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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将国家人格化? 第1页

  

user avatar   fatfox10 网友的相关建议: 
      

当然可以。

国家和人,包括组织,都至少面临三个同样的问题:

1,我有多少能力

2,我的目标是什么??

3,我能兑现承诺么?

如果把这三个问题总结成三个变量:能力、目标、兑现率,我们可以用一个性格函数来描述国家、人和组织。

性格=F(能力、目标、兑现率)


我们现在来看下面一组人格化的形容词。

强:有能力。

弱:没能力。

例1:美国是一个很强的国家,十号胖狐狸是一只很弱的狐狸。

靠谱:目标合理,历史兑现率高。

不靠谱:目标不合理,历史兑现率低。

例2:德国是一个靠谱的国家,十号胖狐狸是一只不靠谱的狐狸。

雄心勃勃:目标随时间增长,其一阶导数大于0。

安于现状:目标不随时间增长,其一阶导数近似等于0。

混吃等死:目标随时间下降,其一阶导数小于0。

例3:韩国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国家,十号胖狐狸是一只混吃等死的狐狸。


好高骛远:目标远超过能力,预期兑现率低。

闷声大发财:对外声称的目标远低于当前能力,能超额兑现承诺。

例4:印度是一个好高骛远的国家,比如LCA和阿琼,闷声发大财的国家给了十号胖狐狸一笔公关费,十号胖狐狸因此不点名。

特别的,如果一个目标过于离奇,以至于完全没有实现可能,我们称之为逗比

例5:想用1000特种兵平趟大陆保护台湾的冈比亚,是一个逗比的国家;试图用五年收购苹果的某手机厂,是一家逗比的手机厂;想通过互联网建国的洗碗工,是一个逗比的人。

你们看,这些形容词并不区分国家、企业和人。事实上,国家、企业和人,在同一件事情上,都会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目标,订立一个共同的计划,并且试图兑现承诺。这就是传说中的签合同。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可以是企业,可以是人。甚至为了将企业这个博弈主体具象化,我们还特别的将企业人格化,成为法人

企业可以人格化,国家为什么不可以?富士康这种公司,比什么卢森堡摩纳哥这种国家,都大多了。

最后举一个例子:

某公司生产了一款手机,爆炸了。这家公司并不打算兑现自己对消费者的承诺,相反,这家公司有很强的能力,它制定的目标,是抹黑消费者,污蔑消费者自己用微波炉把手机弄炸了,甚至还要起诉消费者。

这种行为,叫无耻


user avatar   neopeking1943 网友的相关建议: 
      

咳咳。

私以为,国家人格化,大概是指“法人”类似的概念,而非波兰球一样的东西吧…

前者可能有法学意义的应用,但这不是说政府和国家就拥有人类的情感;后者就纯粹是娱乐性大于学术性的科普段子。

我觉得,是不是题主和某些答主有些混淆了这俩观念?


user avatar   fu-you-de-87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最后,我也不太清楚我还需要怎样的“正面论据”,要想把一群人当成一个人,除非从未去审视,或者不愿意审视,用脚趾头想想也是不可能的。我并不清楚你所指的“偏见”是什么。另外,“为了论点找论据”,仿佛所有的论述都是需要论点和论据的,我并不知道这一点为何成为了反驳我的理由。

不得了,川大人彻底否定了法人的概念,完全解体了民法,彻底打倒了罗马法以来的西方法律体系。真是一个了不得的大创举。

法律怎么能把一群人(法人团体)当成一个人来授予权利和义务呢?怎么能给团体赋予人格呢?看来,最大、最邪恶的事情就是罗马法以来的整个西方法律体系了。在这个法律体系里,存在法人的意志这个概念,而且当然可以超越该当团体中若干构成员甚至多数构成员的个体意志。全厂职工不愿意企业注销有用吗?老板说注销,法人意志就是注销,这个企业就注销了。

好啊,请把民法彻底解体吧!请把整个法律体系彻底打倒吧!

