这一步的朋友们,你就看你自己如何选择咯。

但我自己是拒绝了调解,有几个原因。

一是,仲裁的裁决书,无论有任何结果,仲裁员驳回你的申请,你可以起诉,继续让你的申请提交到法院。而你一旦和解了,和解书上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你如果想后悔都无法后悔了,拿着这个和解书,你压根无法再起诉。

二是,仲裁委是不受理社保公积金的申请的,公积金我听朋友说也是强制的,但我不确定,这个需要等拿到裁决书之后去公积金中心问问是否应该补缴。所以你的和解书一旦签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到此结束”之类的条款,那你拿着和解书是无法去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追缴公司未给你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你和解的话就相当于你自己放弃了这一块的权利。记得社保是强制要求按照你的工资基数缴纳的,但是很多小公司都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缴纳,这块也是可以追缴的。

三是,我是申请人,单位是被申请人,相当于我是原告,单位是被告。我稳赢的官司我为啥要求着和解?是单位求着我和解才对,但是我的前单位派过来的人的态度简直让我无语,竟然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接受五折的和解金额和解就要把官司打到底。我无语了。现在是他要和解又不是我要和解,他还这么拽,那好啊,不和解了,我不接受了。

我在知乎上也是搜到,大多数人想息事宁人的都在这一步选择了和解,但是大多数人都对和解金额不太满意,因为仲裁员两边劝,打的折扣实在太多了,有的金额甚至打了三折,能拿到打六折的已经算很好了。所以很多人和解了之后又很后悔,在知乎上劝别人千万不要接受和解。

其实压根不用听仲裁员的,非要在仲裁阶段就和解,你想和解的话,难道一审二审庭前庭后没有机会给你和解吗?一审二审的法官在庭前庭后都会劝双方和解,你仲裁阶段不和解,后面想和解大把机会和解,何必听仲裁员的,非要心不甘情不愿接受一个打三折的金额和解呢?钱尽快拿到当然很重要,但是能从这次经历中学到整个司法流程、学到能保护自己的法律法规、能学会勇敢和坚强、学会不要息事宁人,这也很重要啊。

而且大不了钱拿不到了,但是能给单位一个头铁的教训也好啊,别让单位觉得单个的劳动者就是可以好欺负的,就是可以想用就用,不想用就扔的。你这么头铁,单位下次再想解雇一个孕妇、一个哺乳期的妈妈、一个生病而无法加班的员工的时候,怎么也会想一想成本吧。

这里很多人都有个误解,以为个人打官司成本很大,单位打官司成本就很小,可以忽略不计。

不是这样的。除非你们单位有专门养着的法务职位,否则,就算你们单位有专门的顾问律师,律师帮忙写起诉状、出庭跑腿,都是要向单位拿钱的。一次出庭5000元起,三次出庭一万五。单位也是要出血的。

而且一个劳动者仲裁也算了,如果是三五个劳动者仲裁呢?劳动者可以自己出庭不请律师,三五个劳动者再叠加上一裁二审一共三趟出庭机会,那单位起码得出庭9到15次,那得养几个法务啊?或者是雇几个律师呢?

所以说,单位可能不怕一个劳动者去仲裁,但是当仲裁的人多了以后,那单位多多少少肯定都会有所忌惮的。

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b站一个up主,猪摸摸li,他制作的关于劳动仲裁的视频有一个系列,都非常燃。我本来被仲裁员也是劝得我心软打算息事宁人的,但是正因为看了他的视频,我决定勇敢地为了自己去坚持一次,努力一次,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我努力过了,我都不会后悔,而不是不情不愿地听仲裁员劝了签了和解书,然后自己回家沮丧后悔得不行,又不停在心里责怪埋怨自己的懦弱胆小怂。

以下是猪摸摸li发布的关于劳动仲裁系列的视频:

第一个

第二个

第三个

第四个

第五个

第六个

第七个

第八个

第九个

第十个

第十一个

第十二个

第十三个

第十四个

第十五个

第十六个

这位up主才刚从劳动仲裁打到一审,所以整个一裁二审的流程还没有完全走完,他的视频也会继续更新,如果后面有新的,我会同步更新到这个回答里面来。

那么我继续说回我自己的劳动仲裁。

我既然已经决定了不和解,就做好了准备和单位把官司打到底。因为刚好我被单位辞退了这段时间又没找到合适的新工作,而我在学习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对法律挺有兴趣的,查了一下,我是可以去考司法考试的,所以我更加不会和解了,我会一边复习司法考试,一边跟原单位打打官司,做做司法实践。

如果有留意看猪摸摸的朋友可能会注意到,猪摸摸的劳动仲裁申请上写了,要求跟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自被辞退之日起至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的工资损失。

这样写的话,如果最后法官判决为恢复劳动关系,那单位就怕了,本来想辞退你,结果费劲巴拉整了一圈还辞退不成,不仅如此,还要支付你因为这段时间打官司没去上班而造成的工资损失,正所谓是时间拖得越久,单位需要支付给你的金额越大,这样,单位还敢继续跟你拖吗?

但是这样写申请有个前提是,你这段时间和前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劳动关系是否结束”的状态中,所以如果你真的希望回到原公司工作,那么你这段时间不能去找新工作,也不能买社保,不然你这个申请就会被驳回。

关于这一块知识,因为我也不是法律人,我不太懂,都是向李律师学习的,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李律师,是专门专注于劳动纠纷领域的律师,写的关于劳动纠纷的科普,即独到又专业,跟别的只会把法律法规到处复制粘贴的伪律师不同:


但是猪摸摸的那个恢复劳动关系的申请被驳回了,我自己也是没有这样写,因为我留了一手。我想着,既然单位要和我拖,那我也和单位拖好了,反正我要法考,我和单位打多几次官司,就当做是单位出钱请个律师和我练习出庭实践好了,这样想的话,我还怕打官司的次数不够多呢,那自然就是多多益善了。

所以我保留这个“恢复劳动关系”的申请先不写,因为劳动仲裁是从你离职之日开始一年内有效,所以你如果也想尽量和单位打多一点官司的话,你可以选择先写几个你必胜的请求提交上去,让这个官司先进入司法流程,然后过个半年几个月,你再去劳动仲裁再提交几个请求,例如加班费啊、恢复劳动关系啊这种,比较难裁决你赢的申请,无所谓,咱们目的也不是为了赢,而是为了让单位请个律师陪我们练习一下开庭,你还可以把每一个请求都分一次递交上去,只要没有超过一年有效期,你最多的情况下可以为自己争取到多达15-20次的出庭机会,想想都爽,这法考刚过,实习证都没拿到,竟然就如此身经百战了,啧啧。

还有,我听说个人所得税也是强制交的,下载一个个人所得税的app,打开“纳税记录开具”,然后输入你工作的那段时间,看看公司有没有帮你缴纳个税,如果没有,拿到裁决书之后,记得去税务局要求补缴个税,咱可不能做个偷税漏税的人,对吗?

在仲裁调解阶段我非常孤独,内心非常煎熬。

一方面我本身是个耳根子比较软的人,我是吃软不吃硬的,所以如果原单位跟我好好协商,我也就同意和解算了,毕竟在那里上过班,多少也有感情,何必非要在原单位的企查查、天眼查那里留下一个涉诉记录呢?

