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民国初年的政治混乱和社会失序,国民党借鉴俄国布尔什维克党革命的成功经验,以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符号为号召,在苏联顾问和共产党的有效协助下,通过革命党这一严密、高效的组织系统渗透到社会基层,将农民、工人以及其他城乡平民都动员起来,参与一场社会大革命——国民革命和北伐战争,1927年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
国民政府通过高度动员的政治体系进行社会整合,建立以党治为核心的政治霸权秩序,不仅是社会的中心部分,而且其边缘地带也被调动起来,企图以此克服民国初年以来一直存在的权威危机和权力危机。
应该说,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在这一目标上取得了部分成功。在克服权威危机方面,国民党以三民主义为意识形态的统摄符号,强化政权的道统资源,同时沿承孙中山的“军政、训政、宪政”三程序说,在训政期间由国民党代替国民治理国家,将军事合法性与现代合法性结合起来,实现了北洋政府所一直没有完成的权威的理性化、世俗化转移。
国民政府在城市扩大了自己的合法性资源,一批技术专家与知识分子被吸收进各级科层组织。在克服权力危机方面,国民政府通过军事和政治的两手将权力与资源逐渐从地方收归到中央,加强中央集权的凝聚力,尤其是蒋介石作为国民党领袖的权力中枢地位。
另外在清党分共之后,国民党割断了自己与社会革命的联系,政治权力自上而下渗透、扩张到民间社会的各个层面,一度相当活跃的中产阶级和知识群体的活动受到严格限制,商会、工会等中间组织名义上还具有法人地位,但在国民党与政府间接或直接的控制干预下,已失却了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力和支配权。
我们已经知道,在现代化政治发展的早期水平上,当权力的分散实现了摧毁传统政治秩序的使命之后,必须不失时机地使权力重新凝聚化,建立具有现代导向的、高效有力的中央政府。从这个意义而言,全能主义政治在20世纪中国的出现不无其历史的合理性。
然而权力的集中并非政治发展的终极目标,亨廷顿指出:“由于革新政策所引起的社会和经济变化,将导致新集团要求进入政治体系并要求扩大体系的容量。在第三阶段,即现代化后期,体系的扩大将可能促成体系中权力的重新分散。”
这就是说,全能主义政治只是政治发展的一个过渡阶段,随着社会革命的成功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它必须逐步退出社会领域,缩小政治控制的力量和范围,同时扩大政治参与,将被社会发展动员起来的各种利益群体容纳进制度化的政治体系之内。这也是孙中山从训政过渡到宪政的基本政治理想。
然而,国民党的全能主义政治却在权力的凝聚与分散两个层面同时犯了错误。首先,在国民政府统治大陆的22年中,其行政权力的集中化、分层化、制度化始终没有彻底实现。国民政府的合法性权威长期面临着严峻挑战,起先是国民党内部的地方军事割据势力,随之是来自日本的大规模的入侵,最后是中共的武装革命运动。
许多历史学家共同认为,国民政府的真正版图,不出长江下游一带,其他各省只是“奉国民党正朔”而已。
由于国民政府更偏重于从地方收缴权力,而不注意决策的分层化,因而在中央能够控制的权力网络中,大小决策过于集中于行政中枢,尤其是蒋介石个人手中,造成底下各层权力普遍性的效率匮乏。
同时,尽管立法与行政机构制订了大量法律与行政规范,形成了整套书面的制度化系列,但在中国权力运作实际过程中起真正作用的,仍是两千年遗传下来的、带有浓郁宗法血缘关系的“习惯法”,这种因人而异的、随意性极强的人治传统极大地阻碍了现代行政机构中形成理性原则的确立,使国民政府的制度化一直徘徊在低水平状态。
而身负执政使命的国民党既不能实现向现代法理型政党的结构转变,又丧失了“革命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在意识形态内聚功能减弱、组织结构涣散和政治权力既无内部制衡又无社会监督的情形下,逐渐趋向腐败低能,丧失了领导现代化的政治功能,最后到20世纪40年代末期,由于受到体制内外各种政治力量的挑战,权力系统处于半瘫痪局面。
当国民政府在本应集权的行政层面无力支配权力时,却在本应分权的社会层面强化了政治对社会的控制,这使得民间社会严重萎缩,政治系统过于膨胀,现代化的资源配置出现大幅度的失衡,被剥夺殆尽的民间社会失去了推进现代化的基本动力,而控制了主要资源的政治权力又忙于应付合法性危机,无暇承担现代化的使命。
更重要的是,被民族主义和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而动员起来的新老社会利益集团,在高度一体化的政治体制中缺乏表达自身利益要求的合法性渠道,也难以找到可靠固定的集团代言人,于是,就发生了间歇性的“参与爆炸”。清末的辛亥革命是一次,1915年底的护法战争是一次,而到40年代下半叶则是一次更大规模的“参与爆炸”。
对国民党全能主义政治怀有不满的各种利益集团,以种种温和的或暴力的方式强行参与国家的公共决策,开成了一次新的社会革命。”(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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