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话说你没邀请错,20年前我确实是学法律的……
但……
这个问题下面已经炸出来那么多专业律师的回答了,而且每个律师的回答都是对的。
请问题主先生,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答案?
而且我觉得你的描述很有问题。
“协调人”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甲方”签字——你确定不是代表乙方签字?
那么请问这个乙方不知情,到底是不知道“协调人代替甲方签字(其实甲方不知道)”这件事呢,还是什么鬼?是你没描述清楚么?
协议签字必须是甲乙双方或者双方的书面委托人签字才有效。
那这里的补偿协议,到底是什么人签字的?是乙方不知道甲方找了个委托人来协调并签字,然后你担心乙方因此而吃亏吗?你先说清楚。
因为这牵扯到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至于是否对乙方公平,这个只看协议内容和协议执行情况,不看协议签署人的。
协调人如果有甲方的授权或者签字及履行行为得到甲方的认可,那就没问题。乙方既然签字,最起码对协议的内容是认可的
协议必须双方当事人本人签字,否则无效。
一方若委托他人代为签字,要提供书面委托书。
当然没有法律效力,乙方没有签字,授权协调员代为签字,那么协调人员代为签字的行为行为就没有法律效力,对乙方没有任何的约束力