但是我前单位实在太骚操作了,竟然派了一个明显不懂法的人过来跟我谈判,自己啥都不懂还威胁我,我就直接无语了。真的,我宁愿原单位哪怕派个懂劳动法的hr小姐姐跟我谈也好啊。我根本就没有义务向那个法盲普法好吗?他不懂就算了,我也懒得跟他说那么多了。

但是那个仲裁员不停地哄我劝我,我因为耳根子软,所以听着听着我就挺烦的,因为对方一直劝一直劝,又催促我当下立刻作出决定,我顿时感到压力很大,我就说我再考虑一下吧。

然后我考虑的时间特别煎熬,我特别不想息事宁人,因为我怕自己后悔。但是我又感觉自己需要给仲裁员一个面子,人家都劝了半天了,我回绝也不好意思。

后来的结果证明了,其实压根不需要因为抹不开仲裁员的面子而同意和解。因为仲裁员压根不关心你的煎熬,不关心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的想法是什么,你的打算是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决定,你在原单位受过多少委屈,这所有的一切,仲裁员压根都不关心。

仲裁员的身份就决定了他只想速战速决去结案,至于当事人有些怎样的苦衷,当事人的利益是否受损,他连听完你的叙述的耐心和时间都没有。

当我在考虑的期间,我感觉自己孤军奋战实在是心理压力太大,我希望请到一个律师帮我代理,这样仲裁员再劝我和解的时候,我就可以让我的代理律师帮我谈,帮我去回绝了。

但是我问了几个,几个律师的意见非常统一,都是让我别较真了,打五折拿和解金结案完事,因为这个案子的标的太低,所以律师们连接案子的兴趣都提不起来。

最后我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根本没有任何人会站在我的立场上去为我争取我的利益最大化,大家都会嫌麻烦事多,只想快点把这个案子结了,压根不关心当事人的情况如何。

看清楚这一点之后,我也清醒了。我不再去试图从外界寻求帮助了,我决定一切都要依靠我自己。

对于仲裁员来说,你这个案子只是他上千个劳动纠纷案中的一个而已。对于律师来说,你这个案子只是他上百个案子里面其中一个标的特别小的而已。可是对于你自己的人生来说,这是你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不为了什么,就为了给自己争口气,没有人帮你,那你就支棱起来,自帮自助,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任何一个外人身上了,谁都不会在乎你的利益得失、你的心情起伏,只有你自己在乎你自己。

这也是我想对自己说的话,我成长了,勇敢过,尝试过,争取过,就足够了。



第二次更:

好了,我已经查到了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了。我把我在公积金中心查到的文件贴出来大家参考一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三十八条规定,单位不依法规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反映情况并作出行政执法申告。

  一、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被申告单位是指用工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申告人是指与被申告单位建立有效劳动关系的职工。

  2、单位不依法规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二是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申告单位以上行为,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告人书面反映诉求情况并经本人签名确认的申告书。

  2、申告人身份证;

  3、申告人与被申告单位依规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凭据(包括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仲裁书、或生效的法院裁决等文书),以确认申告人与被申告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应缴存公积金的时间。

  4、提供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凭据。如无法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或凭据的,须书面说明不能提供原因。

  注:

  1、以上提交的资料必须是原件纸质件,且同时提交二份复印件纸质件,待收件当场核对复印件后,原件交回申告人妥善保管,以备执法过程、或行政复议、诉讼中质证之需(防止可能出现证据无效);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和资料的来源。

  2、申告人可办理委托手续。被委托人可凭委托人(申告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办理。

  3、办理该项业务无需收取行政费用。

看到了吗?仲裁的判决书可以作为资料,但是仲裁的和解协议书不能作为资料!所以千万别答应在仲裁阶段的和解,和解就相当于你自己放弃了公积金这一块的权益了。

我还好,我比较年轻,在上个单位工作的时间也不是很久,如果是那些在单位工作了10几年的职工呢?随随便便听仲裁员的忽悠就签下了和解协议书,10几年的公积金就这么没了?