刘仲敬阿姨不过解构你国而已,这位答主直接把威尔逊世界都彻底解构了,不愧是超越阿姨的大革命家啊!服了。

然而这位大革命家还不够彻底,竟然还妄想构建什么自由民主国家。这个自由民主国家而又能够作出“保卫自己”这样人格化的举动,真是专制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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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本题:

1、当然可以把国家人格化,而且国家已经被这个社会所人格化。

当前的国际法体系内,国家就是被人格化的。在民法等其他许多领域,国家也被看作是一个法人,具有人格化属性。这些都是现实,你球就是在这个体系上实际运作的,不是一两个愚蠢无知之徒空口白话就可以否认。

2、不应该用统治阶级通常的那种方式来把国家人格化。

任何国家归根到底都是暴力机器,是统治阶级的东西。从被统治阶级的角度来说,即便把国家机器给人格化,它也不过是变成了被统治阶级“有形的敌人”而已。同上文中企业的例子类似,人格化后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如果是这样,国家人格化使得人们更清楚它究竟是什么东西了:在某些国内法领域,就是这样。

然而,在国际关系领域,情况恰恰是相反的。“专制国家”也好(在这种国家里,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实行专制统治)、“自由民主国家”也好(在这种国家里,统治阶级的全部实行民主统治),都试图把自己人格化为全体国民的代表:山姆大叔、不列颠尼亚(不列颠女神)、玛丽安或者高卢雄鸡就是这种人格化的典型例子。国际法领域的情况也有类似之处。我们当然不能支持这种人格化,也不应该去用这种方法人格化国家。

对于其他成员间缺乏共同利益的组织,也应该采取类似的态度来对待。否则,不当炮灰也要当奋斗逼,最后在三十四岁被你参与创建的企业文化给一脚踢开了。


user avatar   chen-zi-hao-18 网友的相关建议: 
      

绝大多数答案都会说不可以,当然《那兔》和《黑塔利亚》的模式的确不行。但是在这里,我给大家提供一个新的创作思路,毕竟拟人化是一个对于非历史爱好者是一个非常直观易于接受的方式。


首先拟人化是要的,但是代表国家的不是一个具体的角色,而是一个个家庭,类似法兰西家族,俄罗斯家族,中华家族,美利坚家族等等。这些家族中有几个兄弟姐妹,代表各国内部的不同阶级、势力。一般来说家庭里面长兄/姐主持家里的大局,带领整个家族与其他家族交涉,甚至打群架。但是家族内部,各个兄弟姐妹也会有口角摩擦,甚至会逼着某个成员离家出走,也会反目成仇。


比如一战德国,就可以这么说。家族四个成员:大哥,二哥,大姐,小弟,分别代表皇室,容克军人贵族官僚,中产,工农。本来大哥二哥说服了大姐,忽悠小弟一起和英法俄三个家族搞矛盾,结果事情进行到一半,小弟发现兄姐光让自己出力,开始心生不满,再加上大姐觉得自己越来越不被两个哥哥放在眼里了,于是两个人跑去找大哥二哥要说法,于是二哥说服大哥为了避风头跑去隔壁荷兰家族避一避,又安抚了弟弟妹妹,由自己出来暂时掌握家族大局。


俄国革命可以这么说。家里三个人,大哥、大妹妹、小妹妹。分别代表皇室官僚贵族,彼得堡/莫斯科工人,乌克兰/西伯利亚农民。本来两个女孩子特别喜欢欧尼酱,尤其是小妹妹特别崇拜哥哥。但是在一次危机的时候,大哥搞得大妹妹特别不满,小妹也受了牵连。尤其是一次失败后,大哥喝多了伏特加,回到家暴揍了两个妹妹,尤其是把大妹妹打得半死。于是生气的大妹妹小妹妹忍痛和大哥搏斗,最终把醉酒的大哥扔出家门。之后小妹妹心挂欧尼酱,想要开门接他回来,但是大妹妹不许,姐妹一番唇枪舌战+撕逼后,最终小妹妹决定听姐姐的,两个女孩子换下了之前哥哥送的黄色衣服,买了2件新的红色连衣裙,开始合力维持这个家族。(当然,大哥最后还是被请回来了,那是后话了)


至于共产主义运动,就可以说是几个家族的小弟小妹偷偷在一起玩,产生了友谊,一起联合起来回家反抗欺负自己的哥哥姐姐。每当有新的阶级、势力诞生,就可以说“家族诞生了一个新的员”,而消失的势力被推翻的阶层,则可以说离家出走/去世等等(请自觉忽略父母为什么没有出现,其实父母可以作为国家形象的象征,但是不管事)。故事地点就设置在一个小镇,每家一个大house,在镇上家族内联合起来对外撕逼,回到自己的房子再内部撕逼。


最后,虽然可以增加人数,设定家族成员人数的时候,可能要用心一下。比如中国的工人农民可以合并成一个角色,但是中产知识分子可以设定为进步、保守2个人。而如上文所说,俄国的工人、农民则要分开设定。日本家族的军人阶层,可以设计2个角色,海军陆军。法国可以加入一个教会角色,故事中后期退场。每个家族都可以有个家徽(用国徽就好),还可以有个家族格言。


感觉这个创意一口气拍个100集的电视剧or动画根本不是事,希望与编剧能够发现这个答案,把作品制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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