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答的答主已注销,这是他的回答和文章整理:
我发现之前那样答题很不妥,所以重新写过一遍。如果您是因为我之前的回答而点赞、感谢、收藏的话,我会以文章的形式将之前的回答发出去。
先来回答最后一个问题。
首相问答,我更多称之为“首相质询”,是因为它是下院例行口头质询的一部分。每个星期三从中午12点到12点30分,首相都会进行长达半小时的问答时间。只有经过随即抽选的前15个质询会印出来。
大多数的问题都是以“首相是否愿意列出今日的公务行程”这样的格式提出的。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
这就是英国议会的一项传统和规矩,在很早以前(至少是30年),当时首相在质询的时候会把特定的问题移交给相关的主管大臣回答(如果这个质询内容属于这位大臣的职责范围的话),那么这样一来,质询的议员就失去了口头质询首相的机会。虽然说首相协调着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大臣的任命和免职等,但相对而言,很少事务是专属于首相而无需部门大臣负责的。
正因为如此,提交办公室的书记官们想出了上述“以防移交”的问题:询问首相今日的行程、首相是否愿意造访某个地区。到后来,玛格丽特·撒切尔就任首相后就明确表示不会转移问题,继任的梅杰、布莱尔也是如此,布朗、卡梅伦到现在的梅姨依旧沿袭着这样的惯例。
看过网上视频的小伙伴们一定很熟悉,下院会议厅内每到首相质询环节时就血淋淋的一片。
如同部门质询时间开始一样,议长会叫起第一位发言的议员,这位议员会站起来对着议长说(下院所有的发言形式上都是对议长的):“一号,议长先生。”这个一号实际上就是“首相是否愿意列出今日的公务行程”的简称。紧接着就是首相的标准回答,如“今早我与大臣同僚们以及其他人士开了些会……稍后我还会再开一些类似的会议。”当首相回答后,这位议员就可以询问首相任何只要是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追加质询。首相在回答完这些质询后,议长会随机叫唤其他在随机排序中胜出的议员来提问,中间也会穿插其他后座议员(这也是为什么有些议员会站起来)。
如果反对党领袖(我们亲爱的科尔宾同志)站起来,议长便会叫唤他的名字。一般来说,反对党领袖有6个问题的配额。
首相质询时间的问题组成,往往混合了支持与批评。而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首相和反对党领袖的唇枪舌战。当然,现任的首相拥有制度上的优势,毕竟质询从头到尾都是以她为中心,而反对党领袖却只有6次进攻的机会。另外,首相还可以利用本党的议员的问题为基础,从正面向观众呈现政府的政策和政绩。
有许多人都抨击首相质询的现场过于吵闹。但指望500多个持相反意见的人安安静静地挤在一个房间里,肃静地听着极具争议性的议题,简直是天方夜谭。
另外,大家可能以为首相质询都是临场上阵,没有稿子。
事实上,不论是首相质询还是其他大臣的质询,质询的内容都是提早一个星期就会让主管大臣知道。一般大臣上场前都会跟文官开上几次吹风会,探讨质询中可能出现的状况。大家都可以看到首相参加质询的时候手中都会有一个很大的文件夹,就连后面一排议员都是拿着文件夹(上面这幅图除外)。这些文件夹都是“救生包”,里面装满了针对质询所作出的回答,包括针对质询的原因、大象陷阱、正面攻击与防御、关键的数据等等。而反对党的影子内阁也会同样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反击执政党。
回答了最后一个问题,该回答第二个问题了。
其实英国议会有什么传统或规矩,这个问题过于广泛。众所周知,英国是一个充满着惯例的国家,其权力中心亦是如此。
我可以说一些比较“神奇”的传统和规矩。
很多第一次看下院质询或辩论的视频都会注意到,时常有议员站起来又坐下。这个是议会的传统之一,被称作 Catching the Speaker's eye 。
在下院,只有议长才能决定哪位议员可以发言。而不论是质询还是辩论,议员发言的顺序是事先确定下来的,那些没有在发言名单上的议员如果想发言,就会在其他议员发言完毕后的一瞬间站起来示意议长请求发言。虽然首相质询的时候可以看到有许多议员争着提问,但事实上如果使用此种方式获得发言机会的情况少之又少。
一个法案是都可以通过,是取决于议员所作出的表决。现在的表决方式分为两种,先介绍一下第一种方式。
第一种表决就是口头表决。举个例子,当一个法案进行二读表决的时候,议长会站起来说:
The Question is, that the Bill be read a second time. As many as are of that opinion say Aye -
然后支持的议员会说:
Aye~~~
议长又问:
- of the contrary No.