想到这里,真的很抵触那个仲裁员,他才不会管你的死活,他只在乎他的结案率。


第三次更:

我又看了猪摸摸的视频,其中他提到,他的劳动仲裁在庭前和解的时候,仲裁员问他是否愿意和解。本来他也是打算,如果公司态度好一点,赔偿给足一点,和解也省事嘛。

但是没想到公司方听到他说愿意和解,就以为自己拿捏到了猪摸摸的弱点,找律师写了一份和解协议书给猪摸摸,上面一个字都没谈公司要给劳动者的赔偿,反而要求猪摸摸把他b站的在职期间上传的、无论和劳动仲裁有没有关系的视频都给下架,否则要向猪摸摸索赔巨额赔偿。

我看到公司这一番厚颜无耻的操作也是无语了,这叫和解协议?哪里有一丁点和解的诚意?明显就是为了激怒惹恼劳动者才写出这样一份和解协议书,他是不是觉得劳动者都是白痴,脑子有坑,才会自愿签订这样一份明显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的“和解协议”?

我觉得真的,所有的资本家都是一副嘴脸,因为我的单位也是如此。

首先,是对方求我和解,不是我主动要和解。我稳赢的官司我为什么要和解?我还要赔偿金额打五折和解?我脑子有坑?

对方求我和解,如果赔偿金额给足,态度良好,我看在以前在单位上过班的情况下,也不是不可以和解,我也选择息事宁人算了。

但是,我单位明显脑子有坑,过来跟我谈的人,竟然威胁我,说给我打五折和解,如果我不同意,单位会聘请律师跟我把官司打到底。

听听,这是像求我和解的样子?好大的口气。你把官司打到底我就应该认怂害怕?

我当即翻他一个白眼,一句话都懒得跟他多说,在心里推翻我的和解决定,我也不和解了,大家一起打官司就好了嘛,打到最后,要么你还是要给钱,而且判多少给多少,没人跟你打五折。要么你赖着不给就强制执行,让单位法人尝一尝做老赖的滋味吧。

所以我也有一句话送给用人单位,如果真的有和解诚意,就好商好量地哄着劳动者和解,毕竟劳动者是原告你们是被告,没听说过被告求着和解还要威胁原告的,这不明显就是激怒原告以求和解失败嘛,你这个态度谁跟你和解啊?

本来和解的话,劳动者已经放弃了很大一部分权益了,和解书一签,社保和公积金,甚至包括个税都无法再追缴。

可惜并不是每个单位都懂这些,懂的单位也不会犯激怒原告这种低级错误。



第四次更:

请注意,如果需要委托律师的,在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书的10天之内就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所以,不想自己去操作的、嫌麻烦的劳动者,建议在提交仲裁申请之前就找好律师,因为如果你仲裁申请都递交上去了,临开庭了再找律师的话,一个是有可能会超过授权委托的时限,那你就无法委托律师了,另外一个就是你递交的东西没有经过律师的审核,有可能会造成应该写上去的请求事项没写上去,证据不足的情况。找到好的律师的话,是可以帮助你争取到更大的合法权益,但是律师费也挺贵的,所以如果钱不多的情况下,能尽量自己来还是自己来吧。

另外一个就是,如果你需要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需要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书面提交给仲裁委,如果逾期了,则会另案处理。

如果你变更或者增加了仲裁请求的,那么仲裁委会把你第一次递交的仲裁申请合并你这一次递交的仲裁申请一起处理,但是这个仲裁的递交和受理时间就会按照你第二次递交仲裁申请的时间来算。所以如果有变更或者增加仲裁请求的事项的劳动者,需要注意留心看你请求事项的仲裁时效问题,有可能你第二次递交仲裁请求之后,对方律师会以你“递交仲裁申请的时候已经过了劳动仲裁时效”的原因来辩驳,你的请求就得不到支持。


第五次更:

up主无聊的高大东又更新了。

原因是有一个小公司的一个牛逼的hr,言语威胁劳动者。

hr说“不就是不服被人解雇吗你?你可以这么玩,你就看看你接下来能不能找到工作就行了,好吧。”

“你别得罪我,还好你得罪我就不是这么说。”

“随便一个同行群,500人以上,十个八个,我看你在广州怎么找工作,在佛山怎么找工作?”

我听了都觉得好怕怕,这个hr小姐姐势力范围未免也太大了,一个群500人,十个群5000人,都听她一声令下的号召,让该劳动者在两座大城市失业社死,广东省的省委书记势力范围都没她的大吧?

详情请看:

而很多人之所以担心害怕,就是因为许多人告诉他说,入职下一份工作会有“背调”,如果被下一家公司知道你仲裁了上一家公司,那么会影响你找下一份工作。

怎么说呢,说这种话的人,应该要么就是自己胆小认怂,自己暗暗吃了亏,但是又见不得别人通过法律途径拿回了钱,所以怂恿别人也认怂吃亏,别去拿钱,从而显得自己没那么亏。

不然,都被违法辞退了,他胆小认怂了,但是别的同事却硬杠拿回了补偿,那他心里会平衡么?

要么就是既得利益者,也就是自己就是在干着一些非法雇佣和解雇的资本家,和资本家手下的hr,所以他们当然不愿意有人去跟他们打官司要钱啦。

关于劳动仲裁是否影响下一家公司背调的问题,请看up主无聊的高大东的这个视频:


第六次更:

猪摸摸又发布了1个视频,他的第17个视频:

注意猪摸摸视频里面发出的警惕信息,千万不要私下跟公司谈和解,如果你提出,只要给我多少多少钱,我就不去告公司/我就不闹事了等信息,公司完全有可能会对你录音,并以此为凭据来起诉你敲诈勒索。所以,即使要和解,也要通过仲裁庭或者是法院和解。

之前sz的hw有一个员工就是因为被公司告敲诈勒索,在看守所呆了大半年,虽然最后出来平反了,也获取了国家赔偿,但是相信大家都不想吃牢饭的吧,所以记住,千万不要私下谈钱和解!!!!!!!

我自己的劳动仲裁开庭了,我对我自己在庭审现场的心态和情绪表现打满分,因为我很冷静,很淡定,没有心脏狂跳,也没有腿发抖,因为我已经有心理准备知道前单位肯定会各种说谎,说各种有利自己的话。但是我这次开庭还是有缺陷的,我自己认真复盘了一下,对我今后的开庭是有经验上的积累。

第一个就是,我自己没算好或者是算错了的赔偿金额,开庭的时候我原本以为仲裁员会给我当场纠正,但是我想错了,原来仲裁员才不会管我怎么算错了呢,他只会让我当庭自己算。

大家都知道,写仲裁申请,请求要尽量多写,甭管是否会得到支持,你都写上去,写得多对你自己更有利,如果漏写了那就不好了。

所以我当时是写了5条仲裁请求,但是其中有2条仲裁请求由于开庭之后确认的劳动关系的时间跟我以为的有差异,所以这两条请求的金额也要相应变更,但是我在庭审上没有带计算器,我也以为庭审上不能拿手机出来算,所以庭审的时候比较懵逼,就算了一个错误偏少的数额上去。我当时庭审完毕之后还没有对庭审笔录签名,我问了书记员是否可以更改,书记员表示不可更改,但是我可以再提交一份书面的补充说明给他。

我后来提交了补充说明了,但是我现在收到了仲裁裁决书,结果很明显地表示,这个补充说明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所以我的经验告诉大家,在庭审的时候最好带上白纸和签字笔,还有计算器,有什么金额错误的,当庭打草稿算出来(当然,如果你能够找律师帮你把仲裁申请书看一遍,让律师帮你修改的话,应该不会出现劳动关系时间计算错误这种问题),不要等事后再去提交补充说明,当庭能改的要在书记员打字的同时当庭修改,事后的补充说明约等于无用。

我的仲裁裁决书已经收到,虽然由于我的计算错误和在庭审的时候给出错误的金额导致赔偿金少了一部分,但是事已至此,我就当做买了个教训,现在我就是等看公司15天之内是否上诉,当然,我也可以就此因为不服这个裁决而上诉,不过我觉得没啥必要了,因为我最近比较忙着复习法考。