反对的议员会说:
No!!!
议长就会根据双方声音的大小来决定法案或者其修正案是否通过。然后宣布:
The Ayes (or Noes) have it.
不过以上我所举例的,一般都是毫无争议地通过,这种表决现场一般就几个昏昏欲睡的党鞭和议员。
第二种表决方式就是分组表决。
一些火爆的表决现场,例如之前的“大废除法案”[European Union (Withdrawal) Bill]委员会阶段审议的时候,当时法案的第七修正案非常关键(怎么关键我也不知道)。赋税委员会主席(这个我稍后再讲)也是过了一遍上面的流程,然而两边议员的声音势均力敌,每位议员都在撕心裂肺地大声吼叫。这时,主席(在这个时候的角色相当于议长)会叫:
Division, clear the lobbies.
整个威斯敏斯特宫,包括保得利大厦、餐厅、酒吧等地方,都会响起紧促的铃声。然后议员们有八分钟的时间去投票。
怎么投?
数人头。
在下院会议厅的两侧,分别有个“表决厅”。在执政党一侧的叫“赞成厅”,反对党一侧的叫“反对厅”。
在宣布分组表决后2分钟,议长(或主席)会再次走一遍口头表决的流程,以确定两边还是有分歧。然后他就会指定计票员,计票员通常是双方各两位党鞭,当然任何议员都可以当计票员。
The Ayes to the Right, the Noes to the Left: tellers for the Ayes, Mr A and Mr B, tellers for the Noes, Mr C and Mrs D.
当议长(或主席)讲完上面的话后,表决继续。这里说明一点,同一阵营的计票员会分别去“赞成厅”和“反对厅”计票。这些计票员站在门厅的门口,然后其他议员一一从他们前面经过,开始点算人数。门厅内会有书记官,以记录下议员的名字,表决名单在第二天会发布到网上。没有担任计票员的党鞭,会鼓(wei)励(xie)本党的议员作出“正确”的选择。
八分钟后,议长(或主席)会叫
Lock the doors.
门卫就会把门厅的大门锁上,还未投票的议员就不能进入。计票结果在随后会汇报给坐在议事桌胖的书记官,书记官会将表决结果汇总,写在一张纸上,交给胜方的一位计票员。然后就出现以下的画面:
四位计票员站在权杖前,最靠近反对党一侧的计票员会拿着表决结果向院会(或全院委员会)宣布,站在反对党“发言箱”的书记官会将表决结果从计票员手中拿给议长(或主席),然后议长(或主席)会再次宣读表决结果,然后确定法案(或修正案)是否通过。
分组表决从开始到结束要花费12到15分钟,过程及其漫长且痛苦。
上院的表决和下院大体相同,但Lords喊的不是Aye或是No,而是Content或者是Not content。当一个法案(或修正案)提付表决时,议长就会说:
As many as are of that opinion will say “Content”.
Lords:Content
The contrary “Not content”.
Lords:Not content
议长根据双方声音的大小,决定法案(或修正案)是否通过,
I think the Contents [Not-contents] have it.
如果双方的声音都同样大小,那么议长就会说:
Clear the bar.
然后Lords开始投票。和下院差不多,上院会议厅两旁也有门厅,一个叫执政党一侧的叫“满意厅”,反对党一侧的叫“不满厅”。但要注意的是,赞成的Lords会由御座旁的大门进入“满意厅”,而反对的Lords就会经由上院大门(栏杆一侧)进入“不满厅”。
当提出分组表决后,双方有三分钟的时间来任命两名计票员,如果计票员任命没有达成,那么分组表决就会取消。
大约三分钟后,议长会再次提付表决。如果双方依然没有达成共识,议长会继续进行表决
The Contents to the right by the Throne, the Not-contents to the left by the Bar.