如果公司不上诉了,我就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公司还上诉的话,那我就考虑是应诉还是反诉它了。

不过我觉得我的前单位应该不会上诉的,因为我的前单位太懒了,前老板恐吓我说会请律师打官司打到底,其实压根就不舍得请律师,连任何证据材料都没准备,开庭就靠一张嘴哔哔,结果毫无疑问的,就输了官司。

如果起诉的话,舍不得请律师的他,还要自己去准备起诉申请书,他才懒得搞呢,所以大概率是不会起诉的。

有消息我会再更新,让我们拭目以待。

如果没有起诉我,我等15天之后需要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我也会分享相应的强制执行的经验给大家。


第七次更

我已经在网上提交了起诉劳动纠纷的立案了,为自己的勇敢而欢呼!!

本来我也想息事宁人算了,但是我转眼又想,我缺的是钱吗?不,我缺的是直面冲突的勇气和庭审经验,我缺的是挺身而出的力量和精彩的人生经历!我不想再做一个遇到冲突和事情就想方设法地躲避的人,我不想害怕,我不想看不起自己的懦弱,我哪怕这一趟起诉也拿不回那算错的一部分钱,也没关系,我就是要这次经历!我来过,我见过,我征服过!这才塑造了我的人生!

将来的每一天,不论是我的家人还是我的朋友遭遇到侵权,我都可以用自己这次勇敢的经历鼓励他们努力去维权!

没有人可以欺负我,因为我不是一个懦弱的人,我是一个勇敢的、不怕事的、硬杠到底的人。

对那些因为害怕麻烦而不想打官司的人,我想说,其实不麻烦,最麻烦的部分无非就是准备仲裁申请书和证据目录清单,我大概花了3个小时就可以完成这个部分了。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准备民事起诉状,我只花了2个小时就完成了。

而且现在起诉还可以在网上申请立案了,我压根连法院都不用去,没准还能够网上开庭呢,到时候我就省得跑了。

所以需要自己做事的时间真的很少,更多的时间都是等待而已,而且我知道法律一定会给我一个公平正义,我不怕等待,谁也不是指望着那点赔偿金过日子的,等等无妨。

我现在心态已经成熟多了,对比我之前申请仲裁之后被仲裁员拼命劝我接受调解的时候。

看,这就是成长啊!谁都无法代替我成长,唯有我自己亲身经历!

我也是耳根子软,很怕别人催我劝我缠着我。不过现在,我已经改变了,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耳根子软听不得别人劝的我了!

我有勇气拒绝一切劝说和调解,我有勇气面对一切庭审和仲裁!

等一审立案开庭后我会继续更新!希望可以为胆小怕事的你带来为自己争取的勇气!

我们一起加油!!!


再加更一下。

评论区总是有人说,仲裁了,起诉了,有记录,怕对自己有影响,背调会调出来,影响自己前途。

我有点无语,你的意思难道是,打过官司的人就从此找不到工作了?

你们可以去b站搜一个叫“游戏人间的如果”这个up主,这是一个女孩子,她因为消费纠纷,一次性起诉了五家超市。

我就想请问,你宁愿认怂也要保持你没有官司记录的背景,你连自己的勇气都无法拥有,你拥有一个没有官司的背景有啥用呢?

你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不敢去维护,美名其曰保持自己背景的清白,请问,你的清白背景值几个钱?

人一生中遇到纠纷的事情多了去了,除非你英年早逝,否则,你大概率遇到官司。

不然,法院每年的案子堆得结不完,这些案子都是哪里来的?

劳动纠纷只是众多纠纷中的小小一个而已,没有任何记录是只针对劳动纠纷,不针对其他纠纷的。

所以,如果一个公司说因为一个人有过官司的记录,就不聘用了,是不是意味着他只能去幼儿园请童工?

再说,一个公司会因为你合法维护过你合法的权益而不聘用你,是不是意味着这个公司准备对你做一些不合法的操作?

我觉得,如果你真的很怕事,怕这怕那的,那你就认倒霉呗,天底下不公平不正义的事多了去了,你自己的权益你自己都想放弃,那我当然也不会说什么,随便你,反正又不关我的事。

但你没必要在评论区恐吓别的人,你自己认怂就偷摸躲起来认怂就算了,因为自己的胆小而不敢争取利益,所以希望有更多怯懦的人可以陪伴自己,以免自己的行为看上去尤其懦弱,这样真的好吗?

我就想问你,这么胆小怕事,公司不找你这种人来随意欺负,难道会找刺头们吗?

你以为资本家会看在你善良懦弱的份上就主动给你升职加薪加功进爵?

错了。

人们往往会柿子捡着软的捏,你越是好欺负,越容易被欺负,我以前善良顺从的时候,有人会因为我善良顺从就不欺负我了吗?

如果公司会因为我善良顺从而不欺负我,我也不会被违法辞退了啊。

反而你越是凛冽不可侵犯,界限分明,别人越会尊重你,不敢欺负你。


加更一下。

评论区有人说可以举报公司逃税偷税漏税。

是的,如果你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线索,就可以去举报,而且如果实名举报的话,由于你的线索帮助了国家挽回了流失的税金,国家还会给你奖励。

放心吧,国家会为你保密的。

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

进去之后主页滑到最底下,选择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看到底下的说明


很多人提到了补缴社保的问题,因为公司一般不会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我去税务局问过,如果需要补缴社保,需要你有你每个月实际工资的工资条,且有公司盖章。

或者是公司公账给你银行卡发放的工资流水。

最好是你自己在提起仲裁申请的时候,其中写上一条,“申请确定月工资标准为xxxx元每月”。

如果你的仲裁申请书没有这一条,而且你收工资又是私人转账的话,那么你的工资标准将会得不到认定,然后你只能按照最低基数补缴社保。

这是一个坑,只有自己尝试过才知道如何避坑,很多人并不知道需要认定自己工资标准的证明,就只能按照最低基数来补缴了。


申请强制执行之前,需要再回去仲裁委拿送达回执证明。证明你的裁决书已经生效了。


我的强制执行已经立案了。


加更。

不知道为啥会有人怕自己名字跟官司扯上关系?你是原告又不是被告,被告都不怕你怕啥?

别怂。

我自从这次劳动仲裁之后,又当了两次原告,把我以前充值的预付费卡跑路的商家和个人都起诉了。

还帮我朋友起诉了一家跑路的培训机构。

感谢这次劳动仲裁给我带来的司法经验和勇气。

我变得非常有法律意识,以后遇到任何事都不怂了,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执行款已经到位了哦。总耗时7个月不到。


钱已经到我的银行账户上了哦。明天去开庭跑路商家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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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啊,我是说如果,你可以随便和人借钱,当别人要你还钱的时候需要走一个一到两年的流程,如果对方怕麻烦这钱就不用还了。你会不会怕和别人借钱?

我相信,你会借钱上瘾,而且会变化各种方法和各种人借钱。你会变换不同的圈子,不断认识新朋友,同时向他们借钱。

出于成本收益考虑,你不会借很多,很快就会发现某个区间的钱放弃率最高。

比如当你个他人借200-3000元时,对方很大几率会因为怕麻烦而不要这个钱了,只是和你断绝关系。

你就会想办法借这个数的钱,别人走流程和你要你就还他,毕竟还有那么多人等这你去认识,去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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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

因为目前流行的做法就是,欺压100个员工,可能只有3、5个去较真儿仲裁,仲裁在各种证据模棱两可的时候,员工又很难赢,最终可能就只有1、2个员工能赢,而赢了,目前大多数情况,顶多也就是把应该支付给员工的钱支付了(有惩罚性罚款的,有,不多);