八分钟后,门卫将门厅的大门锁上。最后,书记官会将表决结果交给胜方的一位计票员,计票员又将表决结果交给坐在羊毛袋上的议长,议长向院会宣布表决结果:
There have voted:
Content: —
Not-content:—
And so the Contents [Not-contents] have it.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委员会要和特别委员会区分开来。一项公共法案不论在上院还是下院,其三读程序的第三个阶段都会是“委员会阶段”。法案一旦完成二读,就会送至委员会进行针对整个法案的仔细审议。可能送到的委员会种类有公共法案委员会、全院委员会、特别委员会。而大家刚才看到的视频,其实就是“大废除法案”的委员会阶段,由全院委员会审议。全院委员会与院会不同的是,主持会议的不是议长,而是作为副议长的赋税委员会主席以及其两位副主席主持。在主持会议的时候,主席并非坐在议长座上(院会进行的时候议长和其它几位副议长才坐在议长座上),而是坐在议事桌书记官(这是他是缺席的)的座位上,而且放在议事桌上的权杖在这时会放到桌下的托架上。
黑杖全称是黑杖传唤侍卫(Gentleman/Lady Usher of the Black Rod),其所管辖的部门要负责典礼以及在议会安保主管的主导下,处理一些包括交通在内的安保事务。注意,黑杖是上院职员。值得一提的是,现任的黑杖Sarah Clarke 是650年来首次由女性担任这个职位。
黑杖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在国会开幕大典上去下院传唤MP觐见女王。以下这个视频是上任黑杖David Leakey在2017年国会开幕大典上的表演。
这个仪式其实就是代表着下院言论自由的权利不受皇权侵犯。这源于1642年查理一世进入下院企图逮捕 Hampden、 Pym、 Holles、 Hesilrige 和 Strode,下院对这种行为感到非常愤慨,然后……查理一世的下场大家也是知道的。
这个仪式其实在其它英联邦国家也有,例如前几年澳大利亚国会开幕大典的时候,参议院的黑杖也是用黑杖去敲众议院的玻璃门。
英国议会还有很多其它的传统和规矩,例如财政预算案辩论是由赋税委员会主席主持,枢密院成员还有一些特定的人士可以坐在御座前的台阶上观看上院会议,想要抢座先要做祷告,议长被选出来的时候是被推上议长座的……数也数不完。
关于英国议会,特别是议会的运作是一个非常庞大的问题,所以我想用我之前发表的一篇文章来简单地回答一下。
谈到英国议会,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嘈杂的氛围、拥挤的环境以及互相扯皮的议员。然而这仅仅是对 PMQs (首相质询时间)的一种刻板印象。的确,在许多时候人们关注到英国议会就是因为首相质询的场面与想象当中英国贵族的优雅与稳重形成极大的反差,而且还充分体现出“自由”与“民主”。然而,你真的了解英国议会吗?
许多人认为英国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事实却并非如此。实际上,英国议会由三部分组成:君主、上院和下院。这一点可以在一项法案的开头充分体现:
BE IT ENACTED by the Queen’s most Excellent Majesty, by and with the advice and consent of the Lords Spiritual and Temporal, and Commons, in this present Parliament assembled, and by the authority of the same, as follows:—
(由 @冬天与春天的长路 翻译:经圣明女皇陛下御准,经由灵俗上议员、本届庶民议员谏准,陈列如左:)
换句话说,任何一项议会法案都需要由这三方面的同意才可公布施行。由于理论上君主在议会当拥有完整的权利,所以英国议会也称为“君临议会”或“女王会同议会”(Queen-in-Parliament)。
众所周知,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这与议会的发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英国议会作为全世界最古老的议会之一,其前身的前身的前身的前身贤人会议可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其后逐渐发展成为大议会和御前会议,在这期间英国发生了划时代的大事——1215年英格兰国王约翰被迫签署《大宪章》,成为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大议会也逐渐发展成为英格兰议会。一般认为,在1295年由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召开的“模范议会”被认为是现代英国议会的雏形。