所以,你可以看到,大多数员工遇到这种事情有多少比例的人选择忍气吞声,就知道雇主有多大比例害怕劳动仲裁了;大部分报道出来的极端个例仲裁成功的普通劳动者看了喊爽的报道,你就可以想象,仲裁成功一次就能上热搜的程度,日常仲裁有多难了;

关键的驱动力是: 即使员工仲裁成功,雇主顶多就是把该付的钱付了,这就无形鼓励了雇主基本不需要怎么担心仲裁,反正没损失,不欺负白不欺负,欺负了不白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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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怕的公司是因为无知

仅就深圳而言,因为其他城市没仲裁过,不知道政府对企业的态度。

我老婆就搞过劳动仲裁,估计是他们公司第一个敢于发起劳动仲裁的人。最后他们公司赔偿了我老婆5万多,之后他们公司就被深圳各种机构调查,查员工社保、查加班、查各种劳动违法行为。他们公司在我老婆闹了之后最明显的改革是把员工的社保都按照工资比例缴纳,以前是按照最低缴纳的;并且规范了加班制度,不再搞强制无偿加班。

很多人一整就说资本家很聪明,既然敢违法就不怕你闹,我以前也是这个想法,但是经过我老婆这件事之后才知道很多公司高层就那么回事,不仅不懂法也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他们敢于违法不是因为他们聪明而仅仅是无知,以及政府对于企业的宽容。

他们公司在深圳有几千员工,也不算小公司了,我老婆最开始去政府部门申诉的时候,他们竟然不接受政府的调解,就是不见、不处理、不跟进、不沟通,连门都不让进。负责这个事的办事员就帮忙上升到仲裁庭,第一次开庭他们公司直接缺席;第二次不知道什么原因派代表上场了,我老婆拿了几百页的材料,列举了公司违法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证据。而对面竟然无任何准备,毫无疑问是他们公司败诉了,那边的公司代表直接开大,各种哭诉,意思就是都是打工人何苦为难打工人。作为劳动仲裁的强势一方的公司精神崩溃嚎啕大哭,弱势一方员工据理力争不卑不亢,小说都敢这么写。

估计他们公司也没想到会有人这么刚,真有人不怕耽误时间去上仲裁庭。最后他们公司选择和解赔钱了事。

从收集证据、整理材料、去政府投诉、上庭都是我老婆一个人完成的,全程我没参与,耗费了巨大的时间精力。从经济上讲她和公司是双输,有这个精力去新公司报到,这几个月5万也赚出来了。当然了支撑她维权的动力也不是金钱而是对公司的怨念。

他们公司不仅赔钱还被各种部门调查,估计已经上了相关的名单,上级有任务的时候就会去他们公司调查一番,他们公司还要给员工补缴社保。但是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是好事,我老婆这么一闹,其他人的待遇和工作氛围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知乎上充斥着两种人,一种人是精神资本家和资本家,他们帮资本家说话,欺骗劳动者不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策略就是算经济账,你去仲裁,对于你个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因为你很难再找同行业的工作,其次投入的时间精力同收益来看也不成正比,如果遇到不负责任的部门搞地方保护主义,你的合法诉求就得不到响应。

另一种人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希望有人能站出来跟资本家刚正面,这样自己什么都不用损失就能得到之后的各种好处。所以片面强调劳动仲裁损失不大,成功率高。


我这里说下,到了仲裁庭对于个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这也是企业有恃无恐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如果敢跟公司对线到这个地步,基本上也就被行业封杀了,再找相同行业的工作也难了,而且也不一定就能赢,劳动仲裁对于个人来说胜率是比较低的,聪明的企业会用各种办法规避。

但是一般企业的管理层和PR部门有点脑子都不会闹到劳动仲裁这一步,因为一旦企业被证明违法,执法部门也不是吃素的,别的城市不知道,深圳这边会对企业展开各种调查。所以说企业不怕劳动仲裁绝对是假的,他们怕的要死。如果哪个企业敢说自己不怕,不是虚张声势就是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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