原本英国议会的前身们是一院制,直至爱德华三世期间,英格兰议会才分为贵族院和平民院。在这之后英国经历内战和光荣革命,特别是《权利法案》的颁布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1707年5月1日是《1707年联合法》生效的日子。这一天,苏格兰议会与英格兰议会合并,成为英国议会的前身——大不列颠议会。也是在这期间,上院凌驾于下院的状况开始改变,下院逐渐获得更多的权力。也是在这期间,安妮女王作为英国历史上最后一位行使否决的君主把《苏格兰民兵法》给砍掉了。九十四年后的元旦,《1801年联合法》生效,也是在这一天,如今我们所看到的现代版英国议会正式成立。进入20世纪,英国的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首相和内阁大臣悉数由下院议员出任、上院世袭议员被取消资格、上院被剥夺长时间搁置财政法案的权力……直到今天议会改革的步伐依旧不会停止……
大概讲完英国议会的发展史,接下来就是来介绍一下有“威斯敏斯特动物园”之称的下议院。从字面上看,英语“下议院” “House of Commons” 直译为“平民院”,这是英国议会当中唯一一个经民主选举产生的部分。相比于上院,下院拥有更多的权力,例如分别在1911年和1949年通过的《议会法》就赋予了下院在两院立法时僵持的情况下强行将法案通过并递交女王御准的权力。至高无上的立法权也使得下院被人们戏称:“下院除了不能使一个女人变成男人和使一个男人变成女人之外,能够做一切的事情。”此立法外,下院还有监督政府工作、辩论、审批政府的开支与收入等。
下院是英国议会乃至英国政治的权力中心,除了表现在立法方面外,还体现在与政府的关系上。
根据《2011年议会固定任期法》,下院议员每五年改选一次,或者首相可在获得下院的同意之后建议君主解散议会提前进行大选。大选后在下院占据最多席位的政党成为执政党,按照惯例,君主会邀请该党党魁出任首相并组建内阁。所以,英国的首相和内阁成员大多为下院议员。这也反映了内阁实际上需要对下院负责。另外,在下院占据第二多席位的政党将自动成为官方反对党,或者称之为“女王陛下最忠诚的反对党”。官方反对党也会组建一个“影子内阁”,其成员与内阁大臣一一对应。
如果说下院是动物园,那么上院就可以看作一个“皇家植物园”。
英国议会上院的全称是“与会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议会之受尊崇的灵职与俗职们”,由此可见。上院议员分为“灵职议员”和“俗职议员”。所谓“灵职议员”就是25位英格兰教会的主教们,而“俗职议员”指的是拥有终身贵族或世袭贵族身份的议员。目前,上院共有791位议员,其中有676位终身贵族和90位世袭贵族。两院议员加起来共有1441位,为世界上人数第二多的立法机关,仅次于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些议员皆由君主任命产生,任期终身。
不论是在立法还是监督政府方面,上院的权力远小于下院。立法方面,上院的权力受到极大的限制,例如上院不得驳回下院通过的法案、不得提出或修正财政法案等。而上面所提到的《议会法》也让上院失去与下院抗争到底的基础。但这并非代表上院完全是“一辆马车上的第五个车轮”。上院相较于下院,更加是一种精英政治的体现。上院议员虽非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但其成员多在各个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他们会利用自己的经验去判断下院所做的决定是否符合国家利益与前途,以此去制约泛滥的民意。这也是我们所看到的,上院的大部分立法工作都是在不断对法案进行修正。
平常人们所见的英国议会只有上下两院,以至于许多人都将君主排除在议会外。然而,正如开篇所讲,君主也是议会的一部分。每年五月,女王都会出席议会开幕大典并发表“御座致辞”,概述政府来年的立法规划,这一举动可视为召集议会。而在每次大选前都需要君主解散两院。这样形式上的领导也代表着君主是议会的一部分。大家可能有这样的一个误解——君主立宪制下的女王无权否决议会的法案。非也,事实上并没有法律约束君主形式否决权,只是其出于政治中立的原则没有使用这项权力。
议会作为英国政治的中心,自其诞生以来伴随着英国的发展,也一次次影响英国的前途与命运。当前,英国正处在漫漫的“脱欧”路上,议会又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参考:维基百科、《议会是如何工作的》、《英国议会往事:议会不是一天开成的》;
特别感谢 阎照祥教授、赵同学、法律民工严先生。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